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建筑行业农民工职业安全现状
(1)、建筑行业农民工常见的职业性伤害事故
(2)、建筑行业农民工职业安全现状
2、建筑行业农民工职业健康现状
3、引起建筑行业农民工职业安全健康问题的主要原因
(1)、农民工缺乏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
(2)、施工单位的管理者安全观念淡薄
四、预防对策
(1)、技术方面的预防对策
(2)、教育方面的预防对策
(3)、 监管方面的预防对策
(4)、通过三方协商机制进行综合治理
五、结论
六、参考文献
建筑行业农民工的职业安全健康现状及对策
摘 要:通过分析现阶段我国建筑行业农民工的常见职业性伤害事故以及职业安全健康现状,从教育、技术、监管 3个方面提出了引导农民工学会利用法律、 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加强个体防护,讲究文明礼貌,遵守职业行为准则,培养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等具体措施,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保障建筑行业农民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提供科学依据。
关键词:建筑行业;农民工;职业安全健康;职业伤害;预防措施
引言:建筑行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其特点是地域跨度大,现场环境复杂,工区分布广,作业条件变动大,作业人员经常更换工作环境,人员流动频繁、临时性强。建筑项目的流动性特点存在不确定性,很多作业活动在危险性高、条件特殊的区域内进行,多数工种由农民工承担操作。随着我国城乡二元结构逐步被打破,农民开始从农村走向城市。这些进城务工的农民被称为农民工,其中建筑行业农民工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据报道, 1995年农民工总数约为8000万人,从事建筑行业的人数为2203.6万人。1998年从事建筑行业的农民工人数2403.4万人。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批农民离开农村进入城镇,形成了数量过亿的农民工群体。从事建筑行业的农民工数量约4000万人。目前,建筑行业农民工已逐渐成为建筑施工市场中涌现出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我国建筑行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比较差,其职业安全健康状况已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2003年仅安徽宿州、陕西宝鸡等7个地区就因工棚倒塌造成55人死亡,192人受伤。笔者旨在通过对农民工职业安全健康现状的分析,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及建议,为保障他们的职业安全健康提供科学依据。
1建筑行业农民工职业安全现状
职业安全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为避免人身或设备事故,保护劳动者的安全,而采取的各项措施及相应的活动,其任务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 高效,以促进经济发展,提高职业生活质量。
1.1 建筑行业常见的职业性伤害事故
建筑行业常见的职业性伤害事故,主要有物体打击,包括::高处作业中工具零件、砖瓦、木块等从高处掉落伤人;起重吊装、拆装时物件掉落伤人;设备带病运行,部件飞出伤人;设备转运中违章操作,如铁棒弹出伤人。机械伤害,常指强大机械动能所致人体伤害,如被搅、挤压、或被弹出物体重击,致受伤者重伤甚至死亡。常见伤人机械设备有混砂机、搅拌机和轮碾机等。高处坠落,指距离地面2米以上作业点坠落所致伤害,主要原因有:蹬踏物突然断裂或滑脱;高处作业移动位置时踏空、失衡;站位不当,被移动物体碰撞而坠楼;安全设施不健全,如缺乏护栏;作业人员缺乏安全带和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等。车辆伤害,建筑作业现场用机动车辆,如被挖掘机、推土机所致伤害。其主要原因有行驶中引起的碾压、 撞车或倾覆造成的人身伤害,运行中碰撞建筑物、构筑物、堆积物引起建筑物倒塌、物体散落等所致人身伤害。
1.2 建筑行业农民工职业安全现状
建筑行业农民工是事故的高发群体,是事故的直接受害者。有关资料统计, 建筑行业农民工占建筑施工事故伤亡人数的80%以上。据有关部门的统计资料显示:2004年全国建筑业发生伤亡事故2582起,死亡27人,其中85%以上是农民工。2005年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呈现总体稳定好转的趋势,全年建筑行业共发生事故2288起,死亡2607人。2005年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类别主要是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等。其中,高处坠落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45.52 %,坍塌占18.61%,且男性明显高于女性。2007年上半年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发生率有一定程度的下降,全国共发生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建筑施工事故次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比2006年同期降低6.50 %和下降2.52%。
2建筑行业农民工职业健康现状
有调查显示,我国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人群、职业病患者、新发及死亡人数均居世界首位,且工伤和职业病主要集中在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化3个行业,其中农民工是主要的受害群体。尘肺、职业中毒、噪声耳聋是危害建筑行业农民工健康最主要的职业病。同时,由于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劳动者为了就业,不得不迁就恶劣的工作条件。很多农民工为了养家糊口无法顾及自己的身体,有的甚至不敢进行健康体检,怕查出病来而被老板辞退,失去挣钱的机会。
