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1
第一章 保证体系组织构及职责 2
第二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4
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
第四章 安全教育培训 19
第五章 防火控制管理制度 22
第六章 机械控制 31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34
第八章 附 则 34
说 明
为规范工区及所属各架子队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根据铁路工程建设规范及集团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保证体系的要求,特编制张唐铁路ZTSG-7标一工区第一架子队安全保证体系。
本管理体系规定了架子队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以便于架子队贯彻局项目部及工区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自觉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它应遵守的要求。
通过贯彻实施本管理体系,使架子队能充分有效地识别、评价施工现场所有施工过程和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利环境和影响员工职业健康的因素,配合工区采取适当的技术和管理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有害健康的因素,并持续改进,为工程施工创造良好的条件,最大限度地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本管理体系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即时补充完善各项制度、保障措施、应急预案、安全施工用表等。
架子队安全保证体系文件
第一章 保证体系组织构及职责
一、建立以工区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组织机构,负责施工过程保证体系实施的日常管理。
保证体系领导小组组长:郑志民
副组长:李金奎 曹守明
组员:张 斌 马 林 侯兴国 杨洪安 娄胜远 张守军 秦仕和
及 架子队负责人
架子队保证体系领导小组,工区经理是现场施工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工区所属架子队的安全生产、从业人员职业健康负责日常管理。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落实保证体系的要素配置;监督执行保证体系过程,不断完善和充实保证体系功能,兑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保证体系要求做好现场管理;检查考核各部室各人员责任落实情况;定期组织安全质量大检查,召开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专题会议,协调布置工作。
3.依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施工生产情况;配合上级及地方的检查、调查以及处置工作。
三、安全管理组织
机构组织及安全保证体系要素职能分配表见“安全管理保证体系框图”及“安全保证体系要素及职能分配表”。
安全管理保证体系框图
办公室
安质部
2 1
3 2 1
3 2 1
第二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架子队队长职责
1、宣传项目部、工区、架子队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贯彻落实。
2、全面管理所负责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文明施工。
3、负责本队的思想文化建设,基础设施和生活管理。
4、接受工区领导,对本工点的安全、质量、进度以及人员调配等负责,实现工点利润、成本、工期、安全质量指标。
5、坚决贯彻落实安全措施,组织安全施工,消除施工中的一切不安因素,对违章作业、野蛮作业的坚决制止,抓好安全生产。
6、实行全面质量管理,认真接受并做好全员技术交底,合理调配人员、机械设备、材料,推行科学管理,质量为先;遵纪守法,关爱环境;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管理理念,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作业程序。
二、架子队技术主管职责
1、协助队长抓好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各项工作,业务上受工区工程部管理。
2、向领工员、工班长进行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环保等书面技术交底,并将技术交底报工区相关部门分类存档。
3、检查、监督、纠正施工中存在的质量、安全、工序、工艺方面问题。
4、积极配合工区工程部相关人员对该单位工程的技术支持工作。
三、架子队技术员职责
1、协助技术主管做好本单位工程技术交底的接收与全员教育工作。
2、跟班作业,纠正施工中安全、质量、环保、工序、工艺、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现重大质量隐患立即停工并报告上级。
3、做好施工日志等相关技术资料的编写、收集整理等工作并及时上报工区相关部门。
4、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
5、对隐蔽工程的关键部位、重点工序的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旁站。
四、架子队安全员职责
1、跟班作业进行施工安全巡视,发现不安全行为坚决制止,不服从正确指挥者,立即报告,并作好巡查记录,业务上受工区安质部管理。
2、协助队长进行安全再教育、班前讲话,接受专职安质人员的业务检查与指导。
3、负责本队安全器材、用具、设施的维修保养与标识。
4、制止违章作业,参加相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并保护好事发现场。
5、负责本队安全内业台账的收集整理,协助工区安质部努力提高安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做到安全基本档案、资料齐全。
6、协同工区定期进行安全学习和总结,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再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和自身防护能力,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7协同工区,按标准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和有毒有害物品防范工作,防止食物和煤气中毒,保证工人的安全与健康。
8、上传下达有关安全文件,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工区有关部门。
五、架子队质检员职责
1、跟班作业,纠正施工工序、工艺方面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执行落实“三检制”业务上受工区安质部管理。
2、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熟知相应的预防保证措施。
3、对工程质量及质量管理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班组和个人积极向工区申请奖励;对违规操作或不重视质量的行为必须制止,监督返工处理。
4、对不坚持原则,工作失误造成的质量问题或事故承担直接责任。
5、严格按技术交底要求施工,判断工程产品的正确性,做出合格的结论,对应错、漏检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
6、负责隐蔽工程自检、报检,作好各种原始记录和数据处理工作,对所填写的各种数据、文字真实性负责。
7、监督落实进场材料的质量、型号和规格。
六、架子队试验员职责
1、协同工区试验室参加材料取样送检,业务上受工区试验室管理。
2、收集原资料,半成品的合格证等报告,并送工区试验室存档。
3、负责原材料、半成品、检查试件抽取、制作、标识、防护和送样。
4、负责本队现场施工控制的检验与试验。
七、架子队材料员职责
1、负责本队施工生产中的材料申领及库房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工区物机部管理。
2、点验进场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对进场材料按场容标准化要求堆放,按规定入库保管,做到帐物相符。注意标识、储存和防护(防潮、防鼠、防盗、防损坏)。
