名流置业集团
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实施细则
一、总则
1.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在建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推行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达到既定创优目标,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管控目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各级分子公司和各承建商应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杜绝以罚代管、只罚不管的现象,不断加强安全教育,规范员工施工行为,提高员工的安全文明施工意识和“四不伤害”能力,促使员工自觉遵章守纪。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名流置业集团内部所有的开发项目。其现场管理适用本细则。
三、安全处罚的类别
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实施细则涵盖在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全过程,从确定的总分包单位进场开始,要严格执行集团《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建设指导手册》的相关要求和标准,根据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将奖罚实施细则细分为以下项目:
3.1.安全管理配置
3.2.安全管理策划与实施
3.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3.4.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
3.5.施工现场加工存放区管理
3.6.施工现场作业区管理
3.7.办公及生活区管理
3.8.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
3.9.重大危险源项目安全管理
3.10.其它
四、处罚程序
4.1本细则由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如集团计划运营中心、分子公司工程管理部(项目部)在工程管理中进行监督、执行。
4.2集团计划运营中心处罚程序
4.2.1集团计划运营中心在季度、月度安全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问题,第一次通报各分子公司、项目部,并下发《整改通知单》,后续的安全检查中,有类似的问题或前期未完成整改的,运营中心将依据《奖罚实施细则》,对项目部责任人员和承包商(含分包商)分别进行处罚。检查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运营中心可直接予以处罚。
4.2.2项目部要督促承包商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并如实、及时回复运营中心,如有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运营中心将对主要责任人员加倍处罚。
4.2.3项目主要责任人员包括分管领导、工程部经理和相关责任工程师。
4.3区域中心、分子公司工程管理部(项目部)处罚程序
4.3.1区域中心、分子公司工程部(项目部)在月检、周检或日常检查中,对初次发现的安全问题,可视情况给予口头警告或要求监理单位下发《监理通知单》。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有改进,工程师可请示工程管理部经理,向承建商下发《整改通知单》,并督促承建商整改;如承建商拒不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或同一违规现象屡次发生,可按处罚标准对其进行处罚。如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可直接予
以相应处罚。
4.3.2工程部(项目部)执行处罚措施后,仍要监督承包商及时落实不符合项的整改工作,按照三定原则(定责任人、定措施、定期限)进行整改,承包商确保安全措施整改到位,隐患消除,整改问题封闭。
4.4地产公司按下表授权对《处罚通知单》进行审批:
4.5施工现场检查中需对承包商违约或施工人员违章进行处罚的,向被处罚单位开具《处罚通知单》,违章罚款统一由被处罚单位负责缴纳,所罚金额将从该单位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此项处罚由工程管理部门发起,《处罚通知单》流转至采购成本部门,采购成本部门执行处罚决定;对于项目相关人员的处罚,将直接从该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处罚通知单》由发起部门流转至财务管理部门,由财务管理部门执行处罚决定。
五、奖励办法
5.1集团计划运营中心将每季度各个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结果进行排名,排名结果于集团OA上予以公布,连续三次排名最后一名的项目,项目工程经理予以免职。连续三次排名第一名的项目,给予工程主要负责人员奖励。
5.2集团建立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基金,集团运营中心和各分子公司(项目部)所
发生的一切处罚金全部纳入奖励基金,奖励基金将用于奖励安全文明施工的优秀单位和个人。集团每季度检查评比后,依据检查评分结果,设立安全生产先进奖,对集团安全文明评分得分列前三名且安全分达80分以上的项目,对项目施工单位进行奖励,同一项目有多个施工单位的,奖金由项目部统一分配。
5.3集团对创建省市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项目的施工单位实施奖励,获省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奖项的给予10万元奖励,获市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奖项的给予5万元奖励。
六、奖罚标准和要求
关于本制度细则的执行条款详见下表:
表1: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实施细则
表2:处罚通知单
表1: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实施细则
表2:处罚通知单
对项目工作人员处罚通知单一式三份,财务管理中心,受罚人、签发人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