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批稿)
四川省林业厅
二0一一年三月
1 适用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原则、程序、方法和成果要求等。
本细则适用于全省县级行政区(简称县域,下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337.2-2001生态公益林建设 规划设计通则;
LY/T 1821-2009 林业地图图式;
GB 15968-2008 遥感影像平面图制作规范;
CH/T 1009-2001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1:50000数字正射影像图;
CH/T 1015.2-2007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 1:10000、1:50000生产技术规程 第2部分:数字高程模型(DEM);
GB/T 18316-2001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
《森林资源调查卫星遥感影像图制作技术规程》
《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主要技术规定》(国家林业局,2004)
《四川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五次复查操作细则》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国家林业局,2003)
《四川省县级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细则》
《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林资发 [2009] 214号)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国家林业局,2011)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国家林业局,2011)
3 术语和定义
3.1 林地 Forestland
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规划的宜林地。
3.2 森林保有量 Forest Amount in Keeping
一定时期确保森林覆盖率目标实现的最低森林面积。森林面积为有林地和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面积之和。
3.3 林地保有量 Forestland Amount in Keeping
一定时期确保实现森林覆盖率等战略目标的最小林地面积。
3.4 占用征收林地定额 Forestland Occupation and Requisition Quota
县域内年度各类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面积最大限量。
3.5 规划基数 Planning Basic Data
根据规划林地分类对林地及森林资源现状数据进行转换,经有关程序审查确定的基准年的各类林地和森林资源基础数据,简称规划基数。
3.6 补充林地 Added Forestland
依照法定程序由县级以上确定的、在规划期内可以新增加的林地。主要来自于林地以外的其他土地。
3.7 林地生产率 Forestland Productivity
规划基期,现有乔木林地单位面积蓄积量。
3.8 公益林Public Forest
为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主要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服务的森林、林木、林地。
3.9 重点公益林地 Key Public Forestland
依据《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划定的国家级公益林地和其他重点公益林地。
3.10 重点公益林地比率 Key Public Forestland Ratio
县域内重点公益林地与林地总面积之比。
3.11 商品林 Commercial Forest
以生产木材、竹材、薪材、干鲜果品和其它工业原料等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和其它林地,包括用材林、薪炭林和经济林。
3.12 重点商品林地Key Commercial Forestland
县域内国家和地方建设的重点用材林和重点经济林基地。
3.13 重点商品林地比率 Key Commercial Forestland Ratio
县域内国家和地方建设的重点商品林地与林地总面积之比。
3.14 林地用途管制 Forestland Using Control
指国家为保证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用地,通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划定林地范围,确定林地用途和林地使用的条件,并要求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的制度。严格林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严禁擅自改变国家级公益林地的性质和随意调整面积、范围和保护等级,临时占用林地和灾毁林地必须恢复森林植被。
4 总则
4.1 规划目的
明确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空间,落实林地用途管制,优化林地结构布局,提高林地利用效益,为实现林地科学管理奠定基础,确保如期实现林业发展战略目标,促进区域生态文明,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4.2 规划任务
1)查清林地利用现状和发展潜力,将现有林地和规划用于林业发展的其他土地分解到乡镇,并落实到山头地块,建立林地管理档案;
2)明确县域内林地保护利用的目标和任务;
3)分解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目标,进行林地保护利用的分区、分类、分级、分等,优化县域内的林地结构(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天然林和人工林等)和空间布局;
4)明确林地保护的对象、内容和措施;
5)明确林地利用的方向、内容和措施;
6)建立健全林地保护利用管理机制和措施。
4.3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县域内所有林地和规划用于林业发展的其他土地。森工局、造林局等省、市(州)直属单位以属地管理纳入所在地县域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县级行政区域界线采用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确定的行政区域勘界成果,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由各县(市、区)依据最新行政区划确定。
4.4 规划期限
县级规划为10年,规划起止年应与省级规划相一致,为2010-2020年。
4.5 编制依据
1)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林地和森林资源保护的法律和规定;
2)国家和地方有关林地和森林资源保护利用管理的、行政规章、技术规程和规范性文件;
3)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县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业发展规划等;
