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蓄 电 池 产 业 规 划
一、规划背景
长兴县位于浙江省北段,太湖西南案,与安徽、江苏接壤。长兴的工业经济发展迅速,在2004年的年度全国经济社会综合实力百强县名单中,长兴县排名第51。2008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405.95亿元,同步增长27.2%。
长兴县铅酸蓄电池产业起步于上世纪70年代,主要生产矿用蓄电池。随着近年来我国电动自行车产业的兴起,蓄电池产业迅速发展壮大,成为当地的支柱产业之一。由于先期发展过程中没有对环保问题给予足够重视,铅酸蓄电池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问题逐步累积,近年来激化为当地经济发展中一个较为突出的社会矛盾,阻碍了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在2003年以来,在日益增长的社会压力面前,县着力开展了铅酸蓄电池产业的治理整治工作,实行蓄电池生产许可制度和环保一票否决制。
根据《长兴县绿色动力能源中心发展战略规划》、《长兴能源集群转型升级实施方案》、《长兴县铅酸蓄电池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园区蓄电池企业行业准入16条标准和《长兴县铅酸蓄电池行业专项整治企业搬迁入园实施细则》确定全县蓄电池组装企业向城南工业功能区或郎山区块搬迁。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区(郎山)将打造成为蓄电池产业示范区,发挥园区在绿色工艺、科技含量、经济效益、节能节地节排等方面的示范作用。蓄电池产业用地1000亩,主体厂房建设在二层及以上,总产出达到130亿元,铅尘铅烟除尘效率达到99%以上。通过一两年建设,园区将成为一个生态环境优美、科技含量高、高效节约型的蓄电池产业示范园区。
二、项目概况及方案设计主要研究内容
(一)区域概况
1.地形地貌
长兴位居浙北低山丘陵向太湖西岸平原过渡的地区,地势西高东低。县境西北部、南部、东南部被三个低山丘陵围绕。在西北和西南部山区之间,各有一山间盆地;境内中部和东北部有两片平原。全县有平原、丘陵(包括山间盆地)、低山等多种地形。据估算,全县平原(海拔100米以下)155.4万亩,占总面积72.8%(包括高平原29.1%),丘陵(包括盆地)57.5万亩,占27.03%;低山(海拔500以下)0.37万亩,占0.17%。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区(郎山)位于小浦镇五庄村、小浦村一带,用地东至长牛铁路,南至白阜公路,西至施塔岭山岗路,北至塘渚水库南堤坝,确定蓄电池企业用地规模为66.67公顷。地形以平原丘陵地为主,总体地势西高东低,地面溪流呈东南走向。
2.区域地质稳定性
历史及近期地震记录结果表明,本区地震具有震级小、频度高、震源浅等特征,现代地震均为小震和微震,区内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小于0.05g,场地特征周期值为0.45s,抗震设防烈度为Ⅵ度区,场地土类别为Ⅲ类。说明本区地壳运动处于相对稳定阶段,区域稳定良好。
3.水文评价
本区地下水为孔隙潜水,受地表水及大气降水补给,浅部土层多属微透水~弱透水的粘性土层。砂性土以粉土和粉细砂为主,分部不稳定,富水性弱。勘探期间地下水一般为地面以下0.5~1.5m。
4.气象
本区属季候风亚热带湿润气候区,温暖湿润,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冬季盛行西北风,气候寒冷干燥;夏季盛行东南风,湿热多雨,年平均气温15℃~16℃,极端最低气温-11.1℃(1969年),极端最高气温41.5℃(1953年),年平均温差25℃,无霜期250天左右,多年平均降雨量1124.1mm(1956~1979年),每年5~10月降水较为集中,各年平均697.4mm,为年平均降雨量的62.1%,年均水面蒸发量884.8mm,陆地蒸发量797.5mm,其中8、9月份蒸发量最大,分部为年蒸发量的14.0%和16%。
(二)园区准入基本原则
1.扶大扶强扶优原则。综合考虑企业的生产规模、行业贡献、品牌建设等因素,突出对上市企业、拟上市企业和行业优强企业重点扶持,优先安排企业搬迁入园工作,着力培育一批生产规模大、工艺水平高、综合素质优的大企业大集团,引领全县蓄电池产业健康发展。
2.环境容量平衡原则。对需要重组后申请搬迁入园的企业,原则上以原环评审批的产能规模和环境容量作为重要依据,入园后再通过对生产工艺设备进行环评,重新科学合理确定企业产能规模。
3.集约节约发展原则。针对有限的发展空间,突出亩产论英雄理念,进一步强化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意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确保产能、用地和环境容量三者相协调。
4.支持兼并重组原则。针对现有蓄电池企业低小散的现状,借势此次环境专项整治,着力引导企业间开展战略合作,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深入推进行业转型升级,着力培育一批以现代企业制度为基础的企业或集团,实现共赢发展。
(三)园区准入条件
依照《长兴县铅酸蓄电池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长委办发〔2011〕21号)文件精神,为规范和提升我县蓄电池行业,切实保护环境,维护群众和职工的健康,自2011年5月16日起,落户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区(郎山)的蓄电池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符合以下行业准入标准:
1.项目规模:年产能不低于50万KVAH(折12AH蓄电池300万只);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首次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亿元;投资强度每亩不低于200万元。
2.建设标准:严格按照《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发展规划》实施厂房土建工程,主体厂房不低于二层(内化成车间允许一层),项目建设期不超过1年;工程建设必须执行环境保护、职业卫生、安全生产 “三同时”制度。
3.工艺装备:称片采用极板自动分检装备,或极板称片外加工;包片采用机械化包片机;焊接采用机械化铸焊机;注酸采用量杯式智能定量真空灌酸机;充放电采用母线式电池化成充放电电源;热封采用自动固化干燥设备;外壳清洗采用封闭式自动冲洗干燥设备;产生的废酸采用化学药液过滤机处理后回用至生产中。
4.环境保护:称片、包片、焊接等工位产生的铅烟、铅尘采用二级除尘,除尘设施选用高效电收尘、高效过滤器、脉冲布袋除尘、湿式除尘、滤筒等设备。铅污染物排放量按1:1.2比例削减,达到总量控制要求,并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尾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铅及其化合物”浓度平均达到0.25mg/m3,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浓度小于0.0060mg/m3;酸雾处理效率须达到95%以上;处理后废水达到pH6-9、铅含量低于0.5mg/L、镉含量低于0.1mg/L,并全部回用,做好雨污分流;充放电过程产生的废酸须经化学药液过滤机处理后回用至生产中;危险废物必须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危险废物登记管理台帐。
5.污水处理:生产车间、洗衣房产生的含铅废水实行集中处理,做好厂区场地、车间清(雨)污分流工作,对来自配酸、注酸、地面冲洗、充电、工作服清洗及环保设施处理产生的废水实施中水回用;生活污水通过厂区污水管网纳入功能区(园区)污水管网。
6. 蓄电池生产车间按微负压设计和运行,换风气体须经过滤净化后返回车间。
3-6条详细内容参照《长兴县铅酸蓄电池行业工艺装备及环保技术规范》(长环〔2011〕41号文件)。
7.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护设施严格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生产场所铅尘铅烟浓度达到《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GBZ2.1-2007)规定,其中铅尘浓度不超过0.05mg/m3,铅烟浓度不超过0.03mg/m3;按规定设置更衣室、浴室、洗衣房、卫生间等辅助用房,设施齐全,正常使用;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制度;按规定组织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体检,体检率达到100%,及时、妥善处置职业性铅中毒的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详细内容参照《长兴县铅酸蓄电池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技术规范》(长卫发〔2011〕36号文件)。
8.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通过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详细内容参照《长兴县铅酸蓄电池企业安全生产“三同时”规范》(长安监发〔2011〕18号文件)。
9.质量管理:严格按照蓄电池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组织生产,实施企业5S现场管理,每年开展一次以上企业质量控制装备的检定校准和质量控制的比对试验,对生产的主导产品每年进行型式试验,产品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详细内容参照《长兴县铅酸蓄电池企业质量管理技术规范》(长质发〔2011〕21号文件)。
10.经济贡献:达产后每亩投资产出不低于1300万元、税收不低于15万元。
11.项目由具备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申请报告》,通过卫生、环境和安全评价后办理相关手续。
12.项目建成投产前,通过各部门联合检查达标后,正式生产。如检查未达标的,将进行限期停产整改;如二次限期整改不能达标的企业将责令其退出铅酸蓄电池行业,企业地块由国土局按原价收购。
13.企业正式生产后,积极做好环保、卫生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如被发现未能落实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管理要求的,将进行限期停产整改;如二次限期整改不能达标的,将责令其退出铅酸蓄电池行业,企业地块由国土局按原价收购。
14.项目建设必须有园林设计方案,厂区种植以香樟树为主的乔木植物,用以空气净化,厂区空地的绿化覆盖率达到60%以上。