3、建立出入库台账和逐日材料消耗台帐。
4、负责原材料进场后填写通知单,通知试验员取样送检。对不合格和破损的要及时进行更新替换。施工中暂时未消耗的材料设备可退库或在库房另保存,做好记录。
5、负责原材料、半成品状态标识。发现不合格产品分开存放,及时上报工区物机部。
6、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要重点保管。
7、 申领本队生产所需辅助材料,负责本队工具领用、更换、损耗、损坏产品退还的手续,并做好台帐。
八、架子队领工员职责
1、在架子队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本队工班施工的质量、安全、进度、环保和文明管理。
2、组织本队工班完成工区下达的施工任务。
3、坚决贯彻落实工区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落实安全措施,组织安全施工,消除施工中的一切不安全因素,对违章作业、野蛮作业的坚决制止,抓好安全生产。
4、忠于职守,协助队长进行劳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5、积极了解工人思想动态,并及时向队长及工区有关负责人汇报。
九、架子队工班长职责
1、带领工班全体人员完成架子队下达的施工生产任务。
2、 严格按照图纸、施工规范的要求组织工班进行操作,对不执行工艺和操作规范造成的质量事故和不合格产品负责。
3、纠正所属人员施工中影响安全、质量的施工行为。
4、跟踪掌握工人思想动态,并及时向架子队领工员及相关领导汇报。
十、架子队作业人员职责
1、服从正确指挥按规范要求进行操作,对不执行工艺和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不合格产品负责。
2、保证个人质量指标的完成,出现问题及时向工班长反映。对不及时自检和不及时反映问题造成不合格品负责。
3、注意保护成品,控制材料使用。
4、保证安全生产,严防出现安全生产事故,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
5、严格遵守工区、架子队各项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等制度及规定。
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保障工人在生产劳动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减少各类事故和隐患,促进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此规定:
一、安全生产管理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架子队队长是抓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从严治理,严明职责,严明制度,严格考核。
二、凡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经工区安质部安全教育,特殊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架子队全体人员进场施工前、施工中必须积极接受工区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并参加安全质量答卷考核,不合格者应要求退场。
四、电源开关不准一闸多用,非电工人员不得私自接电,未经培训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吊装设备未经检查(钢丝绳或试吊)不准吊装,下面站人不准起吊,爆破作业区域或防火禁区不准吸烟。
五、模板安装必须牢固、稳定,不得利用支撑拉杆攀登上下,安装与拆除模板高度大于2米以上时应按高空作业规定施工。用吊车安装或拆除模板时必须在模板就位并联结稳定后摘钩。拆除模板及联结件,支撑件应逐层转下或吊下,不得向下直接抛掷。
六、钢筋作业应按技术规范作业要求进行,按技术要求操作,听从技术人员的指令,不得随意进行施工,严格要求操作人员做到心细、大胆,一切按规程进行,最后必须达到钢筋成品合格率100﹪。
七、上述各条,望架子队遵照执行,工区对架子队安全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对安全工作抓的好的架子队相关管理人员给予相应奖励,对落实较差的架子队相关管理人员进行罚款。
1、安全生产交底制度
施工前工区工程部、安质部等部门将对现场全体作业人员分工种分类别进行各工序施工安全施工技术交底,未进行技术交底不得进行作业。
2、安全生产挂牌制
(1)把工序和设备的主要安全操作规程及悬挂于工地,在危险处设置警示牌以进一步提醒作业人员。
(2)所有当班施工工人必须严格执行进出洞挂牌制度,即:入洞前把自己胸卡悬挂于洞口挂牌处,并在进出洞登记本上及时登记个人进洞时间,出洞后及时登记销号并取走胸卡,针对此项制度,若发现一次违规者将给予班前会议公开检查并处以100元/次罚款,连续发生两次(不含两次)以上者,将做清退出架子队处理。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开工前检查的内容有:施工机械设备是否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人员的培训是否合格.是否全员知晓应急预案,在全部都备齐的情况下方可开工。
(2)架子队必须坚持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堵塞事故漏洞,预防安全事故。工区每月协同架子队管理人员对架子队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有: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领导、查隐患、查落实;重点检查施工用电、现场标准化建设、机械设备、钢筋加工、混凝土施工养护。并对防坍塌、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防交通事故等措施检查。
(3)不定期检查制度
不定期检查,由工区安质部、工程部协同架子队管理人员进行,主要检查工人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发现隐患会及时通知架子队各管理人员进行整改,每月不定期检查一般不少于4次。
(4)专业性的安全检查主要是针对重大危险源,对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安全、现场的施工技术安全、现场的大中型设备的使用、运转、维修保养等进行检查。
(5)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将进行专项检查。
4、安全技术措施
(1)在工程开工前,根据工区下发的危险源辨识评价结果和确定的高中度风险,结合本队所承担的工程施工特点,由队长、技术主管组织技术员、安全员、领工员、材料员、工班长等确认本队的高中度风险及其危险源,行文发布本队高中度风险清单。
在施工期间,根据施工作业现场变化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问题(尤其是重复发生的问题),及时更新高中度风险及其危险源。
(2)针对本队的高中度风险,技术主管组织技术员、安全员编制(或从工区取得)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工序安全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工种和主要机具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根据高中度风险及其危险源,确定危险岗位,编制详细的危险岗位操作规程。
(3)针对高风险的事故或紧急情况,结合项目经理部下发的应急预案,由技术主管组织细化或补充本队的应急措施,尤其是针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应急程序和应急救援方法。
(4)对于由架子队组织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危险岗位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编制人、审核人签字应齐全,并报工区批准后方可实施。
5、安全技术交底
(1)作业人员进场后、开工前,技术主管组织技术员、安全员向领工员、工班长及工班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分项分部或工序、主要工种安全技术交底。
对于转岗人员、零星进场的作业人员,可结合岗前安全教育一并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
(2)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要完整,并有针对性。交底的内容至少应包括分项分部或工序、主要工种、危险岗位的主要危险源、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危险岗位操作规程)、应急方法等,告知作业中的主要危害、正确操作程序、要求、注意事项、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以及违章操作的危害。
