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临床药品使用管理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卫医管发〔2010〕28号《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及我院《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实施细则》,制定处方点评评分标准及有关处罚细则,以确保处方点评工作的可持续开展。现将讨论稿下发至各临床科室进行讨论,并于下周一将反馈意见提交
处方点评评分标准
| 评价内容 | 评价分值 | 评价细则 | 评价方法 | ||
| 处方书写规 范 | 4 | 1、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或同科同级以上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 不符合扣(轻度缺陷) | ||
| 2、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手写处方必须由当事医生手写,不得由他人代写,仅自己签名。 | 不符合扣(中度缺陷) | ||||
| 3、处方前项填写完整,不应缺项。 | 缺任一项扣(轻度缺陷) | ||||
| 4、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明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 不符合扣(轻度缺陷) | ||||
| 5、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临床诊断不准确或含糊不清的,同时诊断与用药不相符的。 | 不符合扣(重度缺陷) | ||||
| 6、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处方,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 不符合扣(轻度缺陷) | ||||
| 7、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复方制剂药品名称以及批准的院内制剂名称、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 | 不符合扣(轻度缺陷) | ||||
| 8、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 不符合扣(轻度缺陷) | ||||
| 9、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 不符合扣(轻度缺陷) | ||||
| 10、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 不符合扣(轻度缺陷) | ||||
| 11、中药饮片调剂、煎煮有特殊要求者,在药品之后上方注明,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 不符合扣(中度缺陷) | ||||
| 12、药品的剂型、规格正确。 | 不符合扣(中度缺陷) | ||||
| 13、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 不符合扣(中度缺陷) | ||||
| 14、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 | 不符合扣(轻度缺陷) | ||||
| 15、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 不符合扣(重度缺陷) | ||||
| 16、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 不符合扣(中度缺陷) | ||||
| 17、开具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手写处方必须由当事医生手写,不得由他人代写,仅自己签名有效。 | 不符合扣(重度缺陷) | ||||
| 18、规定做皮试的药物处方有皮试结果和操作者签名或注明免试。 | 不符合扣(重度缺陷) | ||||
| 19、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 不符合扣(轻度缺陷) | ||||
| 用 药 | 6 | 药物选择适宜性 (1) | 20、应有适应证用药(含手术预防性应用抗菌药) | 无指征用药或无循证医学依据超说明书用药的,合理用药部分扣6分 | |
| 21、开具高价或贵重药品和医保外的自费药品须患者知情同意 | 无正当理由且患者不知情同意的,合理用药部分扣6分 | ||||
| 22、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须有循证医学依据支持 | 无依据的,合理用药部分,同用两种扣3分,同用三种扣6分 | ||||
| 23、遴选的药品应适宜, 按“相关管理规定”开具药物 | 起点高,超出“相关管理规定”的,扣1分 | ||||
| 24、选择适当剂型 | 可用口服或外用等更安全或更有效方式而未选择的,扣1分 | ||||
| 25、应根据特殊人群用药特点或患者病理生理特点开具药物 | 未注意的,扣1分 | ||||
