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政办〔2008〕7号
池州市贵池区办公室关于印发
贵池区农村公路建设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镇,事处、区有关部门:
经区同意,现将《贵池区农村公路建设考核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二日
贵池区农村公路建设考核奖励办法
为切实加强对村村通水泥路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如期实现全区“十一五”公路工程建设规划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依据
主要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区《关于印发贵池区“村村通水泥路”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政[2006]6号)。
二、考核标准
1、“村村通水泥路”工程按四级公路及以上标准实施,尽量利用老路,避免大填大挖、大改大调,尽量少占耕地。路基宽不低于4.5米(不含边沟),基层强度必须达到相应标准,路面宽不少于3.5米。水泥路面厚度不小于18厘米,砼强度标准不低于C30。
2、严格建设程序,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度、项目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建设投资计划,按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无违规使用“村村通水泥路”工程补助资金的行为。
3、本辖区的施工现场管理有序、规范,及时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做好施工环境保障、道路畅通等协调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质量、工期、造价、安全、廉政”等五大目标的实现。
4、对质量控制分工明确,职责落实,成立监督组负责辖区内工程质量监督,配备专职质量监督员(专业监理)全天侯现场控制好路面砼的强度、厚度、宽度、平整度等主要指标,同时在工程所在村选派得力人员实行质量监督。
5、采取统筹建养、民养公助、自助自养等方式建立长期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制,对已完工的村村通水泥路工程项目按要求(材料以砂石为主的混合料,路肩宽度为两侧各0.5米,压实厚度不得低于18厘米)培护路肩;制定乡规民约,制止侵占和损害农村公路的行为发生,保证农村公路发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区“村村通水泥路”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抽调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工程计划、质量、资金、进度、廉政及道路养护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报区“村村通水泥路”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四、考核奖惩
对按期完成年度公路工程建设任务,同时按要求完成路肩培护任务且符合考核标准的镇街道,按路肩培护完成量每公里1000元的标准实行以奖代补。对按期完成年度农村客运站、渡口改造和渡改桥建设项目任务的,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公路建设以及农村客运站、渡改桥和渡口改造任务的镇街道,取消下年度计划安排并扣减补助金额,予以通报批评。
对出现违规使用或贪污挪用资金,行贿受贿行为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办法由贵池区“村村通水泥路”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贵池区2008年度农村公路建设考评细则
贵池区2008年度农村公路建设考评细则
考评项目 | 分值 | 检 查 评 分 情 况 | 得分 |
机构职责情况 | 5 | 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挂牌不规范的扣3分;未落实管理人员扣2分;未制定职责或对本机构职责不明以及管理人员自身职责不明的发现一项扣2分。 | |
档案资料管理情况 | 10 | 农村公路建设文件资料,按照一合同段为一档要求建立档案,未按项目合同段建档的每少一合同段扣2分,扣完为止。(含未交工的项目合同段) | |
前期工作 | 5 | 擅自调整项目建设计划的,每发现一条扣1分,最高扣2.5分;施工图设计是否经区交通主管部门批复,未经批复每条扣1分,最高扣2.5分。 | |
四项制度 | 5 | 未按规定执行招投标的扣1分;未实行监理制或内部监理的扣1分,无施工合同扣1分;开工未经有关部门同意的扣1分;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扣1分。 | |
项目实施管理 | 20 | 检查路线长度是否短于计划,不符合每条扣2分,最高扣5分;路面宽度是否小于3.5米,少于3.5米扣2分;水泥路面厚度低于18厘米,砼强度标准低于C30的分别扣2分;主体完工项目的附属工程未灌缝的扣2分;路面出现明显的早期病害一处扣2分,最高扣5分;现场管理不规范的扣2分;因协调不力致使施工停工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 |
项目交工情况 | 5 | 是否及时交工验收,不及时的扣5分。 | |
养护管理 | 10 | 已竣工道路没有落实养护责任扣3分,未签订养护合同的扣3分;边沟、边坡和挡墙设施不齐全,发现一处扣2分;地名牌、标志和安全设施不齐全,每发现一处扣2分。 | |
路肩培护 | 20 | 完成年度路肩培护任务的得基本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得分。 | |
年度任务 | 20 | 完成年度责任书任务得基本分,低于责任书任务的部分按比例相应扣减分。 |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区人武部。
池州市贵池区办公室 2008年3月12日印发
共印1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