(3)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记录在统一印制的表格上,写清交底的工程部位及交底时间,签上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名字。各项交底表格,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各执一份。
6、安全教育培训
(1)根据本队施工组织安排和人员进场计划,由队长主持制定队级和工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到本队总体的培训计划中,行文发布。
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新进场作业人员和调换工种作业人员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专项安全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经常性安全教育等。
(2)队级安全教育培训由队长、技术主管、技术员、安全员等负责组织,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应建立教育培训台帐,及时归档保存教育培训资料。
主要培训内容包括:
本队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包括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用电安全、防火、消毒、防尘、防暴等基本知识,紧急情况的安全处置、安全疏散知识等;
本队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和注意事项;
工序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使用基本知识;
事故案例等。
(3)班组级的日常安全教育由各工班班长组织。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
本岗位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等。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后,方准从事特殊工种工作。架子队应建立特种作业持证登记及复审台帐。
(5)安全教育方式方法
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集中培训、班前安全讲话、现场安全检查指导、实作观摩、师傅带徒等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
7、三检查一交接
(1)工班班长负责组织班前、班中、班后三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如无法解决应立即上报。
班前检查内容:检查作业场所是否安全,工具、设备及其安全装置等是否良好;检查生产人员是否精神充沛。
班中检查内容:检查作业场所安全情况是否发生变化;检查生产人员是否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班后检查内容:分析目前工地上还有哪些不安全因素,提出解决办法;对不遵守劳动纪律及违章作业人员进行批评,分析未遂事故/事件。
(2)轮班作业的工点,各工班班长负责做好交工作。
、交双方交接主要内容:
A. 施工进度、上一班的操作方法,下一班应采取的方法。
B. 领工员及安全员、质量员对本工点的要求,上一班的执行情况,本班还应继续做些什么。
C. 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情况。
D. 一个工点有几个工种同时施工时、除班长参加交接工作外,工种负责人也参加交接工作,交接完毕后,负责人向生产员工布置本班工作,同时交待上班安全情况,提出本班安全要求。
交时必须做到:对情况要看到、对工地各点要走到、对不安全因素要指到、对预防事故措施要说到。
A.交完毕后,由交负责人填写“交记录簿”,并签字。
B.使用完毕后的交记录簿,统一由安全员保管备查;到工程竣工、正式交付使用后销毁。
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书面告知
A.各架子队应根据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情况,确定危险岗位报工区,由工区组织编制详细的危险岗位操作规程发放给架子队。
B.由架子队以书面形式统一向危险岗位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并双方签字,提供危险岗位的危险源及其危害、危险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告知危险岗位的正确操作程序、要求、注意事故、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以及违章操作的危害。在危险岗位的工作场所应进行危险源公示或张挂安全操作规程。
C.各架子队必须对危险岗位作业人员配齐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监督按要求使用、着装。
D.对于施工过程中新确定的危险岗位、或原危险岗位新的重大危险源,各架子队应按要求向相应的危险岗位作业人员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8、施工安全用电管理
1、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执行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2、架子队专职电工对运行中的漏电保护器应进行定期检查,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包括外观检查,试验装置检查,接线检查,信号指示及按钮位置检查,漏电保护器定期操作试验按钮检查动作情况,漏电保护器运行动作情况,包括正常动作、误动作、拒动作等,都要记录和统计分析,保存好检查记录。漏电保护器发生故障,必须更换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采用 “三相五线”接线方式,并采用三级配电系统和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4、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 台及2 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箱内不得存入杂物,并且要设门加锁,专人管理。施工现场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大于0.6m,小于1.5m。开关箱要有明显标识和警示标志,并严禁乱接乱拉,线路不得有裸露、破皮接地等情况。
5、移动的电气设备的供电线,使用橡胶套电缆,穿过场内行车道时,穿管埋地敷设,破损电缆不得使用。
6、各类电器开关和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设接地或接零保护。
7、室内配电柜、配电箱前要有绝缘垫,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8、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空载检查,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使用、维修和保管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做到定人定机。手持电动工具除应做好日常检查外,还应测量工具的绝缘电阻,不得超过标准。
9、施工现场照明,办公室、宿舍里的电灯,每盏应设开关控制;工作棚、场地可采取分路控制,但应使用双极开关。灯具对地面垂直距离不应低于2.5m。户外灯具高度一般不应小于3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加防护设施。150W 以上的灯泡采用瓷灯头安装。灯头与易燃物的净距一般不小于30c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应保持安全距离。流动性碘钨灯采用金属支梁安装时,支梁应稳固,并应采取接地或接零保护。
9、消防安全管理
1、在施工现场、驻地、火灾危险场所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在职工驻地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一旦出现险情,施工人员能够立即进行逃生自救。
2、职工驻地、工地料库、油库、爆炸物品库房等场地的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具体由各队安全员负责。专职安全员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发现异常应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用电、用火安全管理
