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性别 | 身份号码 | |||||
户籍所在地 | 省 市 县区 街 号 | ||||||
现 住 址 | 区市县 街 号 | ||||||
本单位工作起止时间 本单位工作年限 |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计 年 个月 | ||||||
工作岗位 | |||||||
所终止劳动合同期限 | 固定期限 |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 |||||
无固定期限 | 年 月 日起 | ||||||
完成工作任务期限 |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 ||||||
终止劳动合同原因 | ( )劳动合同期满 (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提前解散 (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 )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终止劳动合同时间 | 年 月 日 | ||||||
支付经济补偿情况 | 个月,每月标准: 元,合计: 元 | ||||||
国有企业支付生活补助费情况 | 个月,每月标准: 元,合计: 元 | ||||||
缴纳失业保险费编号 | 单位 | 个人 | |||||
用人单位 (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2、用人单位在15日内将劳动者档案移交其户籍所在市或区、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
户籍所在地 | 省 市 县区 街 号 | |||||||
现 住 址 | 区市县 街 号 | |||||||
本单位工作起止时间 本单位工作年限 |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计 年 个月 | |||||||
工作岗位 | ||||||||
所解除劳动合同期限 | 固定期限 |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 ||||||
无固定期限 | 年 月 日起 | |||||||
完成工作任务期限 |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 |||||||
解除劳动合同原因 | ( )双方协商一致 ( )劳动者辞职 ( )用人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 )用人单位原因致劳动合同无效 (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 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 )劳动者原因致劳动合同无效 (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劳动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 )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 ( )订立合同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不能协商变更合同 ( )用人单位裁员 | |||||||
解除劳动合同时间 | 年 月 日 | |||||||
支付经济补偿情况 | 个月,每月标准: 元,合计: 元 | |||||||
缴纳失业保险费编号 | 单位 | 个人 | ||||||
用人单位 (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2、用人单位在15日内将劳动者档案移交其户籍所在市或区、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