| 26.、应注意药物配伍禁忌或者药物不良相互作用 | 未注意的,扣1分,属共识类的配伍禁忌或药物不良相互作用,又属于非必要使用的,合理用药部分扣5分。 | ||||
| 27、应注意药物存在的禁忌证 | 未注意的,扣1分;属于执业专科内容的,视严重程度,合理用药部分扣1~6分。 | ||||
| 28、抗生素外用应有指征 | 无指征的,扣1分 | ||||
| 29、无正当理由在治疗成功率高的情况下不使用基本药物 | 确定处方所使用药物疗效并不由于基本药物的,扣3分 | ||||
| 单次剂量() | 30、单次剂量应正确 | 不正确的,扣分 | |||
| 给药频次() | 31、符合药品说明书 | 不符合的,扣分 | |||
| 溶剂选择() | 32、应选择适宜的溶剂 | 错误的,有配伍禁忌扣分 | |||
| 33、用量应适宜 | 不正确的,扣分 | ||||
| 给药途径() | 34、应选择适宜的给药途径 | 不正确的,扣分 | |||
| 围术期预防用药时间 () | 术前 () | 35、应在术前2hr内给药(剖宫产预防用药时机应在结扎脐带后给药) | 切皮前>2hr给药、术前未给药、切皮后或术后给药的,扣分 | ||
| 术中 () | 36、手术时间超3h或失血量>1500ml应追加第二剂 | 不符合的,扣分 | |||
| 术后 () | 37、择期手术结束后一般不再使用,若患者有明显感染高危因素或应用人工植入物,或术前已发生细菌感染时,可再用一次或数次至24h,特殊情况可延长到48h。 | 用药时间过长,不符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38号文件”的,扣分 | |||
| 联合用药(1) | 38、联合用药应有指征 | 无指征的或重复用药或多品种同时使用(3种以上)的,合理用药部分不得分,扣6分 | |||
| 39、联合用药应重视药物相互间的作用 | 联用无意义或产生拮抗降低疗效或毒性增加(即除临床治疗指南推荐以外的联合用药)的,扣1分 | ||||
| 更换药物(1) | 40、频繁换药应有临床指征或实验室诊断 | 无临床指征或实验室诊断的,扣1分 | |||
| 附: | 处方开写 | 41、中成药、中药饮片、西药、材料、器械不能同时出现在同一张处方上。 | 如果出现扣药房审核人员1分。 | ||
| 处方审核 | 42、处方开写医师、药房审核、发药三者未签字的。医师签字、签章不规范或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 如果出现一项扣药房审核人员1分。 | |||
2、检查结果总评价:每张处方以无重度缺陷、不超过1个中度缺陷或不超过2个轻度缺陷为书写合格,每张处方存在20、21、22、37任意一项视为超常处方。总得分<10分视为不合理处方。
3、处罚细则:
(1)4≦总得分<8的不合理处方,扣罚处方医师当月绩效工资50元(科室);0≦总得分<4的不合理处方,扣罚处方医师当月绩效工资50元(科室),并予院内公示或通报批评;书写不合格的处方,每张扣5元,书写不规范部分被扣1分以上者,每张处方扣5元,药剂科药师未作审核、发药签名的,当事药师或当班所有药师扣10元。
(2)1年内被院内公示或通报批评3次以上的科室或个人,分别取消该年度科室、科主任、责任医师先进与优秀资格。
(3)1年内不存在以上情况的科室年终以予一定的奖励200元,处方质量连续作为典型受到表扬的医生也将受到一定奖励100元。
(4)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将院内公示科室情况:①科内连续出现0≦总得分<4的处方5张或以上;②有3名医生或以上同时出现使用含有同种问题药物的不合理处方;③处方合格率低于院内处方点评结果十个百分点的,在复查时又出现同样问题的;④整个科室处方带有其他共性问题的。
(6)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将院内通报批评科室:①科内连续两次处方点评出现0≦总得分<4的处方5张或以上;②所反馈问题未引起重视进行整改的,或整改效果不好的;③科室参照不具有询证医学依据的诊疗方案进行非紧急情况下救治的。
4、对点评结果存在异议,由处方点评委员会组织进行复议。
5、2013年医疗机构药械质量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上报工作,医疗机构完善监测管理组织,具体人员负责,将监测任务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岗位,使临床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事件)及时得到发现、收集、分析、汇总和上报。现将任务分解给各科室,请高度重视并完成任务,如果完不成任务每份扣科室50元。超完一份奖励个人10元。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的填报,各科室分解数量份/月
| 各科室名称 |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各科室分解数量份/月 |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各科室分解数量份/月 |
| 二门诊 | 1 | 1 |
| 急诊科 | 1 | 1 |
| 儿科 | 1 | 1 |
| 中医科 | 1 | 1 |
| 内科 | 1 | 1 |
| 妇产科 | 1 | 1 |
| 骨科 | 1 | 1 |
| 外科 | 1 | 1 |
| 传染科 | 1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