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运营铁路桥梁检定评估工作的管理,提高桥梁检定评估技术水平,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桥梁检定评估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第三条桥梁检定评估应遵循科学、客观、严谨、公正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检定评估数据和报告。
第四条总公司对系统内铁路桥梁检定评估机构的技术能力实行等级管理。
第五条桥梁检定评估工作基本任务:桥梁承载能力、疲劳寿命和抗洪能力的检定评估;重要桥梁的定期检定评估;病害、灾害桥梁伤损检定评估;以及为桥梁运用条件的确定及大修、技术改造提供依据等。
第六条铁路桥梁检定评估机构应和极采用先进设备和新技术。桥梁检定评估技术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第二章检定评估的职责分工和组织实施
第七条总公司运输局负责桥梁检定评估技术等级管理,监督指导铁路局桥梁检定评估工作,组织铁道基础设施检测中心开展桥梁检定评估相关技术工作。
第铁道基础设施检测中心在总公司运输局的业务指导下,承担铁路桥梁检定评估机构技术等级评审和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对技术复杂桥梁的检定评估方案和报告的审查;开展桥梁检定评估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技术交流等。
第九条铁路局负责本局桥梁检定评估工作,组织桥梁检定评估机构开展桥梁检定评估工作。
第十条铁路局应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有关规定、总公司要求、桥梁实际运营状况,编制铁路局桥梁检定评估年度计划。
第十一条铁路局按桥梁检定评估年度计划,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并安排下达。
第十二条总公司运输局在铁路局年度检定评估计划的基础上,组织铁道基础设施检测中心对技术复杂桥梁检定评估试验方案和报告进行审查,审查后的检定评估试验方案报总公司运输局批准后实施。
对其他桥梁,当试验需要超出线路允许速度时,应制定安全措施,评估试验方案报运输局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根据铁路桥梁检定评估机构技术等级管理要求,铁路局可委托其它桥梁检定评估机构负责或参与桥梁检定评估试验工作。
第十四条桥梁检定评估现场试验由铁路局统一领导。若试验工作涉及地方或邻国,则应与地方或外事、国际联运等相关部门共同成立临时的现场指挥组织,统一领导试验工作。
第十五条桥梁检定评估现场试验工作应根据试验规模、封锁时间,比照《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确定施工等级。
第三章检定评估机构的技术等级管理
第十六条根据总公司系统内铁路桥梁检定评估机构人员、仪器设备的配置,工作业绩,以及工作管理制度,检定评估机构的技术等级划分为甲、乙、丙三等。各技术等级应符合“铁路桥梁检定评估机构技术等级标准"(附件1)的要求。
第十七条铁路桥梁检定评估机构负责桥梁检定评估项目应符合“桥梁检定评估项目范围"(附件2)的规定,不得超越桥梁检定评估项目范围的规定负责检定评估工作。
第十铁路桥梁检定评估技术等级不得越级晋升。
第十九条铁路桥梁检定评估机构技术等级的评定、复审每三年一次。铁路桥梁检定评估机构申请评定、复审技术等级应填报“铁路桥梁检定评估机构技术等级申请表"(附件3),并在证书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铁道基础设施检测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对未取得技术等级证书的,可在技术等级评审当年的10月1日前,向铁道基础设施检测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第二十条总公司运输局组织铁道基础设施检测中心和专家,对铁路桥梁检定评估机构申报的技术等级,按附件1的技术等级标准进行评审;对申请晋升甲级的铁路桥梁检定评估机构应组织技术答辩。
第二十一条总公司运输局对铁路桥梁检定评估技术等级评定、复审结果发文公布,由铁道基础设施检测中心颁发《铁路桥梁检定评估技术等级证书》(附件4),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第二十二条总公司运输局组织铁道基础设施检测中心对总公司系统内的铁路桥梁检定评估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应及时纠正,限期整改。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一)人员、设备与其技术等级的符合性;
