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室培训资料(2016年5月)
标准学习、取样存样、记录填写及数据分析
第一章 试验室标准化试验要求
1.1试验室所有试验检测人员均应经过专门培训考核,持有铁路试验检测员证。
1.2试验室进行检测试验环境条件,均应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对需恒温恒湿条件的环境并能有效控制和详细记录。
1.3试验室所配置试验检测仪器应符合现行标准规范规定检测精度要求,并满足试验室承担试验检测任务需要。
1.4试验检测依据国家和铁道部相应的现行标准方法及相应的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并严格按照仪器操作规程操作。
1.5数据读取与记录必须按有关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与步骤进行。记录数据应如实准确地填写在检测记录中,并符合仪器最小分辨率精度要求。
1.6所有检测试验数据均应按国家标准规定的修约方法和试验规程规定的修约精度进行数据处理。对检测所得数据进行可靠性分析,确认检测结果有问题时,应立即报告专业试验工程师,并及时分析其原因,必要时重检。结论评述符合工程术语且简明扼要。
1.7试验检测过程必须规范操作,试验检测结果具有相应的重复性和再现性,并达到可追溯目的。
1.8在检测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因外界干扰(如停电、停水)检测中途停止时,检测人员将详细情况记录专用本上,并口头告知专业试验工程师,采取必要措施或重做。
1.9试验室应建立详细的工作指导和试验方案,规范各种原材料检验、混凝土以及施工现场质量控制检验的实施过程。
1.10试验室应加强过程检测控制,对不合格试验结果应有严格的管理措施和上报程序,杜绝不合格材料的使用和不合格工序的流转。
1.11试验检测过程严格按工程管理要求执行,以正确程序报监理见证取样、检验和过程控制抽检,所以检测结果必须真实有效,并取得监理认可签认,严禁弄虚作假。
1.12试验检测报告及检测的原始记录,必须由检测人员亲自签字,交专业试验工程师复核无误后,统一由技术负责人签认盖章后方为有效。
第二章:原材料的取样存样要求
1.水泥
水泥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外,还需符合《铁路混凝土》(TBT3275-2011)规定。
取样方法及频率:
a.散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以一次进厂(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且一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t。随机地从不少于3个罐中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水泥作检验试样。
b.袋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以一次进厂(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且一批的总量不得超过200t随机地从不少于20袋中各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水泥作检验试样。
c.将采取的12kg水泥试样分成两份:一份由试验室按规定标准进行试验,一份密封保存三个月,以备有疑问时用于复验。
检验依据:
GB/T 12573—2008《水泥取样方法》
GB 1345—2005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
GB/T1346-2011《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GB/T 2419-2005《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
GB/T 17671—1999《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评定依据:
GB 175—2007《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试验仪器设备:
30T恒应力水泥压力机 水泥标准养护箱 水泥抗折机 水泥胶砂搅拌机 水泥净浆搅拌机 水泥负压筛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联合测定仪 水泥胶砂振实台 沸煮箱 雷氏夹
2.粉煤灰
取样方法及频率:散装料从运输工具、储料库中的不同部位取15份试样,每一份试样1-3kg,混合拌匀,按四分法取出试验所需量大一倍的试样;袋装料从10袋中分取不少于1kg,混合拌匀同散装料。每批不大于200t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Ⅰ级粉煤灰为一批。
检测依据:
GB/T 176-2008《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 1596-200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JC/T 420-2006《水泥原料中氯离子的化学分析方法》
评定依据:
