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指南》
附件:3.《汽车客运站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指南》
附件:4.岗位风险提示卡事例
附件1: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指南
| 序号 | 场所/环节/部位 | 风险辨识 | 可能导致的事故 类型 | 风险分级 | 主要防范措施 | 依据 | 责任部门/责任人 | ||
| 人的行为 | |||||||||
| 1. | 驾驶员心理因素 | 驾驶员因过于自信、麻痹大意、心存侥幸、逞强、急躁、逆反等异常心理,导致不能正确认识和判断客观事物,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B级 /橙色 | 1、客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确保道路运输安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道路运输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2、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客运驾驶人从业行为定期考核制度。客运驾驶人从业行为定期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客运驾驶人违法驾驶情况、交通事故情况、服务质量、安全运营情况、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参加教育与培训情况以及客运驾驶人心理和生理健康状况等。考核的周期不大于3个月。客运驾驶人从业行为定期考核的结果应与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挂钩。 3、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根据关键岗位的特点,分类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监督员工严格执行,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 4、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客运驾驶人安全告诫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对客运驾驶人出车前进行问询、告知,督促客运驾驶人做好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防止客运驾驶人酒后、带病或者带不良情绪上岗。 5、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相关法规、职业道德及业务知识培训。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正本)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 |||
| 2. | 驾驶员生理因素 | 驾驶员因疲劳、药物不良反应、疾病、饮酒等生理异常造成的观察和判断能力减弱,对车辆失去控制能力导致的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B级 /橙色 | 1、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防止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制度。关心客运驾驶人的身心健康,定期组织客运驾驶人进行体检,为客运驾驶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合理安排运输任务,防止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 2、客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培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个小时。客运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遵守道路运输法规和道路运输驾驶员操作规程,安全驾驶,文明服务。 3、运输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确保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防止疲劳驾驶。客运车辆每日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超过600公里)的,客运企业应当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或者24小时内累计驾驶不得超过8小时。客运企业要制定更加严格的防止疲劳驾驶措施,创造条件安排长途驾驶员落地休息。 5、道路运输企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车辆行驶道路的实际情况,按照规定设置监控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的限值,以及核定运营线路、区域及夜间行驶时间等,在所属车辆运行期间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设置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的限值应当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7、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客运驾驶人安全告诫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对客运驾驶人出车前进行问询、告知,督促客运驾驶人做好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防止客运驾驶人酒后、带病或者带不良情绪上岗。 8、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9、客运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遵守道路运输法规和道路运输驾驶员操作规程,安全驾驶,文明服务。 |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客运安全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0]210号)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修正) | |||
| 3. | 驾驶员的驾驶行为 | 开带病车和未经检验车上路行驶,影响车辆的安全性能,容易导致道路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B级 /橙色 | 1、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测和年度审验、检验制度,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制度,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技术条件。逾期未年审、年检或年审、年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2、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车辆维护制度,企业车辆技术管理机构应制定车辆维护计划,保证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技术规范以及企业的相关规定进行维护。 3、车辆的日常维护由客运驾驶人或专门人员在每日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执行。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应由具备资质条件的车辆维修企业执行。 4、客运站应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安全管理规定。 5、督促驾驶员对车辆进行日常维护,严格执行车辆例检制度。 6、认真填写行车日志。 |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 |||
| 4. | 驾驶员超员,超速,驾驶过程中接打手机,私改运营线路,违反交通规则驾驶等违规驾驶行为,增加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加重事故的后果,容易诱发群死群伤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A级 /红色 | 1、按照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交通规则驾驶车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道路运输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2、严禁客运车辆超载运行,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允许再搭乘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的免票儿童。客运车辆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3、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经许可机关同意,在农村客运班线上运营的班车可采取区域经营、循环运行、设置临时发车点等灵活的方式运营。农村客运班线,是指县内或者毗邻县间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客运班线。 4、驾驶人员应严格遵守驾驶人安全行车操作规程。驾驶机动车过程中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5、客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6、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设置的道路通行最高车速限值以及车辆行驶道路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相应路段的车辆行驶速度限速标准。对异常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给予警告和纠正,并事后进行处理。 7、监控人员应当实时分析、处理车辆行驶动态信息,及时提醒驾驶员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并记录存档至动态监控台账;对经提醒仍然继续违法驾驶的驾驶员,应当及时向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安全管理机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制止。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正本)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 ||||
| 5. | 乘车人的行为 | 乘客携带危险品乘车,可能导致车辆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吸烟、与司机聊天等不安全行为,可能导致事故发生。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B级 /橙色 | 1、驾乘人员负责做好安全告知工作,讲解车载安全设施的使用方法。发车前、行驶中要督促乘客系好安全带。 2、禁止在车辆内部吸烟和使用明火。 3、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车,遵守乘车秩序,文明礼貌,携带免票儿童的乘客应当在购票时声明。不得携带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它禁止携带的物品乘车。 4、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管理规定。 5、驾驶人员应及时制止乘车人员的不当行为。 |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
| 6. | 安全管理人员的行为 | 驾驶员招聘把关不严;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应急演练、安全投入等工作不到位,可能间接引发事故。 | 火灾、交通事故等其它事故 | B级 /橙色 | 1、驾驶员招聘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不合格的人员严禁录用。 2、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组织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应急演练等工作。 3、按照公司制度对公司其他人员安全违规行为进行考核。 4、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经费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实施或监督相关部门实施。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 |||
| 7. | 机务人员的行为 | 车辆维护、检查、维修等不到位可能间接引发事故。 | 火灾、交通事故等其它事故 | B级 /橙色 | 1、落实车辆安全技术规定,对车辆按规定时间投保维修,进行二级维护、年检、上线检测。 2、督促落实车辆“三检”制度,并组织对车辆进行抽检,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3、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培训教育等活动,提出安全技术方面的建议和措施。 4、参与安全生产措施、制度、操作标准的制定。 | 《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 | |||
| 8. | 调度人员的行为 | 驾驶人员、班次安排不合理;驾驶员出车前询问、教育不到位等可能间接引发事故。 | 交通事故等其它事故 | B级 /橙色 |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要求,合理安排班次和驾乘人员。 2、了解驾驶人员的思想状态和生活情况,出车前对驾乘人员进行询问和教育,达不到出车要求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换。 3、“五一”、“十一”、“春运”等客流高峰期,合理安排班次、人员,保证驾乘人员休息时间,避免疲劳驾驶等情况的发生。 | ||||
