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基本原则
1.认定所有血液、体液、分泌物(不含汗液)、破损的皮肤和黏膜都可能带有可被传播的感染原。
2.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内的所有患者,不论是疑有或确认有感染的患者。
3.目的在于预防感染原在医务人员和患者之间的传播。
(二)手卫生
尽量避免接触患者周围的物品表面,并遵循《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三)个人防护用品
1.使用原则:
(1)预期可能接触到血液或者体液时,需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2)离开患者的房间或区域前脱卸并丢弃个人防护用品。
(3)脱卸或丢弃个人防护用品过程中应避免污染自身与周围物品表面。
2.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应遵循《手套使用标准操作规程》、《隔离衣使用标准操作规程》、《面部防护用品使用标准操作规程》、《个人防护装备(PPE)穿脱标准操作规程》。
(四)呼吸卫生(咳嗽)礼仪
此策略主要针对呼吸道传染性疾病未确诊的患者及其陪同亲友,以及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伴有呼吸道感染综合征的人员。目的在于指导医疗机构尽早采取感染控制措施预防呼吸道传染性疾病的传播。
(五)患者安置
1.安置患者时应考虑是否可能造成感染源的传播。在可行的情况下,将有引发传染他人风险患者(如非自制性分泌物、排泄物或伤口引流;被怀疑有呼吸道或肠道感染的婴儿)。安置于单人病房。
2.安置患者时应掌握如下信息,以便确定患者安置方案。
(1)患者已知或被怀疑感染的病原体。
(2)影响感染传播的危险因素。
(3)拟安置感染患者的病房或区域,可能造成其他患者发生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
(4)是否有单人病房可用。
(5)患者是否可与其他患者共用病房,如相同感染的患者可共用病房。
(六)仪器(设施)和环境
仪器(设施)和环境可能被具感染性的体液所污染,应有效管理以预防这些仪器(设施)和环境成为感染源传播的媒介。具体措施参见《感染性体液污染的仪器(设施)及环境处置原则》。
(七)织物
患者使用过的织物可能被具感染性的体液污染,应以最小抖动的方式处理使用过的被服及布单织品,以避免污染空气、环境表面和人。具体要求参见《织物清洗与消毒标准操作规程》。
(八)安全注射
在使用注射器、代替注射针的套管和静脉输液系统时,应遵循安全注射标准的原则。
(九)呼吸防护
导管插管和脊椎或硬膜下腔注射时,如脊髓X线摄影、腰椎穿刺、脊柱或硬膜麻醉,应戴外科口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