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 业主:
我司已经于 年 月 日以快递的形式通知您于 年 月 日前来办理收房手续,您至今仍未办理收楼手续。
现我司再次通知阁下,请于 年 月 日前到 办理有关收楼手续。逾期不来办理,根据合同约定视作您已收楼。
一、办理入住手续所需的文件、证件、费用及流程
1、您来办理入住手续时,请携带以下文件:
✧购房合同(协议);
✧业主身份证或护照及图章;
✧单位购买的请带单位法人证件和公章;
✧入住通知书(本书);
✧已缴款项的收据;
✧足额的银行卡或现金:
1)面积补差(按照实测面积和合同面积差额乘以合同单价计算确定);
2)大修理基金、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按照实测面积收取;
3)预交居民用电费每户 元;
4)代件流程及费用详见附表2。
✧足额的现金:
1)物业管理费 元/月/平方(每半年缴纳);
2)公摊水电费 元/月/平方;
3)电梯运行费 元/月/平方;
4)装修保证金 元/户;
5)建筑垃圾清运费(一次性):
6)装修电梯使用费(一次性):
7)装潢施工人员出入证办理 元/证。
✧装修质量保证金及建筑垃圾清运费将在您办理装修手续时交纳,相关事项请仔细阅读《业主手册》。
2、如果您本人事务繁忙不能前来办理手续,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时,除应带齐相关的文件外,还应带上我们为您准备的委托书(附表1),公(私)章和本人的身份证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3、您办理入住手续时,请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到物业 填写业主入驻手续表;
2)填完业主入驻手续表后到售楼处财务处缴纳大修理基金;
3) 缴纳完毕大修理基金后,到物业完成交房手续。
咨询热线: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物业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