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交叉口的现场交通调查数据,通过各流向流量的构成关系,可推得各路段流量,从而得到饱和度V/C比。路段通行能力的确定采用建设部《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90)的方法,该方法的计算公式为:单条机动车道设计通行能力,其中Na为车道可能通行能力,该值由设计车速来确定,如表2.2所示。
表2.13 一条车道的理论通行能力
| 行车速度(km/hr) | 50 | 40 | 30 | 20 |
| 可能通行能力(pcu/hr) | 1690 | 10 | 1550 | 1380 |
s为交叉口间距(m),C0为交叉口有效通行时间比。
车道修正系数采用表2.3所示
表2.3 车道数修正系数采用值
| 车道数 | 1 | 2 | 3 | 4 |
| 车道路修正系数 | 1 | 1.87 | 2.6 | 3.2 |
表2.4 路段服务水平评价标准
| 服务水平等级 | V/C比 | 运行情况 |
| A | <0.35 | 自由流 |
| B | 0.35-0.55 | 接近稳定车流 |
| C | 0.55-0.75 | 稳定车流 |
| D | 0.75-0.9 | 接近不稳定车流 |
| E | 0.9-1.0 | 不稳定车流 |
| F | >1.0 | 阻塞车流 |
由路段流量的调查结果,并且根据交叉口的间距、路段等级、车道数等对路段的通行能力进行了修正。在此基础上对路段的交通负荷进行了分析。
路段机动车车道设计通行能力的计算如下:
(1)
式中:
—— 路段机动车单向车道的设计通行能力(pcu/h)
—— 一条机动车车道的路段可能通行能力(pcu/h)
—— 机动车通行能力的分类系数,快速路分类系数为0.75;主干道分类系数为0.80;次干路分类系数为0.85;支路分类系数为0.90。
—— 车道折减系数,第一条车道折减系数为1.0;第二条车道折减系数为0.85;第三条车道折减系数为0.75;第四条车道折减系数为0.65.经过累加,可取单向二车道=1.85;单向三车道=2.6;单向四车道=3.25;
—— 交叉口影响通行能力的折减系数,不受交叉口影响的道路(如高架道路和地面快速路)=1;该系数与两交叉口之间的距离、行车速度、绿信比和车辆起动、制动时的平均加、减速度有关,其计算公式如下:
(2)
—— 两交叉口之间的距离(m);
—— 车辆起动时的平均加速度,此处取为小汽车0.8;
—— 车辆制动时的平均加速度,此处取为小汽车1.66;
—— 车辆在交叉口处平均停车时间,取红灯时间的一半。
Np为车道可能通行能力,其值由路段车速来确定:
表4.1 Np的确定
| 行车速度(km/h) | 60 | 50 | 40 | 30 | 20 |
| 可能通行能力(pcu/h) | 1730 | 1690 | 10 | 1550 | 1380 |
表4.2 推荐的道路服务水平评价指标
| 服务水平 | A | B | C | D | E | F |
| V/C | <0.35 | 0.35~0.6 | 0.6~0.75 | 0.75~0.9 | 0.9~1.0 | >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