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责任,保障双方的权益,使本工程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友好协商,并完全清楚工程内容、理解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开竣日期:
二、承包范围
1、工程施工图所含范围内的所有水暖工程。
2、乙方自带设备机具(电焊机、套丝机、热熔机、电锤、水钻、打压设备等)的保护、保养、零配件更换等。
三、安全质量管理
1、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劳务包清工。
2、承包单价:本工程以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按实际完成的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以国家规定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但不含外墙保温面积),综合单价为: 元。或者屋内水暖按每平米 元,楼道主立管7层以下 元一个单元,上下水 元一户(只做到水表)。
四、工程施工计划与管理
(一)质量标准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有关变更通知书进行施工;水暖工程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应标准和行业规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进行施工。
1、管道及安装标准:
(1)穿墙及楼板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
(2)排水塑料管必须按设计要求及位置设置伸缩节。
(3)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道安装完成后作通球试验。室内排水系统竣工后或交付使用前必须作通水试验。
(4)室内给水管道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管道支、吊架安装应平正、牢固。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以上标准, 如违反重罚。
(二)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标准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公司(项目部)的各种规章制度及甲方的现场施工管理规定。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2、乙方对由其承包的程项目承担完全的管理义务,故乙方须确保整个施工过程不发生重伤、死亡事故 。因乙方及作业人员的原因而造成安全事故、治安事件,其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同时安全部对乙方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罚:
3、水暖管材、管件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
4、焊机应设在干燥的地方;焊机要有防护罩并放置平稳牢固,电源通过漏电保护器,导线必须架空。电焊时应戴防护眼镜和手套,并站在胶木或木板上。电焊前应先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停工时,确认无火源后,方准离开现场。
5、作业完工后达成工完场清,严禁从高处向下随意抛掷东西,如有违反重罚。
6、严禁操作人员在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7、每个工人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头戴安全帽。
8、听从指挥,严禁违章作业。
9、施工现场达成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工地,符合JGJ59-2011检查标准。
(三)材料计划管理
1、材料进场的控制:乙方严格执行限额领料,如乙方施工结束后所用材料超出甲乙双方共同核实的材料用量指标,超出部分的材料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所有剩余废料必须按级别和长短进行集中堆放,满足项目部的管理要求。
3、乙方现场负责人一经领用出库的材料,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如发生盗抢、丢失、混用等情况 ,甲方概不负责。
4、材料控制中心对出库材料进行核查,发现现场实际使用数量与出库单不符,材料控制中心有权对甲乙双方进行加倍经济处罚。
五、付款方式及办理流程
每月按进度75%支付,一个小区出场再付5%,剩余20%从11月1日供暖到12月1日供暖,工程质量没有问题,在5个工作日之内结清余款。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如果乙方在施工中,未能按照甲方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履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如乙方因某些自身原因地进场半个月内退场的,其工程款甲方将不予结算;超过半个月退场的,须等到工程全部完工总结算后才能与乙方结算。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一切现场管理制度,听从甲方的指挥,如约履行双方确定的确罚制度,按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合理组织劳动力,对甲方下达的施工计划必须按时完成。
4、劳务人员的劳保用品、安全用品、乙方必须按规定给予配备(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内,因乙方未配备而造成劳务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赔偿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特种行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如甲方因建设单位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或其他不可控制的原因,而造成工程款未及时到位,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的,甲方提前向乙方通知,按正常支付工程款的延期支付,最长为5个工作日。
6、甲乙双方对已完的工程量、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确认,未经项目经理与施工方签字生效后,方可到甲方办理结算。对于存在施工质量等问题的,必须处理完毕后才能结算。
7、乙方应按承包内容合理确定劳务人员的数量, 如劳务人员不足或过多,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待工情形的,乙方将自行承担所造成的损失。
8、乙方应根据项目工程的问题施工进度来合理的考虑甲方供是否仍供货周期,乙方应提前一周向甲方发出供货要求。如乙方未按此条款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因甲供材料的延误而影响乙方的工期时,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原因造成延误工期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因甲方因素造成乙方误工,甲方按每天每人300元补偿。
9、乙方施工人员应在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合理地满足甲方的要求,遵守甲方所有合理的指令和要求。施工人员应服从、履行和遵守乙方在本协议内所必须服从、履行和遵守的一切合同条款,只要此等条款是与本分包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有关的。
10、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甲方通知乙方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合同解除自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生效。
11、乙方进场施工后,必须长驻在施工现场,必须保证施工人数,需提供每名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于甲方留存备查。
12、乙方在各方面均须与其他分包单位密切配合和协调。乙方须清楚明了此项义务,并保证会在甲方要求下全面与有关单位配合和协调。为其他分包单位提供足够的工程和预留足够施工时间。如乙方不配合其他分包工程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3、乙方已完工工程未经甲方同意移交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及管理与自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遗失等,乙方自费负责修复及承担所有责任。
1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后保修期内,由于乙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损害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5、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各种机具设备应设专人完好保养维修。如属操作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或因管理不善造成丢失的。乙方应负责修理、更新或承担赔偿责任。
16、由建设单位、质量监督站、监理单位等部门对本工程的坦、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进行罚款的,如确属于乙方原因而造成被罚的,罚款额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后有权在乙方的承包款中予以扣除。
17、协议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出现消极怠工或出现罢工、民工、上访等现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剩余工程量不予结算,剩余工程款停止拨付,并全部扣除。其剩余工程款甲方有权用于剩余工程的分包所需的费用。
18、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将不予结算,并停止工程款拨付。其剩余工程款甲方有权用于剩余工程量的分包所需的费用。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后,乙方可要求与甲方进行承包期内的工程量的结算。
19、乙方在执行本过程中不具备正常资金周转能力和没有足够的人员而不能确保工程进度或乙方已不具备继续执行合同的能力,甲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合同,并不予乙方结算,剩余工程款甲方有权扣留用于甲方再次分包误工费用。
20、乙方有责任和义务随时配合甲方、监理、质量监督站、劳动安全等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并为检查事先提供必要的卫生清理、技术资料、防护等其他工作。
21、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俞工减料,如该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2、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至符合标准时止。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因返工而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拒绝赔偿的,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工程劳务费中直接扣除。
23、乙方在每道工序施工前必须充分了解施工节点周边的情况,以免破坏已隐蔽的其他工程,否则,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停工,或变相减少施工组织中规定的劳力、辅材或机械设备。
25、施工队进入现场施工,在7个工作日甲方按人头支付每人1000元的生活费用。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交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