(二)原始记录、检定评估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
(三)采用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合法、有效性;
(四)仪器设备的运用、检定(校正)情况;
(五)检定评估报告的审核人、签发人的资格;
(六)工作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三条超越桥梁检定评估项目范围进行检定评估工作,编造数据、伪造检定评估报告,以及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对检定评估机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降级等处理。
第二十四条申请铁路桥梁检定评估机构的技术等级评定、复审,应提交下列书面材料(一式两份):
(一)铁路桥梁检定评估机构技术等级申请表;
(二)铁路桥梁检定评估机构技术和质量负责人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铁路桥梁检定评估机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组织机构框图;
(四)铁路桥梁检定评估人员职称和任职证明材料;
(五)铁路桥梁检定评估机构的主要工作业绩;
(六)三座代表性的铁路桥梁检定评估报告;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五条总公司系统以外的单位负责铁路桥梁检定评估项目,应具备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等级,并具有良好的铁路桥梁检定评估业绩。
第四章检定评估内容及相关要求
第二十六条根据桥梁历史资料的调查、设备现状的检查和运用情况,分析桥梁技术状态,确定检算项目和试验检测重点项目。可按单项、多项或全面检定评估等形式,开展桥梁检定评估工作。
第二十七条调查和检查内容按《铁路桥梁检定规范》《高速铁路桥梁运营性能检定规定(试行)》《铁路桥隧建筑物修理规则》《高速铁路桥隧建筑物修理规则(试行)》和《铁路桥隧建筑物劣化评定标准》等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根据桥梁结构强度、刚度、稳定性、孔径、冲刷等检算和疲劳估算,确定薄弱部位、检定承载系数、抗洪能力和运用条件。
第二十九条桥梁检定评估试验前应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并经铁路局批准后实施。试验最高速度不得超过线路允许速度的1.1倍。实施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桥梁概况;
(二)检定评估目的;
(三)检定评估依据
(四)检定评估内容;
(五)采用试验列车时的编组,静载轮位,试验最高速度和速度分级等;
(六)桥梁测点布置、测试仪器配备;
(七)现场试验进度安排(包括试验需要封锁的时间及总次
(八)现场试验成员的组成;
(九)现场试验的组织和分工;
(十)现场试验前的配合要求;
(十一)施工等级;
(十二)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第三十条桥梁检定评估试验用机车和车辆的类型应根据试验实施方案的要求配备和编组。试验机车按全整备重量整备。加挂的车辆按指定重量装载,装载均衡,但不应超出车辆额定载重。
第三十一条检测仪器设备的选配应根据结构的应变、振动、位移等可能变化范围,选用满足试验精度、量程、灵敏度、稳定性、耐振和抗干扰能力等要求的仪表设备,并按规定检定(校正),保证检测数据完整可靠。
第三十二条多个桥梁检定机构联合检测时,采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应具有相近的特性,并进行现场测试对比确认,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同一性。
第三十三条现场试验前,应根据试验实施方案进行现场布点、贴片、布线、安设测试仪器、布设测试标志(包括静载停车位置、动载测试区段起讫位置等);进行现场技术交底;完成加载列车整备。
第三十四条桥梁现场试验完成后,应在六个月内由检定评估负责机构提出桥梁检定评估报告。检定评估初步结果认为桥梁已影响行车安全,应立即通知铁路局和设备管理单位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三日内提出桥梁检定评估初步报告。
第三十五条桥梁检定评估报告应由桥梁检定评估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发,铁路局工务处核准后发出。必要时,组织专家对桥梁检定评估报告进行评审。
第三十六条桥梁检定评估报告分送工务段、工务处各一份,检定评估机构自存一份,重要桥梁的检定评估报告加送铁路局档案馆一份;纸质和电子版的检定评估报告报铁道基础设施检测中心各一份,电子版录入桥梁检定评估数据库。技术复杂的桥梁检定评估报告,除分送以上单位外,须报送总公司运输局工务部一份。
