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释 总则共15条,分别阐述了工程勘察收费标准的使用范围、计费方法、计费公式,以及相关问题。总则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一是根据行业特点和方便实际操作需要,将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分为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标准两大类;二是明确了计算工程勘察收费的方法和公式,为解决如何应用计算公式计费,将公式中涉及的概念分别定义;三是考虑到工程勘察的自然条件、作业内容和复杂程度的不同,设定了附加调整系数;四是对工程勘察前的作业准备和费用、工程勘察设计的特殊事项和费用做出规定。
根据总则,结合有关章节,发包人和勘察人可以比较便利地计算工程勘察收费的基准价,在此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的工程勘察收费额,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件,约束双方行为。
原文 1.0.1 工程勘察收费是指勘察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收取的费用。
解释 本条规定了工程勘察收费的行为关系和适用范围。
工程勘察是发包人通过招标或其他方式委托,由中标或受委托的勘察人承担技术服务。本收费标准规定的适用范围是勘察人根据委托向发包人提交的工程勘察成果文件或岩土工程设计文件。本收费标准计费包括下列各项工作: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并就勘察文件向设计人做出技术说明、就岩土工程设计文件向施工人做出技术说明,解决设计或施工中的工程勘察技术问题,参加工程测量交桩、水文地质交井、岩土工程验槽等服务。
实际工作中,发包人要求勘察人提供的服务内容在本收费标准没有做出明确规定的,可参照本收费标准,由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确定费用。
原文 1.0.2 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分为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1 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使用于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与检测监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水文气象勘察、工程物探、室内试验等工程勘察的收费。
2 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分别适用于煤炭、水利水电、电力、长输管道、铁路、公路、通信、海洋工程等工程勘察的收费。专业工程勘察中的一些项目可以执行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解释 本条对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分类和使用工程类型做出规定。
工程勘察可分为: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与检测监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水文气象勘察、工程物探、室内试验等专业。一个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一般需要开展其中一个或几个专业的工作。
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在第2章至第8章做出规定,其内容涵盖了工程勘察各个专业的收费标准,理论上可以适用和满足所有工程勘察的计算收费。鉴于煤炭、水利水电、电力、长输管道、铁道、公路、通信和海洋等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的专业特性,使用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难以直接、简捷地计算收费,为此,制定了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在第9章至第16章对专业工程勘察的计算收费分别做出规定。
一个建设项目中的专业工程,如自备电厂、铁路专用线、公路专用线等,可按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标准计算收费;专业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单项工程,如厂房、公辅设施、建筑物等,可按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计算收费。
原文 1.0.3 通用工程勘察收费采取实物工作量定额计费方法计算,由实物工作收费和技术工作收费两部分组成。
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方法和标准,分别在煤炭、水利水电、电力、长输管道、铁路、公路、通信、海洋工程等章节中规定。
解释 本条对工程勘察收费方法做出规定。
通用工程勘察收费由实物工作收费和技术工作收费两部分组成。实物工作收费是以完成实物工作量收费,如工程测量收费按照实际测量的公里或平方公里计算收费;岩土工程勘察钻探收费按照实际钻孔进尺米计算收费。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是由工程勘察技术人员负责完成的研究制订勘察纲要、指导监督现场勘察作业、汇总分析勘察成果、编制工程勘察文件等工作。综合考虑技术工作的工作量、智力劳动成果和最终责任等因素,技术工作收费按照实物工作收费的一定的百分比计算收费。
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按照各专业工程特点采取不同的计算收费方法,如煤炭工程勘察按照设计收费的百分比计算收费,水利水电工程勘察按照单项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算收费,电力工程勘察按照建设项目定额计算收费,长输管道、铁路、公路、通信线路工程按照勘察公里数定额计算收费,海洋工程勘察按照实物工作量计算收费。各类专业工程勘察的收费标准和计算收费方法在相应章节中分别做出规定。
