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加强在建项目的安全管理,确保工程的顺利建设。规范职工在生产过程中遵章守纪,遵守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保护广大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罚则如下:
| 序号 | 处 罚 内 容 | 罚款对象 | 处罚金额(元) |
| 1 | 施工过程中存在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的) | 当事人 | 200—2000元 |
| 2 | 强令工人违章作业(未造成后果) | 当事人 | 200元/次 |
| 3 | 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造成严重后果)的 | 当事人 | 1000—5000元 或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
| 4 |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的 | 当事人 | 100元/次 |
| 5 | 进入施工现场安全帽不正确扣帽带的 | 当事人 | 50元/次 |
| 6 | 在易燃易爆和危险作业区和禁烟场所吸烟的 | 当事人 | 100元/次 |
| 7 | 擅自动用明火的 | 当事人 | 200—500元 |
| 8 | 擅自动用明火,造成发生火警或火灾事故的 | 当事人 | 100—10000元 或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
| 9 | 非机械操作人员乱开机器的 | 当事人 | 100元/次 |
| 10 | 非机械操作人员乱开机器的,造成严重后果或机毁人伤的 | 当事人 | 1000元/次 或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
| 11 | 非电气专业人员私拉乱接电线、电器的 | 当事人 | 100元/次 |
| 12 | 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或机械防护装置的 | 当事人 | 100元—500元/次 |
| 13 | 私自起动使用不属于本工种范围内的机械设备 | 当事人 | 100元/次 |
| 14 | 私自起动机械设备,拆除安全装置,造成严重后果的 | 当事人 | 1000—5000元 |
| 15 | 塔吊、施工电梯,钢井架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就使用的 | 当事人 | 100元—500元/次 |
| 16 | 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操作的 | 当事人 | 100—200元 |
| 17 | 塔吊必须配备持证上岗的指挥人员,违者罚 | 当事人 | 100元/次 |
| 18 | 以上人员违规,造成火警或火灾,造成他人伤害的 | 当事人 | 2000—10000元/次 或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
| 19 | 严禁钢井架吊篮超载,因超载造成吊篮溜车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 当事人 | 500—1000元/次 或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
| 20 | 进出施工现场楼层安全门未随开随关 | 当事人 | 10元/次 |
| 21 | 因安全门未关造成物体坠落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 当事人 | 10000元/次 或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
| 22 | 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使用各种违禁电器 | 当事人 | 100—500元并予以没收 |
| 23 | 因使用违禁的电器造成后果的 | 当事人 | 1000—5000元 |
| 24 | 因使用禁止的电器造成严重后果的 | 当事人 | 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
| 25 | 机械作业人员必须对所操作的机械设备作好日常点检 | 当事人 | 100元/次 |
| 26 | 因对工作不负责,造成机械伤害或未遂事故的 | 当事人 | 100—500元 |
| 27 | 因对工作不负责,造成重大事故后果特别严重的 | 当事人 | 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
| 28 | 专职电工必须对现场的漏电保护装置加强检查,做到完好,随时更换破损的,违者罚 | 当事人 | 50—100元/次 |
| 29 | 因电器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 | 当事人 | 1000—2000元 |
| 30 | 因电器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造成重大事故的 | 当事人 | 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
| 31 | 悬空作业或大型机械拆装必须戴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严禁往下抛物,违者罚 | 当事人 | 100—500元 |
| 32 | 因高处抛物造成他人伤害的(轻伤) | 当事人 | 500—1000元 |
| 33 | 因高处抛物造成他人严重事故的 | 当事人 | 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
| 34 | 外脚手架与墙体的连接点及外脚手架减载钢丝拉索严禁随意拆除,违者罚 | 当事人 | 1000—2000元 |
| 35 | 以上若造成严重后果的 | 当事人 | 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
| 36 | 钢井架严禁上下带人,施工电梯严禁超员,违者罚 | 当事人 | 100—200元 |
| 37 | 上班时间机操工不准看书、看报做与工作无关的活,操作房不准闲人进入、聚集闲谈或哄闹,违者罚 | 当事人 | 100元/次 |
| 38 | 若因违章造成后果的伤害他人致轻伤的 | 当事人 | 500元以上 |
| 39 | 所有员工严禁酒后作业,违者罚 | 当事人 | 200元/次 |
| 40 | 严禁职工带家属,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 | 当事人 | 100元/次 |
| 41 | 赤膊或穿拖鞋上班者 | 当事人 | 100—200元/次 |
| 42 | 施工现场严禁嬉闹、斗殴打架或,违者罚 | 当事人 | 200—1000元/次 |
| 43 | 施工现场严禁嬉闹、斗殴打架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 当事人 | 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
| 44 | 生活区、宿舍内保持宁静、清洁,禁止随处大小便,保持健康、文明的形象,违者罚 | 当事人 | 1,00元/次 |
、凡举报违章者,给予奖励。
、罚款专款专用,作为年终评比奖励基金。
发文部门:
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宏图高科板桥联美研发中心土建及安装工程
2012年4月13日
以上事宜我们已仔细阅读过,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施工作业。有违反条例规定时同意项目部对当事人按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