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控制点 | 控制内容 |
1.明确进料检验的责任 2.防止不良品物料流入公司生产环节 3.快速处理来料不良 4.为评价合格供应商提供品质状况依据 | 标准(如何做) |
| 1IQC在接到仓库(来料通知单)后于24小时内对来料做出品质检验报告。 2IQC对来料检验,依品管课制定的检验标准执行检验。 3开发课需提供物件的基本检验标准如:规格/型号/颜色,对于异形件需提供检验模板或客人签样。 4采购,有特别采购要求的,需提供相应文字依据着为检验依据,例如木材、板材、泊片、油漆、胶水等。(否则IQC按常规检验标准执行检验) 5IQC对来料有检验权,品质主管对来料品质有判定权,当生产部或采购部对来料品质判定存有争议时,以品质主管的判定为最终判定。或由品质主管报请厂长或总经理裁决。 6对于贴皮板、外加工小板、曲木、车积,品质部做全检动作。其它来料依《**抽样计划表》进行抽样检验。 7IQC对来料检验完毕后,于半小时内,对物料做品质状态标识,加盖QC编号。 8当来料较多时,在24内无法检验完毕的,该区域IQC应提出增援申请,未提出申请,而超时未完成检验的,应承担超时检验事项之责。 9车间急需之来料,仓库在《来料通知单》中应注明急件标识。对于急件物料IQC应优先检验。(抽样为1小时内出抽样报告,全检之物料可边检验边发料的原则。报告可在检验完毕后。) 10特急物料,可由生产车间发起《紧急放行》申请,品质主管审核并报厂长或总经理批准。对紧急放行之物料,IQC应留样检验,并在检验报告中注明紧急放行。当检验不合格时,应即时追回该批物料。 11未做品质状态标识、未盖QC编号、(即未PASS物料)仓库不得入仓发料,车间不得加工该物料。 12经(合格PASS)的物料发入生产后,如发现有品质异常,相关放行人承担放行之责 13不合格品依《不合格品管理程序》执行。 | |
| 制约(谁检查) | |
| 1.IQC制约来料品质 2.材料初始加工制约进料检验结果 3.品管负责人制约品管员检验及检验结果 4.采购制约供应商 5.采购、品管、仓库、生产单位相互制约 | |
| 责任(担何责) | |
| 1、24小时内IQC未对来料进行检验的且未提出增援申请,该区域IQC罚款5元/批次. 2、部门管理人员发现检验员未按标准作业的,罚款5元/次; 3、稽核中心稽查到仓库存放或发放无品质标识物料、生产部使无品质标识之物料,相关责任人罚款5元/次 4、不良品没有进行隔离或标识的,经确认属实,相关责任人罚款5元/批次; 5、检验后未做品质状态标识的,由相关责任人罚款5元/批次 6、采购部没能在规定时间内要求供应商回签或处理的,责任人罚款5元/单 7、经全检之物料,材料初始加工工序中发现来料存有10%以上不良品,相关放行人员罚款5元/批次(需品质主管确认) 8、经抽检之物料,材料初始加工工序中发现来料不良品超过抽样样本时,相关放行人员罚款5元/批次(需品质主管确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