| 9. | 其他人员的行为 | 使用电器不当引发的火灾;不按操作规程作业引发的其它事故。 | 火灾 其他伤害 | C级 /黄色 | 1、企业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 ||||
| 物的状态 | |||||||||
| 1. | 停车场 | 车辆遇点火源引燃车辆,引起火灾。 车辆保养不全面,造成车辆漏电、漏油等现象,引发火灾。 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可能引发安全事故。 | 火灾 人员伤亡 其他伤害 | C级 /黄色 | 1、停车场除应设室外消火栓外,还应设置适用于扑灭汽油、柴油、燃气等易燃物质燃烧的消防设施。 2、停车场的停车数大于50辆,其汽车疏散口不应少于两个,停车总数不超过50辆时可设一个疏散口。 3、停车场内的车辆宜分组停放,车辆停放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0.80m,每组停车数量不宜超过50辆,组与组之间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4、停车场管理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对进、出停车场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出,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 5、停车场管理人员应对停车场内的车辆、设施进行巡检、点检,及时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 《交通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JGJ/T60-2012) 《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T200-2004) | |||
| 2. | 维修车间 | 人员操作不当,物品储存不当或人员的违规行为导致事故的发生。 | 机械伤害 火灾等事故 | C级 /黄色 | 1、严格按照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过程进行作业。 2、将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分类单独存放。 3、保持维修场地干净整洁。 4、人员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5、危险作业按照危险作业审批程序执行,开具危险作业票。 | ||||
| 3. | 公共建筑 | 人员使用电器不当或使用明火造成的触电或火灾事故等;登高作业安全设施不到位,可能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 触电 高处坠落 火灾等其它事故 | B级 /橙色 | 1、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电气管理制度使用电器和进行电气维修。 2、下班时按照相关规定关闭不使用的电源。 3、临时线路敷设符合安全要求,应安装总开关控制和漏电保护装置。 4、临时用电设备PE(保护接地线)连接可靠。 5、电工要持证上岗,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6、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并按照规定检查维护。 7、消防通道不得占用,应急出口不得封闭。 8、登高作业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专人监护。 |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 |||
| 4. | 车辆本身特点 | 速度差:小客车与大货车、大客车的设计车速及行驶车速不同,存在绝对的速度差,操作不当迫使其他车辆频繁变更车道、超车、风险加大。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C级 /黄色 | 1、确保车辆制动性能良好。 2、注意严格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车距。 3、禁止强行超车。 4、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5、不要长时间占用超车道。 6、不要随意变更车道。 7、严格按照交通规则驾驶机动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
| 5. | 内外轮差大:转弯时可能发生碰撞、刮擦内侧行人、其他车辆等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D级 /蓝色 | 1、转弯时不要占用对方车道、尽量增大转弯半径,时刻注意车外情况,减缓车速行驶。 2、禁止在转弯时强行超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
| 6. | 车辆技术状况 | 制动、转向、照明、信号等装置故障或失效,可能引发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B级 /橙色 | 1、坚持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 2、驾驶员每日坚持“三检”制度。 3、行驶中加强车辆状况检查,遇突发情况采取适当措施。 4、车辆制动系统、照明、信号系统应符合《汽车制动系统结构、性能和试验方法》(GB12676)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相关要求。 5、营运客车必须经车辆管理部门审验合格;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制动、转向系统以及灯光、喇叭、刮水器齐全有效。 | 《汽车制动系统结构、性能和试验方法》(GB12676)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 《汽车旅客运输规则》 | |||
| 7. | 轮胎磨损严重、有裂纹或扎入异物等情况可能造成追尾、爆胎等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B级 /橙色 | 1、坚持对车辆、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 2、驾驶员每日坚持“三检”制度;驾驶员要认真检查轮胎,及时更换;轮胎保持正常气压,不过量充气。 3、高温天气行车,适当停车休息、降温。 4、轮胎的磨损:轿车和挂车胎冠上花纹深度不得小于1.6mm;其他车辆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不得小于3.2mm,其余轮胎胎冠花纹深度不得小于1.6mm。 5、轮胎胎面不得有因局部磨损而暴露出轮胎帘布层。轮胎的胎面和胎壁上不得有长度超过25mm或深度足以暴露出轮胎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 6、同一轴上轮胎规格和花纹应相同,轮胎规格应符合车辆出厂时的规定,同一轴上轮胎外径的磨损程度应大体一致。 7、汽车转向轮不得装用翻新的轮胎。 8、汽车装用的轮胎应与其最大设计车速相适应。 9、轮胎负荷不应超过该轮胎的额定负荷,轮胎的充气压力应符合该轮胎承受负荷时规定的压力。 10、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方案。 |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 | ||||
| 8. | 发动机等部位故障,车辆中途熄火紧急停车,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可能发生追尾等安全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B级 /橙色 | 1、因故障熄火时,立即打开转向灯,利用汽车惯性,操纵方向盘,使汽车缓慢使向路边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并及时上报公司。 2、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3、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
| 9. | 车辆电路老化、短路等引起的火灾。 | 火灾 其他伤害 其它爆炸 | B级 /橙色 | 1、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使驾驶人员具有判断和处理初期火灾的能力。 2、驾驶员严格执行日常维护“三检”制度。 3、保持发电机技术性能良好。蓄电池应保持常态电压。所有电气导线应捆扎成束、布置整齐、固定卡紧、接头牢固,并有绝缘套,在导线穿越孔洞时需设绝缘套管。 |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 | ||||
| 10. | 主动安全装置:如后视镜、刮水器、制动防抱死系统、喇叭等装置失效,可能引发安全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B级 /橙色 | 1、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测和年度审验、检验制度,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制度,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技术条件。逾期未年审、年检或年审、年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2、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车辆维护制度,企业车辆技术管理机构应制定车辆维护计划,保证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技术规范以及企业的相关规定进行维护。 3、车辆的日常维护由客运驾驶人或专门人员在每日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执行。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应由具备资质条件的车辆维修企业执行。 4、严格执行“六不出站”的安全管理规定。 5、驾驶员严格执行日常维护“三检”制度,认真填写行车日志。 |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 ||||
| 11. | 被动安全装置:安全带、保险杠、挡风玻璃、灭火器、安全锤、应急门开关等装置设施损坏或失效时,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加重事故后果。 | 其他伤害 | B级 /橙色 | 1、驾驶员应严格执行“三检”制度,确保安全设施完好; 2、严格执行“六不出站”的安全管理规定。 3、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定期检查车内安全带、安全锤、灭火器是否齐全有效,确保安全出口通道畅通,应急门、应急顶窗开启装置有效,开启顺畅,并在车内明显位置标示客运车辆行驶区间和线路、经批准的停靠站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在车厢内设置投诉举报座机、手机电话,方便旅客监督举报。 |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 ||||
| 12. | 乘客携带的物品 | 乘客的行李或者货物存放不当,可能发生危险,发生事故时可能扩大事故后果。 | 火灾 其它爆炸 其他伤害 | B级 /橙色 | 1、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2、驾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对途中站点上车的旅客进行三品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得乘车;行李堆放区和乘客区要隔离,不得在行李堆放区内载客。 3、鼓励使用配置下置行李舱的客车从事道路客运。没有下置行李舱或者行李舱容积不能满足需求的客运车辆,可在客车车厢内设立专门的行李堆放区,但行李堆放区和乘客区必须隔离,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严禁行李堆放区内载客。 4、汽车客运站加强“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 |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
| 13. | 卫星定位装置 | 人为损坏或关闭设备,使车辆处于失控状态。 | 其他伤害 | B级 /橙色 |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不得篡改卫星定位装置数据。 2、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动态监控工作:(一)系统平台的建设、维护及管理制度;(二)车载终端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三)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四)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和统计分析制度;(五)其他需要建立的制度。 3、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确保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保持车辆运行实时在线。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道路运输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者不得安排其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4、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职监控人员。专职监控人员配置原则上按照监控平台每接入100辆车设1人的标准配备,最低不少于2人。 5、监控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填写交记录、监控记录;发现车辆出现违规、违章问题时,及时汇报处理。 6、及时对卫星定位装置进行维护和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及时填写维护保养记录。 7、加强监控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 |||
| 14. | 监控人员不负责任或人员配备不足,使车辆处于失控状态。 | 其他伤害 | B级 /橙色 | ||||||
| 15. | 设备损坏,未及时维修,使车辆处于失控状态。 | 其他伤害 | B级 /橙色 | ||||||
| 环境因素 | |||||||||