原文 1.0.4 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 工程勘察收费=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2、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
3、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实物工作量×附加调整系数
4、 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比例
解释 本条对通用工程勘察收费的计算方法做出规定。
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收费,根据本条所列公式,按照3、4、2、1的顺序计算。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第一步按照公式3,计算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
1.确定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根据工程勘察的服务内容和复杂程度,在相应章节的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中直接查找确定或采用内插发确定。
2.确定调整系数:根据工程勘察实际情况,从总则和相关章节中查找确定附加系数。没有附加调整系数的,表示该项工程勘察不需要对自然条件、作业内容和复杂程度进行调整。
3.将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与合同中约定的实物工作量相乘,有附加调整系数的再乘以该系数,计算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
第二步按照公式4,计算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
将第一步计算的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乘以相应技术工作收费比例,计算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
将第三步按照公式2,计算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
将第一步计算的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和第二步计算的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相加,计算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
第四步按照公式1,计算工程勘察收费。
在第三步计算的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基础上,根据本规定,在上下20%的浮动幅度内由发包人与勘察人确定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收费合同额。
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收费合同额,应当遵循《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有关原则,结合该建设项目工程勘察的实际情况,在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20%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勘察中采用新技术或者配合设计人在工程设计中采用新技术并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综合效益的,收费合同额在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基础上,最高可上浮25%。
原文 1.0.5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工程勘察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勘察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勘察收费合同额。
解释 本条关于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规定过。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是指根据本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计算的工程勘察收费的基准额。
在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即基准收费额的基础上,由发包人和勘察人本着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该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收费的合同额。
原文 1.0.6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是完成每单位工程勘察实物工作内容的基本价格。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在相关章节的《实物工作收费计价表》中查找确定。
解释 本条是关于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的规定。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是完成单位工程勘察实物工作内容的价格(即单价),以此单价为基础,乘以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及相关的附加调整系数,计算该项工程勘察的实物工作收费。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按照工程勘察工作内容,经反复测算已做出规定,可在相应章节的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中查找确定或采用内插法确定。
