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检查制度
1.1领导职责和安全检查监督职能
(1)各级领导干部(包括班组长)应研究和制订每次安全检查的目的、要求,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安全检查切实执行并达到预期的目的。
(2)安全检查是查找和消除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
(3)各级领导在布置检查施工生产工作的同时,应布置检查安全工作内容。
(4)安全检查由各级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由各级责任部门组织进行。
1.2 检查依据
(1)国家、地方的安全法律、法规及要求。
(2)上级和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指令。
(3)项目部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制度等。
(4)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方案交底、说明等。
1.3 安全检查监督的要求
(1)安全检查必须贯彻领导和群众相结合、自查和互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2)项目部安全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工程项目工地安全检查每周组织一次以上;班组安全检查每日进行。日常施工生产过程中,由各级安全监督员负责实施日常检查和监督。
(3)安全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或有关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上级和地方要求,以及施工生产的需求和季节的变化,进行专业性的安全检查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4)对关键部位、重要环节,安全部门要落实专人加强监控,项目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专项重点检查。
(5)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做到“三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期限)并由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列出明细,逐个消号。需公司和其他单位帮助,可上报公司安全部门,协助解决。
(6)对查出问题构成事故隐患的,必须严格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2 安全检查的内容
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安全检查监督应有其各自的内容和重点,具体按监督检查计划执行,钢栈桥安全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1)钢栈桥搭设检查验收,内容如下表:
工程名称 | 结构部位 | |||
施工班组 | 验收人员 | |||
序号 | 检查 项目 | 检查内容 | 验收结果 | 验收人签名及日期 |
1 | 施工方案 | 1、方案编制、审批情况 | ||
2、施工交底、监督检查情况 | ||||
2 | 钢管桩及桩间连接系 | 1、钢管桩有无明显变形 | ||
2、钢管桩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 | ||||
3、焊缝外观是否脱焊、有无裂缝 | ||||
4、连接系杆件有无变形 | ||||
3 | 桩顶分配梁 | 1、桩顶分配梁与桩顶连接是否牢固 | ||
2、桩顶分配梁与桩顶间是否连接牢固 | ||||
4 | 槽钢 | 1、墩顶位置槽钢锁定结构是否完好 | ||
2、槽钢是否按照交底搭设 | ||||
3、焊接是否密实、饱满 | ||||
5 | 桥面板及栏杆 | 1、桥面板是否良好 | ||
2、桥面板与槽钢锁定结构是否完好 | ||||
3、桥面板与桥面板间连接是否可靠 | ||||
4、桥面栏杆有无缺损 | ||||
5、栏杆是否连接牢固、 | ||||
6 | 沉降、冲刷观测 | 1、本期沉降量、累计沉降量是否符合要求 | ||
2、本期冲刷量、累计冲刷量是否符合要求 |
7 | 安全措施 | 1、作业人员是否佩戴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 | ||
2、施工用电是否规范 | ||||
3、氧气乙炔安全距离是否保持5米、与明火距离10米 | ||||
4、吊装作业是否有专人指挥 | ||||
5、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 ||||
6、有无救生措施 | ||||
7、有无警示标志、标志 | ||||
验收结论: | 验收小组负责人签字及日期: |
验收
项目 | 具体内容 | 规定及要求 | 验收检查频率 | 验收人 | 备注 |
材料 质量 | 钢管桩 | 钢管桩材质、长度、直径、壁厚是否符合方案要求。 | 每根 | ||
型钢 | 各部位型钢尺寸及型号是否符合方案要求。 | 每根 | |||
贝雷片 | 贝雷片无变形,无损伤 | 每片 | |||
钢板 | 钢板尺寸及厚度是否符合方案要求。 | 每块 | |||
螺栓、垫片 | 螺栓、垫片型号及数量是否符合方案要求。 | 每个 | |||
安装质量 | 钢管桩 | 钢管桩焊接、垂直度是否符合方案要求。 | 每根 | ||
入土深度 | 每根 | ||||
贯入度 | 每根 | ||||
型钢及钢板焊接 | 各部位型钢、钢板焊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 每个接头 | |||
贝雷片安装 | 贝雷片及支撑架销子、销子保险卡是否安装牢固。 | 每片 | |||
螺栓、垫片 | 螺栓是否拧紧、螺栓垫片是否安装。 | 每个 | |||
钢栈桥整体 | 1.整体长度、宽度及桥面标高是否符合方案要求。 2.钢栈桥整体线形是否顺直。 | 每座 | |||
安全质量 | 护栏 | 栈桥护栏安装是否符合方案及安全要求。 | 每个 | ||
标示标牌 | 限速、限载等安全警示标示牌是否安装。 | 每个 | |||
评定结果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序号 | 检查部位 | 检查项目 | 允许范围 | 检查情况 | 责任部门 | 检查人 签名 | 检查日期 | 检查频次 |
1 | 基础 | 基础防冲刷设施 | 是否完整 | 测量 | 每月一次 | |||
基础沉降观测情况 | <5cm | 每月一次 | ||||||
2 | 桩间连接 | 连接槽钢及缀板 | 是否变形 | 质检 | 每月一次 | |||
焊缝 | 是否有裂纹 | 每月一次 | ||||||
3 | 下横梁 | 下横梁与管桩连接 | 是否牢固 | 质检 | 每月一次 | |||