| 1. | 连续上下坡路段 | 车辆连续上下坡、频繁制动,易导致制动失效;使发动机温度过高,或换挡不当,引起发动机熄火、溜车等现象,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空挡、熄火滑行易发生追尾、翻车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A级 /红色 | 1、驾驶人员应提前观察好路段情况,保持注意力高度集中。 2、严禁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3、避免长时间使用制动减速。 4、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 5、提前更换至合适档位,保持车辆足够动力,切不可等车辆惯性小时候再换挡,以防停车或后溜。 6、下陡坡时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 7、企业应对路段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8、加强驾驶人员的培训教育。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
| 2. | 路窄弯急路段 | 山体遮挡,无法全面观察对面来车情况;控制不当,车辆驶出路外;弯道超车等因素,可能发生车辆碰撞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A级 /红色 | 1、急弯路时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 2、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 3、企业应对路段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4、加强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
| 3. | 山体滑坡、泥石流易发路段 | 阻挡道路或掩埋车辆,造成人员伤亡。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A级 /红色 | 1、集中注意力,仔细观察路况和提前预防,必要时在安全地点停车等待。 2、GPS监控人员应时刻注意各地天气及地质灾害情况,及时通知驾乘人员。 3、企业应对路段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4、加强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
| 4. | 施工路段 | 行车道减少,通行车辆增多,通行速度突然减慢,处理不当可能发生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B级 /橙色 | 1、机动车通过施工作业路段时,应当注意警示标志,减速行驶,必要时停车等待。 2、遵从指挥人员指挥,在施工路段不得故意停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
| 5. | 冰雪路面 | 阳光反射率高,路面摩擦系数低等情况,处置不当可能发生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A级 /红色 | 1、在雪地长时间行车时,需佩戴有色眼镜,以防造成眩目而影响安全行车。 2、严格控制车速,适当地增加行车的横向间距或采用预见性制动的方法。 3、配备必要的防滑链条和工具;轮胎磨损严重的应提前更换。 4、转弯时不能急转方向,避免紧急制动。 5、要减速慢行,礼让行车。 6、出车前应检查气压制动系统排污装置,并进行排污,防止在行车中因制动系统中的水结冰,造成刹车失灵。 5、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6、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7、加强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
| 6. | 涉水路面 | 未查清水的深浅即涉水行驶,易使车辆熄火,导致人员受困;车辆打滑或陷入水中;水中有尖锐物刺破轮胎,导致人员困于水中。 | 淹溺 其他伤害 | B级 /橙色 | 1、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水情不明的情况下禁止通过。 2、企业应对路段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3、加强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
| 7. | 邻水、邻崖路段 | 驾驶疏忽或车辆发生故障时处置不当,引发的坠崖、落水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B级 /橙色 | 1、行到邻水、邻崖路段时,应减速慢行,高度集中注意力,遇到突发状况时,采取预判措施。 2、在邻水、邻崖路段,禁止超车。 3、企业应对路段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4、加强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
| 8. | 隧道 | 隧道存在照明较差;较窄、高度;出入口明暗变化;出口瞬时横风等特殊情况,操作不当可能发生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B级 /橙色 | 1、隧道内不得超车、掉头、倒车。 2、按照规定速度行驶,与前车预留足够的安全距离。 3、注意观察隧道标识,按规定线路行驶。 4、进入隧道前和出隧道时,减速慢行注意灯光使用方法。 5、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6、驶出隧道前,通过车速表确认车速,到达出口时,握稳转向盘,以防隧道口处的横向风引起车辆偏离行驶路线。 7、企业应对路段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8、加强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
| 9. | 陌生线路 | 人员对路况不熟悉,行车过程中出现紧急情况处置不当,可能发生安全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A级 /红色 | 1、企业应组织人员对线路进行考察,对线路进行风险分析。 2、特殊路段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驾驶人员进行学习。 | ||||
| 10. | 大雨或暴雨天气 | 雨天存在光线昏暗、能见度低;路面湿滑、泥泞;水网地区路面积水反光等情况,驾驶人员操作不当,可能引发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B级 /橙色 | 1、雨天行驶要提高警惕,注意前方情况,靠右侧行驶,严禁盲目超车。 2、要严格控制车速,泥泞道路要避免紧急制动,防止滑溜。 3、要保持雨刮器正常工作。 4、涉水后应轻踩制动踏板,检查车辆的制动效应。 5、适当增加车距,必要情况下打开防雾灯和示宽灯,鸣喇叭,提示车辆和行人。 6、雨天在山区行车要注意山体滑坡和路基塌陷。 7、及时清除挡风玻璃上的雨水,保证视线清晰。 8、卫星定位装置专职监控人员应及时提醒驾驶人员注意特殊天气。必要时寻找安全地带停车休息。 9、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一)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二)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10、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11、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12、加强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
| 11. | 大雪天气 | 雪天存在视线不足;路面被积雪覆盖;能见度低;路面湿滑等情况,操作不当可能发生安全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A级 /红色 | 1、严格控制车速,适当地增加行车的横向间距或采用预见性制动的方法。 2、配备必要的防滑链条和工具。 3、转弯时不能急转方向,避免紧急制动。 4、要减速慢行,礼让行车。 5、出车前应检查气压制动系统排污装置,并进行排污,防止在行车中因制动系统中的水结冰,造成刹车失灵。 6、及时清除挡风玻璃上的积雪,保证视线清晰。 7、卫星定位装置专职监控人员应及时提醒驾驶人员注意特殊天气。必要时寻找安全地带停车休息。 8、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一)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二)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9、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10、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11、加强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
| 12. | 大雾天气 | 能见度低,看不清路况,驾驶员长时间雾中驾驶,注意力持续集中,易疲劳等情况,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A级 /红色 | 1、雾天行驶要提高警惕,注意前方情况,靠右侧行驶,严禁盲目超车。 2、要严格控制车速、车距,防止视线受阻,突发状况不能采取有效制动措施。 3、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4、卫星定位装置专职监控人员应及时提醒驾驶人员注意特殊天气,必要时停车等待。 5、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一)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6、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天,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三)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7、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8、加强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
| 13. | 高温天气 | 驾驶人员易疲劳;电器元件、货物易自燃;轮胎易发生爆胎;制动易失效等情况发生,易引发事故 | 交通事故 火灾 其他伤害 | B级 /橙色 | 1、驾驶人员注意休息,保持旺盛精力。必要时使用防暑降温物品进行降温。 2、出车前应查看驾驶人员的精神状态,合理安排驾驶人员的休息时间。 3、及时检查轮胎,损害或老化的及时更换;注意胎压监测,发现异常时及时进行检查。 4、车辆修理保养时应对电气线路进行检查和维护;加大出车前、行车中安全检查力度。 5、驾驶员严格执行日常维护及“三检”制度。 6、清除车辆上的易燃易爆物品。 |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 | |||
| 14. | 沙尘暴天气 | 存在能见度低、风力大、路面摩擦系数低等情况,操作不当可能发生安全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B级 /橙色 | 1、风力过大时,应在合理位置停车避让。 2、大风天行车要控制车速,加强眺望,特别注意道路上突然出现横穿人员。 3、关闭驾驶室门窗,防止沙尘刮入。 4、及时清除挡风玻璃上的尘土,保证视线清晰。 5、卫星定位装置专职监控人员应及时提醒驾驶人员注意特殊天气。 6、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 7、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8、加强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指南
| 序号 | 场所/环节/部位 | 风险辨识 | 可能导致的事故 类型 | 风险分级 | 主要防范措施 | 依据 | 责任部门/责任人 |
| 人的行为 | |||||||
| 10. | 驾驶员心理因素 | 驾驶员因过于自信、麻痹大意、心存侥幸、逞强、急躁、逆反等异常心理,导致不能正确认识和判断客观事物,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B级 /橙色 | 6、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确保道路运输安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道路运输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7、应当建立驾驶人从业行为定期考核制度。驾驶人从业行为定期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驾驶人违法驾驶情况、交通事故情况、安全运营情况、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参加教育与培训情况以及驾驶人心理和生理健康状况等。考核的周期不大于3个月。驾驶人从业行为定期考核的结果应与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挂钩。 8、企业应当根据关键岗位的特点,分类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监督员工严格执行,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 9、企业应当建立驾驶人安全告诫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对驾驶人出车前进行问询、告知,督促驾驶人做好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防止驾驶人酒后、带病或者带不良情绪上岗。 10、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相关法规、职业道德及业务知识培训。 11、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使从业人员了解所装运危险货物的理化性质、危害特性、包装物或者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处置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正本)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 |