原文 1.0.7 实物工作量
实物工作量由勘察人按照工程勘察规范、规程的规定和勘察作业实际情况在勘察纲要中提出,经发包人同意后,在工程勘察合同中约定。
解释 本条所称实物工程量,是指在工程勘察合同中约定需要完成的工程勘察工作量,是计算工程勘察收费的基础。
实物工作量,由勘察人按照工程勘察桂芬、规程的规定和勘察作业实际情况,经过测算和优化,提出科学、合理的方案,经发包人同意后,在工程勘察合同中约定。
原文 1.0.8 附加调整系数
附加调整系数是对工程勘察的自然条件、作业内容和复杂程度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分别列于总则和个章节中。附加调整系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调整系数不能连乘。将各附加调整系数相加,减去附加调整系数的个数,加上定值1,作为附加调整系数值。
解释 本条是关于附加调整系数的规定。
由于工程勘察的野外作业不仅受地质地层、地形地貌、气候温度、海拔高程、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的影响,也受到作业空间、遮挡障碍等客观条件的应影响,还受到作业精度、关联专业等特殊要求的影响。为了解决自然条件、客观条件和特殊要求增加工程勘察作业工作量的情况,本收费标准设定了一些附加调整系数。
附加调整系数只是用于计算勘察实物工作收费,计算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不再乘以附加调整系数。
本条规定的附加调整系数的计算方法是,附加调整系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调整系数不能连乘,将各附加调整系数相加,减去附加调整系数的个数,加上定制1,作为综合附加调整系数值。
原文 1.0.9 在气温(以当地气象台、站的气象报告为准)≧35℃或者≤-10℃条件下进行勘察作业时,气温调整系数为1.2。
解释 本条是关于气温附加调整系数的规定。
在高温和低温下进行野外作业,给人员和机械设备增加了工作困难,工作效率大大降低,因此本收费标准规定了气温附加调整系数。
在气温≧35℃或者≤-10℃进行勘察作业时,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乘以1.2的附加调整系数。
原文 1.0.10 在海拔高程超过2000m地区进行工程勘察作业时,高程附加调整系数如下:
海拔高程2000~3000为1.1
海拔高程3001~3500为1.2
海拔高程3501~4000为1.3
海拔高程4001m以上的,高程附加调整系数由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确定。
解释 本条是关于海拔高程附加调整系数的规定。
通常情况下,海拔高度,野外作业的难度增大,工作效率降低,因此本收费标准根据海拔高度的增加,规定了相应的高程附加调整系数。
在本条规定的海拔高度进行勘察作业的,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乘以相应的高程附加调整系数。
原文 1.0.11 建设项目工程勘察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勘察人承担的,其中对建设项目工程勘察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的勘察人,按照该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5%加收主体勘察协调费。
解释 本条关于承担建设项目工程勘察的主体勘察人收取协调费的规定。
随着建设项目大型化和工程技术复杂程度的提高,以及专业化分工与社会化协作的发展,一个建设项目往往需要多个勘察人共同完成工程勘察。为保证建设项目工程勘察的合理性和整体性,确定同意的勘察标准、规范,应达到的勘察深度以及勘察要求等,保证工程勘察质量和总进度,发包人选择一个主体勘察人,由其提供工程勘察协调服务是必要的。
受发包人委托,承担这项工作的勘察人即为这一建设项目的主体勘察人,可按照该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5%加收主体勘察协调费。
主体勘察人应当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整个建设项目工程勘察的合理性和整体性,以及总体进度等,主要责任是:
1、组织各勘察人研究建设项目工程勘察的总体方案;
2、确定统一的工程勘察标准、规范、深度和要求;
3、协调工程勘察进度,组织各勘察人按照要求提交工程勘察文件;
4、汇总并提交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总报告等。
原文 1.0.12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不包括以下费用: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以及购买有关资料费;拆除障碍物,开挖以及修复地下管线费;修通至作业现场道路,接通电源、水源以及平整场地费;勘察材料以及加工费;水上作业用船、排、平台一级水监费;勘察作业大型机具搬运费;青苗、树木以及水域养殖物赔偿费等。
解释 本条是关于工程勘察中涉及的其他费用的规定。本条所列的费用,都不是工程勘察的直接费用,而是为工程勘察提供必要条件可能发生的费用。制订本收费标准测算的费用支出、成本等,均未考虑这些费用。因此,本条所列各项活动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实际发生费用另行支付给勘察人。
本条所称勘察材料以及加工费,主要包括:测量标志材料费(包括石桩、木桩、铁桩和金属觇标);建筑物(构筑物)沉降观测、地基回弹观测和地下水动态观测标志的材料和管材费;钻孔、探井、探槽的职称材料费;测振用模拟基础材料费;钻井井管、滤水管、砾料、粘土、止水材料购置费,以及上述物料的加工费、包装费、运杂费等。
本条所称购买有关材料费,主要包括:区域地质图、起算数据成果资料、航卫数据资料、水文气象数据、测量控制点数据、区域地下水数据等购置费。
