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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为国家的教育事业服务责任感;
2.掌握广博和扎实的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基础知识,了解国内外课程与教学论最新研究成果,掌握本学科发展的动态;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熟练掌握和运用研究方法,具有一定创新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能用一门外国语阅读专业文献和学术交流;
3.具有广博的人文素养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研究方向
1.课程与教学理论与实践
2.文科课程与教学论
3.理科课程与教学论
三、修业年限
博士生修业年限为3-6年,基本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博士生或生源为2年制的硕士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的博士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提前毕业的条件为:博士生在读期间须全日制脱产学习,成绩优异;答辩前至少在CSSCI检索源刊物上公开发表了3篇学术论文。
四、培养方式
1.本专业博士研究生采取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和论文写作等方式培养。课程学习旨在拓宽学术视野、掌握学科前沿和熟悉研究方法。科学研究和论文写作体现研究生学术水平、研究能力和创造能力。
2.采取导师负责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本专业成立博士生培养总指导小组,设组长1名,负责本专业建设的全面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决策。按研究方向成立博士生指导小组,设组长1名。导师为博士生指导小组第一负责人,负责博士生培养的全面工作。博士生指导小组配合导师全程参与博士生的指导工作,充分发挥集体培养优势,为博士生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使博士生在博采众长中实现创新能力的提高。。
3.博士生入学一个月内,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制定个人学习和研究计划,并由博士生指导小组审查通过后报学院备案。
4.博士生在第二学期期末需进行资格考试。考试方式以笔试为主,采取开卷和闭卷相结合的方式,由指导小组确定考试范围和内容,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扩展情况和专题研究的深度与广度。主要内容包括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前沿研究动态,与研究方向相关的研究综述与问题分析等。资格考试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开题。资格考试通过者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开题和撰写阶段。两次未通过者,中止学业。
5.博士生学习期间至少需参加1次全国或国际性专业学术研讨会,并提交论文。应在学院范围内至少做2次公开学术报告。
五、课程学习
1.课程设置
博士研究生的课程主要包括共同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社会实践课程,重点培养学生坚实的专业基础和较高的研究能力。
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 课程类型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设学期 | 备注 |
必修课 |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 60 | 3 | 秋季 | |
| 课程与教学的理论与方法 | 60 | 3 | 秋季 | 面向本专业全体学生 | |
| 学科前沿问题研究 | 40 | 2 | 春季 | 面向本方向全体学生 | |
| 专业文献阅读 | 40 | 2 | 秋季 | ||
选修课 | 第一外国语 | 40 | 2 | 春季 | 至少选择2学分 |
| 第二外国语 | 40 | 春季 | |||
| 专业外语 | 40 | 春季 | |||
| 学术论文的选题与写作 | 40 | 春季 | |||
| 课程实施与评价研究 | 40 | 春季 | |||
| 综合课程的理论与实践 | 40 | 春季 | |||
| 教学交往问题研究 | 40 | 春季 | |||
| 学科课程与教学改革专题 | 40 | 春季 | 每一个学科开设一门选修课 | ||
| 补修课 | 专业补修1 | 40 | 适于同等学力或跨学科学生 | ||
| 专业补修2 | 40 | ||||
| 合 计 | 12 |
2.考核与评价
必修课和中期考查为考试课程,按百分制考核,选修课为考查课程,记合格或不合格。必修课需取得75分以上成绩,选修课合格方能开题和进行论文写作。
六、学位论文
博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按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的研究须经过前期审查、中期审查、后期审查三次审查。
前期审查:前期审查以开题报告为主。博士生应在入学后第一学年确定研究方向,并经指导小组审查同意。在第三学期内完成开题报告。合格者可根据研究计划进入论文研究和撰写阶段。不合格者需再次申请开题报告审查,两次审查时间间隔不少于2个月。
中期审查:审查学位论文的进展情况,博士生向指导小组提交不少于2次的学位论文研究进展报告和研究论文初稿,进行预答辩。至少在CSSCI检索刊物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后期审查:博士生应在正式答辩前一个半月提交论文完成稿,并以第一作者署名(第一署名单位为东北师范大学)在CSSCI检索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且其中至少1篇是学位论文的一部分。经学院学位分委员会预审批准后方可进行正式答辩。
七、毕业与学位授予
博士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通过思想品德考核、资格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有关规定,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标准,通过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学博士学位。
注:本方案自2008级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附:博士生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课程与教学论专业:
组 长:马云鹏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列):尹爱青 郑长龙 袁孝亭 熊 梅
课程与教学理论实践组:
组 长:马云鹏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列):陈旭远 熊 梅 吕立杰 孔凡哲 李桢
理科课程与教学论组:
组 长:郑长龙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列):史宁中 孟昭辉 解月光 王秀红 于海波
文科课程与教学论组:
组 长:袁孝亭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列):尹爱青 高凤兰 杨秀莲 杨家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