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责任书
甲 方: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家会议中心大酒店
乙 方:北京美景东方装饰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酒店二层厨房更换玻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障施工人员安全,保证施工质量与施工工期,切实做好国家会议中心所辖区域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甲、乙双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乙方在国家会议中心所辖区域施工期间,要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订相应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做好消防、治安工作、实现安全生产。
二、乙方要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与协调工作。施工人员要按指定路线、规定地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进行操作或施工。未经安保部或有关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其它待施工区域。
三、乙方人员进出现场时,要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服从保安人员管理,应主动出示证件,严禁使用过期证件及冒用他人证件,一经发现,证件当场予以没收,并视具体情况交主管部门或乙方处置。
四、施工人员携物出门应持乙方开具的有乙方专人审核签字的专用携物出门单,主动接受门卫的安全检查方可放行。
五、自觉爱护施工区域内各类设备设施和一切公、私物品。严禁挤占、挪用、遮挡消防设备、设施及器材。因自身的行为造成设备、设施、物品损坏,肇事者及乙方应缴纳相应赔偿金。情节严重者移交机关处理。
六、使用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事先报安保部审批,经同意后方可进场。易燃品的使用不得超过当日用量,施工现场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明火类作业与易燃易爆品使用区域交叉作业。
七、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明火。如工作需要使用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应按审批程序到甲方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并接受国家会议中心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八、乙方自备的机具、设备等,必须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防护要求,高空作业要有防护措施,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电工、电气焊等)。确保不发生任何设备安全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
九、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对不服从管理,未按要求整改的,安保部有权停止施工并进行整顿处理。停工期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延误施工工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每日施工完毕,须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禁止人员留宿。施工垃圾本着当天垃圾当天清除的原则,禁止堆积,严禁埋压、遮挡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严禁堵塞消防通道。
十一、施工人员或单位,对本单位的现金,贵重物品、机密资料,要妥善保管,如保管不善,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十二、乙方进场前应缴纳施工安全保证金40元/m2(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并到安保部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件,每人每证缴纳50元(证件制作费20元、押金30元)。
十三、施工过程中,如出现违章施工行为,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扣除施工安全保证金,扣除金额限200元—2000元。
十四、施工结束后,乙方持《临时施工出入证》到安保部押金退款手续。丢失证件的,按甲方有关规定处理。施工结束后,经工程部、安保部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退还施工保证金。
十五、本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与上级文件相冲突时,按上级文件执行,本责任书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十六、本安全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