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JSSW分銷權展開系列之8…客戶信用評級管理辦法 1.目的:為增強營業活動之信用意識和風險防範,藉規範信用評級以保障公司的應收帳款權益,特制定本『客戶信用評級管理辦法』以供營業活動之遵循。 2.範圍:指於營業活動中之對象,於開始對本公司產品以信用交易方式採購前,營業人員必須先前辦理之評估,即信用交易之客戶適用之。 3.定義: 3.1信用評級:信用評級是由營業單位依據採集的企業分類管理資訊和其他綜合資訊,對企業的經營狀況、社會信用狀況和資信能力等進行綜合分析後,以簡單的符號表示企業信用等級的評估,作為公司內部檢討信用等級及社內溝通語言。 3.2舊客戶:指與公司交易往來於擬賒銷交易前有連續六個月以上營業交易之對象,中間任何中斷二個月無交易者,視同未連續六個月以上,尚以新客戶待之;但六個月內平均月交易量須達1噸以上為賒銷交易門檻數量;中斷交易六個月以上者以前之所有授信程序資料無效。 4.權責: 4.1營業單位:蒐集整理客戶的綜合資訊及進行客戶之綜合評估意見及對客戶進行跟蹤評級。 4.2營業部門:設定評級標準,對營業單位報送資料進行初步審核形成初評摘要報告,並召開評審委員會會議及本辦法之制修訂。 4.3評級人員:參與客戶信用級別之評級復審及終審。 5.作業內容: 5.1對象和方式 5.1.1未完成授信程序之客戶一律現金交易,即營業人員對下列企業可依照本辦法進行信用評級,後依照交易條件管理辦法確立賒銷條件及按授信額度管理辦法評估信用額度,未經一系列完整程序及核准之交易對象不得賒銷: (1)、舊客戶要求開始信用交易的企業; (2)、新客戶但屬上市企業; (3)、指標型性企業; (4)、其他經營階層指定的企業。 5.1.2評級方式為主動評級,營業單位於營業活動中應即時蒐集整理客戶的分類管理資訊和其他綜合資訊,對客戶的經營狀況、社會信用狀況和資信能力等進行綜合評估,主動對客戶進行信用評級以備信用交易時運用。 5.1.3對客戶進行評級後,在信用資質有效期內及任何信用狀況有異化時,須對客戶進行跟蹤及更新評級,並根據評級情況調高或調低企業信用級別。 5.2評級內容和等級 5.2.1對客戶信用評級要根據客觀性、公正性之原則設定評估指標。 5.2.2對客戶進行信用評級應主要考察以下方面內容: (1)企業素質、 經營能力、獲利能力、償債能力、信用狀況、發展前景等內容。 (2)營業單位應邀請相關部門或專業人員組成評級委員會,逐一聽取客戶情況後,按照評級標準評定客戶信用等級。 (3)客戶信用等級:分A、B、C三類。 (4)評級標準可由營業部門設定之。 5.3評級單位 5.3.1信用評級成員應當具備一定資質條件:(1)、營業主管;(2)、具有從事企業信用評級業務相適應的財務、風險、信用管理等方面的專業人員;(3)、(副)總經理以上人員;(4)、台灣榮星公司指定人員。 5.3.2評級委員應當遵循『合法、客觀、公正、科學』的原則對客戶作出信用評價,不得作出主觀性評價。 5.3.3信用評級委員應當維護客戶的合法權利,不得損害客戶的商業秘密、競爭地位和其他合法利益。 5.3.4營業部門應建立並適當修訂信用評級工作程序,以保障評級質量和評估人員履職盡責。 5.3.5營業單位應就評級資料建立資料庫,並同時訂立信用資料長期保存有關規定。 5.4評級程序 5.4.1營業單位向主管提出評級申請並說明需求; 5.4.2營業主管接收評級申請文本和相關之客戶資料; 5.4.3營業主管對營業單位報送資料進行初步審核; 5.4.4必要時營業部門主管須對企業進行現場調查,核實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 5.4.5營業部門主管對各類資料進行綜合處理和分析,按照評級標準進行評級,形成初評及摘要報告; 5.4.6營業部門主管以開會通知連絡評級委員,召開評審委員會會議,審定客戶之信用等級,形成終審評級及摘要報告; 5.4.7營業單位對評級結果有異議者,可進一步補充資料,再以開會通知連絡評級委員進行核實複評,但次數僅限一次; 5.4.8評級報告有效期為1年,在有效期內應對客戶進行不定期跟蹤監測,根據跟蹤監測結果提供變更較符合現狀之評級結論。 5.4.9評級資料應當包括5.5.1所述等內容資料;評級及摘要報告須經參與評級之委員簽名。
5.5信用交易資料 5.5.1信用評級時營業單位應提交之附件資料: (1)、客戶之營業執照、銀行開戶複印件; (2)、客戶之稅務有關登記證複印件; (3)、客戶之近二年的年度財務報告以及最近一個月的財務報表。 (4)、凡客戶有分公司、全資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企業應提供合併會計報表,並同時提供母公司和會計報表; (5)、客戶之近兩年現金流量表; (6)、客戶交易條件表; (7)、客戶資料卡; (8)、客戶信用評級表; (9)、其他需求資料。 5.5.2營業及評級人員負責對客戶提交的評級資料保密。 5.6信用等級評比要素: 5.6.1資本額:資本主要是考查客戶的財務狀況。【說明:一個企業的財務狀況基本反映該企業的信用特徵。