a) 用电安全管理:
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专人负责。各班组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工棚内严禁使用碘钨灯、电炉等烤火取暖。
b) 用火安全管理:
严禁在施工现场搭地炉生明煮饭、烧火取暖,烧荒、夜间驱蚊子。严禁在施工现场燃放烟花爆竹、烧纸钱等祭奠活动,防止意外导致森林大火。使用明火的部门如食堂、职工餐厅等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应急救援
1、成立应急抢险队,根工区下发的应急预案和本队的风险特点,补充、细化本队的应急预案、应急措施,尤其是针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应急程序和应急救援方法。
2、针对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储备应急物资,组织应急培训,可行时组织应急演练。
11、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1、劳动防护用品由工区统一负责采购;架子队配合工区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清单。
2、对库内劳动防护用品要认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项,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劳动防护用品损坏。
3、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范围有关规定,为员工(包括劳务人员)配备、发放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提高标准,更不能以现金代替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时做好签收记录,并督促、教育作业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4、定期检查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12、安全生产检查
1、日常检查
领工员、安全员,群安员经常检查施工环境、机具设备运转情况,检查情况记录在安全日志,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汇报,监督检查现场施工人员情况,确保正确施工,保障施工安全。
2、定期检查
以“查规章制度、查责任制落实、查事故隐患、查教育培训、查标准化作业”的“五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架子队安全检查每周一次,检查中要求积极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并作好记录。
3、节前节后和季节性检查
节假日前后或雨季、冬季架子队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防止从业人员纪律松懈、思想麻痹,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闭环管理
各项检查对存在问题必须组织进行整改,安全隐患大时必须形成书面记录,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要求,整改情况由安全员进行复查关闭。
13、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本管段隧道地质条件复杂、爆破作业多、围岩大多为四-五级,附近有高压电线、道路、居民点等,为确保我标段隧道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使隧道施工全程处于可控状态,根据隧道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工区、建指下发关于隧道施工安全规定,特制定本办法,全体隧道参建职工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的规定。
(1)工区设安质部,配备专职隧道工程师,架子队设专职安全员,工班设兼职安全员,工区、架子队分级负责,以加强施工作业现场控制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为重点,采取定期检查、专人每日检查、班组自查、职工互查相结合,深入开展隧道施工安全标准工地活动,确保隧道施工安全。
(2)安全工作责任
架子队长、协作队伍负责人、工班长、操作工人及各级职能部门严格执行隧道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做到责任范围、分工明确,那个环节出问题就追究责任人项关责任,真正做到领导到位,工作到位,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教育
对所有参加隧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学习有关隧道施工安全规则、规定,并结合本管段隧道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安全措施,进行宣传教育。
(4)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
工区安全员进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填入检查记录中。
(5)建立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通过经济与行政手段的有效结合,将隧道安全生产与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紧密挂钩,工区要制定隧道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定期考核兑现,使干部全面加压、职工全员负载,达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有序可控。真正做到建制先行,检查全程,奖罚分明。
(6)持证上岗制度
隧道施安全隐患多、风险大,因此,各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正规培训,考核合格后,执相应的《上岗证》上岗,无上岗证人员不得从事隧道特种作业。
(7)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伤亡事故后,工区负责人用快速方法立即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工区有关部门报告。
对弄虚作假、隐瞒伤亡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追究施工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并严厉处理。
(8)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
现场道路平整、坚实、保持畅通,危险地点悬挂符合安全标志的标牌,施工现场设置大幅安全宣传标语。
从事爆破、电力、高空作业及起重作业等特殊作业人员,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及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过劳动部门专业培训并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准持证操作。
施工现场设立安全标志。危险地区必须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严禁烟火”等标志,夜间设红灯警示。
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按照三相五线制布设电线,做到二级保护,三级控制,一机一闸。
施工机械安全保证措施
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保持机械操作室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酒后操作机械,机械不带病运转、超负荷运转。
(9)爆破物品的安全管理
爆破器材的使用、运输、保管必须符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要在当地门申请办理采购、运输、储存、使用的各种认证手续及许可证件,订购经国家注册批准生产爆破物品的专门厂家的产品。爆破材料库房要与公路、居民点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炸药、雷管要分库存放,设专人看守。严格爆破材料的领发料制度,防止多领少用,私藏余料,杜绝流失和被盗。
