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的管理,预防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保证学生拥有良好的休息和学习环境,甲乙双方特此共同制定用电管理细则,内容如下:
1、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炒锅、电磁炉、电热杯、电水壶、电热取暖器、电吹风、热的快、电熨斗、电熨发器等大功率电热器具和电热毯等危险性较大的电器。甲方宿舍值班人员需每日检查宿舍安全用电情况,发现违规者,没收电热器具(不返还),并及时上报给乙方宿舍管理员,执行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2、学生宿舍实行定时供电,由甲方宿舍值班人员负责,每年按春冬季、夏秋季定时供电。春冬季:早6:00供电,晚22:00停电;夏秋季:早5:30供电,晚22:30停电。如不按要求执行,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元。
3、学生饮用开水器2个,由甲方宿舍值班人员负责限时供水,分早、中、晚供给,供水时间如下:早上:6:00~9:00;中午:11:00~14:00;晚上:17:00~23:00。如不按要求执行,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元。
4、宿舍内可使用的电器主要是:电视机、饮水机、照明灯具、手机充电器及电脑等,但不得私拉电线,禁止使用劣质接线板,严格遵守各类电器的使用规范,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电断,以免超负荷用电或长时间供电损坏电器和发生火灾等事故。
5、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6、当宿舍内的公用电器设施及用电线路发生故障时,学生不得自行拆修,甲方宿舍值班人员必须及时报甲方有关维修部门更换或维修。
甲方:沈阳市中航招待所
乙方:沈阳黎明技术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