4)符合规定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林业专项调查、公益林区划界定等成果,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等。
5)国土二调成果数据。
4.6 编制原则
依法依规
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林地保护利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统筹协调
统筹区域林地保护与利用,正确处理林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促进林地科学合理利用,提高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注重与上级规划的衔接,并与本区域相关规划相协调。
因地制宜
立足于解决县域内林地保护利用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遵循经济、社会和自然规律,以调整结构、优化布局等为手段,有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保护利用措施。
广泛参与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基层、部门、专家和社会公众对规划目标、任务、实施措施等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规划具有坚实的科学基础和广泛的社会认同。
注重实效
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多方面的手段,积极保护现有林地,适度补充林地,科学利用林地,注重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把林地保护利用的相关指标和措施,落实到山头地块(小班)。
4.7 编制程序
县级规划编制依照以下程序:
1)规划前期准备。主要包括领导小组成立、管理单位指定、技术方案和工作方案的拟定、工作承担单位选定、物资和经费准备等工作,同时做好宣传工作。
2)技术培训。在省培训的基础上,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与工作承担单位共同组织进行参加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着重于操作技术层面和具体技术方法的培训。
3)林地落界。新完成县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的单位根据林地落界要求,转换调查小班形成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小班,并完成相关要求图层,整理入库;其它单位利用遥感数据结合现存资料进行小班区划将林地等落界到山头地块,并完成相关要求图层,整理入库。
4)规划基数确定。在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大纲的控制数据下,结合县域实际情况确定现状林地、可补充林地等数据。
5)规划基础研究。针对县域的林地保护利用现状进行相关调研。
6)规划框架草拟。综合林地落界、基础研究成果,提出县域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初步框架,提出林地保护、利用方向和布局,以及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7)规划重大问题协调会。由县级和市州林业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发展改革、财政、国土、环保、城建、农业、交通、水利等部门和公众等召开协调会,主要解决以下事项:
●审查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成果;
●审查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框架;
●提出保护和发展空间的矛盾解决办法;
●提出存在的主要解决办法。
8)规划框架上报审查。规划框架由市州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林业厅审定作为规划编制的基础。如出现个别单位无法落实省控指标,由市市州林业局在管辖区内调整。
9) 规划成果编制。根据规划框架,结合林地落界数据库,提出县域林地保护目标,进行林地保护规划和林地利用规划编制,完成区域管理统筹和区域布局,提出相关保障措施,完成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专题图和统计表的编制。
10)规划成果审查。规划成果由县级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审议、专家评审。主要审查以下事项:
●规划成果是否符合规划框架的要求
●补充林地是否落界
●保护等级确定是否符合县域生态保护、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林地功能分区布局是否合理
11)成果审核。2011年10月底前,各县级规划成果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上报市州林业局,市州林业局汇总上报省林业厅,省林业厅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知书下发各市州林业局,市州林业组织各县成果的完善工作。
12)规划实施与成果报备。各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县级批准实施。规划成果逐级汇交到省林业厅。
4.8 规划深度
明确林地位置、界线和范围,将林地保护利用主要规划任务和分区、分类、分级、分等措施落实到山头地块(小班),并具有可操作性。
4.9 规划成果
各县级完成的规划成果包括:
●县级林业保护利用规划文本
●县级林业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说明
●县级林业保护利用规划基础图
●县级林业保护利用规划规划图
●县级林业保护利用规划统计表
●县级林业保护利用规划专题研究报告
●县级林业保护利用规划数据库
●其它
4.10 编制单位
1)规划编制主体为县级,具体工作由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承办。
2)规划编制应由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单位承担。
5 规划前期准备
5.1 组织准备
1)建立相应的领导决策机制、组织编制机构和经费保障机制。
2)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
3)开展必要的技术培训和宣传动员工作。
5.2 技术准备
基础资料
基础地理信息和遥感资料
县域行政界线、县域内各乡(镇、场)界线;涉及的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界线;省直属森林经营单位等界线;1:10 000(或1:25 000、1:50 000、1:10 000)比例尺地形图;覆盖县域近期的(近3年内接收的,下同)高分辨率遥感资料等。
森林资源调查资料
最新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历次森林资源调查、公益林区划界定以及土地利用调查等成果资料。
林业专业调查资料
林地质量评价(立地类型和立地质量评价)、森林土壤调查、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等林业专项调查资料,森林采伐和造林设计及其检查验收等森林经营活动资料,征占用林地及其检查资料,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外业勘界成果,及其他专项调查资料等。
