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配合公司今年制定的“先质后量”总体要求的有效落实,使产品质量在今年能稳定提升,在顾客中形成良好信誉。现重申检验员岗位职责,并制定相关考核细则。
一.岗位职责:
1.检验员根据公司相关的技术文件进行检验,确保不合格产品不进厂、不投产、不转序、不入库、不出厂;
2.认真掌握本工序标准,在实际生产中督促生产员工执行;
3.严格执行检验规范,认真做好质量记录,做到不合格产品不流入下道工序;
4.检验过程中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不循私情;
5.在检验中发现质量问题不能解决的,及时用信息反馈单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
6.学习质量管理知识,钻研业务技术,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7.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待的临时性工作。
二.考核方法:
1、检验员实行绩效考核工资,即“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模式,车间月度完成任务工资为基本工资,从基本工资总额中提取30%用于绩效工资;
2、树立“下道工序就是顾客”、“质量就是企业生命”的质量理念,确保自身管辖工序不合格的产品不流入下道工序(顾客);
3、考核依据: ⑴工作中是否出现错检、漏检?⑵ 试验测试是否真实? ⑶ 检验报告是否及时、准确?⑷ 工作记录是否书写整齐、清晰、妥善保管及查找方便? ⑸是否有车间员工或部门领导投诉?⑹ 在工作中碰到问题或困难是否主动提出整改建议?⑺对车间、部门是否提出整改建议?⑻是否对所安排的工作任务严格服从?⑼对工作中碰到的质量问题是否主动解决或共同解决?
三、考核细则:
1、业务能力强,无错、漏检,工作认真负责的,工资上浮10%~30%;业务能力不强,工作散漫,经常出错的,工资下浮10%~30%;
2、对重大质量隐患问题能及时发现使其避免的,奖励50~200元;对能发现上道(或上几道)的质量问题,每批奖励50元;对不能发现的本道工序质量问题,根据严重程度扣50元以上罚款;对工作严重失职造成质量事故,或引起用户退货的,每批次处以相关责任人100元以上罚款并通报批评;
3、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出现两次,退回厂部处理;
4、绝对服从领导,对不能服从分工的,每次处以50~100元罚款,直至辞退;
5、请假制度:按公司规定执行,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作旷工处理,旷工以每天50元计算;
6、信息反馈:对本道或上道存在质量问题,必须及时上报;隐瞒不报,视情节轻重每次扣50~200元;
7、完成当班检验任务,做好各类检验记录、报告、标识。记录、报告、标识不准每批次扣5~10元,无标识每箱(车)扣5元。
本细则从2014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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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