15. 厂区内不能安排职工宿舍。职工食堂严格执行更衣、洗手后就餐制度,食堂饮食菜谱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科学、合理安排。
16. 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产业。
(四)项目内容
为加快推进长兴县蓄电池企业集中、产业集聚,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经长兴县有关部门审核,10家企业符合搬迁入园资格并承诺按照《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新能源产业园区蓄电池企业行业准入标准》(长经信发〔2011〕5号)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项目。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区(郎山)入园企业情况表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生产规模(万套) | 土地面积 (亩)  | 预计产值 (亿元)  | 
| 1 | 长兴众成电源有限公司 | 600 | 1 | 21.32 | 
| 2 | 浙江长兴美孚电源有限公司 | 320 | 48 | 6.24 | 
| 3 | 浙江志超电源有限公司 | 375 | 51.5 | 6.695 | 
| 4 | 长兴太湖电源有限公司 | 300 | 51.7 | 6.721 | 
| 5 | 浙江中山电能股份有限公司 | 300 | 68.8 | 8.944 | 
| 6 | 浙江浦能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 310 | 48 | 6.24 | 
| 7 | 长兴铁鹰电气有限公司 | 300 | 46 | 5.98 | 
| 8 | 浙江宝能电源有限公司 | 300 | 55 | 7.15 | 
| 9 | 长兴县汤健电源有限公司 | 370 | 51.9 | 6.747 | 
| 10 | 长兴海能环保电源有限公司 | 300 | 48 | 6.24 | 
| 合 计 |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区(郎山)
建设进度实施计划表
| 序号 | 项 目 内 容 | 计划竣工时间 | 备注 | 
| 1 | 土地征用结束 | 2011.07.15 | |
| 2 | 土地平整完毕 | 2011.07.25 | |
| 3 | 500米防护距离居民拆迁协议签订 | 2011.07.31 | |
| 4 | 500米防护距离房屋拆除完毕 | 2011.08.15 | |
| 5 | 线路搬迁方案确定 | 2011.07.20 | |
| 6 | 线路搬迁完毕 | 2012.04.30 | |
| 7 | 施工用水入园 | 2011.07.20 | |
| 8 | 施工用电设备安装完毕 | 2011.07.25 | |
| 9 | 道路方案确定 | 2011.07.30 | |
| 10 | 道路铺设竣工 | 2011.07.15 | |
| 11 | 企业入园建设 | 2011.08.15 | |
| 12 | 厂房建设竣工 | 2011.06.30 | |
| 13 | 雨水、污水管网总管铺设 | 2011.08.10 | |
| 14 | 园区绿化(中心绿化广场) | 2012.09.15 | |
| 15 | 职工宿舍楼竣工 | 2012.05.30 |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区(郎山)区块原有220KV昆太线、10KV高压线、04KV低压线等多条线路穿过,有的呈东西向、有的斜穿基地而过,对用地分割较严重,不利于工业用地划分,对企业厂房建设有较严重地影响。经多方协商调整,上述多条线路搬迁方案均已确定,开始准备实施,2012年4月底前将全部搬迁完毕。
为企业顺利展开基础建设,园区新增临时变压器4台,能同时负担1130KV的电力负荷,满足入园企业基建用电需要。基建用水管网铺设到位,雨水、污水总管网将在道路方案确定后、企业入园建设前铺设完毕。支管也将在企业正式生产前与各排水口接通,保证企业污水统一进入浦源污水处理厂处理。
在考虑生产配套设施建设,抓好通路、通水、通电、通汽等建设工程的同时,小浦镇计划在园区500米范围外、小浦镇集镇区域建设园区企业职工宿舍楼,计划面积200亩,健全生活配套设施建设,满足职工的生活服务需求,打造温馨和谐的配套社区。
五、结论
自长兴蓄电池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开展以来,得到了、省、市各级的关注与支持,在上级相关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坚决贯彻执行“六个一律”和省“八个一律”进行整改。全县入园、重组、兼并蓄电池企业急需大量符合要求的土地、成熟的园区入园,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区(郎山)与城南工业园区被确定为全省指定保留的2个蓄电池企业集聚区。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区(郎山)蓄电池产业规划》的实施从整体上看,有利于长兴县蓄电池行业的第二次转型升级,有利于实现蓄电池行业科学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小浦镇经济的发展和当地民众的生活提高。通过本规划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规划区域的科学布局、建设完整、配套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