有关规划资料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林业发展三级区划、国土二调、城镇规划以及交通、水利、农业等部门涉及土地利用的规划资料。
其他基础资料
自然条件(气候、地貌、资源、土壤、水文、自然灾害等)、林业及其他主要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及基础设施、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状况以及县域历史资料等。
林地落界底图
1)采用近期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经正射校正、融合增强、镶嵌处理后,生成满足精度要求的数字正射影像(DOM)。
2)按照《森林资源调查卫星遥感影像图制作技术规程》进行分幅和图廓整饰,形成林地落界底图。
3)DOM制作主要技术指标须满足附录A的要求。
6 规划基数确定
6.1 林地范围划定
现有林地范围划定
在林地落界底图上,依据现有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结合森林经营活动档案等资料,按照林地落界基本条件和精度要求,勾绘林地边界。两年以内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可以直接应用,辅助确定林地边界;两年以上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须结合必要的补充调查,勾绘林地边界;没有开展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的,采用遥感判读勾绘和现地核实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林地边界。
林地落界方法与要求执行《四川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细则》。
面积量算
面积求算参照《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执行。
6.2 规划基数落实
以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林地落界勾绘成果,通过补充调查、举证、审查、确认等一定程序,依法依规地将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数据变更到基准年,形成规划基数。
7 规划基础研究
7.1 现状分析
充分利用GIS技术手段,在GIS中叠加水系、道路、土壤、地貌、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木材加工、居民地、以乡镇为单位的相关图层(如人口、经济、林地数据、林地质量、林地历史变化等)等图层,对点图层进行缓冲分析,利用空间分析工具(Spatail Anlalysis Tools)进行冲突分析,形成系列专题图,辅助完成林地保护利用现状分析。
自然与社会经济背景分析
通过对气候、地貌、资源、土壤、水文、自然灾害等自然条件和人口、产业、城镇化、基础建设等社会经济条件进行分析,明确林地保护利用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
数量、质量及变化分析
通过林地数量、质量、动态变化及其对经济、社会、生态的影响分析,客观评价林地状况和规划期内林地变化趋势。
结构与布局分析
结合自然条件,分析林地的结构和分布状况,重点对森林、公益林和天然林的分布和面积比例等增减变化进行分析,总结规律和特点。
综合分析
在上述分析基础上,归纳总结林地保护利用的特点、问题及原因,提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须解决的重大问题、措施与建议。
7.2 供需分析
在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在GIS中叠加林地利用规划、林业产业分布、陡坡耕地图、宜林闲置土地、土地利用结构历史、土地利用规划等图层,利用空间分析工具(Spatail Anlalysis Tools)进行分析,形成县域生态建设需求、木材需求分布、潜在补充林地分布、林地空间布局、保护利用结构等分析专题图。
需求分析
以经济社会发展预期为基础,按照省级下达的规划指标,结合历年林地利用和逆转情况,分析测算规划期内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生态建设对林地和木材的需求。
潜力分析
在林地保护利用现状分析的基础上,依据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相关,预测规划期内林地用途调整、宜林闲置土地整治利用的可能性,并结合历年营造林情况,提出规划期间林地的发展潜力。
平衡分析
在林地现状分析、需求分析、潜力分析等基础上,对县域内林地空间布局、保护利用结构、林地平衡等进行分析。
7.3 规划专题研究
充分利用原有工作基础和成果,依照相关技术标准或规定,因地制宜、有选择地开展规划专题研究。
保护利用措施研究
对节约、集约利用林地和分区、分类、分级、分等管理林地对策和措施进行研究。
保护利用重大问题研究
对可能影响规划范围内林地保护利用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包括区域林地生产潜力分析、林地保护利用战略选择、经济社会发展对林地保护利用的影响和提高林地生产率措施等有关专题研究。
规划实施保障体系研究
对保障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实施的、组织、机制、资金、技术等问题进行研究。
8 规划框架拟定
8.1 一般规定
1)在正式规划成果编制前,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框架,并按规定通过审查,保证在规划过程中自上而下的落实和质量控制。县级规划作为下位必须满足上位规划(省级林地保利用规划)。
2)明确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战略,提出规划期内林地规模、结构、布局及保护利用措施。
3)规划框架立足现状评价和基础研究,在充分吸收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意见的基础上,重点对规划的目标、策略、布局、结构和实施途径进行论证,提出林地保护利用的总体安排。
8.2 编制要求
1)规划框架编制所涉及的规划实施措施要有针对性,引导成果编制相关内容的制定。
2)规划框架表达简明,有关图件具有引导性和指示性。
3)规划框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规划背景。简述县域概况、现状评价及上轮规划实施的评价结论、林地保护利用特点、主要问题等。
●规划基数确定。主要叙述林地面积现状。
●规划目标。提出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具体目标实际是全省总目标到县级的层层分解落实,只能出现正向调整。
●保护利用结构和布局。将具体目标分解落实到乡镇级、县域内所含森工作为一个乡镇对待。并提出林地保护和林地利用的区域布局。
●其他规划设想。县级可以超出省级规划的目标设置,根据自身情况提出其它控制性和预期性目标。
●规划实施的主要保障措施。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的措施。即是说怎么来规划、怎么来实施等。
●主要统计表。包括:现状林地,补充林地,乡镇人口、经济社会等
●主要分区、分布图。在现状和需求分析图的基础上制作相关专题图。
8.3 规划内容协调
规划框架须广泛征求发展改革委、财政、国土、环保、城建、农业、交通、水利等部门的意见,与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规划相衔接,规划的衔接工作由县级统筹落实。
