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我校班主任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学校工作,思想先进、富有教育艺术、教育经验、教育实绩显著的班主任,鼓励广大教师敬业乐学,多出成果,总结班主任工作经验,表彰和选树典型,加快班主任教师成长的步伐。
二、评选范围
在职在岗班主任
三、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依法治班,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尊重学生。有强烈的责任感,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敬业爱岗,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教育思想正确,教学态度端正,具有科学的教育、管理、指导学生的能力,能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使全体学生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师生关系和谐,能以身作则,言传身教。
3.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出色地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能关注班级学生心理健康,能经常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了解学生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减轻课业负担。经常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定期做好家访工作,指导家长用正确的方法教育子女。
4.积极树立良好的班风,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形成班集体的正确,凝聚力强,班风正。在学校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
5.面向全体学生,切实有效地做好学困生的转化工作。不强制或乱向学生购买推荐教学教辅资料,不向学生推销商品,无“三乱现象”。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严重事故发生。
6.努力学习,勤于实践,注重调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更新班主任的工作观念和方法,具有创新精神,工作富于开创性。有典型的经验和较突出的成效,对校内班主任工作有指导作用。
7、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
8、 所担当班主任的班级在本学年期间,班级管理综合考核,成绩突出。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文明班级”称号。
9、服从学校安排,勇于承担重担。
10、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1)、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2)、有班内学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给学校经济、声誉造成一定影响的;
(3)、有与家长关系发生冲突、矛盾等,家长上访给学校造成严重影响和“麻烦”的;
(4)、有有偿家教或有偿补课现象的;
(5)、有违犯有关规定以各种名义或个人行为向学生或家长乱摊派或乱收费的
四、评选程序
1.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
2、个人述职。
3、民主评议(20%)。
4.学校组织评审领导小组对参评对象业绩考核(60%)。
5、领导组评议(20%)。
6、公布考评结果,产生人选,学校公示三—五天。
7.本人填报《优秀班主任推荐表》
8.评选工作在每学期的期末进行,每学期一次。
五、评选办法:
1、优秀班主任的评选从学校班主任中产生。
2、优秀班主任的评选每学期评选一次。
3、每学期评选校级优秀班主任六名。
4、优秀班主任必须任班主任三年(含三年)以上。
5、每学期对上级下达的评选指标从上学期评选的优秀班主任中产生推荐。
6、评选时应按平时的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百分之六十,民主评议百分之二十,领导评议占百分之二十。
7、在组织评选活动中有领导亲属的,领导本人参选的应主动回避,不参加直接选举。
8、评选出来的优秀班主任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公布。
9、评选出来的班主任经学校批准后公示一天。
10、公示期间如果发现有问题,经核实当立刻取消其资格。
11、缺额补充应按原程序办理,以补充名额。
崔庙镇实验小学校委会
2013.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