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2月23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1年3月6日在公司105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新华先生主持,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1年3月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预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预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2010 年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潘亚岚女士、黄华新先生、张大亮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董事2010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内容详见2011年3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新海股份:董事述职报告》。
四、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报告》。
此项预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决定公司2011年
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预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以下额度范围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并具体实施:公司向宁波新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额度为10,000万元;
公司向宁波广海打火机制造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额度为2,000万元;
公司向江苏新海电子制造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额度为2,000万元;
公司向上海富凯电子制造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额度为3,000万元;
公司向新海欧洲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额度为3,000万元;
公司授权新海欧洲有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Unilight(尤尼莱特)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额度为700万欧元。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 年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决定公司2011年度贷款额度的预案》。
根据公司经营运作需要及资金使用计划,预计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在2011年度内向银行贷款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此额度内借款并签署合同文件。
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 年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完成2010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
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作了客观的评价。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1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拟向其支付的审计费用为42万元。
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 年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不予分配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11〕718号《审计报告》确认,201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083,723.8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上年度转入本年度可分配利润,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累计92,516,745.96元。考虑到公司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对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对2010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不转增不送股,公司未分配利润92,516,745.96元,滚存至下一年度。
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 年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薪酬的预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11年度支付给董事、监事的薪酬(税前)的具体标准如下:
董事长:24万元;副董事长:18万元;其他非董事:13万元;董事:4.5万元;监事会:9万元;职工代表监事:9万元;其他监事:7万元。在此基础上,年终根据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适当调整。
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 年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1年3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新海股份: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一、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预案》。
鉴于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原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打火机、点火、模具、电器配件、电子元件、塑料制品、文具的制造;家用电器、打火机、点火、模具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
现修正“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打火机、点火、模具、电器配件、五金制品、电子元件、塑料制品、文具的制造;家用电器、打火机、点火、模具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 年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3月30日(星期三)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以上第一、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一项议案均需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