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文件编号 | /QESCX-24-2007 |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 版本 | A/1 | 
| 生效日期 | 2009年2月19日 | 页次 | 1/2 | 
为及时、准确地掌握企业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控制情况,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实施效果、符合性及评价对有关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检查,管理方案的实施结果测量,目标、指标与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对照。
3.职责
3.1安环部负责组织环境安全检查,对管理体系运行和法规、法规的遵守情况进行监督控制。
3.2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范围内的有关环境、安全进行监控。
3.3管理者代表负责对监测结果进行评审总结,并将汇总结果呈报最高管理者。
4.引用文件
4.1《监测装置控制程序》
4.2《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4.3《合规性评价程序》。
5 工作程序:
5.1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监视和测量内容包括主动监测量和被动监测。
5.1.1主动测量用于监测:
a)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如固体废弃物、污水、废气、噪声排放等是否符合要求。
b)检查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的实施和实现情况。
c)确定有关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风险的监测和废水、噪音、固体废弃物处置等,规定其所需监测的项目、频次、方法及指标等,同时应规定哪些监测内容需委外监测。
d)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和有关规章制度实施情况。
e)依据环境监测方案规定可自行监测的内容按要求例行监测,委外监测项目依据方案规定的检测频次及时办理委外手续。办公室负责收集保存监测记录。
| 文件编号 | SYSH/QESCX-24-2007 |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 版本 | A/1 | 
| 生效日期 | 2007年1月10日 | 页次 | 2/2 | 
发现的不符合、相关方投诉等情况发生后进行的监测,同时应遵循《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2绩效监测的实施
5.2.1 办公室、安环部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循的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执行《合规性评价程序》。
5.2.2 安环部、办公室每季度对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实施、实现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
5.2.3安环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环境、安全大检查并作好记录。
5.2.4安环部负责一年一次对规定外委监测项目联系监测部门进行监测,并保管监测结果的记录。
5.2.5 财务部协助安环部每月统计能源(水耗、电耗、油耗、气耗等)的消耗量,并进行对比、分析,提出指导意见。
5.2.6 各部门对各自内部活动现场和运行设备进行监视和检查,对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风险进行控制,对工作场所内人员的环境意识、安全意识和行为检查。
5.2.7 安环部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的符合情况、每年初对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当出现不符合时,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分析原因,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
5.2.8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按《监测装置控制程序》执行。
5.3 绩效监测结果的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不符合责令有关部门整改,对较为严重的不符合,执行《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记录
6.1 SYSH/20/JL-001《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执行情况检查表》
6.2 SYSH/20/JL-002《日常检查表》
6.3 SYSH/14/JL-002《能源使用统计表》
编 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