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淀区各有关人员:
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中华人民共国卫生部令第52号)、“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实施《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的通知”(京医政字[2009]59号)及“关于开展2012年北京市确有专长考核工作的通知”(京中医政字[2012]34号),现将海淀区有关人员参加2011年北京市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报名条件:
(一)持有北京市户籍证件;
(二)在北京辖区内医疗机构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二、申请报名确有专长考核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持有北京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具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生临床实践年限证明》(见附件1);
(二)两名以上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出具的《掌握传统医学诊疗技术证明》(见附件2);
(三)《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一式三份(A4纸打印)(见附件3);
(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A4纸打印);
(五)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
(六)开具《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生临床实践年限证明》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A4纸打印,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七)申请人本人提供其依法从事临床实践5年的证明。
二、关于申请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的报名程序
(一)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人员向海淀区卫生局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交上述材料;
(二)海淀区卫生局按照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的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统一向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提交申请人材料。
三、关于报名地点、时间及费用
报名地点:海淀区卫生局医政科811室
报名时间:2012年3月12日、3月15日14:00~17:00
报名费:380元(审核通过后由我区代收后统一交至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附件: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生临床实践年限证明
2、掌握传统医学诊疗技术证明
3、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
联系人:袁学勤
联系电话:883219
海淀区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
附件1
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生临床
实践年限证明
考生 (身份证号: ),从 年 月至 年 月依法在
单位从事中医 科临床实践,特此证明。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掌握传统医学诊疗技术证明
| 证明人姓名 | 被证明人姓名 | |||||
| 证明人 所在单位 | 证明人电话 | 单位: | ||||
| 手机: | ||||||
| 证明人《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 ||||||
| 被证明人技术专长评述 | ||||||
| 以上证明如有虚假,我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证明人签字: 年 月 日 | ||||||
附件3
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
|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
| 出 生 年 月 | 籍 贯 | 出 生 地 点 | ||||||||||||
| 参加工 作时间 | 现从事主要职业 | |||||||||||||
| 学 历 | 学 位 | 身份证号码 | ||||||||||||
| 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 ||||||||||||||
| 本人档案存放单位、地址及邮 政编码 | ||||||||||||||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地址 | ||||||||||||
| 个 人 简 历 | ||||||||||||||
| 起止年月 | 学习(工作)单位 | 肄 毕 业 结 | ||||||||||||
| 本人技术专长述评 | ||||||||||||||
| 县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初审意见 | 印 章 年 月 日 | |||||||||||||
| 地、设区的市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 印 章 年 月 日 | |||||||||||||
2.表内的年月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3.相片一律用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4.学习简历应从小学写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