GB/T 1596-200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3.细骨料
取样方法及频率:
a.砂试验应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厂时间,每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不足400m3或600t时亦按一验收批计算。用小型工具运输的以200 m3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亦以一批论。
b.取样方法和试样份数:
Ⅰ、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试样共8份,组成一组试样。
Ⅱ、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试样,并由4份试样组成一组试样。
Ⅲ、从汽车上取样时,每批汽车选择其中的4辆,在装货或卸货时,各抽取大致相等的试样两份(共8份)组成一组试样。
检测依据:
GB/T14684-2011 《建设用砂》
评定依据:
GB/T14684-2011 《建设用砂》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外,还需符合《铁路混凝土》(TBT3275-2011)
试验仪器:砂石新标准筛 容积筒 容量瓶 电子天平
4.粗骨料
取样方法及频率:
a.石子试验应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场时间,每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不足400m3或600t时亦按一验收批计算。用小型工具运输的以200 m3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亦以一批论。
b.取样方法和试样数量:
Ⅰ、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
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试样共15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五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试样。
Ⅱ、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试样,并由8份试样组成一组试样。
Ⅲ、从汽车上取样时,每批汽车选择其中的8辆,在装货或卸货时,各抽取大致相等的试样两份(共16份)组成一组试样。
检测依据:
GB/T14685-2011《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
评定依据:GB/T14685-2011《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外,还需符合《铁路混凝土》(TBT3275-2011)
试验仪器:石子标准筛 容积筒 针片规准仪 压碎值仪 电子天称
5.外加剂
外加剂的匀质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的规定。
取样方法及频率:
外加剂取样分为点样和混合样。点样是在一次生产的产品所得的试样,混合样是三个或更多的点样等量均匀混合而取得的试样。每一编号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外加剂。每批不大于50t同厂家、同品种砼外加剂为一检验批。
检测依据:GB 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
GB/T8077-2012《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
JG/T 223-2007 《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
评定依据:
GB 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
6、拌合水
取样方法及频率:水质分析取样5L,任何新水源及使用同一水源达1年者
检测评定依据: JCJ 63-2006混凝土用拌合水标准
7、钢材
取样频率:
a.钢筋应以同厂别、同炉号、同级别、同规格、同一进场时间每60t为一验收批,不足60t时,亦按一验收批。
b.每一验收批中取试样一组:热轧带肋钢筋(即Ⅱ级钢筋),热轧光圆钢筋(Ⅰ级钢筋)二根拉力、二根冷弯;低碳热轧盘条(通常指Ⅰ级盘条钢筋)拉力一根、冷弯二根;
取样方法:
Ⅰ、试件应从两根钢筋中截取:每一根钢筋截取一拉力试件、一冷弯试件,低碳钢热轧盘条冷弯试件应取自不同盘。
Ⅱ、试件在每根钢筋距端头不小于500mm处截取。
Ⅲ、拉力试件长度:5d+200mm;低碳钢热轧盘条拉力试件长度:10d+200mm;
Ⅳ、冷弯试件长度:5d+150mm;
钢筋进场时,必须对其质量指标进行全面检查并按批抽取试件做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冷弯试验。
Ⅴ、等边角钢的取样
3长2短,拉伸件样品标准为30×330(mm),弯曲件样品标准为30×(5d+150)mm
检测依据:
GB228-2010《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232-2010《金属材料弯曲伸试验方法》
评定依据:
