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餐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备餐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
专间内应使用专用的设备、工具、容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
(二)专间内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供应前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三)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分派菜肴、整理造型的用具使用前应进行消毒。
(五)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消毒,不得反复使用。
(六)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