3 引起建筑行业农民工职业安全健康问题的主要原因
3 . 1 农民工缺乏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
目前,建筑行业工业化程度较低,需要大量人力资源的投入,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行业。由于农民工自身文化素质低、学历以初中和高中文化程度为主,年龄结构以青壮年居多,在劳动力市场处于绝对弱势地位,这决定农民工只能从事技术含量低的体力劳动,建筑行业就是多数农民工的选择。据山东省部分建筑企业的调查,农民工当中年龄在30岁至50岁的占90%以上,初中文化程度以下的占80%以上,其中小学没毕业的至少占30%。另外,多数农民工来自贫困落后地区,法律意识淡薄。有调查数据表明,在劳务承包企业中,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到5%,只有30%左右的劳务承包企业在城市建设部门的干涉下为部分民工交纳了意外工伤保险。
3.2 施工单位的管理者安全观念淡薄
建筑企业数量众多,其规模、资金实力、生产管理和施工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其中安全教育欠缺是建筑行业农民工发生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很多农民工是 放下手中的镰刀,直接拿起瓦刀、未经专业的安全培训,其有限的安全素质决定了他们不能完全满足建筑业安全生产的需要。由于农民工缺少必要的、符合实际的岗前安全培训,不了解建筑施工的特点和危险因素,未能掌握应有的安全操作技能,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据报道,建筑行业90%以上的现场施工任务由农民工承担,他们当中90%没有经过培训就上岗了。还有很多施工企业考虑到精力、 资金等方面,缺乏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责任感,缺乏对农民工进行必要安全培训教育的意识,加之管理无序,人员不稳定,流动性大,未能真正将这些农民工纳入其内部安全教育工作。即使按要求培训,也多是做一种表面文章,被动的应付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有调查显示,经过培训取得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农民工仅占从事建筑行业的农民工总数的3.1%,接受过短期培训的仅占7.8%。即使有过相关培训,人均累计总时间却少于10学时,远远低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48学时的要求。北京市建筑工地大约有95%的农民工均配有安全帽、安全带等基本的个人安全防护装备,但农民工在调研中均未提到诸如工作鞋、防护服、 防护镜以及耳塞等个体防护设备。
4 预防对策
笔者针对当前建筑农民工职业安全健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以下具体预防措施。
4 . 1 技术方面的预防对策
我国的职业安全方针是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这为和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提供了宏观的策略导向。根据安全工程学原理和方法,在设计机械设备或建筑工程时,针对设计对象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建立监察、监督和维修保养制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应制定建筑施工作业个体防护用品配备与使用的相关标准,加强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管理。内容应包括个体保护用品的资金保证、质量要求、使用方法以及购买、验收、 保管、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制度。
4.2教育方面的预防对策
各级建设行政部门应抓紧制订与现行培训制度相配套的可行计划。由于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工作的需要,人们需要不定期地接受各种层次、各方面的知识更新。建筑企业要转变劳动密集型产业形象,改变经济增长方式,就必须进行基本素质培训,为建筑业提高整体素质提供教育保障。根据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 要求,我国从2010年,要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5000万农村劳动力开展引导性培训,并对其中的3000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2亿多农民工开展岗位培训。主管部门应从企业的角度出发,完善农民工的培训机制,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培训体系。考虑到农民工的综合素质、文化水平等方面,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应该更加注重实际操作,采取措施加强农民工的安全培训,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对农民工的有效的安全培训时间,使农民工真正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并且可以举办建筑农民工夜校,有计划地对施工现场一线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此外,特别提出从事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的农民工要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例如:采取安全活动月、班组安全会、安全知识竞赛及考核、 安全技术交流、事故分析会、警示标语、宣传画等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总之,要杜绝和减少建筑行业农民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就必须强化长期的安全培训。要培养农民工讲究文明礼貌,遵守职业行为准则和社会公共道德, 培养他们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逐步提高农民工的安全意识、自我防护能力和安全技能,加强农民工职业安全、劳动保护教育,增强农民工自我保护能力。只有对作业人员进行了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指导他们正确佩戴个体劳动保护用品,明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安全重点防范部位和出现危险情况如何处理,才能使他们知道如何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逐步提高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4.3 监管方面的预防对策
