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经济效益,强化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做到有章可循违者必究,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经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罚则:
1、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合格而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者,罚款个人10元,罚款班组长50元,且产生的后果由该班组长负责。
2、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和系好帽带者,每人次罚款50元;使用不合格安全帽每顶罚款20元。
3、无安全防护措施的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者,每人次罚款100元。使用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的每条罚款50元。
4、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工作牌,违者罚款20元。
5、进入工地穿“三鞋”(高跟鞋、拖鞋、硬底鞋)的罚款20元。
6、饮酒后上班、酗酒、追逐、嘻闹者罚款100元。
7、非电工人员私自乱接电线、电灯、加插座者每人次罚款100元,并予以没收处理。
8、未经项目部批准在宿舍区私自使用电炉、火炉、煤油炉、液化气灶、煤球炉者罚款50元,并没收炉具;
9、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用明火(未经审批的)、在施工现场吸烟、乱扔烟头的,每次罚款100元,若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司法机关处理并赔偿损失。
10、发生吵架、斗殴、者,每人次罚款500~2000元,严重者送司法部门处理。
11、未经项目部管理人员同意,擅自拆改、移动安全防护设施、警示牌等,不按要求恢复,拒不采取弥补措施的处罚100~500元。
12、违章乘坐井架吊篮,每人次罚款200元,开机者同样罚款200元。
13、擅自动用电器设备开关和违章开机、无证开机者(包括三机),罚款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5000~20000元罚款。
14、攀爬、跨越各种栏、网、架,每人次罚款50元。
15、高空往上、往下抛任何物品者,每人次罚款200~2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罚款2000~20000元。
16、不服从管理、拒绝安全管理和检查人员指导、威胁、辱骂、殴打管理人员,处以500~10000元罚款外,还要承担其他费用,并且立即驱离本工地。
17、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者,每人次罚款100元,并责令其停止操作和退场。不服管理、不听劝阻、拒不执行的加倍处罚。
18、塔吊操作工违反“十不吊”规定,罚款100~500元。施工电梯操作工违反安全规定,罚款50~100元。
19、电线在作业地面上乱拉乱压的,罚款50元。
20、施工机具无保护接零(或接地),罚款100—200元。
21、孔桩施工时没有按安全规范要求施工下井前未检测孔内有毒气体而引起的工伤事故,罚款500—1000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2、孔桩洞口未加盖钢筋网片的罚款50—100元。
23、木头、砖头、土头等杂物堆放在外架上或安全网上未清理的,每处罚款200~500元。
24、钢筋头尾、绑扎后剩余的,未及时堆放到堆场或堆放在外架上,每处罚款200~500元。
25、电焊机等机具下班后无拉闸断电,罚款该班组或个人每机次50元。
26、锯末(锯梢)当班未清理干净的,每处罚款200~500元;模板拆下未按指定地点成垛堆放或堆放在外架上,每处罚款200~500元。
27、各班组必须做好“落手清”工作和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每月考评一次,做得好的班组给予100~500奖励,差的班组处以100~500元罚款。
28、检查发现宿舍内外脏、乱、差,生活用品、衣、被等不整齐,每间罚款50~200元;在宿舍乱倒垃圾、乱扔烟头、乱倒剩饭剩菜者罚款20~50元,该罚款由责任班组长承担。
29、在工地内随地大小便者罚款50元,并清理所有污物,发现者和举报者给予奖励50元。
30、盗窃工地内财物,按物件成本价十倍罚款,举报者按盗窃物件50%给予奖励。
31、对接到有关通知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限期内未按要求执行落实和整改的,班组或个人每日每条隐患处以20~200元罚款。
32、管理人员、班组长(包括现场带班)违反以上条款加倍处罚。
33、对违反本条款被处罚超过三次者,立即清退出本工地。
二、奖励:
1、文明施工、宿舍、食堂,每月20日组织一次检查、评比,对做得好的班组给予奖励100~500元,做得差的班组处罚100~500元。
2、对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排除,防止事故发生有功者,予以100~500元奖励。
3、给予自觉遵守公司和项目部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治安管理制度的班组,本月无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从当月处罚款中予以奖励100~500元。
4、对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提出合理化建议若被采纳者给予100~1000元奖励。
以上制度限本工地内有效,下发之日起执行,如本制度与其他制度相抵触,将同时配合本制度执行。同时,以上处罚的款项从所属班组每月结算中扣除。
执行班组长签名:
厦门中宸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启动
区A 1地块A1-1、A1-2工程项目部
2007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