第五章检测仪器设备的管理
第三十七条铁路桥梁检定评估机构应合理配备检测仪器设备、通信设备,并制定管理制度,设专人保管,定期检查。
第三十检测仪器设备应按相关规定取得检定(校正)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第三十九条严格按使用说明书搬运、安装和操作仪器设备。试验现场应派专人看管,防止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
第四十条仪器设备的购置按铁路局相关规定办理,有计划地安排购置费用。
第四十一条铁路桥梁检定评估机构配备的路用试验车为铁路特种车辆。路用试验车外出编挂按有关规定办理;库内停留期间应与有关站段办理手续,按时进行充电、轴检、辅修等工作;出车前应做好各项整备。配备的桥梁检定评估专用汽车,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保养和检修。
第六章现场试验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条桥梁检定评估现场试验应严格执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铁路局批准的施工等级进行安全管理。
第四十三条动载测试时,当某一速度级安全指标超限应中止本级和更高速度级的动载测试。
第四十四条对普速铁路,利用便携工具上道布点、贴片、布线、安置测试仪器,布设测试标志等桥梁测试准备工作,可按天窗外维修作业项目办理,并符合《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下承、中承式桥梁内侧面和最大建筑限界宽度范围内的上方桥梁测试准备工作应在天窗或封锁时间内进行;采用标定架标定轮轨力必须在天窗或封锁时间内进行。
第四十五条试验人员应按规定配戴安全带(绳)、安全帽、防护眼镜和防电作业鞋等。在电气化区段的下承式桥梁或上跨电气化铁路的桥梁试验时,应按相关专业要求采取安全措施;夜间测试时,应安装照明设备。
第四十六条脚手架、仪器棚等应安全、稳定、可靠。脚手架、仪器棚、仪器设备等物品不得侵入建筑限界;桥面放置物品、工件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四十七条采用通过列车进行动载测试时,设备管理单位应做好试验区段线路的检查;采用编组列车进行动载测试时,设备管理单位应做好试验区段线路的检查、维修,当试验需要超出规定的正常运营速度时,设备管理单位应派专人对线路状态及时检查、确认,必要时进行处置。
第四十在试验区段内如有道口,设备管理单位应有专人防护。
第四十九条试验时应尽可能避免对桥梁造成结构性损伤。当受检桥梁已存在病害则应慎重选择试验荷载值和加载方式(如分级加载和运行速度等),避免因试验加剧桥梁病害的发展。
第五十条路用试验车执行任务外出停放沿线各站时,车站应采取防溜措施。
第五十一条易燃、易爆品应严格保管,注意防火、防爆和防盗。
第五十二条桥梁现场试验采用临时电源时,应防止漏电和电压不稳定,确保人身和仪器的安全。
附件1
铁路桥梁检定评估机构技术等级标准
| 等级 | 甲级 | 乙级 | 丙级 |
| 机构业 人 质要求 | 1.熟练掌握铁路桥梁检定评估标准、规范、规程及仪器设备原理、性能和操作等,具有多年从事铁路桥梁检定评估工作经历和良好的工作业绩;主持完成技术复杂、难度较大的桥梁结构和抗洪能力检定评估工作,并撰写具有高水平的检定评估报告· 2.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0名及以上,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不少于3人,中级技术职称不少于4人。从事检定评估工作5年以上者不少于3人· 3.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并熟悉铁路桥梁检定评估工作,具有5年及以上检定评估工作经历. 4·近3年内,技术人员参加桥梁检定评估相关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30学时。 | 1.熟练掌握铁路桥梁检定评估标准、规范、规程及仪器设备原理、性能和操作等,具有多年从事铁路桥梁检定评估工作经历和良好的工作业绩;主持完成技术较复杂、有一定难度的桥梁结构和抗洪能力检定评估工作,并撰写具有较高水平的检定评估报告· 2.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7名以上,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不少于2人,中级技术职称不少于3人。从事检定评估工作3年以上者不少于3人。 3.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并熟悉铁路桥梁检定评估工作,具有5年及以上检定评估工作经历· 4·近3年内,技术人员参加桥梁检定评估相关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30学时。 | .熟悉铁路桥梁检定评估标准、规范、规程及仪器设备原理.性能和操作等,具有一定的铁路桥梁检定评估工作经历和良好的工作业绩;能进行一般桥梁的结构及抗洪能力检定评估工作,并能完成数据分析和检定评估报告的撰写。 ·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5名以上,其中中级技术职称不少于3人。从事检定评估工作3年以上者不少于2人。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检定评估工作经历。 ·近3年内,技术人员参加桥梁检定评估相关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30学时。 |
