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总则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的需求,保证公司外派人员在外基本工作生活需要,规范公司管理,特制订此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及定义: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委派的长期驻外人员。
(2)在外连续30天以上的人员。
3.外派和出差的区别:
(1)外派是指:因公需要,被公司派往其他工作地点,需要超过30天以上,到原工作地以外地区完成上级指派的工作。
(2)出差是指:因公需要,到工作地以外地区完成某项上级指派的任务,当天不能返回需在外住宿,且连续时间一次不超过30天(含)。
注:出差管理办法详见员工手册。
4.外派审批:
外派由公司决定后,由被派往人员填写《外派审批单》,并送至人力资源部、行政部和财务部备案。如情形特殊事前无法及时填写《外派审批单》,应邮件申请并走邮件审批后方可报销费用。
5.发放形式:项目以每月在工资中以津贴形式发放。
6.外派津贴标准
(1)城市划分:根据员工手册出差制度城市划分为准。
(2)外派补贴标准:外派补贴含餐费补贴、市内交通及通讯费,其他因公产生的费用采取实报实销的原则,具体细则如下:
i.员工被派驻在外地30天(以上),应按照本规定在当地租房。如特殊情形须总监以上批准。标准如下:
| 城市级别 | 住房津贴 | 外派津贴 (含交通、通讯、餐费补贴) |
| 一线城市 | 4000元/月 | 3000元/月 |
| 二线城市 | 3000元/月 | 2500元/月 |
| 三线城市 | 2000元/月 | 2000元/月 |
iii.外派的员工薪酬里不再提供额外的午餐补贴。
iv.初次外派人员可享有实际购买生活用品费用最高可报销2000元,作为一次性安置补贴购买生活必备品,并凭报销。
7.交通工具的选择
公司外派到其他城市乘坐交通工具参照员工手册第四章出差规定执行,据实报销。
8.外派其他福利
(1)被外派员工除可以享受每月的正常休息日外,另外每个月还可以享受额外2天探亲假,可以累计使用(含路上交通时间)。
(2)探亲假交通标准:按照外派人员交通标准执行,来回车票实报实销
相关说明:外派人员的补贴除了实报实销的费用,其他如有超出标准的,一律由员工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