焊缝是否有裂纹 | 每月一次 | |||||||
下横梁与桩顶连接 | 是否抄垫密实 | 安全 | 每月一次 | |||||
下横梁 | 是否变形 | 测量 | 每月一次 | |||||
4 | 贝雷梁 | 对接处贝雷销安装 | 是否完好 | 安全、工程技术部(内业) | 每月一次 | |||
保险销安装 | 是否漏装、脱落 | 每月一次 | ||||||
支撑架螺栓安装情况 | 是否紧固 | 每月一次 | ||||||
限位装置安装 | 是否完整或变形 | 每月一次 | ||||||
贝雷梁与下横梁连接 | 是否托空 | 每月一次 | ||||||
贝雷梁 | 是否变形 | 每月一次 | ||||||
5 | 横向分配梁 | 横向分配梁与贝雷梁连接 | 是否紧固 | 质检 | 每月一次 | |||
横向分配梁 | 是否变形 | 每月一次 | ||||||
6 | 安全标志 | 桥面安全警示标志、限速、限重标志 | 是否完整 | 工程技术部(现场) | 每月一次 | |||
整改 情况 | ||||||||
复查 情况 |
(1)项目部负责按月或按季节性、节假日组织的检查,由各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协助项目经理组织成立检查组,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3)班组各岗位的日常管理,由班组按照作业分工组织实施。
2.2检查程序
(1)确定检查范围和内容
项目部安全检查的范围和内容,应根据施工生产的实际和安全管理需求进行确定,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部的检查范围和内容,由项目部部提出建议,安全主管经理审批确定。
2、各项目的检查范围和内容,由本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建议,主管经理审批确定。
(2)检查的实施
1、召开首次会议,由检查组组长介绍检查的目的、范围和时间安排,确定检查的方法、程序和陪检人员。
2、按照检查计划规定,并以受检单位确认的检查范围、内容和时间安排,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和安全内部管理资料的检查,及时记录安全检查的结果。
3、在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对检查收集到的客观依据、材料汇总核实后,进行分析评价,确定整改项目,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经受检单位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4、召开末次会议,由检查组组长介绍情况,宣布检查结论,确定隐患整改时间和验证方法。
(3)检查通报
由项目部安全检查组长指定专人拟草检查情况通报,报主管领导签准后下发、上报。
3 程序验收和验收制度
在开工前,项目部召集项目部、工区、班组相关人员参加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会,对钢栈桥和钢钢平台作业安全进行细致交底,做到人人心中有数,时刻提醒和预防自己和其他参建人员注意安全,并做好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钢栈桥和钢钢平台竣工后,由监理办和项目、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组织项目部安质部、工程部、物资部、合同部、综合部等主要负责人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合格表。
为了确保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的组装搭设,严格做到规范齐全,提高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为此制定如下验收制度并认真执行。
1、大型机械设备,严禁无证单位承接任务,安装完毕须经公司安全科、动力设备科、施工现场的安全员、机管员、电气负责人共同组织验收。由项目部安全科签发验收记录,并经机械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2、施工现场所有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必须按专项技术方案由技术员、施工员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后,由技术员、施工员和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设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3、导向架搭设前,由施工员、技术员按专项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导向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人审阅签字后,方可搭设。导向架搭设完毕后,经企业与项目部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参加验收,做出验收,挂上验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4、钢管桩施工过程中,监测钢管桩贯入度与打入设计桩长的对应关系,确保钢管桩足够的承载力。
5,检查钢管焊接接头等焊缝,焊缝需满足设计要求。
6、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7、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8、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持证上岗。
隐患整改及验收
(1)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检查组应签发隐患通知单,由受检施工组负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及时组织整改。对客观条件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应采取相应的临时措施,并报公司安全部门备案,制定整改计划或列入公司隐患治理整改项目,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治理。
(2)以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报告有关人员予以纠正。
(3)隐患进行整改后,受检单位应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按规定的期限上报隐患整改结果,由检查负责人派专人进行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