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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6 00: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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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制度第一条村级事务实行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制度。各村都要建立健全两委联席会、理财小组、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等民主议事、决策、监督机构和组织,任何村务活动都必须经民主决定,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第二条除党务工作召开支部会议研究之外,其他工作应由支部、村委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支部、村委联席会由支部和村委主任共同召集,支委(党员人数不足6人的,应为全体党员参加,下同)、村委成员参加。第三条村级一般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一)村级一般事项的内容:1、一次一事1000元以内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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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制度第一条村级事务实行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制度。各村都要建立健全两委联席会、理财小组、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等民主议事、决策、监督机构和组织,任何村务活动都必须经民主决定,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第二条除党务工作召开支部会议研究之外,其他工作应由支部、村委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支部、村委联席会由支部和村委主任共同召集,支委(党员人数不足6人的,应为全体党员参加,下同)、村委成员参加。第三条村级一般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一)村级一般事项的内容:1、一次一事1000元以内的日常
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制度

第一条 村级事务实行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制度。各村都要建立健全两委联席会、理财小组、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等民主议事、决策、监督机构和组织,任何村务活动都必须经民主决定,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

    第二条 除党务工作召开支部会议研究之外,其他工作应由支部、村委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支部、村委联席会由支部和村委主任共同召集,支委(党员人数不足6人的,应为全体党员参加,下同)、村委成员参加。

    第三条 村级一般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

   (一)村级一般事项的内容:

    1、一次一事1000元以内的日常开支。

    2、计划生育二胎指标、救灾救济和扶贫款物发放、户口迁移。

    3、1000—3000元以内的日常零星开支。

    4、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其它事项。

  (二)村级一般事项的决策程序

   1、1000元以内的日常开支,由支部和村委主任共同研究决定。

   所涉及内容决策程序如下:

  (1)支部、村委主任共同研究,形成初步意向。

   (2)向下乡干部和片长报告所议事项的有关事项,并报请、办事处审核。

  (3)召开两委会、民主理财小组会议共同研究决定实施方案。

  (4)报请、办事处批准后着手办理。

  (5)办理完结后,向两委会、民主理财小组通报办理情况,接受监督。

   第四条 村级“三重”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

  (一)村级“三重”事项的内容:

  村级重大项目、重大事项、重大支出主要指以下事项:

(1)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村级财务年度预决算;

(3)兴办学校、道路、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经费筹集、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

(4)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经营情况;

(5)土地等生产资料和企业承包经营方案及其承包费的收缴;

(6)救灾、扶贫、助残、拨款、补偿费、捐赠等款物的接收、发放情况;

(7)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其它重大事项。

(二)村级“三重”事项的决策程序

    上述“三重”事项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民主决策(简称“八步工作法”):

   第一步:深入调查,收集。由两委成员根据所议事项,广泛深入群众,调查了解,收集,掌握大多数村民的意愿和要求;

    第二步:召开会议,进行讨论。由支部、村委主任召集两委干部召开两委会议进行讨论,提出初步方案,然后村两委干部要召集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以及相关人员,根据村民的意愿和要求,讨论形成初步方案;

    第三步:宣传发动,统一思想。全体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针对讨论形成的初步方案,再次深入群众,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争取得到大多数村民的理解和支持;

    第四步:收集汇总,上报审查。由支部、村委主任将初步方案和群众的意见进行梳理汇总,报请包村、包片干部和、办事处审查同意后,方可组织有关会议进行研究;

    第五步:民主讨论,确定方案。支部、村委主任会同包村、包片干部召集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和民主理财小组人员,根据、办事处的审查意见和村民的意见建议,修正、完善方案,并推选事项实施领导小组人选,一般由3—5人单数组成。

    第六步:按照规定,进行表决。支部、村委要将研究确定的方案,按照事项的大小,提交相关会议进行表决。对于村民大会授权由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的事项,由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对于所议事项有1/10以上的村民或1/2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确需村民大会表决的重大事项、应由两委干部组织人员,深入农户进行公决。但无论何种形式的表决,参加人数一般应超过应参加人数的2/3,赞成率达到60%以上,表决方能生效;

    第七步:报告请示,组织实施。支部、村委要将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组织实施方案,填写重大事项决策卡,书面报请、办事处审批,审查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八步:实施完毕,张榜公布。重大事项按照组织实施方案,实施完毕后,支部、村委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张榜公告,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条 村党支部对按照议事程序和议事规则形成的决议和决定,在实施前,应报办事处审查批准。办事处如认为村党支部、村委会的决策有失误或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地方,应当按有关规定帮助指导、调整、更正、纠正决策事项。不允许任何人擅自更改或不执行集体决议和决定。

    违反本规定:

(1)对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村党支部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村党支部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2)对经教育仍拒不执行本章规定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或“劝辞”直至依法罢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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