上述费用不包括在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中,发生上述费用的,由发包人根据实际支出另行付费。大型专业工程的上述费用又称为勘察费用准备费,按工程勘察收费的一定比例计取并包干使用。
1.0.13 工程勘察组日、台班收费基价如下:
工程测量、岩土工程验槽、监测检测、工程物探 1000元/组日
岩土工程勘探 1360元/台班
水文地质勘探 1680元/台班
解释:本条是关于工程勘探实物工作收费中组日、台班收费的规定。
本条所称组日,是指以一个班组一个工作日为计费单位。工程测量、岩土工程验槽、监测检测、工程物探按组日计费的,每组日1000元。本条所称台班,是指以一台机械设备及相应的操作人员一个工作日(8小时)为计费单位。岩土工程勘察一台班1360元;水文地质勘察一台班1680元。
工程勘察组日、台班收费基价,通常用于计算停工、窝工损失费或者少量工程勘察的最低收费标准。
1.0.14 勘察人提供工程勘察文件的标准份数为4份。发包人要求增加勘察文件份数的,由发包人另行支付印制勘察文件工本费。
解释:本条是关于勘察人提供工程勘察文件的规定。
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勘察文件的标准份数为4份,如果发包人要求增加勘察文件的份数,由发包人按印制工本费另行付费。应该指出,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勘察费,以及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印制工本费,购买的是该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文件的使用权和相应的服务。除工程勘察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勘察文件的知识产权属于勘察人,发包人不得将工程勘察文件转让、出卖或者重复使用。
1.0.15 本收费标准不包括本总则1.0.1以外的其他服务收费。其他服务收费,国家有收费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国家没有收费规定的,由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确定。
解释 本条是关于勘察人提供工程勘察以外的其他服务收费的规定。
本条所称其他服务,是指本标准总则1.0.1规定的工程勘察服务范围之外的服务。其他服务一般主要包括:为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以及厂址选择等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阶段提供的工程勘察服务。勘察人根据发包人委托承担的其他服务,国家有收费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国家没有收费规定的,由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确定收费。
2 工程测量
2.1 技术工作
原文 工程测量技术技术工作费收费比例为22%。
解释 本条对工程测量技术工作费收费比例做出规定。
1、工程测量技术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测量工程师根据相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通过实际勘测,获取真实、有效的地形、地物、建筑物、构筑物等数据,正确地反映勘测场地的实际情况,根据勘测场地的工程测量特性,经过计算、分析、论证,提交解决工程建设问题的图件、资料和报告。
2、技术工作深度及质量要求: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执行。
3、技术工作费计算方法:工程测量技术工作费收费=工程测量各项实物工作量收费总和×工程测量技术工作费收费比例。
2.2 地面测量
原文
地面测量复杂程度表 表2.2-1
| 类别 | 简单 | 中等 | 复杂 | |
| 一般地区 | 地形 | 起伏小或比高≤20m的平原 | 起伏大但有规律,或比高≤80m的丘陵地 | 起伏变化很大或比高>80m的山地 |
| 通视 | 良好,隐蔽地区面积≤20% | 一般,隐蔽地区面积≤40% | 困难,隐蔽地区面积≤60% | |
| 通行 | 较好,植物低矮,比高较小的梯田地区 | 一般,植物较高,比高较大的梯田,容易通过的沼泽或稻田地区 | 困难,密集的树林或竞技灌木丛林、竹林,难以通过的水网、稻田、沼泽、沙漠地,岭谷险峻、地形切割剧烈、攀登艰难的山区 | |
| 地 物 | 稀 少 | 较 少 | 较 多 | |
| 建筑群区 | 建筑群区 | 有一般地区特征,细部坐标点每格≤5;建筑物占图面积≤30% | 有一般地区特征,细部坐标点每格≤8;建筑物占图面积≤50% | 有一般地区特征,细部坐标点每格>8;建筑物占图面积>50% |
1、影响地面测量复杂程度的因素主要包括4个方面,即:地形条件、通视条件、同行条件、地物条件,根据各因素的具体情况确定建设项目工程测量的复杂程度等级。
2、本表将复杂程度分为一般地区和建筑群区两类。建筑群区是指建筑物、构筑物比较密集的地区。由于建筑群区内通视条件差、地物多,地形测量的工作难度大,工作量增加,工作效率降低。
3、本表将复杂程度划分为3类,即:简单、中等、复杂,并规定了各类别的特征。一个建设项目的工程测量复杂程度因素既有符合简单等级的,又有符合复杂等级的,可忽略个因素的权重,采用下述方法确定复杂程度等级:
复杂程度赋分表
因素
| 类别 | 简 单 | 中 等 | 复 杂 |
| 地形 | 1 | 2 | 3 |
| 通视 | 1 | 2 | 3 |
| 通行 | 1 | 2 | 3 |
| 地物 | 1 | 2 | 3 |
4.表中比高,是指由所在地地面高程起算的地貌、地物的高差;表中隐蔽程度,是指在测区内隐蔽地区面积占全测区面积的比例;表中每格细部坐标点数,是指为反映建筑物、构筑物的形态和空间位置,测量建筑物、构筑物现状图,测量建筑物、构筑物现状图,需要采用解析细部点的数据展绘成图,该项反映现状图测量的工作量和复杂程度。
原文
地面测量实物工程收费基价表 表2.2-2
| 序号 | 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基价(元) | ||||
| 简单 | 中等 | 复杂 | |||||
| 1 | 控制测量 | 三角(边) | 二等 | 点 | 4263 | 4842 | 6232 |