主要解决哪些地点、区域林地保护和林地利用的方向问题,解决保护与建设的空间矛盾。同时对规划框架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9 规划图层与数据操作
9.1 规划图层建立
林地规划小班图层
在林地落界小班图层的基础上,以规划框架为依据,将林地进一步确定为现状林地(基期2009)、规划林地(到2020年期末将补充的林地)。针对原有林地面积或遥感区划后的林地面积已经大于了现状林地面积的,其多余部分应确定为规划林地。属性因子设置详见附录B。
主导功能区图层
根据《四川省主体功能区划(2009—2020年)》的分区,在县域内具体落实主导功能区。图层类型为面图层。主要属性因子如下:
| 编号 | 字段名 | 中文名 | 数据类型 | 长度 | 备注 |
| 1 | YI_JI_QU_CODE | 一级区名称 | 整形 | 1 | 详见附录B |
| 2 | YI_JI_QU | 一级区名称 | 文本 | 20 | 详见附录B |
| 3 | ER_JI_QU | 二级区名称 | 文本 | 20 | |
| 4 | SAN_JI_QU | 二级区名称 | 文本 | 20 |
叠加主导功能图层、现状分析和需求分析图层等已经建立的相关图层,进行空间分析,辅助林地功能分区。
根据省级一级区各地向下区划分区,市州负责二级区与省厅的衔接,县负责三级区区划并报市州统筹协调。图层类型为面图层。主要属性因子如下:
| 编号 | 字段名 | 中文名 | 数据类型 | 长度 | 备注 |
| 1 | YI_JI_QU_CODE | 一级区代码 | 短整形 | 1 | |
| 2 | YI_JI_QU | 一级区名称 | 文本 | 20 | |
| 3 | ER_JI_QU_CODE | 二级区代码 | 短整形 | 2 | |
| 4 | ER_JI_QU | 二级区名称 | 文本 | 20 | |
| 5 | SAN_JI_QU_CODE | 二级区代码 | 短整形 | 3 | |
| 6 | SAN_JI_QU | 二级区名称 | 文本 | 20 |
叠加主导功能图层、林地功能分区图层、现状分析和需求分析图层等已经建立的相关图层,进行空间分析,辅助林地保护等级分级。
根据林地保护等级建立图层。图层类型为面图层。主要属性因子如下:
| 编号 | 字段名 | 中文名 | 数据类型 | 长度 | 备注 |
| 1 | BAO_HU_JI_CODE | 保护等级代码 | 整形 | 1 | |
| 2 | BAO_HU_JI_NAME | 保护等级名称 | 文本 | 10 |
在全省统一数据库中完善补齐相关因子,进行逻辑检查,修改完善,形成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基础数据库。
要充分利用数据库查询功能进行临时数据统计,为成果编制提供数据支撑。
9.3 空间分析操作
充分利用GIS空间分析功能,叠加相关图层,形成专题图,辅助规划成果的编制。主要分析方法包括:
●空间连接(Spatial Join)。创建两个层之间的连接空间的属性表。
●切割(Clip)。利用第一个图层切割第二个图层,形成包涵第一个图层范围内的第二图层图斑的新图层。
●分割(Split)。利用一个分区域图层分割一个目标图层,形成包涵目标图层图斑的多个区域新图层。例如:使用1:1万图廓图层对目标图层进行分割,可形成多个1:1万标准分幅的新图层。
●擦除(Erase)。利用第一个图层擦除第二个图层,形成不包涵第一个图层范围内的第二图层图斑的新图层。与切割相反。
●图层融合(Merge)。将两个及以上的图层合并为一个新图层。保存各图层的所有属性。主要用于图层接边。
●图层合并(Union)。将两个及以上的图层合并为一个新图层。图斑将按输入图层图斑边界生成新图斑,数据将增加。
●缓冲(buffer)。在输入图层的边缘向内或向外或内外生成图斑,俗称“缓冲带”。
●消除(Eliminate)。将已选择的图斑合并到相邻的图斑。主要用于清理由于空间分析操作而形成的细小图斑。
10 规划成果编制
10.1 一般规定
规划文本
1)在规划框架的基础上编制规划文本,进行林地保护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明确各类林地保护措施和利用方向,将规划指标分解到各乡(镇、场),拟定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2)规划文本要求目标明确、内容完整、重点突出、任务具体、措施可行,文字表达简明,数据计量规范。规划文本格式与要求见附录D。
规划编制说明
1)阐述规划编制背景、上轮规划实施的情况和存在问题。
2)阐述规划编制工作情况、指标测算、规划依据、重大问题处理方法、协调情况等内容。
3)关于规划基数的说明。
4)与相关规划协调衔接的说明。
5)规划成果报批过程中审查意见修改情况的说明。
规划编制说明格式与要求见附录F。
成果统计表
全省成果表统计以统一数据库下发各单位完成。主要包括:
●林地现状统计表
●林地结构现状统计表
●国家级公益林地现状统计表
●林地质量等级面积统计表
●林地及森林面积规划统计表
●林地利用方向规划面积统计表
●国家级公益林地规划面积统计表
●林地保护等级面积统计表。
表格内容与格式见附录E。规划统计表可根据当地实际需要进行增补。
规划图件
规划图件以林地落界小班图为基础,需要叠加主要道路、河流、地名、行政区划和林业经营区划等图层,需注意图面荷载,图面整饰详见《林业地图图示》。图种主要包括:
●林地现状图
●林地结构图
●林地保护分级图
●林地质量等级图
●林地规划图
制图要求见附录G。规划图件可根据当地实际需要进行增补。
专题研究报告
主要包括规划基础研究成果,以及规划编制过程中形成的专题调查或专题研究报告。
规划数据库
以县域为单位形成林地规划数据库,包括林地落界、林地规划的空间矢量数据和属性数据,以及用于林地落界的遥感影像数据。规划数据库内容和要求见附录C,成果文件组织结构及命名方式见附录H。
10.2 规划文本编制
现状分析评价
包括林地保护利用的自然与社会经济背景分析,林地数量、质量及变化分析,林地结构与布局分析,林地现状综合分析,以及林地需求分析,林地潜力分析,林地平衡分析,林地保护利用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
规划目标确定
原则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着眼解决林地保护利用的重大问题,提出规划期间林地保护利用的目标。
2)根据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要求制定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目标,包括林地结构、林地保护和林地利用等方面的目标。
3)现有林地不能满足规划目标要求时,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优先从生态重要和脆弱区划定补充林地。
规划指标
1)除特别说明外,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标应在县级规划中予以落实。县级规划指标可在省级规划指标的基础上进行增补,分解落实到乡(镇、场),并附指标分解表。
2)森林保有量、征占用林地定额为约束性指标;林地保有量、林地生产率、重点公益林地比率和重点商品林地比率为预期性指标。其他指标可由各县自行确定。
林地保护规划
林地保护分级
1)以乡(镇、场)为单位,在林地利用分类的基础上,以小班作为基本单元,按标准划分林地保护等级。划分标准见附录C。
2)根据林地的保护等级,落实相应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措施(参见附录C),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更为严格的林地保护管理措施。
占用征收林地规模测算
对于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拟使用林地情况进行测算(不包括国家、省级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确定占用征收林地控制指标。国家、省级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情况由省级规划测算。