进行爆破器材搬运和爆破作业的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进入爆破物品储备库,严禁任何火种带入。建立消防系统,防爆救灾。
(10)爆破作业的安全措施
洞内爆破作业频繁,必须坚持执行爆破作业安全规则,设专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爆破和爆破器材安全。各施工班组间,各道工序间,应建立完善的交制度。在交时人应将本班组工作情况及有关安全措施向人详细交待,并做好交记录。
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爆破设计要求控制用药量。装药工作必须由施工负责人指定有爆破操作合格证的爆破工执行;严禁无证人员参加爆破作业。装炮区内严禁吸烟点火,装炮完毕必须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以便起爆后核对有无瞎炮,并进行技术处理。
爆破前必须按警戒距离划定警戒区,设置防护人员,疏散施工人员,撤离施工机具到安全地点,并由专人负责检查,当符合安全要求并在防护工作一切就绪后,方可发出点炮信号。发生瞎炮后严禁掏挖或在原眼内重装炸药。
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及施工机具应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的地点。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才准检查人员进入工作面,且其相距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经安全检查合格后,其他工作人员才能进入工作面。
在可能有高压水涌出的地段,先探明情况,修订施工作业工序和参数,采取稳妥的施工措施,循序渐进地组织作业。对软弱破碎围岩地段采取预加固、短进尺、弱爆破、早封闭等施工措施,二次衬砌紧跟,稳扎稳打通过困难地段。
(11)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
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凡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此项工作。作业人员必须拴安全带、戴安全帽、穿防滑鞋。
高空作业人员应配给工具袋。小型工具及材料应放入袋内,较大的工具,必须拴好保险绳。不得随手乱放,防止堕落伤人,严禁从高空向下乱扔乱丢。
(12)洞内作业地段,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度。
进入隧道施工场地,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帽,不准光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场地,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自觉接受安全员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督促,维护各项规章制度的严肃性,不得强迫作业人员违章、违纪作业。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指挥及调度。
施工人员应共同保持生产现场的各种原材材料、机器设备的整齐有序及生产场地的清洁。
过度疲劳和饮酒后不准进洞作业。
坚决杜绝下列严重违章作业现象:
A.不按规定,擅自变更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盲目施工;
B.高空作业无安全措施及多层交叉作业;
C.机电设备超负荷、超载运转或运行;
D.发动机缺油、缺水、汽油机直流供燃油运转;
E.输用电设备漏电、短路、接地不良、一线一地等;
F.不按规定使用爆破器材;
G.驾驶转向、制动不灵的移动式机械及无合法手续的车辆上路;
第四章 安全教育培训
一、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主要内容是:
1、本工程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
2、本工程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3、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5、防火、防毒、防尘、防爆及紧急情况安全防范自救;
6、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二、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主要内容是:
1、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5、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三、新工人安全须知
1、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3、在没有防护设施的二米高处,悬崖和陡坡施工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4、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建筑材料和构件要堆放整齐稳妥,不要过高。
7、危险区域要有明显标志,要采取防护措施,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8、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9、特殊工种(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及打桩司机和指挥、架子工、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操作。
10、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脚和易滑、带钉的鞋和赤膊操作。
11、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过加固后经施工负责人同意。
12、施工现场的洞、坑、井架、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措施并有明显标志。
13、任何人不准向下、向上乱丢材、物、垃圾、工具等。不准随意开动一切机械。操作中思想要集中,不准开玩笑,做私活。
14、不准坐在脚手架防护栏杆上休息和在脚手架上睡觉。
15、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16、拆下的脚手架、钢模板、轧头或木模、支撑要及时整理,铁钉要及时拔除。
17、浆砌工程砌体要朝里斩,不准朝外斩。防止碎块坠落伤人。
18、工具用好后要随时装入工具袋。
19、不准在井架内穿行;不准在井架提升后不采取安全措施到下面去清理砂浆、混凝土等杂物;不准吊篮久停空中;下班后吊篮必须放在地面处,且切断电源。
20、脚手架上霜、雪、泥等要及时清扫。
21、脚手板两端间要扎牢、防止空头板(竹脚手片应四点扎牢)。
22、脚手架超载危险。
脚手架均布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70kg,脚手架连接物拆除危险;坐在防护栏杆上休息危险;搭、拆脚手架、井字架不系安全带危险。
23、单梯上部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
24、挂梯上部要挂牢,下部要绑扎。
25、人字梯中间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不准人坐在上面,骑马式移动。
26、高空: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严禁患有高血压、贫血症、严重心脏病、精神症、癫痫病、深度近视眼在500度以上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合高空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对井架、起重工等从事高空作业的工种人员要每年体检检查一次。
(1) 在平台、屋沿口操作时,面部要朝外,系好安全带。
(2) 高处作业不要用力过猛,防止失去平衡而坠落。
(3) 在平台等处拆木模撬棒要朝里,不要向外,防止人向外坠落。
(4) 遇有暴雨、浓雾和六级以上的强风应停止室外作业。
(5) 夜间施工必须要有充分的照明。
各类安全教育记录
教育类别: 教育课时: 小时 201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主讲单位(部门) | 架子队 | 主讲人 | ||
工程名称 | 受教育单位(部门) | XX班组 | 人数 | 人 | |
教育内容: | |||||
1、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不准上岗作业。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 |||||