| 11. | 驾驶员生理因素 | 驾驶员因疲劳、药物不良反应、疾病、饮酒等生理异常造成的观察和判断能力减弱,对车辆失去控制能力导致的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B级 /橙色 | 6、企业应当建立防止驾驶人疲劳驾驶制度。关心驾驶人的身心健康,定期组织驾驶人进行体检,为驾驶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合理安排运输任务,防止驾驶人疲劳驾驶。 7、企业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培训。驾驶人员应当遵守道路运输法规和道路运输驾驶员操作规程,安全驾驶,文明服务。 8、运输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严格落实长途运输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确保驾驶人员以良好的精神状态驾驶车辆。 9、企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车辆行驶道路的实际情况,按照规定设置监控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的限值,以及核定运营线路、区域及夜间行驶时间等,在所属车辆运行期间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设置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的限值应当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5、企业应当建立驾驶人安全告诫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对驾驶人出车前进行问询、告知,督促驾驶人做好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防止驾驶人酒后、带病或者带不良情绪上岗。 6、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修正) | |
| 12. | 驾驶员的驾驶行为 | 开带病车和未经检验车上路行驶,影响车辆的安全性能,容易导致道路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B级 /橙色 | 7、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测和年度审验、检验制度,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制度,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技术条件。逾期未年审、年检或年审、年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8、企业应当建立车辆维护制度,企业车辆技术管理机构应制定车辆维护计划,保证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技术规范以及企业的相关规定进行维护。 9、车辆的日常维护由驾驶人或专门人员在每日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执行。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应由具备资质条件的车辆维修企业执行。 10、督促驾驶员对车辆进行日常维护,严格执行车辆例检制度。 11、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车辆报废管理。 12、认真填写行车日志。 13、运输企业应建立驾驶员“一人一档”行车安全档案,加强安全考核。 |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 | |
| 13. | 驾驶员超员、超速、驾驶过程中接打手机,私改运营线路,违反交通规则驾驶等违规驾驶行为,增加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加重事故的后果,容易诱发群死群伤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A级 /红色 | 8、按照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交通规则驾驶车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道路运输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9、驾驶人员应按照相关部门规定的运输路线进行营运,不得私自改变运输路线。 10、企业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11、驾驶人员应严格遵守驾驶人安全行车操作规程。驾驶机动车过程中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12、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设置的道路通行最高车速限值以及车辆行驶道路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相应路段的车辆行驶速度限速标准。对异常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给予警告和纠正,并事后进行处理。 13、监控人员应当实时分析、处理车辆行驶动态信息,及时提醒驾驶员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并记录存档至动态监控台账;对经提醒仍然继续违法驾驶的驾驶员,应当及时向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安全管理机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制止。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正本) | ||
| 14. | 押运员的行为 | 做出影响驾驶人员正常驾驶的行为,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未及时纠正驾驶人员违规操作的行为,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发生突发状况,应急处置不当,可能导致事故后果扩大。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B级 /橙色 | 1、经过相应的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证件。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应急知识。 2、必须掌握所押运危险品性质、危害特性以及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 3、必须配备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4、严格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过程,坚决制止驾驶员将车辆驶入危险化学品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 5、配合督促驾驶员做好危险化学品运输及行车安全工作,监督驾驶人员的不当行为。 6、在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被盗、丢失、泄露等情况时,应及时向单位有关领导报告,同时向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环保、质检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7、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需要较长时间停车时,驾驶员或者押运员应当向当地机关报告。运输其它危险化学品时,长时间停车,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 |
| 15. | 装卸管理人员的行为 | 装卸过程监管不到位,可能间接引发事故 不熟悉装卸物质特性,装卸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 | 火灾 其他爆炸 其他伤害 | B级 /橙色 | 1、装卸作业前,应按照相关规定检查车辆的安全设施、装卸工具、装卸人员、装卸物品等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相关人员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应停止装卸工作并及时汇报。 2、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应当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并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 3、装卸管理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证件。装卸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措施。 4、制定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操作规程,按规定为作业员配备与装卸危险化学品物理化学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 | |
| 16. | 停车场管理人员的行为 | 车辆、场内安全设施检查不到位。可能应发事故 | 火灾 其他爆炸 其他伤害 | C级 /黄色 | 1、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进、出场车辆和场内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掌握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 |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指标》(交安监发[2012]175号) | |
| 17. | 安全管理人员的行为 | 驾驶员招聘把关不严;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应急演练、安全投入等工作不到位,可能间接引发事故。 | 火灾、交通事故等其它事故 | B级 /橙色 | 5、驾驶员招聘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不合格的人员严禁录用。 6、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组织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应急演练等工作。 7、按照公司制度对公司其他人员安全违规行为进行考核。 8、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经费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实施或监督相关部门实施。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 |
| 18. | 机务人员的行为 | 车辆维护、检查、维修等不到位可能间接引发事故。 | 火灾、交通事故等其它事故 | B级 /橙色 | 5、落实车辆安全技术规定,对车辆按规定时间投保维修,进行二级维护、年检、上线检测等工作。 6、督促落实车辆“三检”制度,并组织对车辆进行抽检,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7、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培训教育等活动,提出安全技术方面的建议和措施。 8、参与安全生产措施、制度、操作标准的制定。 | 《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 | |
| 19. | 调度人员的行为 | 驾驶人员、运输任务安排不合理;驾驶员出车前询问、教育不到位等可能间接引发事故。 | 交通事故等其它事故 | B级 /橙色 |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要求,合理安排运输任务和驾驶人员。 5、了解驾驶人员的思想状态和生活情况,出车前对驾驶人员进行询问和教育,达不到出车要求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换。 6、“五一”、“十一”、“春运”“”等特殊时期,合理安排运输任务,尽量避免车流量高峰期运输。 | ||
| 20. | 其他人员的行为 | 使用电器不当引发的火灾;不按操作规程作业引发的其它事故。 | 火灾 其他伤害 | C级 /黄色 | 3、企业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 ||
| 物的状态 | |||||||
| 16. | 停车场 | 在停车场内未按规定车速行驶、未按规定停放车辆或因驾驶过程中疏忽大意引起的车辆伤害。 车辆漏油遇点火源发生的火灾、爆炸。 | 车辆伤害、火灾、其他爆炸 | C级 /黄色 | 1、停车场地应当封闭管理并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告知牌、限高、限速标志。 2、建立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制度应包括危货车辆停放管理、专用停车区域管理、警示标志管理、相关设备管理以及专人值守、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内容。 3、驾驶员驾驶车辆入场时应注意观察停车场内人员和车辆的动态,主动避让。 4、划定行车路线及停车位,有多种车辆共同停放的,运输剧毒、爆炸等高危等级危险货物企业的场地须用专用设施将危险品运输车辆与其他设备、车辆、人员进行隔离,并按运输危险货物的种类设置警示标志。 5、配备停车场值守人员,指挥车辆出入,并进行定期巡检,建立巡检记录,确保场内标线、停车位、安全隔离带、警示标志、消防设施、应急防护用品等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符合有关规定,齐全、完好。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指标》(交安监发[2012]175号) | |
| 17. | 危险品装卸场所 | 装卸设施不符合相关规定,可能引发事故;超载、超高等引起的危险化学品散落,过量充装等引起的危险品泄漏。 野蛮装卸引发的事故。 | 灼烫、火灾、中毒和窒息、其他爆炸等 | B级 /橙色 | 1、危险货物的装卸应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严格落实装卸现场监督指导制度。 2、在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设置警告标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装卸作业区。 3、雷雨天气装卸时,应确认避雷电、防湿潮措施有效。 4、危险品装卸区内严禁使用会产生火花的工具、机具等。 5、装卸作业区要远离热源,通风良好;电器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照明灯应具有防爆性能。 6、易燃易爆货物的装卸场所要有防静电和避雷装置。 7、进入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 a)装卸场所禁止随身携带火种; b)装卸场所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 c)装卸场所严禁吸烟; d)穿着不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不带铁钉的工作鞋。 8、用于装卸危险货物的机械及工具的技术状况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规定的技术要求。 9、装卸作业前,车辆发动机应熄火,并切断总电源(需从车辆上取得动力的除外)。 | 《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 | |
