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生姜成品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 文件编码 | SOP-ZL-CP-037-01 | ||
制 定 人 | 制定日期 | 年 月 日 | 复制日期 | 年 月 日 | |
审 核 人 | 审核日期 | 年 月 日 | 生效日期 | 年 月 日 | |
批 准 人 | 批准日期 | 年 月 日 | 复制份数 | ||
颁发部门 | 质量部 | 分发部门 | 质量部、质量控制室 | ||
编订依据 | 生姜成品质量标准(STP-ZL-CP-037-01) |
范 围:适用于生姜成品的入厂检验。
职 责:
QC检验员:严格按检验操作规程进行检验。
QC主任: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内 容:
1、检品名称:生姜成品
2、检验依据:《生姜成品质量标准》(STP-ZL-CP-037-01)
3、取样方法:《成品取样标准操作规程》(SOP-ZL-QY-005-01)
4、质量指标:
生姜成品内控质量指标 | |
检验项目 | 内控标准 |
性 状 | 本品呈不规则的厚片,可见指状分枝。切面浅黄色,内皮层环纹明显,维管束散在。气香特异,味辛辣。 |
薄层鉴别 | 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品色谱相应的位置上,显相同颜色的斑点。 |
总灰分检查 | 应不得过1.9% |
含量测定 | 本品含6-姜辣素(C17H26O4)不得少于0.050%。 |
5.1性状:
5.1.1仪器与用具:
5.1.1.1直尺
5.1.1.2放大镜
5.1.2试药与试液:无
5.1.3操作方法
取供试品,目视或用放大镜观察形状,并用直尺测量其长度、厚度;闻其气,尝其味。
5.1.4记录
记录观察到的供试品形状,测量的长度、厚度数据,品尝到的气、味。
5.1.5结果判定
本品呈不规则的厚片,可见指状分枝。切面浅黄色,内皮层环纹明显,维管束散在。气香特异,味辛辣。
符合以上特征者,判为符合规定。
5.2薄层鉴别:照《薄层鉴别法检验标准操作规程》(SOP-ZL-TY-007-01)测定。
5.2.1仪器与用具:
5.2.1.1天平
5.2.1.2烧杯、量筒、容量瓶、刻度吸管、漏斗、滤纸等。
5.2.1.3干燥器:底层放有硅胶干燥剂。
5.2.1.4硅胶G薄层板:市售,固定相为硅胶G。
5.2.1.5点样器:10ul手动点样器
5.2.1.6展开缸:专用平底或双槽展开缸,展开时须能密闭。
5.2.1.7超声波清洗器
5.2.2试药与试液:
5.2.2.1乙酸乙酯:分析纯。
5.2.2.2甲醇:分析纯。
5.2.2.3氯仿:分析纯。
5.2.2.4石油醚(60~90℃):分析纯。
5.2.2.5香草醛硫酸试液:取香草醛0.1g,加硫酸10ml使溶解,即得。
5.2.2.6对照品:6-姜辣素对照品。
5.2.3操作步骤
取本品碎末1g,加乙酸乙酯20ml,超声处理10分钟,滤过,滤液蒸干,残渣加乙酸乙酯1ml使溶解,作为供试品溶液。另取6-姜辣素对照品,加甲醇制成每1ml含0.5mg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照薄层色谱法试验,吸取供试品溶液6μl、对照品溶液4μl,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薄层板上,以石油醚(60~90℃)-三氯甲烷-乙酸乙酯(2:1:1)为展开剂,展开,取出,晾干,喷以香草醛硫酸试液,在105℃加热至斑点显色清晰。5.2.2.4记录:
记录供试品和对照品的用量,吸附剂、展开剂种类及其配比、点样量、薄层色谱图及结果。
5.2.5结果判定:
5.2.5.1技术指标: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品色谱相应的位置上,显相同颜色的斑点。
5.2.5.2结果判定:供试品的薄层色谱特征,与对照品的薄层色谱特征比较是否相符,相符判为符合规定,不相符判为不符合规定。
5.3总灰分:照《灰分测定标准操作规程》(S0P-ZL-TY-020-01)中总灰分测定法测定。
5.3.1仪器与用具:
5.3.1.1天平
5.3.1.2马福炉
5.3.1.3坩埚
5.3.1.4干燥器:底层放有硅胶干燥剂。
5.3.2试药与试液:
5.3.3操作方法:
取供试品粉碎后过2号筛,并混合均匀。精密称取该细粉约2~3g,置炽灼至恒重的坩埚中,称定重量,缓缓炽热,注意避免燃烧,至完全炭化时,逐渐升高温度至500~600℃,使完全灰化并至恒重,根据残渣重量,计算供试品中总灰分的含量(%)。
5.3.4记录与计算
5.3.4.1记录供试品称样量、炽灼温度、炽灼时间、灰分的计算和结果。
5.3.4.2计算公式:
式中:X为样品中的总灰分含量,单位为%;
M1为恒重好的坩埚重量,单位为g;
M2为恒重前样品和坩埚的总重量,单位为g;
M3为恒重后样品和坩埚的总重量,单位为g;
5.3.5结果判定:
5.3.5.1技术指标:总灰分含量不得过1.9%。
5.3.5.2结果判定:计算结果,按有效数字修约规则修约,使与标准中规定限度有效数位一致,其数值小于或等于限度时判为符合规定,其数值大于限度时判为不符合规定。
符合限度者,判为符合规定。