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冒险操作。 | |||||
3、按规定正确使用劳防用品,不准赤膊、赤脚、穿拖鞋、拖鞋皮上班,不穿硬底鞋、高跟鞋登高上岗。 | |||||
4、不准攀爬脚手架、井架或乘井架吊篮上下。 | |||||
5、无证不准进行特殊工种作业;不准酒后上岗。 | |||||
6、不准使用无安全防护的中、小型机械,不准戴手套使用木工机械。不懂电器和机械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 |||||
7、遵守“十不吊”规定,主动避让吊物。 | |||||
8、遵守“十不烧”规定,执行二证一机一监护制度(操作证、动火审批证、灭火机、监护人)。 | |||||
9、不准擅自拆除或挪用脚手、井架、各类机械、安全防护设施上的附件和零部件。 | |||||
10、不准在宿舍里使用电炉、煤气炉、煤球炉和各种电加热器。不躺在床上吸烟 | |||||
11、严禁在禁烟区、木工间、危险品仓库、材料库吸烟。 | |||||
12、不准玩弄消防器材。 | |||||
13、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 |||||
14、不准随地大、小便,搞好环境及宿舍卫生。 | |||||
15、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 | |||||
记录人: (签名) | |||||
参加对象:(签名) | |||||
(参加人员签名) | |||||
第五章 防火控制管理制度
一级动火
1、禁火区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均属一级动火。
2、一级动火申请应在一周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一天,期满应重新登记,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3、一级动火作业由工区主管防火工作的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工区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均属二级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
3、二级动火作业由工区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工区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级动火
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等均属三级动火。
2、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后应重新,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经本工区施工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4、本表一式三联:动火人、动火监护及存查。
一、 总 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二、 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 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工区督促工区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 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 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 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6、 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7、 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工区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8、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9、 在工地防火区域,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0、 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1、 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2、 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3、 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三、 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 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库房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 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四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 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三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四、 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 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 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 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 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五、 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
为了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能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订以下训练计划。
1、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
2、 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通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能力和扑救方法。
3、 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
4、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作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5、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情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六、 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 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 各种警告牌、操作规程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 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 2m,使用时两者距明火不得少于 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 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每30平方应配置两具灭火级别不小于4B的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 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 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对遵守消防规章制度,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 