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学校购买物品须领导审批,固定资产及时进入物资管理台帐,保管人员的账册必须和会计室帐据相符。
二、保管人员按学校规定健全物资保管账册,进出手续齐全,帐物相符,不出差错。
三、贵重物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严格管理,不得随便散失,严格领用审批手续。
四、各职口物资均有专人负责保管,门、箱、橱上的钥匙由专人保存,领用、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设施配齐。
五、定期检查、维护物品,维修、报损物品要报领导审批同意。
六、要加强重要物品的值班看管,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食品试尝留样管理制度
一、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
二、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每种菜不少于100克),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左右。
三、每天坚持饭菜试尝,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或加工操作人员)分别进行试尝,并按《食品留样试尝情况登记表》进行逐项登记。
四、饭菜留样必须坚持24小时。
五、学校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按食堂当天菜谱记载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若发现食堂没有坚持饭菜留样,应按学校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