| 18. | 公共建筑 | 人员使用电器不当或使用明火造成的触电或火灾事故等;登高作业安全设施不到位,可能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 触电 高处坠落 火灾等其它事故 | B级 /橙色 | 9、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电气管理制度使用电器和进行电气维修。 10、下班时按照相关规定关闭不使用的电源。 11、临时线路敷设符合安全要求,应安装总开关控制和漏电保护装置。 12、临时用电设备PE(保护接地线)连接可靠。 13、电工要持证上岗,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14、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并按照规定检查维护。 15、消防通道不得占用,应急出口不得封闭。 16、登高作业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专人监护。 |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 |
| 19. | 车辆本身特点 | 因车体体积庞大,满载总质量较大,导致车辆加速性能差、惯性大、制动距离长、重心高不易控制而引发的交通事故。 | 车辆伤害、人员伤亡 | C级/黄色 | 8、确保车辆制动性能良好。 9、注意严格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车距。 10、禁止强行超车。 11、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12、不要长时间占用超车道。 13、不要随意变更车道。 14、严格按照交通规则驾驶机动车。 15、建立“一车一档”的车辆档案,及时关注车辆状况并更新档案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
| 20. | 因车身内外轮差大或存在视觉盲区而引发的交通事故。 | 车辆伤害、人员伤亡 | C级/黄色 | 3、转弯时不要占用对方车道、尽量增大转弯半径,时刻注意车外情况,减缓车速行驶。 4、禁止在转弯时强行超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
| 21. | 罐体、集装箱等损坏 | 火灾 灼烫等事故 | B级 /橙色 |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建立车辆技术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并按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与检测,保持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相关人员定期对罐体、集装箱等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做好维护检查记录。 3、罐式专用车辆的常压罐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1)、《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2部分:非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2)等有关技术要求。 4、装运危险货物的罐(槽)应适合所装货物的性能,具有足够的强度,并应根据不同货物的需要配备泄压阀、防波板、遮阳物、压力表、液位计、导除静电等相应的安全装置;罐(槽)外部的附件应有可靠的防护设施,必须保证所装货物不发生“跑、冒、滴、漏”,并在阀门口装置积漏器。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 ||
| 22. | 车辆技术状况 | 制动、转向、照明、信号等装置故障或失效,可能引发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B级 /橙色 | 1、坚持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 2、驾驶员每日坚持“三检”制度。 3、行驶中加强车辆状况检查,遇突发情况采取适当措施。 6、车辆制动系统、照明、信号系统应符合《汽车制动系统结构、性能和试验方法》(GB12676)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相关要求。 7、运输车辆必须经相关部门审验合格;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制动、转向系统以及灯光、喇叭、刮水器齐全有效。 | 《汽车制动系统结构、性能和试验方法》(GB12676)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 | |
| 23. | 轮胎磨损严重、有裂纹或扎入异物等情况可能造成追尾、爆胎等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B级 /橙色 | 1、坚持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 2、驾驶员每日坚持“三检”制度;驾驶员要认真检查轮胎,及时更换;轮胎保持正常气压,不过量充气。 3、高温天气行车,适当停车休息、降温。 4、轮胎的磨损:挂车胎冠上花纹深度不得小于1.6mm;其他车辆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不得小于3.2mm,其余轮胎胎冠花纹深度不得小于1.6mm。 5、轮胎胎面不得有因局部磨损而暴露出轮胎帘布层。轮胎的胎面和胎壁上不得有长度超过25mm或深度足以暴露出轮胎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 6、同一轴上轮胎规格和花纹应相同,轮胎规格应符合车辆出厂时的规定,同一轴上轮胎外径的磨损程度应大体一致。 7、汽车转向轮不得装用翻新的轮胎。 8、汽车装用的轮胎应与其最大设计车速相适应。 9、轮胎负荷不应超过该轮胎的额定负荷,轮胎的充气压力应符合该轮胎承受负荷时规定的压力。 10、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方案。 |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 | ||
| 24. | 发动机等部位故障,车辆中途熄火紧急停车,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可能发生追尾等安全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B级 /橙色 | 4、因故障熄火时,立即打开转向灯,利用汽车惯性,操纵方向盘,使汽车缓慢使向路边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并及时上报公司。 5、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6、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
| 25. | 车辆电路老化、短路、引起的火灾。 | 火灾 其他伤害 其他爆炸 | B级 /橙色 | 1、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使驾驶人员具有判断和处理初期火灾的能力。 2、驾驶员严格执行日常维护“三检”制度。 3、保持发电机技术性能良好。蓄电池应保持常态电压。所有电气导线应捆扎成束、布置整齐、固定卡紧、接头牢固,并有绝缘套,在导线穿越孔洞时需设绝缘套管。 |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 | ||
| 26. | 主动安全装置:如后视镜、刮水器、制动防抱死系统、喇叭等装置失效,可能引发安全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C级 /黄色 | 6、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测和年度审验、检验制度,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制度,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技术条件。逾期未年审、年检或年审、年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7、企业应当建立车辆维护制度,企业车辆技术管理机构应制定车辆维护计划,保证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技术规范以及企业的相关规定进行维护。 8、车辆的日常维护由驾驶人或专门人员在每日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执行。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应由具备资质条件的车辆维修企业执行。 9、驾驶员严格执行日常维护“三检”制度,认真填写行车日志。 |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指标》(交安监发[2012]175号) | ||
| 27. | 被动安全装置:保险杠、挡风玻璃、灭火器、静电拖地带、紧急切断装置等设施损坏或失效时,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加重事故后果。 | 其他伤害 | C级 /黄色 | 3、驾驶员应严格执行“三检”制度,确保安全设施完好,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4、企业应当定期检查车载灭火器、静电拖地带、三角木等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5、运输车辆必须安装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3-2005)要求的标志灯、标志牌等安全设施。 |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指标》(交安监发[2012]175号) | ||
| 28. | 卫星定位装置 | 人为损坏或关闭设备,使车辆处于失控状态。 | 其他伤害 | C级 /黄色 |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不得篡改卫星定位装置数据。 9、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动态监控工作:(一)系统平台的建设、维护及管理制度;(二)车载终端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三)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四)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和统计分析制度;(五)其他需要建立的制度。 10、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确保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保持车辆运行实时在线。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道路运输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者不得安排其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1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拥有50辆及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或牵引车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职监控人员。专职监控人员配置原则上按照监控平台每接入100辆车设1人的标准配备,最低不少于2人。 12、监控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填写交记录、监控记录;发现车辆出现违规、违章问题时,及时汇报处理。 13、及时对卫星定位装置进行维护和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及时填写维护保养记录。 14、加强监控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 |
| 29. | 监控人员不负责任或人员配备不足,使车辆处于失控状态。 | 其他伤害 | C级 /黄色 | ||||
| 30. | 设备损坏,未及时维修,使车辆处于失控状态。 | 其他伤害 | C级 /黄色 | ||||
