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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思考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6 20: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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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思考

关于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思考www.jsgs.gov.cn2010年03月24日10:15:24编辑:可言来源:江苏国税网费志坤张喆区分不同纳税人的规模,实行分类管理,并着重加强对大企业的税收服务,已成为税务管理的国际趋势。本文结合基层税收征管实践作如下探讨。一、大企业的定义目前,世界各国对大企业的划分没有一致的判定标准。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美国以资产作为判定标准。资产超过一千万以上的公司和流通企业为大企业。共有大企业144600户,占企业总数0.2%。澳大利亚以企业的销售收入或营业额为判定标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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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于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思考www.jsgs.gov.cn2010年03月24日10:15:24编辑:可言来源:江苏国税网费志坤张喆区分不同纳税人的规模,实行分类管理,并着重加强对大企业的税收服务,已成为税务管理的国际趋势。本文结合基层税收征管实践作如下探讨。一、大企业的定义目前,世界各国对大企业的划分没有一致的判定标准。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美国以资产作为判定标准。资产超过一千万以上的公司和流通企业为大企业。共有大企业144600户,占企业总数0.2%。澳大利亚以企业的销售收入或营业额为判定标准。年
关于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思考 

www.jsgs.gov.cn  2010年03月24日  10:15:24    编辑:可言    来源:江苏国税网 

费志坤 张喆

  区分不同纳税人的规模,实行分类管理,并着重加强对大企业的税收服务,已成为税务管理的国际趋势。本文结合基层税收征管实践作如下探讨。

  一、大企业的定义

  目前,世界各国对大企业的划分没有一致的判定标准。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美国以资产作为判定标准。资产超过一千万以上的公司和流通企业为大企业。共有大企业144600户,占企业总数0.2%。

  澳大利亚以企业的销售收入或营业额为判定标准。年销售收入超过一亿澳元的集团或经济实体为大企业。集团被作为整体来看待,其子公司不论收入多少,均纳入大企业管理。共有大企业1000户,占企业总数的0.25%。

  日本以资本总额作为判断标准。资本总额达到一亿日元以上的国内企业和所有外国企业均被视为大企业。占企业总数1.3%。

  英国以综合因素为判定标准。英国的判定标准要高于其他国家,必须综合考虑企业的收入、利润、资本额、国际化背景、过去的行为等,因此符合标准的大企业基本都是非常大的集团。同时,银行、保险、建房互助会等行业,因其业务多且经营复杂,也被作为大企业来管理。共有大企业800户,占企业总数0.2%。

  因为各国国情不同,我国大企业和国外相比存在着一定的特殊性。我国大多数规模较大的内资企业是国有企业,而且集中在垄断行业,如电力、银行、金融、通讯、铁路、航空、石油等行业。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首批45户定点联系企业中,有31户是国有大型企业。

  对于各地来说,在筛选标准未统一时,主要是根据“二八原则”来确定地区性重点税源企业,即:根据税收效率最大化原则,将占本区域80%以上的税收收入、但数量上不到20% 的户管,确定为本区域的大企业,进行专门化管理。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管理处于日前下发的通知中,拟订了10条全省大企业的筛选标准:①注册资本大于1000万美元的外商投资企业(其中外商投资性公司不受注册资本);②关联交易总额大于2亿元的企业;③销售(营业)收入大于5亿元的企业;④总部在省内的金融、保险和证券类企业,以及总部在省外的省市级金融、保险和证券类企业;⑤海外投资100万美元以上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的企业;⑥世界500强在江苏投资的企业;⑦外国企业和常驻代表机构,以及按实际管理机构原则判定为我国居民企业的国外法人企业;⑧集团投资性公司(包括集团管理性公司、集团投资性公司);⑨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在各地的三级以上分支机构;⑩省市税务机关认定的特殊企业。目前,筛选确定工作正在进行中。

  由此可见,基层税务机关涉及的大企业主要包括两种类型:①国家级大型企业和总局确定的首批定点联系企业的分支机构;②各地区按照一定标准筛选出来的地区性重点税源企业。

  二、大企业税收管理的现状及难点

  1、分支机构林立交错,纳税环节各不相同

  就省辖市而言,大企业基本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有二级、三级等更多级别。以常州市为例:太平洋保险、海通证券为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二级分支机构;电力公司,为省内二级分支机构;电信公司、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为跨地区三级分支机构。对于不同类型的分支机构,管理的模式和方式也不相同。