由于建筑行业集中了大量的农民工,给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规程及标准,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监管职责。各地区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城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向农民工开放, 免费提供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履行职业安全的主体责任,必须向新招用的农民工履行告知义务,发放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可能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符合基本的卫生和安全条件。督促施工企业在设置宿舍、食堂、 卫生间的基础上,增加淋浴室、娱乐活动室等生活设施,并结合季节特点,配备冬季取暖或夏季防暑设备,应每间宿舍的居住人数,保证农民工拥有一定的居住面积。此外,在食堂饮食卫生方面应结合建筑行业特点,以卫生防疫部门规定为基础,加强三证制度做好日常的饮食卫生检查。
4.4通过三方协商机制进行综合治理
我国法律规定了各级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现在还没有建立三方协商机制,也没有在法律上确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 ( )监察、 群众(工会 )监督的劳动安全卫生综合管理。这种忽视行业组织职业病防治作用的情况,会严重影响对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不利于将有关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贯彻落实到企业。同时,有些地方和企业漠视工会代表组织劳动者对劳动安全卫生进行群众监督的职责和权利,发生排斥、阻挠或不支持工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凡此种种,使得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未能得到真正落实。
5 结 论
农民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是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需要监管,关系到企业生存发展,需要企业担负起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的主体职责;关系到劳动者的生命安全,需要劳动者及其代表者的群众监督。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健康的最核心措施就是:各方通力合作,齐抓共管,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具体的措施有:
1) 加强职业教育。在加强农民工职业技术教育、提高就业创业能力的同时,一方面要尊重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引导农民工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2) 改善就业环境。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加强个体防护,不仅是提高工程质量、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
3) 加强就业培训。在农民工职业安全培训方面要将注重全面提高农民工素质放在重要地位,引导农民工学会利用法律、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六、参 考 文 献
[ 1] 李雪莲,建筑行业特殊作业的风险管理,中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 2003
[ 2] 沙凯逊.桑培东 三农问题、农民工与建筑行业的振兴与发展 建筑经济, 2001
[ 3] 建设部 建设部贯彻落实5安全生产法6抓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建设情况通报,2005
[ 4] 中国海员建设工会 直面农民工,建筑业农民工现状调查报告 建筑,,2005
[ 5] 赵振宇 段林玲 农民工进入城市建筑行业的动因及管理 建筑经济,2006
[ 6] 李秀楼 工伤事故流行病学研究进展 中华流行病学杂志,2000
[ 7] 李明. 铁路职工工伤事故流行病学研究 中国职业医学, 2002
[ 8] 许缃. 建筑行业工伤流行病学研究进展 环境与职业医学,2002
[ 9] 曹兆劲. 中国建筑企业现状与发展分析 广东科技,2006
[ 10] 俞文兰 周安寿 浅谈现代企业健康促进实施要点 中国工业医学杂志,2004。
[ 11] 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
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 安监管人字 [2002] 123号
[ 12] 柳君 于清 唐伟等 北京建筑农民工生活工作状况对建筑安全的影响 重庆建筑大学学报,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