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 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有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 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 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度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 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 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 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八、 木工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 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 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其当事人责任。
九、 机修房防火管理制度
1、机修房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机管员全面负责。
2、机修房各种防火警告牌必须齐全,各种制度上墙。
3、所有机械设备安放位置选择合理,电线及配电箱设置规范,做好机械的接地或接零。
4、机修工作业时,严禁带手套,下班时切断电源。
5、 存放油类要求归类,配备一定数量有效的灭火器。
6、 按规定做好每天的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十、 电焊间防火管理制度
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 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殊工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熔器使用规定。
3、 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 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 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 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十一、职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烧电炉,热得快等电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风扇不得放在蚊帐内吹风。
5、 职工宿舍每50平方米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其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 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十二、 食堂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 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 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挂设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 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 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三、 奖励与惩罚
1、 奖励办法:
(1) 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
(2) 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3) 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4) 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 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 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7) 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 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1) 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2) 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 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的。
(4) 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5) 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防火管理责任制
一、消防负责人防火责任制
项目消防负责人是工地防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工地的消防安全,履行以下职责:
1、 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编制火灾的应急预案和落实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应急预案的实施。
2、 拟订项目工区及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工作计划。
3、 配备灭火器材,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4、 管理本工地的义务消防队和灭火训练。
5、 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知识学习,使职工懂得安全动火、用电和其它防火、灭火常识,增强职工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6、 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二、义务消防队防火责任制
1、 模范地遵守和贯彻本单位的防火制度,对违反者进行劝阻。
2、 了解本单位的防火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解决,并向领导汇报。
3、 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完好可用,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需要报请领导添置各种消防器材。
4、 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技术操练,提高消防业务水平。
5、 组织队员轮流值勤。
6、 协助领导制订本单位灭火的应急预案。发生火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灭火与抢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7、 积极参加本地区的消防联防活动。
8、 全员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防火知识,会报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灭火知识,会扑救初起火灾。
三、现场电工防火责任制
1、 电工必须持安全生产监察局核发的《电工安全操作证》上岗操作。
2、 要按照有关规范安装检修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
3、 配合技术人员正确计算配电线路负荷,配线正确,对配电线路指定专人负责、维修,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设备,不得随便乱装乱用。
4、 严禁滥用铜丝、铁丝代替熔丝,正确选用熔丝。
