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2012年北京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意见》的精神,按照北京市厂务公开协调小组的统一安排,结合胜利街道总工会的工作实际,在我辖区范围内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自检自查,本辖区共有非公企业139家,其中大型非公企业4家,其余都是小门店。
一、领导重视,制度健全
厂务公开的内容具体如下:
1、涉及员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工资调整、奖金分配、奖罚与福利,员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员工招聘,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评先选优的条件、数量和结果,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员工培训计划等;
2、与非公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主要包括高级管理者、重要岗位人员的选聘和任用情况,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等。
二、联系实际,突出重点
深化厂务公开工作能否收到应有效果,关键在于广大员工对公开内容的关切度和满意度。因此,在公开内容的确定上既遵照有关规定,又紧密结合实际,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质量。同时还要建立起一整套完善公开体系,根据不同层面确定厂务公开的重点,规范厂务公开的内容。特别是着力推进了厂务公开的延伸,使厂务公开在非公企业中普遍推行,切实维护好职工的民主政治权益,更加充分地调动起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区奠定更为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责任明确,工作规范
非公企业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由各单位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具体措施由相关单位负责落实,根据各非公企业实际情况,坚持公开、公正、准确、真实的原则,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所公开项目的内容、范围、形式、时间等要求,由各企业负责人审核公布后组织实施。在工作中,坚持以“三个保证”来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即:
1、保证厂务公开的时效性。属于常规性的工作,做到定期公开;属于阶段性、长期性的工作,做到分阶段公开;属于短期性、临时性、一事一议的工作,做到随时公开;属于事前的工作,做到提前公开。通过企业领导干部会、下发文件及简报、厂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将院的有关信息传达下去,使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了落实和保证。
2、保证厂务公开的科学性。通过科学建设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做到了有实施、有结果、有反馈,用制度规范领导者行为,并逐步形成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使得广大职工参与到了非公企业日常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在非公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3、保证厂务公开基础工作到位。在厂务公开实施过程中,各非公企业需建立各种原始台账和管理档案,做好基础工作,做到每个环节准确无误。
四、公开及时、效果明显
各非公企业厂务公开小组对职工群众不理解、持有不正确意见的事项及时给予解释宣传,保证领导决定的事项的贯彻落实。通过公开,使职工群众及时了解、掌握了非公企业的相关情况,稳定了情绪,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完成。
五、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在开展工作的同时,辖区内非公企业自身也存在着不足:搜集厂务公开的反馈情况工作上创新意识不够,形式不够灵活多样,今后在工作中应该更多运用如问卷调查、民主测验、设立民主监督意见箱等新思路来及时搜集职工群众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的呼声、意见和建议。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长效机制,更好地发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在日常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2012-5-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