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试用)
“美术基础”校本课程以发展学生个性特长,陶冶学生高尚的情操,提高学生审美能力、观察能力以及实践、创新等综合能力。在学习中,使学生受到美的感染和熏陶,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生活情趣,形成乐学、求美、创新等优秀品质。为了更加客观、准确的对学生进行评价,制定“美术基础”校本课程评价方案。
一、评价对象:
针对参与“美术基础”校本课程活动的学生进行综合性的考核评估。
二、评价内容:
1.出勤
2.课堂表现:学习态度,积极思考。
3.作品评价:技能技法、想象力、主题与情节、作品效果
三、评价方法:
1.形成性评价(80%)
形成性评价即为课堂观察中的即时评价。通过课堂观察与审核,及时对学生的出勤、课堂表现、作品表现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根据每次出勤及实际表现,依据每项考核内容按照优秀为A+、A,良好为B+、B,合格为C+、C,不合格为D、D+四个层次进行评价。
2.终结性评价(20%)
学期末,根据学生每次参与活动的形成性评价结果进行综合总评。一学期内,以获得评价等地最多的成绩确认学生的终结性评价结果等地优秀为A+、A,良好为B+、B,合格为C+、C,不合格为D、D+。
美术校本课程综合评价单
姓名 | 出勤 | 课堂 表现 | 作品评价 | |||||
技能 技法 | 想象力 | 主题与情节 | 作品 效果 | 总评 | ||||
学习态度 | 积极思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