补充林地规划
按林地保有量目标和县域生态建设需求,加大补充林地力度,落实补充林地数量和分布。
1)对于生态重要区域25度以上的耕地和生态脆弱区域的沙化耕地,按照国家部署逐步实行退耕还林;
2)对于石漠化严重地区、退化土地等,符合森林植被恢复条件的,应积极封育恢复、造林绿化、修复生态,多种途径增加林地资源;
3)对于收回的闲置土地,原属于林地的,应当优先用于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4)对于废弃工矿、废弃山区村庄及村中空闲地,应加强整治,特别是坡度25度以上的,应按照宜林则林的原则,优先用于植树造林。
森林保护规划
按森林保有量目标和县域生态建设需求,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增加森林数量。
1)严格保护森林。根据省级规划要求,围绕规划期森林覆盖率奋斗目标,设定县域森林保有量目标,提出加强对有林地和生态脆弱地区灌木林地的保护措施。
2)强化对占用征收林地的控制和引导。依据城乡建设用地规划,核清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和工矿范围,划定林地保护界线,提出控制城乡建设和工矿开发使用林地的措施,制定不降低林地生产力的占用征收林地森林植被恢复规划。
3)积极拓展绿色生态空间。落实森林城市、森林社区、森林乡村建设的具体措施。
林地恢复规划
1)灾毁林地恢复。摸清灾毁林地数量与分布,提出恢复措施。
2)退化林地修复。摸清退化林地数量与分布,提出修复和遏制林地退化措施。
3)临时占用林地恢复。对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未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查清数量与分布,制定规划,尽快恢复森林植被;对规划期内临时占用林地的,提出森林植被恢复的监管措施。
4) 毁林开垦林地恢复。摸清毁林开垦林地的数量与分布,制定限期还林规划。
林地利用规划
林地功能分区
落实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主导功能区布局,反映县域内不同区域林地生产力和生态功能的差异性,为实行科学高效的林地保护利用措施提供基础和依据。
1)分区方法。以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主导功能区为指导,参考各类调查统计资料,并结合必要的补充调查,分析区域间的差异性和区域内的一致性;根据区域生态重要性等级和生态脆弱性等级确定生态区位等级,具体执行《生态公益林建设 规划设计通则》;根据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和木材及非木材产品供需统计资料,分析林地生产力现状、林业产业规模、林产品需求的满足程度,以及区域优势和发展潜力;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按照主导功能和利用方向,将林地划分为地域上连片、主导功能相对一致的若干个功能区,提出林地保护利用的方向和途径。
2)分区命名。林地功能分区按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顺序进行排序;林地功能分区的命名规则为:地名(地理位置)+分区的主要特征(包括二级林种或特殊区域或代表产业或治理措施),如××水源涵养林功能区、××苹果产业发展功能区、××荒漠化防治功能区等。
林地利用分类
1)根据县级及分解到各乡(镇、场)级的林地结构指标,以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为依据,将林地划分为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两大类,其中,公益林地分为重点公益林地和一般公益林地,商品林地分为重点商品林地和一般商品林地。
2)对林地分类结果进行调整时,公益林地要符合《生态公益林建设 规划设计通则》的有关要求,其中国家级公益林地要符合《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2009)的要求。
3)优先保障重点公益林地的发展空间,确保重点公益林地比率不小于省级规划分解指标;保障国家木材及林产品生产基地,确保重点商品林地比率不小于省级规划分解指标。
4)将林地结构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场),将林地分类结果落实到山头地块(小班),分别制定相应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措施。
林地起源结构优化
明确县域天然林地与人工林地结构优化目标,提出相应的措施。
林地质量分等
1)利用地形、土壤、植被因子,采用定性评定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评定林地生产力等级,并结合交通区位等指标,将林地质量划分为Ⅰ、Ⅱ、Ⅲ、Ⅳ、Ⅴ等5个等级。林地质量等级评定方法见参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细则》执行。
2)根据不同的林地质量等级,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提出相应的利用方向和措施,实施林地分等使用、差别管理。
林业重点工程用地规划
1)落实国家、省级林业重点工程规模、分布和实施措施;
2)结合当地实际,提出县域林业重点工程类型、规模、分布和实施措施。
区域控制管理
落实全国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对县域主体功能的定位,并明确四至范围、发展目标方向、开发和管制原则等,提出适应主体功能区要求的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和措施。
优化开发区
占地多、消耗高的加工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各类开发区使用林地;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循环经济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节约集约使用林地;通过造林绿化、生态治理等措施,加快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据了解四川省主体功能区划中无优化开发区。
重点开发区
积极支持城镇化、工业化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使用林地的需求,支持主导产业及配套建设、循环经济产业使用林地,尽力保障中心城市建设对林地的需求;高能耗、高污染产业使用林地。鼓励建设高标准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建设宜居环境;加强粮食产区、水源区、沿海区域生态林和农田林网建设,构建生态屏障。
开发区
适度支持环境友好型的特色产业、服务业、公益性建设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中心城镇建设使用林地;禁止可能威胁生态系统稳定、生态功能正常发挥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各类林地利用方式和资源开发活动;逐步减少城市建设、工矿建设和农村建设使用林地数量;通过生态脆弱区和退化生态系统修复治理,积极扩大和保护林地,逐步增加森林比重。
禁止开发区
严禁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严禁任何有悖于保护目的的各项林地利用活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调整边界;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确需使用林地的,要组织论证评估,尽量缩小使用林地规模。
