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地基
建筑物地基的施工应具备下述资料:
1.岩土工程堪察资料
2.临近建筑物和地下设施类型、分布及结构质量情况
3.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要求及需要达到的标准,检验手段
一)、 灰土地基
1 灰土土料、石灰或水泥等材料及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灰土应搅拌均匀。
2 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分层铺设的厚度、分段施工时上下两层的搭接长度、夯实时夯压遍数、压实系数。
3 施工结束后,应检验灰土地基的承载力。
二)、砂和砂石地基
1 砂、石等原材料质量、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砂、石应搅拌均匀。
2 施工过程中必须检查分层厚度、分段施工时搭接部分的压实情况、压实遍数、压实系数。
3 施工结束后,应检验砂石地基的承载力。
二、桩基础
桩的分类:预制混凝土方桩,预应力管桩,钢桩,灌注桩等
一)混凝土灌注桩:
1. 施工前应对水泥、砂、石子(如现场搅拌)、钢材等原材料进行检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施工中应对成孔、清渣、放置钢筋笼、灌注混凝土等进行全过程检查
2.人工挖孔桩尚应复验孔底持力层土(岩)性。嵌岩桩必须有桩端持力层的岩性报告。
3. 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混凝土强度,并应做桩体质量及承载力的检验。
4.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对于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5. 桩身质量应进行检验。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1根。
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质量检验标准(mm)
| 项 | 序 | 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 检查方法 |
| 主 控 项 目
| 1 | 主筋间距 | ±10 | 用钢尺量 |
| 2 | 长度 | ±100 | 用钢尺量 | |
| 一 般 项 目 | 1 | 钢筋材质检验 | 设计要求 | 抽样送检 |
| 2 | 箍筋间距 | ±20 | 用钢尺量 | |
| 3 | 直径 | ±10 | 用钢尺量 | |
1、土方开挖
1) 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及弃土场。
2 )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
2.土方回填
1) 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坑穴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如在耕植土或松土上填方,应在基底压实后再进行。
2) 对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
3) 填方施工过程中,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 填土施工时的分层厚度及压实遍数
| 压买机具 | 分层厚度(mm) | 每层压实遍数 |
| 平碾 | 250~300 | 6~8 |
| 振动压实机 | 250~350 | 3~4 |
| 柴油打夯机 | 200~250 | 3~4 |
| 人工打夯 | <200 | 3~4 |
在基坑(槽)或管沟工程等开挖施工中,现场不宜进行放坡开挖,当可能对邻近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永久性道路产生危害时,应对基坑(槽)、管沟进行支护后再开挖。
五、 模板工程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1、模板安装
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 )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3 )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4 )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2、模板拆除
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 底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要求
| 构件类型 | 构件跨度(m) | 达到设计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 度标准值的百分率(%) |
| 板 | ≤2 | ≥50 |
| >2,≤8 | ≥75 | |
| >8 | ≥100 | |
| 梁、拱、壳 | ≤8 | ≥75 |
| >8 | ≥100 | |
| 悬臂构件 | - | ≥100 |
1、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2、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包括:
1) 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2) 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
3 )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
4 )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3、原材料检验
1)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2)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3)抽取试件作力学性检验,同一规格钢筋作一组(每组6件长度为500mm)
4、钢筋加工
1) 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HPB235级钢筋末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2) 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钢筋作不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5、钢筋连接
1)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头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2) 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3) 当受力钢筋采用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倍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焊接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在受拉区不宜大于50%,焊接接头搭接长度为10d.