GB1499.1-2008《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
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8、土工材料
技术指标见:TB10001-2005《铁路路基设计规范》和施工图纸具体要求。
填料
填料的种类规格符合TB10001-2005《铁路路基设计规范》中第5节、第6节、第7节中的相关规定。
1)基床
填料的检验项目、检验数量
填料种类 | 颗粒级配 | 相对密度 | 液、塑限 | 击实试验 | 大于5mm 颗粒的单 位体积重 | 大于20mm 颗粒的单 位体积重 | 大于40mm 颗粒的单 位体积重 |
细粒土及 粉砂、黏砂 | — | — | 每5000~ 10000m3 | 每5000~ 10000m3 | 每 5000 m3 | — | 每 5000 m3 |
粗粒土 (除粉砂、 黏砂外) | 每 10000 m3 | 每 10000 m3 | — | — | 每 10000 m3 | — | 每 10000 m3 |
碎石类土 | 每 10000 m3 | 每 10000 m3 | — | 每5000~ 10000 m3 | — | 每 10000 m3 | — |
块石类土 | 每 10000 m3 | — | — | — | — | — | — |
2、大于5、20、40mm颗粒的单位体积重系进行密度校正计算时应做试验。
3、当细粒土中含颗粒的最大粒径大于重型击实试验试筒所规定的最大粒径时,超过尺寸的颗粒应做颗粒密度试验。
2)改良土路堤填筑
外掺水泥、石灰、粉煤灰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对同一产地、厂家、品种且连续进场的水泥每500t做一次水泥强度等级和终凝时间检验,石灰每4000t做一次有效钙、氧化镁检验,粉煤灰每4000t做一次烧失量检验。
3)基床以下路堤
填料的检验项目、检验数量
填料种类 | 颗粒级配 | 相对密度 | 液、塑限 | 击实试验 | 大于5mm 颗粒的单 位体积重 | 大于20mm 颗粒的单 位体积重 | 大于40mm 颗粒的单 位体积重 |
细粒土及 粉砂、黏砂 | — | — | 每5000~ 10000m3 | 每5000~ 10000m3 | 每 5000 m3 | — | 每 5000 m3 |
粗粒土 (除粉砂、 黏砂外) | 每 10000 m3 | 每 10000 m3 | — | — | 每 10000 m3 | — | 每 10000 m3 |
碎石类土 | 每 10000 m3 | 每 10000 m3 | — | 每5000~ 10000 m3 | — | 每 10000 m3 | — |
块石类土 | 每 10000 m3 | — | — | — | — | — | — |
2、大于5、20、40mm颗粒的单位体积重系进行密度校正计算时应做试验。
3、当细粒土中含颗粒的最大粒径大于重型击实试验试筒所规定的最大粒径时,超过尺寸的颗粒应做颗粒密度试验。
检验方法:
应符合《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的有关规定。
4)过渡段填料
过渡段一般填料的检验应同基床以下路堤填料的检验项目、检验数量相同。
级配碎石、级配砂砾石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路堤与桥台过渡段级配碎石、级配砂砾石检验项目、检验数量
颗粒分析 | 磨耗量 | 有机质含量 | 颗粒级配 | 击实试验 | 大于5mm颗粒的 单位体积重 |
10000m3 | 10000m3 | 10000m3 | 2000m3 | 2000m3 | 2000m3 |
检验方法:
应符合《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试验记录填写与数据分析要求
3.1 试验人员在进行试验过程中,要认真做好相关试验记录,做到数据真实、准确,不得随意涂改和过后补填。
3.2 试验原始记录按要求的格式和内容填写,按统一的编号规则编号,记录填写内容完整齐全、字迹清晰,书写一律采用碳素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或红色笔。
3.3 原始记录不得随意涂改,如有记错时,应对错误数据划“=”道横线,将正确的数据写在上方,并加盖更改人印章,更改印章每张记录不应超过两处; 原始记录空白地方应划上斜杠以示资料完整,原始记录的有效数字应严格按规程记录与保留。
3.4 应记录使用主要仪器的型号、编号、量程等,对有温、湿度要求的检测项目应记录测试过程的温度、湿度。
3.5 原始记录应注明检测试验时所采用的标准号,必须有试验、计算、复核人签署姓名,不得漏签或代签。
3.6 原始记录必须复核,复核的主要内容有:
①采用的检测标准和评定标准是否正确,选用仪器精度或量程是否恰当;
②记录数据是否准确,计算数据是否正确,保留有效位数和数字修约是否符合规范;
③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是否正确;
④用语是否准确、规范;
⑤填写项目及签名、日期是否完整。
3.7 原始记录完成后应及时出具试验报告并交资料员归档管理,不得影响试验检测的时效性。
3.8 试验过程中如果遇到停电、仪器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报告试验室负责人,检修后重新试验,并在试验记录中注明。
中建股份哈佳铁路HJZQ-5标二工区试验室
201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