  对于总分机构,所得税的纳税环节最为复杂,基本可以分为六种:(1)分支机构跨地区的总机构;(2)跨地区二级分支机构;(3)跨地区三级分支机构;(4)未纳入和地方分享范围的企业;(5)分支机构在省内的总机构;(6)省内二级分支机构及其下属分支机构。

  对于的征收管理,除特殊行业有特殊规定外,就地缴纳入库。

  2、管理责任复杂各异,日常管理难度较大

  因为总分机构的级别不同,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管理责任也各不相同。在日常管理上,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方面:

  ①税收分配管理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除了负有监督企业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督促其及时报送总分机构各类备案信息及相关资料的责任外,在所得税分配管理上,主要对分摊税款的比例和分配的及时性进行核实。

  ②税前扣除事项审核审批

  分支机构的各项财产损失,应由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并出具证明后,再由总机构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③税收评估和检查

  对于所得税就地缴纳的企业,按照常规的管理办法来进行。对于就地预缴、汇总清算的企业,在评估和检查工作中要做好责任的核实工作。对于无所得税税款在当地入库的企业,则根据上级统一布置来进行评估和检查工作(如:人寿财产保险的三、四、五级分支机构的评估检查工作)。

  目前正在开展的工作是上级国税机关统一组织的大企业自查式专项检查工作。

  3、行业化、专业化、信息化程度较高,日常管理力不从心

  与其他企业相比,大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比较复杂;通常能够运用最新的科技手段,特别是信息科技手段来从事管理;实施跨区域或经营等。这些对税务部门来说是挑战,需要税务部门集中高水准管理人才加以应对。对于日常管理来说,最大的难点在于大企业的行业化和专业化程度较高,且信息不对称。

  (1)行业化

  我国大多数大企业是国有企业,而且集中在垄断行业,这些行业都有着各自的特殊性。因此,平时的税收征管工作存在一定难度。例如:银行的利息税,是由省级或者更上一级系统扣除,对于这部分的查核,基层税务部门在管理上存在一定难度。

  (2)专业化

  大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比较复杂,尤其是特殊行业的专业性非常强。这种专业性,又分为两类:

  ①行业本身的专业知识门槛比较高。例如:保险公司中,有专门的精算师设计新品种的保险产品,计算有关产品保费及所需的准备金,并进行利源分析及动态偿付能力测试,对于这些业务,我们的税收管理员并不具备这方面的专业素质,在这项业务的管理上就成为了难点。

  ②大企业的信息科技手段比较发达,所用财务软件基本都是自行开发设计,税收管理员难以对这些财务软件的功能进行深入了解,从而不能做到有效的监管。如供电、电信、银行采用的软件和一般企业的财务软件还是有着很多区别的。由于不具备软件专业知识,对企业的软件了解不深入,因此基层税收管理员对于企业的物流、资金流等管理存在困难。

  (3)信息不对称

  对于大企业的管理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企业信息资源的掌握,虽然《征管法》中对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却经常遇到一些困难。大企业出于保密等方面考虑,在对外披露信息时十分谨慎,税务机关需要掌握的资产、核算等信息不予提供或需要经过一定的内部审批程序方可提供,信息的及时性难以保证。另外,企业的所有核算单位并非都在一个税务部门管理,无法掌握整个企业财务核算的全部情况。而且,基层税务部门涉及的大多数是分支机构,对于分支机构的上级机构信息掌握起来更有一定难度,这给日常征管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

  三、强化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思考

  1、理清思路,明确职责,消除误区

  对大企业进行专业化管理,是为了加强对大企业的事前税务管理,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引导大企业合理控制税务风险,从而进一步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目前基层在大企业税收管理上存在着一些认识误区。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①认为是在现有征管模式上的细化、深化;②认为在征收管理上应给予大企业优惠待遇;③认为应主要在现有模式下进行办税服务上的优化。

  然而,对大企业进行专业化管理,是对现有征管模式的改变,并不是在现有征管模式上简单的细化和深化,这种变化并不是简单地多写几份分析、多做几次座谈就能解决的。关于优惠待遇,除了税法规定的特定情况可以享受,其他企业不管规模大小都应平等对待。

