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时间: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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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律风: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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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律风: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第三方物流运输合作协议》(下称“主合同”,“主合同”与“本弥补协议”以下合称“运输合同”)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弥补,双方自愿遵守执行.
事项说明: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合作运输项目加油卡的使用、发放事宜告竣以下一致条款:
1.乙方许诺在与甲方签订的主合同期内收取承运甲方货物整车运费的50%的加油卡进行运输费用抵用.
2.乙方每次提前申请加油卡应将充值款项的同等金额转账汇入甲方公司名下账户,并将加油卡《需求授权书》加盖公章后同《货物回单》一并寄往甲方公司所在地进行结算;同时德律风知会甲方项目代表,并向其提出油卡需求申请.
3.乙方申请的加油卡在加油站充值分配加油卡的同时需在(中国石油加油卡充值凭证、子卡充值明细单)上签字(盖章),以示加油卡已收取并已领用无误,将原件寄往甲方公司所在地.
4.已分配的加油卡子卡因乙方保管不妥、交付司机后遗失与甲方无关,乙方须妥善保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后,即成为《第三方物流运输合作协议》不成份割的组成部份与《第三方物流运输合作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弥补协议若以主合同有纷歧致或抵触之处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西安运同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甲方委托人:乙方委托人:
日期: 日期:
| 时间: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