| 工作理 求 | 工作管理制度健全,主要包括:工作程序和质量管理;岗位负责制;仪器设备管理;安全管理;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化、标准化; 有关检定评估标准、规范、规程、方法等技术文件齐 | 工作管理制度健全,主要包括:工作程序和质量管理;岗位负责制;仪器设备管理;安全管理; 资料、档案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 有关检定评估标准、规范、规程、方法等技术文件齐全· | 工作管理制度健金,主要包括:工作程序和质量管理;岗位负责制;仪器设备管理;安全管理;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化、标准化,有关检定评估标准、规范、规程、方法等技术文件齐全· |
| 等级 | 甲级 | 乙级 | 丙级 |
| 王要仪器设备要求 | 静态测试设备200点及以上动态应变仪32通道及以上 振动传感器水平40个、垂向20个放大器32通道及以上 数据采集分析仪80通道 其中32通道具有无线数据传输功能振动标定台1套激振锤1套动态挠度仪2套电子全站仪1台位移计30个流速仪1台水深探测仪1台测速仪2套非金属探伤仪1厶钢筋锈蚀探测仪1套回弹仪2套拉拔仪1套倾角仪10台轮轨力标定架1套发电机1台对讲机10台数码照相机1台检测专用面包车1辆 现场测试用便携式计算机(配商用结构分析软件、桥梁动力分析软件.水文检算软件)6台及以上 | 静态测试设备100点及以上动态应变仪24通道及以上 振动传感器水平30个、垂向10个放大器24通道及以上 数据采集分析仪48通道 其中16通道具有无线数据传输功能振动标定台1套激振锤1套动态挠度仪2套电子全站仪1台位移计20个流速仪1台水深探测仪1台测速仪2套非金属探伤仪1台钢筋锈蚀探测仪1套回弹仪2套拉拨仪1套倾角仪6台发电机1台对讲机7台数码照相机1台 检测专用面包车1辆 现场测试用便携式计算机(配商用结构分析软件、桥梁动力分析软件、水文检算软件)4台及以上 | 静态测试设备50点及以上动态应变仪12通道及以上 振动传感器水平20个、垂尚10个放大器20通道及以上数据采集分析仪32通道振动标定台1套激振锤1套动态挠度仪1套位移计20个流速仪1台水深探测仪1台测速仪2套非金属探伤仪1台钢筋锈蚀探測仪1套回弹仪1套拉拔仪1套发电机1台对讲机5台数码照相机1台 现场测试用便携式计算机(配商用结构分析软件、桥梁动力分析软件、水文检算软件)2台及以上 |
桥梁检定评估项目范围
| 等级 | 范围 |
| 甲级 | 1.难度大、技术复杂、严重病害的桥梁以及突发事件造成的桥梁设备损伤的检定评估; 2.重要和一般桥涵的水文校核和抗洪能力检定; 3.新建特大桥和新型结构桥梁的检定; ·需改建的特大桥、大桥的检定评估; ·其他桥梁的检定评估;6.技术咨询。 |
| 乙级 | 1.难度较大、技术较复杂桥梁以及一般突发事件造成的桥梁设备损伤的检定评估; ·一般桥涵的水文校核和抗洪能力检定; ·新建大桥和新型结构桥梁的检定; ·需改建大、中、小桥的检定评估; ·一般桥梁结构的检定评估; ·技术咨询。 |
| 丙级 | ·一般桥梁结构的检定评估; ·一般桥涵的水文校核和抗洪能力检定; ·需改建中、小桥的检定评估。 |
铁路桥梁检定评估机构技术等级申请表
| 机构名称 | ||||||||||||
| 技术等级 | 申请技术等级 |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
| 联系人 | 联系人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 技术人员情况 | 技术人员总人数 | 中级职称及以上人数 | ||||||||||
| 行政、技术、质量负责人和其他技术人员简要情况 | ||||||||||||
| 姓名 | 年龄 | 职务、职称》所学专业从事桥检工作年限 | ||||||||||
| 主要仪器设备 数量(台套) | 价值(万元) | |||||||||||
| 办公房屋面积(m') | ||||||||||||
| 主要检定评估项目情况 | ||||||||||||
年 月 日
说明:
l.本表填写要认真、清楚,内容真实、可靠;
2.本表可根据需要份数复印,填写的内容受表格时,可按表格格式增加附页。
附件4
铁路桥梁检定评估技术等级证书试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