  笔者认为,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提出的“加强对大企业的税收服务”是指及时回应大企业的涉税诉求,为其提供更有针对性的高质量的税收服务,通过帮助大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防范和控制大企业的税收风险。因此,简单的在现有模式下对大企业办税进行服务优化,和以上所说的加强服务是有着本质区别的。基层税务机关应该将大企业司的管理思路和基层面临的实际情况相结合,理清思路,明确职责,消除误区,将大企业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

  2、培养人才,强化手段,深化管理

  相对于大企业行业化和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特点,税务机关的管理力量明显不足,精通法律、财会、计算机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高端人才匮乏,无论是人员数量还是人员素质都存在差距,对大企业的管理力不从心。

  因此,首先应对在职人员进行培训,及时更新管理人员的知识体系;要立足现实,大力开展专业技能岗位培训,针对大企业的特点,重点培训财务分析、会计电算化等方面的内容,特别是要熟悉大企业财务软件的操作,掌握财务软件中设置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核算规则,找出重点监控的会计科目及相关凭证,从而提高电子查账的能力。其次,在人员配备上,应通过调配、培养、引进等方式,配备全方位、高素质、复合型专业人才(如精算师、ERP咨询师等),提升整体队伍素质。从目前国外的经验来看,各国也雇佣了各类专家。如英国税务局设立的大企业服务部门,雇佣了近两千名税务专家、会计师、审计师及其他专家。另外,可以面向社会,以合同形式聘用专业人员,如执业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律师、计算机财务分析专家、金融证券专家等,针对大企业管理中的某一课题开展深入研究分析。

  3、建立平台,信息互通,协调统一

  针对企业各自面临的税务风险制定差异化管理措施和手段是基层税务工作中最紧迫的任务。

  (1)建立行业统一管理模式。由总机构主管地税务机关建立行业管理模式,统一和规范各分支机构税务机关的日常管理模式。应对企业核算方式、系统加强控制和分析,并将有关征管信息传送至各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从而扭转目前管理脱节的状况。

  各级税务机关应该针对企业不同的税务风险,实施不同的管理,提供差异化的服务,真正提高工作效率。利用有限的税务资源,在帮助企业有效管理税务风险的同时进一步提高税收服务质量。

  (2)建立内部信息交换机制。首先,针对大企业分支机构多、跨区经营、汇总纳税,极易造成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不了解税款入库情况、总部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又无法进行日常税收管理的现状,在由总机构主管地税务机关建立行业管理模式,统一和规范各分支机构税务机关的日常管理模式的基础上,要建立好内部信息交换机制,使得信息沟通能快速、高效。其次,应建立好大企业的电子信息库,使得每一级税务部门都能全面掌握企业集团纳税实体的综合信息,形成与企业运作同步的信息流监控。对于实行统一申报方式的企业集团,能够采集到集团总部和各成员单位的申报数据和财务报表,并审核比对其逻辑关系。使得各级税务部门都能根据所管辖企业的特点,分析其关键要素,确定管理重点。再次,要疏通税源信息渠道。税源信息的收集和分析是大企业税源管理的重要突破口,应立足于开展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的需要,全面采集涉及企业组织机构、生产经营、关联交易、物流、资金流等方面的信息,同时要拓宽采集渠道,建立与审计、工商、海关、银行、等相关管理部门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制度,利用相关部门的管理信息资源,丰富税源管理信息库。要建立与大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沟通和协调机制,增进理解,加强联系,保证信息的畅通。

  (3)建立大企业税源管理平台。面对企业高度的信息化,没有相应管理信息平台的支持是难以实现有效管理的。目前,综合征管软件中缺乏对大型企业组织结构、关联业务的记录,更缺乏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的支持,因此,建立大企业税源管理和分析平台是十分必要的。该系统应实现以下主要功能:建立大企业组织机构、关联企业的基础资料库;建立大企业的申报资料库,从而实现汇总申报数据与其所属单位申报数据的比对;建立与大企业财务软件的数据接口,便于从财务软件中提取数据;建立外部信息资料库,如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股市、媒体采集的有关信息等;建立大企业的分析预警指标库;建立大企业的分析模型。

作者单位:常州市国税局第二税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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