| 31. | 运输物质 | 运输货物可能发生泄露、散落等情况,引发火灾、中毒和窒息等事故 | 火灾 中毒和窒息 其他爆炸 其它伤害 | A级 /红色 | 1、承运人应查收托运人提交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或品名、危险特性、应急处置措施、应急电话等材料。不提交的,不得承运。 2、运输危险货物车辆应随车携带与所运危险货物一致的“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 3、运输单位应制定爆炸、火灾、环境污染等事故应急预案,并向相关部门备案,通报消防协作单位。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进行应急救援相关知识的培训与演练。 4、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人员正确穿戴。 5、发生事故时,运输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按爆炸、火灾等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6、液体危险货物罐车须按国家安监总局、等五部六联合下发的《关于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74)等要求,加装紧急切断装置,运输过程中,及时检查确保紧急切断阀处于关闭状态。并组织对驾驶员、押运员进行紧急切断装置相关安全知识进行重点教育培训。 7、有机过氧化物应加入稳定剂后方可运输,有机过氧化物的混合物按所含最高危险有机过氧化物的规定条件运输,并确认自行加速分解温度(SADT),运输过程中定时检查运输组件内的环境温度并记录,及时关注温度变化,必要时应采取有效控温措施。 8、运输感染性物品,应经有关卫生检疫机构的特许。运输医疗废物,应使用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车辆;医疗废物专用车辆应达到防渗漏、防遗撒以及其他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车厢内温度应控制在所运医疗废物要求的温度范围之内,且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路线,从产生地点运送至指定地点。 9、运输放射性物质的车辆在首次装运前及每次装运前应按照GB11806 6.1-6.2的要求对装运货包进行检查确认。 运输过程中若货包损坏或发生泄漏,应禁止接近货包,尽快由有资格人员评定该货包的污染程度和由此造成的辐射水平,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规定,采取财产和环境保护措施,以消除或尽量减少不良后果。 受损货包或泄漏放射性内容物超过了运输的正常条件下容许限值的货包,应在监督下将其移至可接受临时性场所,在完成去污和修理之前不得向外发运。 用于运输放射性物质的运输工具和设备,应定期检查,以确定其污染水平,该检查的频度应视其受污染的可能性和所运输的放射性物质的数量而定。 9、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的车辆应按门核发的道路通行证所指定的时间、路线等行驶。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应尽可能将车辆转移到危害最小的区域或进行有效隔离。不能转移、隔离时,应组织人员疏散。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需要较长时间停车的,驾驶人员或者押运人员应当向当地机关报告。 10、运输企业应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部门规章等文件要求,结合企业所运输物质,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和安全控制措施。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591号)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9号) 《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19号) 《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 | |
| 环境因素 | |||||||
| 15. | 连续上下坡路段 | 车辆连续上下坡、频繁制动,易导致制动失效;使发动机温度过高,或换挡不当,引起发动机熄火、溜车等现象,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空挡、熄火滑行易发生追尾、翻车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A级 /红色 | 9、驾驶人员应提前观察好路段情况,保持注意力高度集中。 10、严禁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11、避免长时间使用制动减速。 12、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 13、提前更换至合适档位,保持车辆足够动力,切不可等车辆惯性小时候再换挡,以防停车或后溜。 14、企业应对路段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15、加强驾驶人员的培训教育。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
| 16. | 路窄弯急路段 | 山体遮挡,无法全面观察对面来车情况;控制不当,车辆驶出路外;弯道超车等因素,可能发生车辆碰撞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A级 /红色 | 7、通过急弯路时应控制车速,不得超过规定控制的车速并保持车距。 8、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 9、企业应对路段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10、加强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
| 17. | 山体滑坡、泥石流易发路段 | 阻挡道路或掩埋车辆,造成人员伤亡。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A级 /红色 | 5、集中注意力,仔细观察路况和提前预防,必要时在安全地点停车等待。 6、GPS监控人员应时刻注意各地天气及地质灾害情况,及时通知驾驶人员。 7、企业应对路段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8、加强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
| 18. | 施工路段 | 行车道减少,通行车辆增多,通行速度突然减慢,处理不当可能发生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B级 /橙色 | 3、机动车通过施工作业路段时,应当注意警示标志,减速行驶,必要时停车等待。 4、遵从指挥人员指挥,在施工路段不得故意停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
| 19. | 冰雪路面 | 阳光反射率高,路面摩擦系数低等情况,处置不当可能发生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A级 /红色 | 8、在雪地长时间行车时,需佩戴有色眼镜,以防造成眩目而影响安全行车。 9、严格控制车速,适当地增加行车的横向间距或采用预见性制动的方法。 10、配备必要的防滑链条和工具;轮胎磨损严重的应提前更换。 11、转弯时不能急转方向,避免紧急制动。 12、要减速慢行,礼让行车。 13、出车前应检查气压制动系统排污装置,并进行排污,防止在行车中因制动系统中的水结冰,造成刹车失灵。 14、如遇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控制车速在20km/h以内,并打开示警灯,警示后车,防止追尾。 15、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16、加强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
| 20. | 涉水路面 | 未查清水的深浅即涉水行驶,易使车辆熄火,导致人员受困;车辆打滑或陷入水中;水中有尖锐物刺破轮胎,导致人员困于水中。 | 淹溺 其他伤害 | B级 /橙色 | 4、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水情不明的情况下禁止通过。 5、企业应对路段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6、加强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
| 21. | 邻水、邻崖路段 | 驾驶疏忽或车辆发生故障时处置不当,引发的坠崖、落水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B级 /橙色 | 5、行到邻水、邻崖路段时,应减速慢行,高度集中注意力,遇到突发状况时,采取预判措施。 6、在邻水、邻崖路段,禁止超车。 7、企业应对路段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8、加强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
| 22. | 隧道 | 隧道存在照明较差;较窄、高度;出入口明暗变化;出口瞬时横风等特殊情况,操作不当可能发生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B级 /橙色 | 9、隧道内不得超车、掉头、倒车。 10、按照规定速度行驶,与前车预留足够的安全距离。 11、注意观察隧道标识,按规定线路行驶。 12、进入隧道前和出隧道时,减速慢行注意灯光使用方法。 13、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14、驶出隧道前,通过车速表确认车速,到达出口时,握稳转向盘,以防隧道口处的横向风引起车辆偏离行驶路线。 15、企业应对路段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16、加强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
| 23. | 陌生线路 | 人员对路况不熟悉,行车过程中出现紧急情况处置不当,可能发生安全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A级 /红色 | 3、企业应组织人员对线路进行考察,对线路进行风险分析,尽可能避开人员聚集区、环境敏感点等的特殊路段。 4、特殊路段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驾驶人员进行学习。 | ||
| 24. | 大雨或暴雨天气 | 雨天存在光线昏暗、能见度低;路面湿滑、泥泞;水网地区路面积水反光等情况,驾驶人员操作不当,可能引发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B级 /橙色 | 13、雨天行驶要提高警惕,注意前方情况,靠右侧行驶,严禁盲目超车。 14、要严格控制车速,泥泞道路要避免紧急制动,防止滑溜。 15、要保持雨刮器正常工作。 16、涉水后应轻踩制动踏板,检查车辆的制动效应。 17、适当增加车距,必要情况下打开防雾灯和示廓灯,鸣喇叭,提示车辆和行人。 18、雨天在山区行车要注意山体滑坡和路基塌陷。 19、及时清除挡风玻璃上的雨水,保证视线清晰。 20、卫星定位装置专职监控人员应及时提醒驾驶人员注意特殊天气。必要时寻找安全地带停车休息。 21、如遇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控制车速在20km/h以内,并打开示警灯,警示后车,防止追尾。 22、遇雷雨天气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遭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应选择安全地点停放。 23、遇有泥泞、冰冻、颠簸、狭窄及山崖等路段时,应低速缓慢行驶,防止车辆侧滑、打滑及危险货物剧烈震荡等情况发生,确保行车安全。 24、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25、运输危险货物应根据货物性质,采取相应的防水等措施。 26、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27、加强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 | |
| 25. | 大雪天气 | 雪天存在视线不足;路面被积雪覆盖;能见度低;路面湿滑等情况,操作不当可能发生安全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A级 /红色 | 12、严格控制车速,适当地增加行车的横向间距或采用预见性制动的方法。 13、配备必要的防滑链条和工具。 14、转弯时不能急转方向,避免紧急制动。 15、要减速慢行,礼让行车。 16、出车前应检查气压制动系统排污装置,并进行排污,防止在行车中因制动系统中的水结冰,造成刹车失灵。 17、及时清除挡风玻璃上的积雪,保证视线清晰。 18、卫星定位装置专职监控人员应及时提醒驾驶人员注意特殊天气。必要时寻找安全地带停车休息。 19、如遇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控制车速在20km/h以内,并打开示警灯,警示后车,防止追尾。 20、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21、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22、加强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
| 26. | 大雾天气 | 能见度低,看不清路况,驾驶员长时间雾中驾驶,注意力持续集中,易疲劳等情况,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A级 /红色 | 9、雾天行驶要提高警惕,注意前方情况,靠右侧行驶,严禁盲目超车。 10、要严格控制车速、车距,防止视线受阻,突发状况不能采取有效制动措施。 11、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12、卫星定位装置专职监控人员应及时提醒驾驶人员注意特殊天气,必要时停车等待。 13、如遇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控制车速在20km/h以内,并打开示警灯,警示后车,防止追尾。 14、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15、加强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
| 27. | 高温天气 | 驾驶人员易疲劳;电器元件、货物易自燃;轮胎易发生爆胎;制动易失效等情况发生,易引发事故。 | 交通事故 火灾 其他伤害 | B级 /橙色 | 7、驾驶人员注意休息,保持旺盛精力。必要时使用防暑降温物品进行降温。 8、出车前应查看驾驶人员的精神状态,合理安排驾驶人员的休息时间。 9、及时检查轮胎,损害或老化的及时更换;注意胎压监测,发现异常时及时进行检查。 10、车辆修理保养时应对电气线路进行检查和维护;加大出车前、行车中安全检查力度。 11、驾驶员严格执行日常维护及“三检”制度。 12、运输危险货物应根据货物性质,采取相应的遮阳、控温等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
| 28. | 沙尘暴天气 | 存在能见度低、风力大、路面摩擦系数低等情况,操作不当可能发生安全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B级 /橙色 | 9、风力过大时,应在合理位置停车避让。 10、大风天行车要控制车速,加强眺望,特别注意道路上突然出现横穿人员。 11、关闭驾驶室门窗,防止沙尘刮入。 12、及时清除挡风玻璃上的尘土,保证视线清晰。 13、卫星定位装置专职监控人员应及时提醒驾驶人员注意特殊天气。 14、如遇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控制车速在20km/h以内,并打开示警灯,警示后车,防止追尾。 15、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16、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17、加强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汽车客运站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指南
| 序号 | 场所/环节/部位 | 风险辨识 | 可能导致的事故后果 | 风险分级 | 主要防范措施 | 依据 | 责任部门/责任人 | |