若企業資本來源有限,或資本結構比例失調,大量依賴別人的資本,則會直接危及企業的經營體質。一般而言,授信者資本結構、資本安全性、流動性、獲利能力等財務狀況是考察的主要方面。】 5.6.2保障因素:許多信用交易都是在有擔保品作為信用媒體的情況下順利完成的,擔保品成為這些交易的首要考慮因素。【說明:一般分為內部保障和外部保障。內部保障類似於擔保品,內部保障需要分析擔保品的合法性、可靠性、市場價格、銷售難易度等;外部保障是第三人承擔債務人信用責任的保障形式,採用方式有保證、背書、第三人提供擔保品等。在授信時,應認真考察第三人提供擔保品的合法性,再分析第三人與受信企業的關係。】 5.6.3經濟因素:經濟因素主要考察市場經濟大環境是否有利於企業的經營和發展。 5.6.4技術因素:技術因素主要考察受信企業在技術先進程度、生產能力、獲利能力上是否有利於還款。 5.6.5管理因素:管理因素主要考察受信企業內部各項管理措施是否完善,管理者經營作風和信譽狀況的優劣。 5.6.6組織因素:組織因素主要考察受信企業內部組織、結構是否健全。 5.6.7商業因素:商業因素主要考察受信企業原材料、動力、勞動力、設備是否充分,產品銷售市場和價格競爭力等方面是否佔有優勢。 5.6.8財務因素:財務因素主要從財務角度考察受信企業資金運用、資金結構、償債能力、流動性、獲利能力等水平高低。 5.6.9人的因素 :這裏的人是企業和經營者的統稱。分析人的因素還需從企業經營者的能力和企業的能力兩方面來全面考慮。 5.6.10還款因素: 排除其他因素,授信企業能否按期支付貨款,取決於信用額度到期時授信企業即時的財產狀況。 5.6.11展望因素 :不論是短期授信還是中長期授信,授信時都要分析授信企業的短期還款能力和中長期獲利能力,這就是授信展望。 5.6.12其他因素。 5.6.13客戶信用評級表 客戶名稱: 編號: 評定項目 | 內部標準指標值 | 實際指標值 | 權數 % | 得分 | ||
| 初評 | 復評 | |||||
| 1. 資本金/ 萬元 | ||||||
| 2. 收帳天數/天 | ||||||
| 3.過期款次數/次 | ||||||
| 4. 購買力 % | ||||||
| 5. 付款能力 | ||||||
| 6. 流動比率 | ||||||
| 7. 債權人保證係數(集團、個人…背景) | ||||||
| 8. 購買穩定性 | ||||||
| 9. 銷售利潤率 % | ||||||
| 10. 發展潛力 (好、一般、差) | ||||||
| 11. 抵押品或擔保(人保、物保) | ||||||
| 12.邊際貢獻率 % | ||||||
| 總分 | ||||||
| 13.營業單位摘要: | ||||||
| 14.營業部門摘要: | ||||||
| 15.評級會議摘要: | ||||||
| 16.級數判定:(標準可由營業部訂立) □A類客戶: 86分 以上 □B類客戶: 71分 ~ 85分 □C類客戶: 60分 ~ 70分 | ||||||
| 核准 評級委員 營業部門 營業單位 | ||||||
5.7.1收帳天數&過期款次數:為瞭解客戶的信用品質、客戶履約或賴帳的可能性,必須通過瞭解客戶以往的付款記錄進行評價。(1)收帳天數,自開具銷售,交付提貨單日起,至收到銀行進帳單,貨款實際到帳日之間的天數;(2)過期款次數,即不按照規定的付款條件付款的次數。
5.7.2購買力&邊際貢獻率:為瞭解客戶的能力,必須清楚客戶對本公司的購買影響度。(1)購買力即用戶吸納企業產品的能力,以賒銷用戶的吸納量占企業總賒銷量的百分比表示;(2)邊際貢獻率,即 用戶對企業提供的邊際貢獻率=(產品銷售收入-產品銷售成本)/ 產品銷售收入。
5.7.3流動比率&債權人保證比率:賒銷交易前如無法確定客戶的貨款支付能力,無異是賠了夫人又折兵,故須評價客戶的償債能力,包括流動比率和債權人保證比率;(1) 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2)債權人保證比率=淨資產/流動負債。
5.7.4購買穩定性&購買量佔比:客戶吸納企業產品的穩定性,用以反映"該客戶"對"本公司的銷售"的依賴程度。 通過計算客戶每月購買量佔平均購買量的比例,以該比例作為加權條件。
5.7.5資本(註冊資金): 指客戶的財政力度,反映客戶的經濟實力,是客戶償付債務的最終保證。評價指標:註冊資金。
5.7.6銷售利潤率:指客戶的經濟運行情況,包括客戶的獲利能力、商業活動潛力等;銷售利潤率(銷售利潤率=稅前利潤/商品銷售收入)。
5.7.7客戶發展潛力:以是否「國有」、「日系」、「指標」、「」作爲加權條件。
5.7.8抵押品或擔保:指能夠作為信用擔保的抵押財產,如票據等,或者具有法律效力的第三方擔保合同、信函等。
5.7.9內部標準指標值為企業現有賒銷客戶各指標的平均值。
5.8信用額度之管理依照授信管理辦法執行。
6.附表:
6.1客戶信用評定表
| 7.本辦法由營業部門負責制訂,經大陸公司總經理審核及副董事長准後自公佈之日起生效,修訂亦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