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和职工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国土资源管理队伍, 保证党的路线、方针、的贯彻落实,促进国土资源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依据上级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及主管部门关于实行廉政谈话的有关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和职工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和职工廉洁自律的意识,大力促进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二、谈话对象
(一)本系统新提任的中层干部。
(二)新上岗和调整岗位的党员领导干部和职工。
(三)其他需要进行谈话的党员领导干部和职工。
三、谈话内容
(一)谈话对象应谈的主要内容
1.本部门、单位和本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2.本人执行《廉政准则》以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3.本部门、单位和本人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监督情况。
4.对本系统、本部门、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斗争的意见和建议。
5.本人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6.新提任的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打算和个人廉洁自律的措施。
7. 新上岗和调整岗位的党员领导干部和职工党风廉政建设的打算和个人廉洁自律的措施。
(二)主谈话人应谈的主要内容
1.对新提任干部的谈话重点是以《廉政准则》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主要内容,对新提任干部进行必要的有关廉规的宣传和教育并结合实际提出要求。
2. 对新上岗和调整岗位的党员领导干部和职工的重点是结合岗位实际进行必要的有关廉规宣传和教育,并就具体岗位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具体的要求。
3.其他需要谈话的内容。
四、谈话程序
(一)谈话分工
1.对新提任中层正职干部的廉政谈话,由党组负责同志负责;对其他新提任中层副职干部的廉政谈话,由纪检组长负责。谈话可个别进行,也可集体进行。
2.对其他需要进行廉政谈话的党员干部和职工,由分管领导负责。
3.纪检组、监察室派员参加廉政谈话并负责记录。根据需要,办公室、机关总支可派员参加有关的廉政谈话。
(二)谈话要求
1.廉政谈话之前,主谈人应将谈话的主要内容、时间、地点、要求等提前三天通知谈话对象,谈话对象接到通知后,按要求认真准备。
2.廉政谈话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方面的有关问题,对属于提请谈话对象注意的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打招呼的打招呼。对谈话对象要求向党组织转达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整理,如实反映。
3.对新提任的中层干部的廉政谈话,在正式任命下达后的半个月内进行。
4.廉政谈话形成的有关材料存入党员干部和职工的廉政档案。
五、组织领导
(一)廉政谈话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
(二)纪检组、监察室牵头,会同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及机关总支组织实施。
附:廉政谈话情况表
廉 政 谈 话 情 况 登 记 表
| 主谈话人姓名 | 主谈话人职务 | |||
| 参加谈话人员 | ||||
| 谈 话 时 间 | 谈 话 地 点 | |||
| 谈话对象姓名 | 谈话对象职务 | |||
| 廉 政 谈话基本情况 | ||||
| 主谈话人评价意见 | 主谈话人(签章): 年 月 日 |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