| 重点岗位的不安全行为 | ||||||||
| 1.1 | 车辆安全例检 | 未按规定项目对例检车辆进行检查,导致带病车辆上路;检查过程违规操作。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B级/橙色 | 1、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制定车辆安全例检表,明确安全例检的项目,例检人员按项目进行例检,并在检查结果上签字确认。 | |||
| 2.2 | 违禁品安检 | 安检岗位人员擅离岗位,旅客进站未检查,易导致违禁品进入客运站、运营车辆;安检岗位未能辨别出违禁品。 | 火灾爆炸/其他伤害 | B级/橙色 | 1、制定并严格执行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2、每班安全例检人员应不少于两名,并组织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 |||
| 3.3 | 车辆出站检查 | 未按规定对出站车辆检查,易导致车辆超载、乘客未系安全带等现象的发生。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B级/橙色 | 1、制定并严格执行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2、禁止无证经营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防止超载车辆或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要求。 3、编制车辆出站安全检查表,列明出站检查项目,并由检查人员在车辆出站检查表上签字确认。 | |||
| 4.4 | 安全管理人员 | 发现“三违行为”未及时制止,未组织安全检查、教育培训。 | 其他伤害 | C级/黄色 | 1、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2、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安全教育培训台账。 3、安全管理人员应经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组织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督促隐患整改。 | |||
| 5.5 | 治安保卫人员 | 发现旅客不安全行为未及时制止。 | 其他伤害 | B级/橙色 | 1、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2、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巡查。 | |||
| 重点部位 | ||||||||
| 1.1 | 进站口/出站口 | 旅客在车流量高峰期时随意走动引起交通事故;过路汽车载客进站,乘客在站内吸烟。 | 火灾 其他伤害 | C级/黄色 | 1、一、二级汽车客运站进站口、出站口应分别设置,三、四级汽车客运站宜分别设置。 2、汽车进站口、出站口与旅客主要出入口之间应设不小于5.0m的安全距离,并应有隔离措施。 3、客流高峰期应安排专职人员值班,并对旅客和车辆进行疏导。 4、进出站口应设置升降栏杆控制社会车辆进入车站。 5、设置专人引导过路车辆,设置专门的转乘通道,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 《交通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JGJ/T60-2012) 《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T200-2004)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交公路发[2008]2号) | ||
| 2.2 | 站前区 | 人流与车流量均较大,易引起交通事故的发生。 | 其他伤害 | C级/黄色 | 1、站前广场应与城镇道路衔接,在满足城镇规划的前提下,应合理组织人流、车流,方便换乘与集散,互不干扰。对于站前广场用地面积受的交通客运站,可采用其他方式完成人流的换乘与集散。 2、站前广场应设置社会停车场,并应合理划分城市公共交通、小型客车和小型货车的停车区域。出租车的等候区应设置。 3、站前广场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规定。人行区域的地面应坚实平整,并应防滑。 4、站前广场应设置排水、照明设施。 | 《交通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JGJ/T60-2012) | ||
| 3.3 | 候乘厅 | 1.旅客携带违禁品,引燃易燃物品,引起火灾。 2.客流量较大,拥挤引发人员踩踏等安全事故。 3.用电不规范,造成人员触电、火灾。 4.乘客违反规定在侯乘区吸烟,将烟头丢入垃圾桶,引起火灾。 | 火灾 触电 其他伤害 | B级/橙色 | 1、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2、对公众开放的人员密集场所应通过张贴图画、消防刊物、视频、网络、举办消防文化活动等形式对公众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 3、工作人员发现旅客携带违禁品,应及时制止,并查明情况。 4、候乘厅座椅排列方式应有利于组织旅客应急疏散,检票口应设置导向栏杆,检票通道应顺直,且导向栏杆应采用柔性或可移动栏杆。 5、候乘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出口,进站检票口和出站口应具备安全疏散功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候乘厅及疏散通道墙面不应采用具有镜面效果的装修饰面及假门。 6、定期组织人员对电气线路进行安全排查。 7、设置明显禁烟标志,配备充足消防器材。 | 《交通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JGJ/T60-2012)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 | ||
| 4.4 | 售票厅 | 1.旅客携带违禁品,引燃易燃物品,引起火灾。 2.客流量较大,拥挤引发人员踩踏等安全事故。 3.用电不规范,造成人员触电、火灾。 4.乘客违反规定在售票厅、侯车区吸烟,将烟头丢入垃圾桶,引起火灾。 | 火灾 触电 其他伤害 | C级/黄色 | 1、对公众开放的人员密集场所应通过张贴图画、消防刊物、视频、网络、举办消防文化活动等形式对公众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 2、工作人员发现旅客携带违禁品,应及时制止,并查明情况。 3、售票窗口前宜设导向栏杆,设自动售票机时,其使用面积应按4.0m2/台计算,并应预留电源。 4、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在使用和营业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5、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不应遮挡;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6、定期组织人员对电气线路进行安全排查。 | 《交通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JGJ/T60-2012)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 | ||
| 5.5 | 发车区/落客区 | 1.客流量与车流量均较大,易引发安全事故。 2.乘客违反规定吸烟,随意丢弃烟头,易引起火灾。 | 火灾 车辆伤害 其他伤害 | C级/黄色 | 1、站台设计应有利旅客上下车和客车运转,单侧站台净宽不应小于2.5m,双侧设站台时,净宽不应小于4.0m。 2、发车位宽度不应小于3.9m。 3、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4、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 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5、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6、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7、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8、发车区应设置明显禁烟标志,车站从业人员应及时有效的制止乘客吸烟行为。 | 《交通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JGJ/T60-2012)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 | ||
| 6.6 | 行包室/小件寄存处 | 1.行包存量较大,遇火源引起寄存的行李物品燃烧。 2.较大行包,不能识别危险物品,易造成违禁物品进入车站。 | 火灾 | C级/黄色 | 1、行包托运厅应留有设置安全检测设备的位置和电源,并应就近设置泄爆室或泄爆装置。 2、行包仓库应通风良好,并应有防火、防盗、防鼠、防水和防潮等措施。 3、小件寄存处应有通风、防火、防盗、防鼠、防水和防潮等措施。 4、对于不能及时辨识的行包,安检人员应及时开包查验。 | 《交通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JGJ/T60-2012) | ||
| 7.7 | 站务用房/辅助用房 | 1.易燃物品较多,遇点火源或用电不规范引燃可燃物品,引起火灾。 2.遇用电高峰期,部分老化线路因负荷增大造成短路,引发火灾。 | 火灾 触电 | C级/黄色 | 1、在使用和营业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2、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3、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4、体积超过5000m3的站房,应设室内消防给水。 5、定期组织专人对用电线路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 | ||
| 8.8 | 停车场 | 1.车流量高峰期,引导不及时,易引起安全事故。 2.车辆遇点火源引燃车辆上的易燃物品,引起火灾。 3.车辆保养不全面,造成车辆漏电、漏油现象,引发火灾。 | 火灾 其他伤害 | C级/黄色 | 1、设置专人疏导、指挥交通,避免人流、车流混乱。 2、停车场设置专人管理和巡检,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汽车客运站的停车场和发车位除应设室外消火栓外,还应设置适用于扑灭汽油、柴油、燃气等易燃物质燃烧的消防设施。 4、停车场的停车数大于50辆,其汽车疏散口不应少于两个,停车总数不超过50辆时可设一个疏散口。 5、停车场内的车辆宜分组停放,车辆停放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0.80m,每组停车数量不宜超过50辆,组与组之间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6、发车位和停车区前的出车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2m。 7、停车场的进、出站通道,单车道净宽不应小于4m,双车道净宽不应小于6m,因地形高差通道为坡道时,双车道则不应小于7m。 8、停车场应合理布置洗车设施及检修台。通向洗车设施及检修台前的通道应保持不小于10m的直道。 | 《交通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JGJ/T60-2012) 《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T200-2004) | ||
| 9.9 | 变配电室/配电箱 | 1.小动物进人室内破坏绝缘层或绝缘不良,导致触电事故或火灾。 2.绝缘破坏或电器裸露导致触电,短路时产生的高温或火花引发火灾。 | 触电 火灾 | C级/黄色 | 1、配电室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室内地面应采用防滑、不起尘的耐火材料;变压器、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操作地面应铺设绝缘胶垫。 2、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处应设置防止雨、雪和小动物进人的阻挡设施。 3、长度大于7m的配电室应设两个出口,门应为防火门,且向外开;金属门或包铁皮门应作保护接地。 4、固定式配电箱的安装位置应能够有效防止雨水或其他液体渗入,应有足够的安全操作与维修空间。 5、配电箱内应安装防止操作时触电的隔绝板,防止带电部位的裸露。 6、配电箱内应安装专用的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并有明显的标志,其连接方式应采用焊接、压接或螺栓连接;同一端子上连接的电线不应多于2根。 7、配备专职电工,并持证上岗。 |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 ||
| 10.10 | 站内加油站 | 管理不规范,引起安全事故发生。 | 火灾 爆炸 | B级/橙色 | 1、加油站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严禁在加油站吸烟及用明火照明。 3、加油站作业场所应按CB16179、GB15630规定设置安全标志。 4、加油工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 《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07) | ||
| 11.13 | 电梯(直梯/扶梯) | 机械故障坠落或伤人。 | 机械伤害 其他伤害 | C级/黄色 |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3、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管理人员。 4、特种设备的使用应当具有规定的安全距离、安全防护措施。 5、电梯的维护保养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依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进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