实施保障措施
围绕规划目标,结合县域实际,制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要求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落实林地保护利用目标责任制。
11 林地档案建立
11.1 主要内容
1)基础地理数据,包括本地1:10 000(或1:25 000、1:50 000、1:100 000)比例尺地形图,省、县域行政界线、县域内各乡(镇、场)界线,以及水体道路等;
2)林地落界与规划数据,包括林地范围的矢量和属性数据,补充林地、主导功能区、林地功能分区、利用分类、保护等级等规划布局数据;
3)遥感影像数据,包括用于林地范围划定的中、高分辨率正射遥感影像数据;
4)其他规划成果数据,包括规划文本、规划编制说明、规划附表、规划图件和专题研究报告等。
11.2 格式要求
1)矢量数据,图形数据采用MDB格式,空间与属性数据合二为一;
2)遥感影像数据,采用Geotif格式,并带TFW头文件;
3)专题制图文件,采用Mxd格式;
4)文本文件,采用word格式。
11.3 数据库汇交
2011年10月底,县级上报林地规划成果到市州林业局,经市州林业局汇总后上报省林业厅,由省林业厅组织审核。审核合格者经县级批准实施;不合格者完善相关成果,市州汇总统一上报省林业厅存档。
2012年底,县级单位完成县级林地档案数据库上报市州林业局,汇交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局。
12 规划成果审查与审核
12.1 规划框架审查
县级组织发展改革、财政、国土、环保、城建、农业、交通、水利等部门和公众等,对规划目标及林地规模、结构、布局和相关等进行重点论证。
12.2 规划成果审查
规划成果由县级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审议、专家评审。主要审查以下事项:
●规划成果是否符合规划框架的要求
●补充林地是否落界
●保护等级确定是否符合县域生态保护、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林地功能分区布局是否合理
12.3 规划成果审核
由省林业组织技术组,对各县级林地保护规划成果进行审核。审核办法另行制定。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数字正射影像DOM主要技术指标
DOM 数学基础
1)平面坐标系统
宜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
2)高程系统
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投影方式
DOM、调查工作底图及分幅成果图均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
1:50 000比例尺图按6°分带。
1:10 000和其他大比例尺图按3°分带。
DOM精度指标
1)平面位置精度
DOM地物点相对于现地同名地物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得大于表A.1的规定。
表A.1 DOM平面位置精度表
单位:m
| DOM比例尺 | 平地、丘陵地 | 山地、高山地 |
| 1:2 000 | 1.00 | 1.50 |
| 1:5 000 | 2.50 | 3.75 |
| 1:10 000 | 5.00 | 7.50 |
| 1:50 000 | 25.00 | 37.50 |
DOM数据镶嵌和图幅接边限差见表A.2。
表A.2 DOM数据镶嵌和图幅接边限差表
单位:m
| 比例尺 | 平地、丘陵地(m) | 山地(m) |
| 1:2 000 | 1.00 | 2.00 |
| 1:5 000 | 2.50 | 4.00 |
| 1:10 000 | 5.00 | 8.00 |
| 1:50 000 | 25.00 | 40.00 |
| 1:100 000 | 50.00 | 80.00 |
在保证DOM平面位置精度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缩短资料获取周期、降低成本、提高成图综合效益的原则,选择近3年内接收的航空或卫星遥感数据源。
航空遥感数据选择
根据林地落界底图比例尺的要求,按表A.3规定选择合适的航空遥感资料。
表A.3 DOM比例尺与摄影比例尺关系表
| DOM比例尺 | 摄影比例尺 |
| 1:2000 | 1:5000~1:10 000 |
| 1:5 000 | 1:10 000~1:20 000 |
| 1:10 000 | 1:20 000~1:60 000 |
| 1:50 000 | 1:35 000~1:80 000 |
1)分辨率选择
根据林地落界底图比例尺的要求,按表A.4的规定选择合适的在轨卫星遥感数据。
表A.4 不同比例尺DOM所需的卫星遥感数据的空间分辨率表
| DOM比例尺 | 1:5 000 | 1:10 000 | 1:50 000 |
| 图像空间分辨率 | 不低于1m | 不低于2.5m | 不低于20m |
要求影像层次丰富、图像清晰、色调均匀、反差适中;图像中云量覆盖面积少于5%,且不能覆盖主要工作区;数据接收的侧视角一般应小于15°,平原地区不超过25°,山区不超过20°。
航空遥感DOM制作要求
航空遥感DOM制作参照《遥感影像平面图制作规范》和《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1:50000数字正射影像图》执行。
卫星遥感DOM制作要求
卫星遥感DOM制作执行《森林资源调查卫星遥感影像图制作技术规程》。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林地规划数据库结构及因子代码说明
林地规划图斑(小班)属性数据结构
林地规划属性因子字段。增加属性数据结构见表B.1。
表B.1 林地图斑(小班)属性数据结构表
| 编号 | 字段名 | 中文名 | 数据类型 | 长度 | 小数位 |
| 1 | BCLD | 是否为补充林地 | 字符串 | 1 | |
| 2 | BH_DJ | 林地保护等级 | 字符串 | 1 | |
| 3 | QYKZ | 主导功能区 | 字符串 | 1 | |
| 4 | LYFQ | 林地功能分区 | 字符串 | 1 |
表B.2 是否为补充林地代码表
| 是否为补充林地 | 现状林地 | 补充林地 |
| 代码 | 1 | 2 |
表B.3 林地保护等级代码表
| 项目 | 林地保护等级 | |||
| 级 | 级 | 级 | 级 | |
| 代码 | 1 | 2 | 3 | 4 |
| 区域控制管理 | 优化开发区 | 重点开发区 | 开发区 | 禁止开发区 |
| 代码 | 1 | 2 | 3 | 4 |
| 林地功能分区-一级区 | 平原丘陵区 | 盆周南部山区 | 盆周北部山区 | 川西南山地区 | 川西高山高原区 |
| 代码 | 1 | 2 | 3 | 4 | 5 |
三级区由县在二级区下区划(代码3代码)。
命名:林地功能分区按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顺序进行排序;林地功能分区的命名规则为:地名(地理位置)+分区的主要特征(包括二级林种或特殊区域或代表产业或治理措施),如××水源涵养林功能区、××苹果产业发展功能区、××荒漠化防治功能区等。
填写要求
1)地类等属性按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细则》填写。
2)补充林地现状地类要求划分到非林地二级地类,其他非林地由各地自行确定划分到一级或二级地类。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林地保护等级分级及保护管理措施
保护等级分级
Ⅰ级保护林地
