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标识 | 中文名 | 甲烷 | 英文名 | Methane |
| 分子式 | CH4 | 危规号21007 | UN编号:1971 | |
| 分子量 | 16.04 | 危险性类别 | 第2.1类易燃气体 | |
| 理化特性 | 熔点(℃) | -182.5 | 沸点(℃) | -161.5 |
| 燃烧热(kJ/mol) | 8.5 | 饱和蒸气压(kPa) | 53.32(-168.8℃) | |
| 相对密度 | (水=1) 0.42(-1℃) (空气=1) 0.55 | |||
| 外观性状 | 无色无臭气体 | |||
| 溶解性 | 微溶于水,溶于醇、乙醚 | |||
| 稳定性 | --- | 聚合危害 | --- | |
| 禁忌物 | 强氧化剂、氟、氯 | 燃烧(分解)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
| 主要用途 | 用作燃料和用于炭黑、氢、乙炔、甲醛等的制造 | |||
| 燃爆特性 | 燃烧性 | 易燃 | 建规火险分级 | 甲 |
| 闪点(℃) | -188 | 引燃温度(℃) | 538 | |
| 爆炸下限(V%) | 5.3 | 爆炸上限 ( V%) | 15 | |
| 危险特性 | 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与五氧化溴、氯气、次氯酸、三氟化氮、液氧、二氟化氧及其它强氧化剂接触剧烈反应 | |||
| 灭火方法 | 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 |||
| 毒性及健康危害 | 车间卫生标准 | 未制定标准 | ||
| 侵入途径 | 吸入、皮肤接触 | |||
| 急性毒性 | LD50:无资料 LC50:无资料 | |||
| 健康危害 | 甲烷对人基本无毒,但浓度过高时,使空气中氧含量明显降低,使人窒息。当空气中甲烷达25%~30%时,可引起头痛、头晕、乏力、注意力不集中、呼吸和心跳加速、共济失调。若不及时脱离,可致窒息死亡。皮肤接触液化本品,可致冻伤。 | |||
| 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 | 若有冻伤,就医治疗 | ||
| 眼睛接触 | --- | |||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
| 食入 | --- | |||
| 应急处置原则 | 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皮肤接触:如果发生冻伤:将患部浸泡于保持在38~42℃的温水中复温。不要涂擦。不要使用热水或辐射热。使用清洁、干燥的敷料包扎。如有不适感,就医。 灭火方法 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泄漏应急处置 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气体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穿防静电服。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若可能翻转容器,使之逸出气体而非液体。喷雾状水抑制蒸气或改变蒸气云流向,避免水流接触泄漏物。禁止用水直接冲击泄漏物或泄漏源。防止气体通过下水道、通风系统和密闭性空间扩散。隔离泄漏区直至气体散尽。 作为一项紧急预防措施,泄漏隔离距离至少为100m。如果为大量泄漏,下风向的初始疏散距离应至少为800m。 | |||
| 安全措施 | 一般要求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置知识。 密闭操作,严防泄漏,工作场所全面通风,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在生产、使用、贮存场所设置可燃气体监测报警仪,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配备两套以上重型防护服。穿防静电工作服,必要时戴防护手套,接触高浓度时应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佩带供气式呼吸器。进入罐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储罐等压力容器和设备应设置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带压力、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重点储罐需设置紧急切断装置。 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生产、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在传送过程中,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特殊要求 操作安全 (1)天然气系统运行时,不准敲击,不准带压修理和紧固,不得超压,严禁负压。 (2)生产区域内,严禁明火和可能产生明火、火花的作业(固定动火区必须距离生产区30m以上)。生产需要或检修期间需动火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配气站严禁烟火,严禁堆放易燃物,站内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并应有事故排风装置。 (3)天然气配气站中,不准进行操作。非操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配气站。 储存安全 (1)储存于阴凉、通风的易燃气体专用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0℃。 (2)应与氧化剂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存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3)天然气储气站中: ——与相邻居民点、工矿企业和其他公用设施安全距离及站场内的平面布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天然气储气站内建(构)筑物应配置灭火器,其配置类型和数量应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的相关规定; ——注意防雷、防静电,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规定设置防雷设施,工艺管网、设备、自动控制仪表系统应按标准安装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检测。 运输安全 采用管道输送时: ——输气管道不应通过城市水源地、飞机场、军事设施、车站、码头。因条件无法避开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输气管道沿线应设置里程桩、转角桩、标志桩和测试桩; ——输气管道采用地上敷设时,应在人员活动较多和易遭车辆、外来物撞击的地段,采取保护措施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输气管道管理单位应设专人定期对管道进行巡线检查,及时处理输气管道沿线的异常情况,并依据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管道。 | |||
| 防护措施 |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但建议特殊情况下,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眼睛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进入罐、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