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烟台创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吊装操作规范 | 编号: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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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 保证人员、设备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 吊装作业操作人员 三、吊装 1、工作前检查起重所用的一切工具、设备是否良好,如不符合规定,必须修理或更换,不得凑合使用,机具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试车,加润滑油; 2、工作前应了解被吊物尺寸、重量、吊运方向、地点和起吊高度,不得冒险作业,不得超负荷操作; 3、对重大设备的吊装,作业前应详细讨论其吊运方法,明确分工,相互协作,防止混乱; 4、起重作业应有专人指挥,指挥按规定的哨声和信号必须清楚明确,指挥者站在所有施工人员都能看到的位置,同时指挥者应清楚地看到重物吊装的全部过程; 5、作业前,应按照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手套、安全帽、安全带等; 6、起吊前应将吊物上面的工具、杂物清理干净,以免掉下伤人; 7、起吊前先将吊索拉紧,查看是否牢固,位置是否正确; 8、起吊时应徐徐起落,上下升降一定看准,避免过急、过猛、斜拉、或突然停刹或钢丝绳脱位,前进时不能过速; 9、起吊时,吊物附近的作业人员要站到能避让的位置,严禁人在工件旋转半径之内操作,降落时必须等到吊物降到人头以下,方可靠近扶持吊物,吊物上面严禁站人; 10、降落时缓缓放下,待到吊物按照指定位置放稳后,拆下吊具,并放到指定位置,完成吊装。 四、维护与保养 链条索具: 1、应存放在吊具架上,使用后不应搁置在地面上,以免损坏; 2、应存放在通风、干燥的地方; 3、吊链挂留在起重机吊钩上时,吊钩应钩入上端环中。 4、索具不允许在酸、碱、盐、化学气体、潮湿、高温及阳光直射的环境中存放,链条索具表面还应防锈保护; 5、当端部件出现裂纹和变形时,严禁采用焊接和加热弯曲的方法修理端部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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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压制、插编钢丝绳吊索具: 1、钢丝绳吊索具应分类存放在垫板或吊具架上面,严禁混杂堆放; 2、钢丝绳吊具使用前每次都要用肉眼观察外观,确保无缺陷后再使用; 3、索具在使用或搬运过程中,严禁在地面上拖拉,避免碰撞冲击,以免损坏绳体及连接件; 4、应存放在通风、干燥的地方。 五、检验 每个工作日都应尽可能对钢丝绳的所有可见部位进行观察,以便发现损坏与变形的情况,应特别注意钢丝绳在设备上的固定部位,发现有任何明显变化时,应予报告并由主管人员按照要求进行检验。 1、钢丝绳或其固定端的损坏或钢丝绳经拆卸又重新安装投入使用前,均应对钢丝绳进行一次检查; 2、起升装置停止工作3个月以上,在重新使用前应检查钢丝绳; 3、对润滑剂已发干或变质的局部绳断应特别注意保养,对专用起重设备的钢丝绳报废标准,应以起重设备制造厂和钢丝绳制造厂之间交换的资料为准; 4、对钢丝绳全长检验应特别注意以下部位:a 在运动绳和固定绳的始末端;b 通过滑轮组或绕过滑轮的绳段;在机构进行重复作业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机构吊载期间绕过滑轮的任何部位; c 位于定滑轮的绳段; d 由于外部因素可能引起磨损的绳段; e 腐蚀及疲劳的内部检验 f 处于热环境的绳段; 5、应对从固接端引出的钢丝绳段及固定装置本身的变形或磨损进行检验; 6、对于采用压制或锻造绳箍的绳端固定装置应进行检验,并检验绳箍材料是否有裂纹以及绳箍与钢丝绳间是否有滑动的可能; 7、可拆卸的装置应检验其内部绳段和绳端内的断丝情况,并确保锲形接头和钢丝绳夹的紧固性; 8、对编制的环状插扣式绳头应只使用在接头的尾部,以防绳端突出的钢丝伤手。而接头的其余部位应随时用肉眼检查其断丝情况; 五、报废 链条索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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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链环直接磨损至原公称直径的90%,即链环直径减少10%,应更换部件或报废; 2、链条外度增大3%,即链条内部拉长5%,应更换部件或报废; 3、肉眼或其他设备检查链环焊接开裂或其他有害缺陷的链条时,应更换部件或报废; 4、扭曲、严重锈蚀以后积垢,不能加以排除,部件配件的危险断面磨损减少达原尺寸的10%时,应更换部件或报废; 5、单环节距伸长量超过名义节距的3%,双环节距离伸长量超名义节距的5%时,应报废; 6、受到热源损坏后,不能继续使用; 7、索具或配件过分锈蚀或腐蚀后,不能继续使用。 压制、插编钢丝绳吊索具: 1、钢丝绳与铝合金街头部位有裂纹或滑移变形; 2、钢丝绳插编部位有严重抽脱; 3、索具配件及铝合金接头磨损变形影响正常使用; 4、索具配件与钢丝绳吊索具连接部位不能自如转动,修后仍然不能灵活转动应报废; 5、钢丝绳出现断丝现象,且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数达到总钢丝绳的10%时应报废; 6、钢丝绳表面出现严重氧化或深坑现象时应报废; 7、钢丝绳出现笼状(鸟笼形)畸变或者出现严重弯折现象时应报废; 8、钢丝绳钢芯挤出并伴随临近位置的笼状畸变时应报废; 9、钢丝绳由于受热或电弧的作用,其外部出现可识别的颜色应立即报废; 10 索具配件或钢丝绳有严重锈蚀影响安全使用的应报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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