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施工组织设计》北京市史家小学通州分校教学楼等工程
1.2《北京市史家小学通州分校总平面图》
1.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4《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62-2002
1.5《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二、工程概况
北京市史家小学通州分校工程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梨园南街与玉桥中路交汇口东北侧,建筑场地西侧隔玉带河与北京市消防总队玉桥中队相望,北侧与玉桥南里小区为邻。工程总建筑面积:30629.3㎡;占地面积:61001.03㎡。本工程相对标高±0.00=20.50m。分为体育馆游泳馆和教育辅助中心、教学楼、食堂和浴室、宿舍、中水处理站、运动场看台和大门七部分。
现场南侧紧靠围墙距体育馆约15米处有高25米的110kv高压(附图)、北侧有高9米的10kv电压架空线路经过(附图),且北侧高压线在教学楼和宿舍楼所设塔吊的回转半径范围之内。
三、施工部署
依据《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62-2002中的规定,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 输电导线电压(kv) | 1以下 | 1-15 | 20-40 | 60-110 | 220 |
|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方向最近距离(m) | 1.5 | 3 | 4 | 5 | 6 |
|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方向最近距离(m) | 1 | 1.5 | 2 | 4 | 6 |
南侧110 kv高压线距建筑物较远,且较高,不进行防护,北侧10kv高压线虽然距离建筑物较远,但在塔吊的回转半径范围之内,为了不发生意外,在距离高压线水平距离1.5m以外的南侧道路上,采用立两组12m高的杉篙警示杆、挂两道彩旗的警示措施(见附图)。
四、施工准备
4.1技术准备
4.1.1由技术组、生产安全组共同对高压线防护的合理性、经济性进行讨论,确定行之有效的防护措施。
4.1.2由安全员根据架子方案向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包括架子工、塔吊司机、信号工等。
4.2材料准备
杉篙,铁丝,彩旗、防腐油漆等
4.3组织准备
成立由技术员、安全员、架子工长组成的安全防护领导小组,组织定期检查,随时发现隐患随时解决处理。
五、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5.1南侧110kv高压线
此高压线与建筑物的距离为15米,由设计人员确定。为满足规范、规程要求,施工前选用QTZ5513塔吊作为垂直运输工具,塔基位置设于距离高压线65m以外,塔臂端距高压线水平距离6米以上,远远大于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4米,故不需做任何防护。
对高压线走廊下的要求是不允许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5.2北侧10kv高压线
此处高压线距建筑物10m以上,距地面高9m,按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的要求,沿垂直方向为3.0m,沿水平方向为2.0m。食堂、教学楼用QTZ5513塔吊,放于建筑物的南侧,水平距离没有问题,只有塔臂的回转半径内有1m多长在高压线上,垂直距离在15m以上,但为了防止施工时落物溅到高压线上,采用在高压线南1.5m,塔臂回转半径范围内进行搭设杉篙警示杆,杆上挂警示彩旗两道的防护措施,警示杆的水平间距为20m,提醒施工人员、塔吊等机械可能对高压线的影响及人身安全。建筑物的北侧不允许塔吊将钢筋、模板等任何重物吊运过去,不允许堆放任何材料。
六、安全措施
6.1由安全员根据高压线的警示方案向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6.2针对塔吊的布置特点,制定塔臂转动的路线及要求,塔吊司机必须服从信号工的指挥。
6.3吊物严禁进入距离高压线10m范围内。六级以上强风必须停止吊装作业。
附:塔吊与高压线现场平面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