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知识点 | 局部放大图和简化视图 | 学时 | 2 | ||
| 教学 内容 | 局部放大图和简化视图的画法及标注 | ||||
| 教学 重点 | 局部放大图概念 | 教学 难点 | 简化视图概念 | ||
| 局部放大图表达方式 | 简化视图表达方式 | ||||
| 参考 资料 | 国家标准《技术制图与机械制图》.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96 胡建生主编.化工制图.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金大鹰主编.机械制图.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0 | ||||
| 1、局部放大图 将机件上的部分结构用大于原图的比例画出的图形,称为局部放大图。如图1。 1. 画法 ☛ 局部放大图可以画成视图、剖视图或断面图,它与被放大部分的表达方式无关; ☛ 局部放大图应尽量配置在被放大部分的附近。局部放大图的投影方向应与被放大部分的投影方向一致;与整体联系的部分用波浪线画出。如图1所示。 ☛ 同一机件上不同部位的局部放大图,当图形相同或对称时只需画出一个,必要时可用几个图形表达同一被放大部分结构,如图2所示。 2. 标注 ☛ 画局部放大图时,应用细实线(圆或长圆形)圈出被放大的部位。 ☛ 当机件上有几个被放大部位时,必须用罗马数字和指引线依次标明被放大的部位,并在局部放大图的上方标注出相应的罗马数字和采用的比例(罗马数字和比例之间的横线用细实线画出)。如图1。 ☛ 当机件上仅有一个需要放大的部位时,不必编号,只需在被放大部位画圈,并在局部放大图的上方注明所采用的比例。 2、简化视图画法 制图时,在不影响对零件表达完整和清晰的前提下,应力求制图简便。国家标准规定了一些简化画法及其它规定画法,简单介绍如下。 ☛ 对于零件上的肋、轮幅及薄壁等,如按纵向剖切,即剖切平面通过这些结构的基本轴线或对称平面时,这些结构都不画剖面符号,而用粗实线将它与其邻接部分分开。但横向剖切这些结构时,则应画出剖面符号。请看图3、图4。 图3 图4 ☛ 当零件回转体上均匀分布的肋、轮幅、孔等结构不处于剖切平面上时,可将这些结构旋转到剖切平面上画出。如图5。 图5 ☛ 在不致引起误解时,对于对称零件的视图可只画一半或四分之一,但需画对称符号,如图6。 图6 ☛ 当零件具有若干相同结构,并按一定规律分布时,只需画出几个完整的结构,其余用细实线连接;若干直径相同,且成规律分布的孔,可以仅画一个或几个,其余只需用点划线表示其中心位置,在零件图中注明孔的总数。 如图7。 图7 ☛ 当图形不能充分表达平面时,可用平面符号(相交的两条细实线)表示。如图8。 图8 ☛ 零件的滚花部分,可以只在轮廓线附近用细实线示意画一小部分,并在零件图上或技术要求中注明具体要求。较长的零件,如轴、杆、型材、连杆等,且沿长度方向的形状一致或按一定规律变化时,可以断开后缩短绘制。如图9。 图9 ☛ 在不致引起误解时,零件图中小圆角,锐边的小倒圆或45°小倒角允许省略不画,但必须注明尺寸或在技术要求中加以说明。如图10。 图10 ☛ )零件上斜度不大的结构,如在一个图形中已表达清楚时,其他图形可以只按小端画出。如图11(a)。 ☛ 圆柱形法兰和类似零件上均匀分布的孔可按图11(b)所示方法表示。 图11 ☛ 与投影面倾斜角度小于或等于30度的圆或弧,其投影椭圆(椭圆弧)可用圆或圆弧代替,请看图12。 图12 ☛ 允许在剖视图的剖面中再作一次局部剖。采用这种表达方法时,两个剖面的剖面线应同方向,同间隔,但要互相错开,并用引出线标注其名称;在需要表示位于剖切平面前的结构时,这些结构按假想投影的轮廓线(即用双点划线)绘制。 请看图13。 图1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