| 12.14 | 车辆例检 | 未按规定对车辆安全状况进行检验检查,易导致营运车辆行车途中出现安全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C级/黄色 | 1、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安全例行检查制度,对营运客车进行安全例行检查。 2、指定专门的安全例检人员。安全例检人员应当熟悉客车结构、检验方法和相关技术标准,并经汽车客运站考核合格。 3、设置专门的检查场地,配备汽车安全检验台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4、严格填写车辆安全例行检查表。对符合要求的客车,安全例检人员应当填写车辆安全例行检查表,加盖汽车客运站安全例行检查印章,并经签字后出具“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24小时内有效。汽车客运站调度部门在调度客车发班时,应当对其“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进行检查,确认完备有效后才准予报班。 5、相关设备及设施应符合安全要求,如地沟应使用安全电压,配备灭火器。 |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交公路发[2008]2号) | ||
| 13.15 | 安全检查 | 1.未执行人员进站安全检查,导致易燃、易爆等管制物品进入客运站或营运车辆。 2.安检仪因使用年限较长,射线穿透能力不足,造成部分违禁品不能及时识别,违禁品进入车站。 | 其他伤害 | C级/黄色 | 1、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危险品查堵制度,制定危险品检查工作程序。 2、设立专门的危险品查堵岗位。在进站口等关健环节对进站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和托运行包进行安全检查,对查获的危险品要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或者按规定处理。 3、配备必要的检查设备。一级汽车客运站应当配置行包安全检查设备;二级以下汽车客运站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安装使用行包安全检查设备,提高危险品查堵效率和质量。 4、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对进出汽车客运站的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三不进站”。 5、定期对安检仪进行检验检测,保障安检仪的使用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6、对于不能及时识别的行包,安检岗位人员应及时开包查验。 |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交公路发[2008]2号) | ||
| 14.16 | 充电桩 | 1.充电线路破损,引发触电。 2.电池系统管理不完善、通讯不兼容、与充电设备通讯障碍导致的电池过充、短路等问题,不能提前监控、报警,从而引起热失控、自燃、起火等问题。 | 触电 火灾 其他伤害 | C级/黄色 | 1、应配置漏电保护、过流保护和防雷等电气防护设备,并且充电桩柱体安装防盗锁。 2、在使用过程中,充电桩难免会有意外情况发生,需要启动急停开关。充电桩必须配备急停开关。 3、充电桩必须满足防水要求。户外充电桩应达到IP54防护等级。 4、应具备相应的标识信息,包括设备铭牌和安全警示标识。 5、充电桩应具备倾倒停机断电功能,避免出现意外碰撞事故对人员造成二次触电伤害。 6、充电桩未充电时充电插座不会带电。 7、应定期组织专人对充电桩的安全状态做出评估,并提出相应对策措施。 8、电动汽车充电时,非工作人员应远离充电设施,由专人负责充电桩的操作。 9、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 |||
| 15.17 | 相关方作业场所 | 1.站内超市/商店/饭店等遇点火源引燃易燃物品,引发火灾。 2.商家私自改动线路,造成线路短路、漏电,易造成人员触电、火灾。 3.乘客私自从商店后门未经安检进入车站,造成违禁品进入车站。 4.燃气使用不规范,引燃易燃物品,引发火灾。 | 火灾 | B级/橙色 | 1、商店的仓库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隔墙与营业、办公部分分隔,通向营业厅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2、营业厅内的柜台和货架应合理布置,疏散走道设置应符合JGJ48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①营业厅内的主要疏散走道应直通安全出口;②主要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3.0m,其他疏散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2.0m;当一层的营业厅建筑面积小于500m2时,主要疏散走道的净宽度可为2.0m,其他疏散走道净宽度可为1.5m;③疏散走道与营业区之间应在地面上应设置明显的界线标识;④营业厅内任何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大于30m,且行走距离不应大于45m。 3、营业厅内设置的疏散指示标志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应在疏散走道转弯和交叉部位两侧的墙面、柱面距地面高度1.0m 以下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在疏散走道上方2.2m~3.0m处;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②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规格不应小于0.85m×0.30m,当一层的营业厅建筑面积小于 500m2时,疏散指示标志的规格不应小于 0.65m×0.25m;③疏散走道的地面上应设置视觉连续的蓄光型辅助疏散指示标志。 4、营业厅的安全疏散不应穿越仓库。当必须穿越时,应设置疏散走道,并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h的隔墙与仓库分隔。 5、营业厅内食品加工区的明火部位应靠外墙布置,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h 的隔墙与其它部分隔。敞开式的食品加工区应采用电能加热设施,不应使用液化石油气作燃料。 6、防火卷帘门两侧各 0.5m 范围内不得堆放物品,并应用黄色标识线划定范围。 7、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职责;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消除安全隐患。 |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GA654-2006 | ||
| 16.18 | 办公区 | 电路老化,线路敷设不规范。 | 火灾 触电 | C级/黄色 | 1、定期组织对办公区进行电气安全检查。 2、员工应每日下班前对办公区内电气设备、开关情况进行确认。 3、保障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消防标识的清晰明显。 | |||
| 特殊天气 | ||||||||
| 1.1 | 冰雪路面 | 车辆在停车场中易发生侧滑失控;人员摔倒。 | 其他伤害 | D级/蓝色 | 1、营运车辆进入客运站严格控制车速,适当增加行车的横向间距和预见性制动措施。 2、营运车辆配备必要的防滑链和工具。 3、出车前例检应检查气压制动系统排污装置,并进行排污,防止在行车中因制动系统中的水结冰,造成刹车失灵。 4、及时清除站内路面上的积雪,防止结冰,设置明显的提示标识。 5、及时清理道路积雪和结冰,必要时铺设防滑设施或撒融雪剂。 | |||
| 2.2 | 高温天气 | 车辆电气、易燃物品引发汽车火灾。 | 火灾 | D级/蓝色 | 1、客运站地面洒水降温。 2、汽车客运站的停车场和发车位除应设室外消火栓外,还应设置适用于扑灭汽油、柴油、燃气等易燃物质燃烧的消防设施。 | |||
| 特殊时段 | ||||||||
| 1.1 | 五一/十一/春运/ | 1.携带违禁品。 2.车流、人流量大。 | 其他伤害 | B级/橙色 | 1、制定特殊时期应急预案、方案,并组织演练。 2、加强违禁品安全检查。 3、增加值班人数,关键部位安排专人负责引导旅客有序购票、乘车。 | |||
| 岗位风险提示卡 | ||||
| 企业名称 | ||||
| 专业类型:道路旅客运输 | 岗位名称:客运驾驶员 | |||
| 岗位安全职责: 1、遵守规章制度,严守操作规程;2、接受安全培训,提高驾驶技能; 3、做好车辆三检,消除机件隐患;4、保持终端完好,严禁人为破坏; 5、严禁客货混装,做好安全防范;6、严禁超员超速,防止疲劳驾驶; 7、遇有事故发生,采取应急措施;8、遭遇极端天气,及时停运处理; 9、行驶危险道路,慢行谨慎驾驶;10、客车出站运行,履行安全告知。 | ||||
| 岗位存在的主要风险 | 风险等级 | 防范措施 | ||
| 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规驾驶行为 | A级/红色 | 自觉遵守国家、行业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休息、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 ||
| 驾驶员心理、情绪异常 | B级/橙色 | 保持身心健康、严禁带情绪上岗;情况严重的及时申请调休; | ||
| 驾驶员生理出现异常 | B级/橙色 | 注意定期体检,保持身体健康;发现异常及时停运,并上报公司处理; | ||
| 违规装载货物 | B级/橙色 | 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违规装载货物 | ||
| 遇到紧急情况,不能紧急有效处置 | B级/橙色 | 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提高自身应急处置能力;自觉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应急知识,提高防御性驾驶及紧急避险能力; | ||
| 未严格执行“三检”制度,车辆带病运行 | B级/橙色 | 按规定做好“三检”工作,保持车况良好;保持车载安全设施设备齐全良好;按规定填写好行车日志。 | ||
| 岗位风险提示卡 | ||||
| 企业名称 | ||||
| 专业类型:客运站 | 岗位名称:车辆例检 | |||
| 岗位安全职责: 2、遵守规章制度,严守操作规程;2、接受安全培训,提高岗位技能; 3、做好车辆检查,消除安全隐患;4、保持设备完好,严禁人为破坏; 5、填好例检记录,协助发班调度;6、督促车辆维护,确保车辆安全。 | ||||
| 岗位存在的主要风险 | 风险等级 | 防范措施 | ||
| 例检设备检测、维护不到位使其损坏,导致车辆检查不到位。 | B级/橙色 | 定期对例检设备进行检验检测、维护保养,使例检设备处于良好状态。设备损坏时,及时上报维修。 | ||
| 特殊时期,车流量大,工作大,疲劳、疏忽大意,导致车辆漏检。 | B级/橙色 | 提前制定预防措施,合理安排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对车辆进行检查,存在隐患的车辆,严禁出站。 | ||
| 工作能力欠缺,例检设备使用不当,导致车辆检查不到位,带病运行。 | B级/橙色 | 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积极自学相关方面的技能和知识,提高专业能力。 | ||
| 工作态度不认真,未按规定对车辆进行检查,导致车辆带病运行。 | B级/橙色 | 自觉遵守国家、行业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并认真填写安全例检记录。 | ||
| 例检地沟照明未使用安全电压照明灯具,线路破损等情况可能导致人员触电 | C级/黄色 | 例检地沟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工具。灯具或工具损坏时,及时上报维修或更换。 | ||
| 岗位风险提示卡 | ||||
| 企业名称 | ||||
| 专业类型:客运站 | 岗位名称:行包检查 | |||
| 岗位安全职责: 1、遵守规章制度,严守操作规程;2、接受安全培训,提高工作技能; 3、做好三品检查,消除安全隐患;4、保持设备完好,严禁人为破坏; 5、三品认真登记,及时汇报保存;6、及时制止隐患,保障安全生产。 | ||||
| 岗位存在的主要风险 | 风险等级 | 防范措施 | ||
| 安检设备检测、维护不到位使其损坏,导致危险物品漏检。 | B级/橙色 | 定期对安检仪等安检设备进行检验检测、维护保养,保障安检设备处于良好状态。设备损坏时,要启动应急方案,必要时人工开包检查。 | ||
| 特殊时期,客流量大,工作大,疲劳、疏忽大意,导致危险物品漏检。 | B级/橙色 | 提前制定预防措施,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做到逢包必查、逢人必检。 | ||
| 工作能力欠缺,安检设备使用不当,导致危险物品漏检。 | B级/橙色 | 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积极自学相关方面的知识,提高专业能力。 | ||
| 工作态度不认真,未按规定进行检查,导致危险物品漏检。 | B级/橙色 | 自觉遵守国家、行业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 ||
| 岗位风险提示卡 | ||||
| 企业名称 | ||||
| 专业类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 岗位名称:危货驾驶员 | |||
| 岗位安全职责: 3、遵守规章制度,严守操作规程;2、接受安全培训,提高驾驶技能; 3、做好车辆三检,消除机件隐患;4、保持终端完好,严禁人为破坏; 5、严禁违规装货,做好安全防范;6、严禁超速超载,防止疲劳驾驶; 7、遇有事故发生,采取应急措施;8、遭遇极端天气,及时停运处理; 9、行驶危险道路,慢行谨慎驾驶;10、了解货物特性,掌握应急措施。 | ||||
| 岗位存在的主要风险 | 风险等级 | 防范措施 | ||
| 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规驾驶行为 | A级/红色 | 自觉遵守国家、行业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休息、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 ||
| 遇到紧急情况,不能紧急有效处置;发生意外情况,不了解货物特性,采取不当应急措施 | A级/红色 | 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提高自身应急处置能力;自觉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应急知识,提高防御性驾驶及紧急避险能力;认真学习运输物质特性,掌握应急处置措施,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处置并上报公司; | ||
| 驾驶员心理、情绪异常 | B级/橙色 | 保持身心健康、严禁带情绪上岗;情况严重的及时申请调休; | ||
| 驾驶员生理出现异常 | B级/橙色 | 注意定期体检,保持身体健康;发现异常及时停运,并上报公司处理; | ||
| 违规装载货物 | B级/橙色 | 按照车辆规定运输物质运输,严禁违规装载货物 | ||
| 未严格执行“三检”制度,车辆带病运行 | B级/橙色 | 按规定做好“三检”工作,保持车况良好;保持车载安全设施设备齐全良好;按规定填写好行车日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