5、 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对超负荷和擅自加大熔丝容量等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6、 积极主动向用电人员宣传安全用电常识,组织职工进行电器知识讲座,制止违章用电行为。
7、 配合义务消防员对电器防火器材进行维护。
8、 要掌握排除一般电气故障的方法,并能使用灭火器扑灭电气火灾。
四、木工防火责任制
1、 禁止在木工间和木工作业场所吸烟。
2、 禁止在木工间使用明火。
3、 在操作各种木工机械前,仔细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
4、 在工作完毕和下班时,清理场地,将木屑、刨花堆放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5、 要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掌握防火灭火知识。
五、仓库管理人员防火责任制
1、 不准携带火种入库。
2、 不准在库房内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电炉等电热器具和液化气、煤气。
3、 不准在库房内设置办公室和工场间。
4、 不准在库房内架设临时电线和使用60瓦以上的白炽灯,使用有镇流器的灯具,应将镇流器安装在库房外。
5、 不准在库房内存放仓库人员使用的油棉纱、油手套等物品。
6、 要将各类物资分类、限额存放;堆放的物资留出顶、灯、墙、柱、堆等防火间距。
7、 认真检查物资堆放安全情况,离开仓库时切断电源,并关闭门窗。
8、 掌握储存物资性质和防火灭火知识,发现火灾后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救。
六、焊工防火责任制
1、 有《焊、割工种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实习员没有正式焊工在场指导,不准从事焊、割作业。
2、 凡属一、二、三级动火审批范围的焊、割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和落实防火、防爆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3、 不了解焊、割现场和周围的安全情况,不准焊、割。不了解焊、割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准焊、割。
4、 盛装过可燃、易燃气体、液体的各种容器、管道、仓间、罐柜等,未经清洗和测爆,没有安全保障时,不准焊、割。
5、 在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冷却、隔音、隔热、装饰的部位,未采取切实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6、 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准焊、割。
7、 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彻底清理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8、 因火星飞溅、导体传热和感应能引起焊、割部位毗连的物体、建筑物起火或爆炸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9、 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情况,不准焊、割。
七、门卫、警卫人员防火守则
1、 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对违反防火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和制止。
2、 严禁任何人擅自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入施工现场。
3、 要加强夜间巡逻,认真检查火源、火种和电源等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并作好值班记录。
4、 要掌握单位内重点部位生产储存物资的性质和灭火器材的分布情况,会使用灭火器材扑灭初起火灾。
5、 要熟悉火灾、救护、报警和上级主管部门电话号码,发生火灾,会及时报警。
八、职工防火守则
1、在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学习消防知识,懂得消防工作重要性。
2、爱护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
3、自觉遵守工地有关部位的消防制度。听从职能人员的劝告。
4、严禁在床上吸烟及乱扔烟头,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器设备。
5、严禁使用电炉。
6、发现有火灾险肇立即向领导反映,避免事故发生。
第六章 机械控制
1、机械安装拆卸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
单位工程名称 | 交底时间 | |||||
交 底 部 位 | 工 种 | |||||
交底内容: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安装人员不准穿硬底、高跟皮鞋,衣着要灵便,不适宜高空作业者不得作业。 3、安装前要检查吊索、吊环、吊具、吊钩等用具,不准带病操作。 4、安装塔吊时,必须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并有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5、严禁酒后作业,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向下抛掷工具材料。 6、安装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一切作业程序必须服从统一指挥,任何人不得擅自行动,严禁开玩笑。 7、各种安全开关、限位、保险装置须经模拟动作试验无误后,方可送电。 8、遇大风、雨、雾天气,不得从事该项作业。 9、禁止违反工作程序,作业过程中遇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汇报,严禁玩忽职守。 10、每天工作结束后人离去前,必须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防止他人随意开动。 | ||||||
交底人签名 | 被交底人签名 |
2、危险作业的监控记录表
单位名称 | 工地名称 | ||
监控项目 | 大型设备安装 | 监控地点 | |
监控责任人 | 监控人员 | ||
监控交底内容: l、加强对大型机械安装(拆卸)全过程的监控。 2、认真执行施工方案中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记录。 3、检验装拆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情况,对无证人员拒绝其施工作业。 4、在监控过程中掌握安全动态,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向现场负责人指出并要求立即整改。 5、发现违章违规操作行为,立即纠正。 交底人: 年 月 日 | |||
监控过程记录:
监控人: 年 月 日 | |||
监控信息反馈内容:
监控人: 年 月 日 | |||
处理结果:
处理负责人: 年 月 日 |
机械在多班生产或多人轮班操作使用时,必须实行上下班交接的规定。交接内容有:
1、本班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和生产要求或其他注意事项;
2、本班机械运转使用情况,燃油、润滑油料消耗和准备情况;
3、本班保养和存在问题;
4、随机工具和附件。
交接时双方必须交接清楚,由交方负责填写本班报表和留言,经接方核对签证后方能下班。双班作业如上班和下班人员不能见面,仍应以留言双方签字为证。
完好设备标准
1、完成任务好,做到优质、高产、安全、低耗。
2、技术状况好,工作能力达到规定要求。
3、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好。
4、零部件、附属装置、随机工具完整齐全。
5、使用、维修记录齐全、准确。
机械操作工人应达到“四懂”“三会”
四懂:懂机械原理 懂机械构造
懂机械性能 懂机械的用途
三会: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按照本体系文件,工区将编发安全质量奖惩管理办法。奖惩办法适用于工区管段内全部参战单位。奖惩办法与本体系文件有冲突或不一致的,按奖惩管理办法中条款执行。奖励与处罚条款解释权归项目队安质部。
第八章 附 则
本体系文件未详部分参照工区发布的有关管理办法、文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通知、通报等。
本体系文件在执行过程中若需修改或完善,应依据集团公司体系文件及铁道部、北京局、建设指挥部、分公司及局项目部等上级管理单位(部门)所发布的管理文件进行;修改或完善内容以文件形式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