5.4二氧化留残留量:照《二氧化硫残留量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SOP-ZL-TY-015-01)检查。
5.4.1仪器装置 如图。A为1000ml两颈圆底烧瓶;B为竖式回流冷凝管;C为(带刻度)分液漏斗;D为连接氮气流入口;E为二氧化硫气体导出口。另配磁力搅拌器及电热套。
5.4.2测定法 取药材或饮片细粉约10g(如二氧化硫残留量较高可适当减少取样量,但不少于5g),精密称定,置两颈圆底烧瓶中,加水300~400ml打开回流冷凝管开关给水,将冷凝管的上端E口处连接一橡胶导气管置于100mL锥形瓶底部。锥形瓶内加水3%过氧化氢溶液500mL为吸收液(橡胶导气管的末端应在吸收液面以下)。使用前,在吸收液中加入3滴甲基红乙醇溶液指示剂(2.5mg/mL),并用0.01mol/L氢氧化钠滴定液滴定至黄色(即终点;如果超过终点,则应舍弃该吸收溶液)。
开通氮气,使流量计调节气体流量至约0.2L/min;打开带刻度分液漏斗C的活塞,使盐酸溶液(6mol/L)10ml流入蒸馏瓶中。立即加热两颈烧瓶内溶液加热至沸,并保持微沸,烧瓶内的水沸腾1.5小时后,停止加热。吸收液放冷后,置于磁力搅拌器上不断搅拌,用氢氧化钠滴定液(0.01mol/L)滴定,至黄色持续时间20秒不褪,并将滴定的结果用空白实验校正。
5.4.3记录与计算
5.4.3.1记录:记录供试品的重量,供试品与空白消耗氢氧化钠滴定液的体积。
5.4.3.2计算公式:
供试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µg/g)
式中 A为供试品溶液消耗氢氧化钠滴定液的体积,ML;
B为空白消耗氢氧化钠滴定液的体积,ML;
C为氢氧化钠滴定液摩尔浓度,mol/L;
0.032为1mL氢氧化钠滴定液(1mol/L)相当的二氧化硫的质量,g;
W为供试品的重量,g
5.4.4结果判定
5.4.4.1技术指标:应不得过150mg/kg 。
5.4.4.2结果判定:计算结果,按有效数字修约规则修约,使与标准中规定限度有效数位一致,其数值小于或等于限度时判为符合规定,其数值大于限度时判为不符合规定。
5.5含量测定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检验标准操作规程》(SOP-ZL-TY-009-01)测定。
5.5.1仪器与用具:
5.5.1.1高效液相色谱仪,蒸发管散射检测器。
5.5.1.2 超纯水机。
5.5.1.3超声波清洗器。
5.5.1.4加热回流装置。
5.5.1.5电炉或电热套、水浴锅(可调温)。
5.5.1.6药典筛:二号筛。
5.5.1.7具塞锥形瓶,移液管, 容量瓶等。
5.5.2试药与试液:
5.5.2.1甲醇:色谱纯;
5.5.2.2 三氯甲烷:分析纯;
5.5.2.3 正丁醇:分析纯。
5.5.2.4 试验用水:超纯水。
5.5.2.5对照品:桔梗皂苷D对照品。
5.5.3操作方法
5.5.3.1对照品溶液的制备:取6-姜辣素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甲醇制成每lml含0.05mg的溶液,即得。
5.5.3.2供试品溶液的制备:取本品粉末约0.8g,精密称定,置具塞锥形瓶中,精密加入甲醇25ml,称定重量,加热辉流30分钟,放冷,再称定重量,用甲醇补足减失的重量,摇匀,滤过,取续滤液,即得。
5.5.3.3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
5.5.3.3.1色谱条件:
以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乙腈-甲醇-水(40 : 5: 55)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280nm。
5.5.3.3.2系统适用性试验:
精密吸取对照品溶液8ul,注人液相色谱仪,测定,理论板数按6-姜辣素峰计算遍不低于5000。连续进样5次,主成分峰面积测量值的相对标准偏差应不大于2.0%。
5.5.3.4测定:
别精密吸取对照品溶液8μl与供试品溶液20μl,注人液相色谱仪,测定,即得。记录色谱图,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含量。
供试品测定应做两份,测定结果相对偏差应不超过 2.0 %。
5.5.4记录与计算
5.5.4.1记录色谱条件,供试品与对照品的名称、批号、含量及取用量,供试品与对照品的稀释倍数,系统适用性试验和含量测定的色谱图数据等。
5.5.4.2计算公式:
式中: X为供试品中以干燥品计,6-姜辣素(C17H26O4)的含量,单位为%;
AX为供试液的峰面积;
AR为对照液的峰面积;
CR为对照液的浓度,单位为ug/ml;
P为对照品纯度,单位为%;
V为供试品稀释倍数,单位为ml;
M为供试品称样量,单位为g;
B为样品的水分含量,单位为%;
5.5.5结果判定
5.5.5.1技术指标:本品含6-姜辣素(C17H26O4)不得少于0.050%。
5.5.5.2结果判定:计算结果,按有效数字修约规则修约,使与标准中规定限度有效数位一致,其数值大于或等于限度时判为符合规定,其数值小于限度时判为不符合规定。
6、变更历史及原因
版本号 | 修订原因 | 修订日期 |
01 | 新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