是我国重要生态功能区内予以特殊保护和严格控制生产活动的区域,以保护生物多样性、特有自然景观为主要目的。包括流程1000公里以上江河干流及其一级支流的源头汇水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世界自然遗产地、重要水源涵养地、森林分布上限与高山植被上限之间的林地。
Ⅱ级保护林地
是我国重要生态调节功能区内予以保护和经营利用的区域,以生态修复、生态治理、构建生态屏障为主要目的。包括除Ⅰ级保护林地外的国家级公益林地、军事禁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国家森林公园、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和沿海防护基干林带内的林地。
Ⅲ级保护林地
是维护区域生态平衡和保障主要林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重要区域。包括除Ⅰ、Ⅱ级保护林地以外的地方公益林地,以及国家、地方规划建设的丰产优质用材林、木本粮油林、生物质能源林培育基地。
Ⅳ级保护林地
是需要予以保护并引导合理、适度利用的区域,包括未纳入上述Ⅰ、Ⅱ、Ⅲ级保护范围的各类林地。
保护管理措施
Ⅰ级保护林地管理措施
实行全面封禁保护,禁止生产性经营活动,禁止改变林地用途。
Ⅱ级保护林地管理措施
实施局部封禁管护,鼓励和引导抚育性管理,改善林分质量和森林健康状况,禁止商业性采伐。除必需的工程建设占用外,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改变林地用途,禁止建设工程占用森林,其他地类严格控制。
Ⅲ级保护林地管理措施
严格控制征占用森林。适度保障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城乡建设用地,从严控制商业性经营设施建设用地,勘查、开采矿藏和其他项目用地。重点商品林地实行集约经营、定向培育。公益林地在确保生态系统健康和活力不受威胁或损害下,允许适度经营和更新采伐。
Ⅳ级保护林地管理措施
严格控制林地非法转用和逆转,采石取土等用地。推行集约经营、农林复合经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安排各类生产活动,最大限度地挖掘林地生产力。
附 录 D
(规范性附录)
规划文本格式
封面标题
《××省××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规划起始年-规划目标年)
内封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
正文
1)引言:概括规划目的、依据、范围和规划期限。
2)现状分析评价:县域的地理位置及自然与社会经济条件概况,林地保护利用基本情况、主要问题、林地需求分析、规划期内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3)规划总体思路:规划依据、规划范围和期限、指导思想、原则、目标、任务。
4)规划结构和布局:林地保护利用总体区划,包括森林分类区划、林地保护等级划分、林地质量等级划分、主导功能区和林地功能分区等。
5)保护规划:林地保护分级、占用征收林地规模、补充林地规划、森林保护规划、林地恢复规划等。
6)利用规划:主导功能区、林地功能分区、林地利用分类、林地结构优化、林业重点工程用地规划、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等。
7)统筹区域管理:分别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确定林地保护利用方向、区域差别管理、宏观措施等。
8)规划实施保障:规范规划修订、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保障经费支持、强化技术支撑、加强队伍建设等。
附表
林地现状统计表、林地结构现状统计表、国家级公益林地现状统计表、林地质量等级面积统计表、林地及森林面积规划统计表、林地利用方向规划面积统计表、国家级公益林地规划面积统计表、林地保护等级面积统计表等。
附图
林地现状图、林地结构图、林地保护分级图、林地质量等级图、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图等。
其他附件
专家论证意见。
其他
各县规划文本在维持以上章节框架及内容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增加其他章节及相关内容。
附 录 E
(规范性附录)
成果统计表
表E.1 林地现状统计表
省 县 单位:公顷、%
| 统计单位 | 权属 | 起源 | 土地总面积 | 林 地 | 非林地 | 森林覆盖率% | 林木绿化率% | |||||||||||||
| 合计 | 有林地 | 疏林地 | 灌木林地 | 未成 林造林地 | 苗圃地 | 无立木林地 | 宜林地 | 林业辅助生产用地 | ||||||||||||
| 小计 | 乔木林 | 竹 林 | 红树 林 | 小 计 | 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 | 其他灌木林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 合计 | 合计 | 小计 | ||||||||||||||||||
| 天然 | ||||||||||||||||||||
| 人工 | ||||||||||||||||||||
| 国有 | 小计 | |||||||||||||||||||
| 天然 | ||||||||||||||||||||
| 人工 | ||||||||||||||||||||
| 集体 | 小计 | |||||||||||||||||||
| 天然 | ||||||||||||||||||||
| 人工 | ||||||||||||||||||||
| **乡 …… | ||||||||||||||||||||
省 县 单位:公顷
统计
| 单位 | 起源 | 公益林地 | 商品林地 | ||||||||||||||||||||||
| 重点公益林地 | 一般公益林地 | 重点商品林地 | 一般商品林地 | ||||||||||||||||||||||
| 小计 | 小计 | 公益林 | 其他 林地 | 小计 | 公益林 | 其他林地 | 小计 | 小计 | 商品林 | 其他林地 | 小计 | 商品林 | 其他林地 | ||||||||||||
| 小计 | 防护林 | 特用林 | 小计 | 防护 林 | 特用林 | 小计 | 用材 林 | 经济林 | 薪碳林 | 小计 | 用材 林 | 经济林 | 薪炭林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 合计 | 合计 | ||||||||||||||||||||||||
| 天然 | |||||||||||||||||||||||||
| 人工 | |||||||||||||||||||||||||
| **乡 | 小计 | ||||||||||||||||||||||||
| 天然 | |||||||||||||||||||||||||
| 人工 | |||||||||||||||||||||||||
| …… | |||||||||||||||||||||||||
省 县 单位:公顷
| 统计单位 | 起源 | 合计 | 一级保护 | 二级保护 | 三级保护 | ||||||||||||
| 合计 | 公益林 | 其它 林地 | 小计 | 公益林 | 其它林地 | 小计 | 公益林 | 其它林地 | 小计 | 公益林 | 其它林地 | ||||||
| 防护林 | 特用林 | 防护林 | 特用 林 | 防护林 | 特用林 | 防护林 | 特用林 | ||||||||||
| 合计 | 合计 | ||||||||||||||||
| 天然 | |||||||||||||||||
| 人工 | |||||||||||||||||
| **乡 | 小计 | ||||||||||||||||
| 天然 | |||||||||||||||||
| 人工 | |||||||||||||||||
| …… | |||||||||||||||||
省 县 单位:公顷
