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6日因监控室接井下采区变电所断电闭锁装置,上午9:00-10:00需停电1小时,需停止2-108(1)、2-108(2)、北区皮带巷局扇运转1h,为保证复电后恢复3个掘进面通风过程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恢复通风时间:2011年3月16日11:00
二、恢复通风地点:2-108(1)、2-108(2)、北区皮带巷。
三、预计巷道瓦斯排放含量及排放所需时间:因2-108(1)、2-108(2)、北区皮带巷停风时间较短预计3巷内瓦斯浓度在2%以下,预计瓦斯排放所需时间为1小时,应按排放瓦斯一级管理。
四、参加人员:
现场指挥: 高龙虎(通风科科长)、贾云峰(通风科副科长)
许文学(瓦斯队长)
参加人员: 范文杰、郭艳荣、田云虎、梁志刚、徐林鹏(5名瓦检员)、乔更法、谢淑宝、张忠义(3名安全员)、机运队机电工3名。
五、瓦斯排放方法:风流控制法(风筒增阻排放法)。
六、恢复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参加排放瓦斯人员严禁随意敲打及拆卸矿灯,佩戴好防护用品,加强自我保安工作。
2、各掘进面电话必须安设在全风压风流进风侧,否则不得排放。
3、排放瓦斯前,必须由瓦检员检查局扇及其开关1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如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准备开启局扇并做局扇切换试验,观察局扇运转情况及吸风情况,一切正常后再进行排放瓦斯工作。
4、排放瓦斯顺序:2-108(2)、2-108(1)、北区皮带巷,严禁两个工作面同时进行排放瓦斯工作。
5、排放2-108(2)、2-108(1)、北区皮带巷的瓦斯时,北区轨道巷六联巷至回风井口段停电撤人,由3名安全员负责在轨道巷放好警戒同时井口检身房把关严禁其他人员入井。
6、用风筒增阻法排放瓦斯,开启局扇后用绳在风机第一节风筒上捆上,通过收紧或放松绳来控制局扇的排风量,使工作面回风流与全风压混合处瓦斯浓度不超过1.5%,当其混合处瓦斯浓度超过1.5%时,应收紧绳以减少向工作面的送风;当混合处瓦斯浓度小于1.0%时,应放松绳增加向工作面的送风量。
7、只有当各个地点排放瓦斯时的绳全部松开、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均在1.0%以下且稳定30min时,排放人员方可进入排放巷道检查瓦斯,只有排放瓦斯巷道中各个地点瓦斯浓度均在1.0%以下,排放瓦斯工作才算结束。
8、排放瓦斯后经瓦检员检查证实,整个独头巷道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稳定30min后瓦斯浓度没有变化,才可确定为局扇已正常通风同时总指挥及时向矿调度室和通风调度室汇报井下3个掘进面已正常通风。
9、3个独头巷道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由机运队电工对独头巷道中的电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人工恢复局扇供风巷道中电器设备的电源,同时总指挥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井下已恢复局扇供风巷道中电器设备的电源可以恢复正常生产,得到矿调度室的允许后,总指挥才能下达撤回警戒人安排所有排放瓦斯人员升井的命令。
10、另附:排放瓦斯路线、停电撤人范围及警戒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