| 三等 | 3136 | 3565 | 4584 | ||||
| 四等 | 2737 | 3112 | 4006 | ||||
| 一级 | 1096 | 1244 | 1602 | ||||
| 二级 | 728 | 829 | 1069 | ||||
| 导线 | 三等 | km | 2818 | 3203 | 4122 | ||
| 四等 | 2186 | 2484 | 3196 | ||||
| 一级 | 1552 | 17 | 2269 | ||||
| 二级 | 1086 | 1234 | 15 | ||||
| 三级 | 759 | 863 | 1112 | ||||
| 图根点 | 点 | 101 | 131 | ||||
| 水准 | 二等 | km | 877 | 997 | 1283 | ||
| 三等 | 438 | 500 | 3 | ||||
| 四等 | 220 | 250 | 323 | ||||
| 五等 | 167 | 188 | 242 | ||||
| 图根 | 111 | 124 | 162 | ||||
| GPS测量 | C级 | 点 | 3727 | 4274 | 5500 | ||
| D级 | 3198 | 3632 | 4671 | ||||
| E级 | 2821 | 3203 | 4123 | ||||
3.1 技术工作
解释 本条对岩土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做出规定。
1、岩土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是岩土工程师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场地条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通过测绘、勘察、测试和室内实验,取得反映场地岩土工程条件、满足工程分析和设计需要的资料数据,综合研究工程特性、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地震地质条件等,进过计算、分析、论证,提出解决岩土工程问题的具体方法、岩土工程设计准则和施工指导意见等,经过计算、分析、论证,提出解决岩土工程问题的具体方法、岩土工程设计准则和施工指导意见等,以及工程施工中的岩土工程技术服务。
2、岩土工程勘察技术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进行现场踏勘,搜集分析研究已有资料,制定岩土工程勘察纲要,对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勘探与取样、原位测试、工程物探、室内试验、现场试验、监测检测等现场实物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督查,以勘察成果为基础,进行资料整理、绘制图表,经过统计计算、分析论证、综合评价,提交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3、岩土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工程地质测绘实物工作收费+勘探实物工作收费+取试样实物工作收费+原位测试实物工作收费+勘探定点测量实物工作收费+钻孔波速测试实物工作收费+室内试验实物工作收费)*岩土工程勘察技术工作费收费比例。
4.注一,在国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中,根据岩土工程重要性、场地复杂程度和地基复杂程度将岩土工程勘察划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3个等级。据此,将技术工作收费比例划分为相对应的3个等级。
5.注2,对利用已有勘察资料提出勘察报告的情况做出规定。由于没有进行勘察作业,技术工作收费无法按照工程勘察实物工作量的一定比例计费。在此情况下,先计算获取已有勘察资料的工程勘察实物工作量;再以该实物工作量为基础,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相应的实物工作收费额,以此作为给岩土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的计费技术。但计算工程勘察收费,不将利用已有勘察资料的实物工作费计算在内。
7 建筑市政工程设计
7.1 建筑市政工程范围
原文 适用于建筑、人防、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电信、广播电视、邮政工程
解释 本条对建筑市政工程设计的适用范围做出规定,具体包括以下主要工程类型:
1、建筑工程主要包括:公共建筑、居住建筑、仓储建筑、古建筑(含仿古建筑及保护性建筑修复)、地下建筑(含附建式人防工程)、室内装修和室外工程,以及智能建筑弱电系统工程等。
2、人防工程主要包括:人防指挥、医疗救护、防空掩蔽及配套等工程。
3、市政公用工程主要包括:给水、排水、燃气、热力、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工程等。
4、园林绿化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广场、庭院、花园、居住区、风景区、公园的绿化工程等。
5、电信工程主要包括:市内电话、电信枢纽、长途干线、微波、卫星地球站、移动通信、市内程控交换工程等。
6、广播电视工程主要包括:广播中心、电视中心、广播电视中心、广播电视发射塔(台)、广播电视接收和传输系统、数字影院、特殊声学装修及演播室灯光工程等。
7、邮政工程主要包括:邮件处理中心、邮件转运站、支邮局、邮票印刷等。邮政工程工艺部分主要包括邮政机械设备安装工程、邮政信息监控设备安装工程等。
7.2 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
原文
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 表7.2-1
| 方案设计(%) | 初步设计(%) | 施工图设计(%) | ||
| 建筑与室外工程 | 级 | |||
| 级 | ||||
| 级 | ||||
| 住宅小区(组团)工程 | ||||
| 住宅工程 | ||||
| 古建筑保护性建筑工程 | ||||
| 智能建筑弱电系统工程 | ||||
| 室内装修 | ||||
| 园林绿化工程 | 、级 | |||
| 级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