| 统计单位 | 合计 | Ⅰ级 | Ⅱ级 | Ⅲ级 | Ⅳ级 | Ⅴ级 |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
| **乡 | ||||||
| **乡 | ||||||
| ……. | ||||||
省 县 单位:公顷
| 统计单位 | 现状 | 规划目标年 | |||||||||||||
| 补充林地来源 | 森林面积增加量及来源 | ||||||||||||||
| 林地 | 森林 | 合计 | 未利用地 | 建设用地 | 牧草 地 | 耕 地 | 其 它 | 合计 | 林 地 | 未利用地 | 建设用地 | 草 地 | 耕 地 | 其 它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 县合计 | |||||||||||||||
| **乡 | |||||||||||||||
| **乡 | |||||||||||||||
| ……. | |||||||||||||||
表E.6 林地利用方向规划面积统计表
省 县 单位:公顷
统计
| 单位 | 合计 | 公益林地 | 商品林地 | ||||||||||||||||||||||
| 重点公益林地 | 一般公益林地 | 重点商品林地 | 一般商品林地 | ||||||||||||||||||||||
| 小计 | 小计 | 公益林 | 其他 林地 | 小计 | 公益林 | 其他林地 | 小计 | 小计 | 商品林 | 其他林地 | 小计 | 商品林 | 其他林地 | ||||||||||||
| 小计 | 防护林 | 特用林 | 小计 | 防护 林 | 特用林 | 小计 | 用材 林 | 经济林 | 薪炭林 | 小计 | 用材 林 | 经济林 | 薪炭林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 合计 | |||||||||||||||||||||||||
| **乡 | |||||||||||||||||||||||||
| **乡 | |||||||||||||||||||||||||
| …… | |||||||||||||||||||||||||
表E.7 国家级公益林地规划面积统计表
省 县 单位:公顷
| 统计单位 | 公益林/林种 | 现状 | 规划 | ||||||||
| 合计 | 一级保护 | 二级保护 | 三级保护 | 合计 | 一级保护 | 二级保护 | 三级保护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 合计 | 合计 | ||||||||||
| 公益林 | 小计 | ||||||||||
| 防护林 | |||||||||||
| 特用林 | |||||||||||
| 其它林地 | |||||||||||
| **乡 | 小计 | ||||||||||
| 公益林 | 小计 | ||||||||||
| 防护林 | |||||||||||
| 特用林 | |||||||||||
| 其它林地 | |||||||||||
| ……. | |||||||||||
省 县 单位:公顷
| 现状 | 规划 | |||||||||
| 合计 | Ⅰ级 | Ⅱ级 | Ⅲ级 | Ⅳ级 | 合计 | Ⅰ级 | Ⅱ级 | Ⅲ级 | Ⅳ级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
| **乡 | ||||||||||
| **乡 | ||||||||||
| ……. | ||||||||||
(规范性附录)
规划编制说明
封面标题
《××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说明》(规划起始年-规划目标年)
正文
1)规划编制背景
阐述编制县域规划的背景。
2)规划编制工作过程
介绍前期工作准备、规划基数落实、重大问题专题研究、规划框架拟定、规划成果编制、规划论证协调及报批等各阶段的工作情况,以及为确保编制工作顺利推进所采取的对策、措施。
3)规划编制主要数据说明
——林地规划基数来源说明。包括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时间;利用最新遥感影像数据调整林地范围,更新林地数据,将现状数据变更到基准年数据的情况;初步和详细落实县级规划基数存在的不一致情况以及具体的解决措施。
——其他数据说明。包括土地资源、土地利用状况、人口、城镇化进程和经济发展等指标。
4)林地供需分析
——县域林地保护利用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
——规划期内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对林地的需求,以及具体的测算依据、测算方法和测算过程。
——林地保护利用的基本战略。
5)主要规划指标分解说明
——指标分解落实的原则、依据
——增补林地总量分解的主要依据
——主要指标分解,包括规划期内县域森林保有量、征占用林地定额等约束性指标,林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林地生产率、林地结构(重点公益林地和重点商品地、天然林和人工林等)等预期性指标,以及根据本省及本县实际提出的其他目标及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和山头地块的过程,所采取的措施。
6)林地分区、分类、分级、分等说明
——现有林地和增补林地分区、分类、分级和分等的思路、依据和方法。
——各类林地边界范围的划定与落实情况。
——各类林地保护利用措施。
7)与相关规划协调衔接说明
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国家和地方林业发展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中相应指标的协调衔接情况。
8)规划成果报批过程中审查意见修改情况的说明
附 录 G
(规范性附录)
图件编制方法与要求
现状图编制
1)现状图编制宜以基准年林地现状调查图(比例尺一般为1∶10 000或1∶50 000)为工作底图,依照林地规划分类对各类林地数量、布局、界线进行核实和补充调查,形成规划的基础图件。
2)林地现状图包括林地地类现状图、林地质量等级图、林地结构现状图(包括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分布图、天然林和人工林分布图)等。
3)现状图编制可根据县域实际、规划需要和调查核实的结果,完善上图内容,一般包括行政区划界线、主要地名、地物要素及注记、山脉、河流,主要铁路、公路等基础实施、自然保护区范围等标识。其标识方法参照《林业地图图式》的规定执行。
规划图编制
1)规划图编制以林地现状图为工作底图,标识主要规划和相关专题内容,一般包括林地各地类的范围与界线,增补林地的规划范围,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位置与范围等。
2)林地规划图包括林地规划图(包括现状林地和补充林地)、林地保护等级分布图、主导功能区分布图、林地功能分区图等。
3)制图比例尺与林地现状图相同。
图廓整饰
图廓整饰一般包括:
1)图名:如“XX省XX县(市、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XXX图(XXXX--XXXX年)”,位于图廓内正上方居中。
2)地理位置示意:采用小比例尺显示县(市、区)在上一级行政区域内的位置,一般位于图廓内左上方(也可根据图面情况进行位置的调整)。
3)图例:现状图配置现状图例,规划图配置规划图例,一般位于图廓内左下方。
4)指北针:采用风玫瑰式,一般位于图廓内右上方。
5)比例尺:采用直线比例尺,总长为10cm,尺头长为2cm,一般位于指北针下侧或图廓内中下方。
6)坐标与高程系统:与林地现状调查图相同,一般注于图廓外左下方。
7)编制单位、编制时间:一般注于图廓外右下方。
8)图例参照《林业地图图式》格式编制。
附 录 H
(规范性附录)
成果文件组织结构及命名
图J.1 成果文件组织结构及命名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