4) 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3l1.(l1为搭接长度)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及焊接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4.1)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
4.2)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
6、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
1 )当纵向受拉钢筋采用的绑扎搭接接头
表 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
| 钢 筋 类 型 | 混凝土强度等级 | ||||
| C15 | C20~C25 | C30~C35 | ≥C40 | ||
| 光圆钢筋 | HPB235级 | 45d | 35d | 30d | 25d |
| 带肋钢筋 | HRB335级 | 55d | 45d | 35d | 30d |
| HRB400级、 RRB400级 | - | 55d | 40d | 35d | |
2 )当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大于25%,但不大于50%时
3 )在任何情况下,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00mm。
4 )在任何情况下,受压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0mm
表 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 项 目 | 允许偏差 (mm) | 检验方法 | |
| 绑扎钢筋网 | 长、宽 | ±10 | 钢尺检查 |
| 网眼尺寸 | ±20 | 钢尺量连续三档,取最大值 | |
| 绑扎钢筋骨架 | 长 | ±10 | 钢尺检查 |
| 宽、高 | ±5 | 钢尺检查 | |
| 受力钢筋 | 间距 | ±10 | 钢尺量两端、中间各一点,取最大值 |
| 排距 | ±5 | ||
| 保护层 厚度 | 基础 | ±10 | 钢尺检查 |
| 柱、梁 | ±5 | 钢尺检查 | |
| 板、墙、壳 | ±3 | 钢尺检查 | |
| 绑扎箍筋、横向钢筋间距 | ±20 | 钢尺量连续三档,取最大值 | |
| 钢筋弯起点位置 | 20 | 钢尺检查 | |
| 预埋件 | 中心线位置 | 5 | 钢尺检查 |
| 水平高差 | +3,0 | 钢尺和塞尺检查 | |
1、 原材料
1)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2)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 1596等的规定。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3) 普通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 53、《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 52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1 混凝土用的粗骨料,其最大颗粒粒径不得超过构件截面最小尺寸的1/4,且不得超过钢筋最小净间距的3/4。
2 对混凝土实心板,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板厚的1/3,且不得超过40mm。
4)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
5)混凝土配合比
5.1 混凝土试件的骨料最大粒径<40(mm) 试件尺寸150×150×150(mm),标准养护条件下28d测得力学性能, 同一强度的混凝土其留置的数量不应少于3组。每组3件
2、混凝土施工
1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
2) 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当底层混凝土初凝后浇筑上一层混凝土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中对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
3)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1 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3.2 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3.3 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3.4 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注: 1 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浇水;
八、天然地基基础基槽检验要点
基槽开挖后,应检验下列内容:
1.核对基坑的位置、平面尺寸、坑底标高;
2.核对基坑土质和地下水情况;
3.持力层符合设计要求,且其厚度符合设计要求。
4.基槽检验应填写验槽记录或检验报告。
九、工程质量验收
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工程验收申请,工程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记录:
1.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和质量鉴定文件;
2.半成品如预制桩、钢桩、钢筋笼等产品合格证书;
3.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4.检测试验及见证取样文件;
5.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记录。
十. 混凝土设备基础
表 混凝土设备基础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 项 目 | 允许偏差 (mm) | 检验方法 | |
| 坐标位置 | 20 | 钢尺检查 | |
| 不同平面的标高 | 0,-20 |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 |
| 平面外形尺寸 | ±20 | 钢尺检查 | |
| 凸台上平面外形尺寸 | 0,-20 | 钢尺检查 | |
| 凹穴尺寸 | +20,0 | 钢尺检查 | |
| 平面水平度 | 每 米 | 5 | 水平尺、塞尺检查 |
| 全 长 | 10 |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 |
| 垂直度 | 每 米 | 5 |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
| 全 高 | 10 | ||
| 预埋地脚螺栓
| 标高(顶部) | +20,0 |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
| 中心距 | ±2 | 钢尺检查 | |
预埋地脚螺栓孔
| 中心线位置 | 10 | 钢尺检查 |
| 深 度 | +20,0 | 钢尺检查 | |
| 孔垂直度 | 10 | 吊线、钢尺检查 | |
预埋活动地脚螺栓锚板
| 标 高 | +20,0 |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
| 中心线位置 | 5 | 钢尺检查 | |
| 带槽锚板平整度 | 5 | 钢尺、塞尺检查 | |
| 带螺纹孔锚板平整度 | 2 | 钢尺、塞尺检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