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进部门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办事程序规范服务行为,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经路政大队研究,决定在路政大队实行AB角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工作岗位“AB角”工作制度,旨在确保不因某工作人员的缺位、空岗,导致改办的公务缓办、急办的公务延误。
二、工作岗位AB角工作制度是指路政每一项业务工作岗位要有两人以上承担,分为A角和B角的工作制度。A角为本职工作岗位的主角,职责是做好本职工作,并对所做的工作承担主要责任。B角是A角得配角,职责是当A角临时外出或公务繁忙时,B角协助或配合A角做好相关工作,并对所做的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三、各中队要对本处室相关业务进行科学划分和分工,明确各项办理业务的A角和B角,A角(主办人)为主,B角(协办人)为辅,AB两角均能完成该项工作。
四、实行工作岗位AB角工作制度后,A角负责处理分管岗位工作。并将有关情况主动告知B角。A角因事、病请假或外出时,必须将有关工作移交B角处理,保证相关业务的衔接。
五、B角应熟悉了解A角的工作内容,在A角不在岗期间代行A角的岗位职责对相关业务及时办理,保证来件有人办、来访有人接。不得以经办人不在为由,拒绝为服务对象提供咨询和受理服务。A角和B角都要努力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相互熟悉对方办理的业务,在必要时要能够相互替换。
六、各中队安排工作时,应确保A角和B角不同时外出,保证每项工作都能有人承担。如有特殊情况A角和B角均不在时,他们所承担的工作由各处室负责人统一安排处理。各处室如遇有人要或分工调整时,应及时调整AB角配备方案并报办公室。
七、违反上述规定,导致服务对象不满意或引起投诉、上访的,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