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品名与类别 | 中文名 | 甲醇 | 危险性类别 | 易燃液体,类别2;急性毒性-经口,类别3*;急性毒性-经皮,类别3*;急性毒性-吸入,类别3*;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类别1 | ||||||
| 分子式 | CH3OH | |||||||||
| 别名 | 木精 | 分子量 | 目录序号 | 1022 | ||||||
| 英文名 | Methanol | UN号 | 1230 | CAS号 | 67-65-1 | |||||
| 理化性质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透明,有酒精刺激性气味。 | 溶解性 | 溶于水,混溶于醇、醚 | ||||||
| 熔点 | -97.8℃ | 沸点 | .8℃ | 燃烧热 | mol | |||||
| 相对密度(空气=1) | 气态 | 相对密度(水=1) | 液态
| 饱和蒸气压 | kPa(21.2℃) | |||||
| 临界温度 | 240.0℃ | 临界压力 | 禁忌物 | 酸类、酸酐、强氧化剂、碱金属 | ||||||
| 稳定性 | 稳定 | 聚合危害 | 不聚合 | |||||||
| 火灾危险与消防 | 燃烧性 | 易燃 | 引燃温度 | 385℃ | 火灾危险性类别 | 甲类 | ||||
| 爆炸极限 | ~﹪ | 闪点 | 11℃ | 燃烧(分解)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
| 最小点火能 | 最大爆炸压力 | 无资料 | ||||||||
| 危险特性 | 易燃。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会发生化学反应或引起燃烧。容器受热内部压力增大,有发生开裂、爆炸的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 |||||||||
| 灭火方法 |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 灭火剂: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 | |||||||||
| 健康危害与防护 | 工作场所职业接触限值(皮)mg/m3 | 职业毒性危害等级 | 侵入途径 | |||||||
| MAC:- | PC TWA:25 | PC STEL:50 | Ⅲ级,中度危害 | 食入、吸入,经皮吸收 | ||||||
| 健康危害 | 对中枢神经有麻醉作用。对视神经和视网膜有特殊选择作用,引起病变。可致代谢性酸中毒。 急性中毒:短时大量吸入可能起急性中毒,出现眼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经潜伏期后出现头痛、头晕、乏力、眩晕、醉酒感、意识月朦胧,甚至昏迷。视神经及视网膜病变,可有视物模糊、复视等,重者失明。 慢性中毒:出现神经衰弱功能症,植物神经功能失调,粘膜刺激,视力减退等。皮肤出现脱脂、皮炎等。 | |||||||||
| 防护措施 |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提供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应佩戴自过滤式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其它:工作场所禁止吸烟、进食和进水。工作后淋浴、更衣。实行就业前和定期体检。 | |||||||||
| 应急救援方法 | 急救措施 |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用清水或1﹪硫代硫酸钠溶液洗胃。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衣着,用肥皂水或清水彻底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就医。 | ||||||||
| 应急处理 | 泄漏时迅速将污染区人员撤离至安全处,并进行隔离,严格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性空间。 少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容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处置。 | |||||||||
| 储运安全要求 | 包装分类 | Ⅱ | 包装标志 | 7 | 包装方法 | 小开口钢桶;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木板箱。 | ||||
| 储运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处,储存温度不宜超过30℃。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保持容器密闭。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室外。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桶装堆垛不可过大,应留墙距、顶距、柱距和必要的防火检查通道。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露天储罐夏季要有降温措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灌装时应注意流速不超过3m/s,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 | |||||||||
| 废弃处置 | 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处置。废物储存参见储运事项。用控制焚烧法处置。 | |||||||||
| 数据来源 | 安全技术说明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