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消防管理制度 | 决裁 | 业务编号 | 审批人 | |||
| 起案 | 检讨1 | 检讨2 | 批准 | |||
| 职位/姓名 | / | / | / | / | ||
| 日 期 | ||||||
| 保存年限 | 0, 1, 2, 3, 5 永久 | 机密等级 | 1,2,3,不对外 | |||
| 题 目 |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制度 | |||||
| 文件编号 | Rev. | 制/改定日期 | ||||
| 起案部署 | 起案者 | Page | 1/3 | |||
| 一、范围 本制度规范了公司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程序和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XXX有限公司全体人员的活动。 二、职责与分工 1.XXX负责制定公司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规定。 2.消防安全专员及保安人员负责日常检查。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各自区域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情况。 三、管理内容要求 1.用电管理规定。 1)根据国家机械工业部颁布的《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电气安全管理规程》,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临时线范围:凡未按电气安装规程施工,不符合[GBJ]232-82《电气装配工程及验收规范》要求,以及年久失修不能保证安全供电的用电线路,均视为临时用电线路。 3)审批制度:临时用电的使用部门(含外来施工单位)应先以口头形式向工务Team提出临时用电申请,经确认后,填写《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报送审批后,方可架设。 4)责任划分:现场使用部门需要装临时接线,统一由XXX变电所负责装设。 5)外来施工单位无电工人员时,可由XXX电工协助安装。 6)外来施工单位需安装临时接线,可由XXX变电所根据用电负荷情况,指定安装接线位置,由施工单位电工装设。 7)临时线安装应执行《电气安全管理规程》标准,详见《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中“临时有电线路架设规定”。 8)临时线安装期限最多不超过15天,基建施工用临时线其使用期限,按工程工期计算;临时线按规定到期后,使用部门应通知安装部门及时拆除,同时应通知XXX办理临时线注销手续。 9)临时线到期后,因特殊需要继续使用,应补办延期使用手续,限期不得超过两周。 10)电气人员在校验电气设备需要使用临时线时,在不超过一个工作日内可不填写《临时接线申请单》,但必须在24小时内拆除。 11)易燃易爆场所严禁设置临时线,该场所确因生产急需架设临时用电线路时,应办理《危险性作业》审批手续。 | ||||||
| 分发处 | ||||||
| 名 称 |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 编 号 | Page | 2/3 | |
| 2.用火管理规定。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XXX申请《动火作业许可证》,外包施工通过发包单位代办申请。 2)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4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之安全隔离,并使用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 3)如果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申请单位需派人现场监督,消防专员亦需不定时派人前往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在保证安全,又不影响现场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原则上禁止夜间动火,特别危险作业区严禁夜间动火。 5)现场公休期间的动火作业应事先申请,由施工单位派人负责监护,如果是由承包商动火作业,则由承包单位派人负责监护。 6)未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公司人员予以警告处分,外包施工则处以外包商500元罚款,令其办妥手续后再施工。 3.用理规定 1)工厂使用的油漆及油类等物品,必须储存在专门的仓库内,严禁随意存放。 2)油类物品的存储场所应设置严禁烟火标识,严禁携带火种进入。 3)储油仓库或场所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种类及数量的灭火器材。 4)储存场所应保证良好的通风环境,避免静电、高温、火花等危险因素的产生。 4.用气管理规定 1)可燃气体及危险化学品气体储存场所应设置严禁烟火等安全标识,并根据实际情况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材。 2)储存气体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3)危险气体的使用和储存场所应保持良好的干燥和通风环境,以及适宜的温度,气瓶应防止强烈阳光照射。 4)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 5)对使用气体的有关人员,公司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6)气体钢瓶应直立摆放,严禁倒放,以防气体泄漏。 7)气体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为3年,燃气橡胶软管使用期限为2年,上述燃气设施到期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8)不同类气体应按照相关安全法规要求分开存放,避免部分种类气体混合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 四、相关记录 《动火作业许可证》、《电气临时线路申请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