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罐基础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文件编码:
| 版本 | 日期 | 描述 | 编制 | 批准 |
| 编制单位 | 荆门四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一. 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 特点
四. 监理工作流程
五. 监理工作的控制目标值及要点
六.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工程概括见设计图纸
二、编制依据
2.1本区域地质的勘察报告及相关文件。
2.2四方监理项目部编制的《监理规划》。
2.3承包单位编制审定的土建施工组织设计。
2.4现行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如SH3528-2014
2.5建筑施工相关法律法规。
三、特点
1、罐内直径为xxmm,基础埋置深度为xx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xx,沥青砂绝缘层100mm,中粗砂垫层xxmm,压实系数不小于0.97。
2、罐基础的位置xx,形状为xx,标高xx;对测量放线要认真复核,防止位置、半径、高度出现偏差;
3、罐环墙的高度xx,钢筋连接方式xx,钢筋安装时要防止环墙钢筋倾倒伤人;
4、沥青绝缘的作用为防腐、防静电、受力传递,沥青绝缘层的密实度必须大于96%
5、罐内填料的密实度要达到96%,罐内用于回填材料及施工是重点,保证压实质量符合要求。
四、监理流程
基础的监理实施流程包括①进场材料质量控制程序框图②分项工程检验批分项验收程序框图。
1.进场材料质量控制程序框图:
2.分项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程序框图
五、监理工作的控制目标值及要点
施工质量的控制是一个全过程的系统控制过程,根据工程实体形成的时间段应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着手,特别要作好事前预控及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在施工监理工作中对人、机、料、法、环五个主要影响因素进行全面控制。
施工质量控制的目标:工程合格率100%。
工程进度满足业主整体统筹控制计划要求,并争取提前。
1施工前期质量控制
1.1、认真审校图纸:校对基础尺寸、标高、平面位置及方位、预埋孔洞(槽)、预埋件、预埋地脚螺栓、套管的尺寸及标高、位置,理解设计意图,掌握设计要求。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同各方把设计差错消除在施工之前。
1.2、认真审核施工方案:对罐基础要求承包单位编制施工技术方案,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批。必要时按建设部的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并责成施工单位修改完善并再次按规定的程序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1. 3、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及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按施工合同及规范要求对施工单位的相关资质、管理人员资格证、特殊工种上岗人员资格(如:焊工、电工、架子工)及机具的审验合格证进行核查。
1. 4、对构配件、材料复验。对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如:钢筋、水泥、砂、石、混凝土外加剂和构配件(如地脚螺栓)要检查出厂(场)合格证并按相关规定,经监理员见证取样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复试。
1.5、坐标及高程控制。对施工单位测量放线后的成果进行复测。
1.6、验槽。基础作为一个分部工程其分项工程由基槽开挖,与地基处理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组成。各分项工程的控制级别及设计、业主、地勘、施工、监理在项目质量控制档中写明。
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2.1 土方开挖及回填
2.1.1 土方开挖应先测量放线定位,经复测确认合格后按批准的施工技术文件进行开挖。
2.1.2 土方开挖宜采用机械施工,井应随挖随人工找平或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100mm~300mm厚的土不挖,待铺填垫层时再人工挖至设计标高。
2.1.3 土方开挖宜连续进行,在地下水位较高或雨季挖土时,应采取降水措施,并应在基槽(坑)内周边设置排水沟。
2.1.4 土方开挖后应及时进行验槽,基槽的质量标准应符合表规定,验槽完毕后应及时进行垫层的施工。
表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标准
| 项目 |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 检验方法 | ||
| 单位 | 数值 | |||
| 主控项目 | 标高 | mm | 0 -50 | 水准仪 |
| 中心线位移 | mm | 20 | 经纬仪,钢尺测量 | |
| 一般项目 | 长度、宽度或直径 | mm | +200 -50 | 经纬仪,钢尺测量 |
| 基底土的性质 | 设计文件要求 | 观察或土样分析 | ||
| 表面平整度 | mm | 20 | 水准仪 | |
2.1.6 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杂物,排除积水,并在回填过程中保持排水措施畅通。
2.1.7 当设计文件无要求时,回填土每层铺设厚度及压实遍数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回填土每层铺设厚度及压实遍数
| 压实机具 | 分层厚度 mm | 压实遍数 次 | 激振力 t |
| 平碾 | 250~300 | 6~8 | =5 |
| 振动压实机 | 300~400 | 3~4 | =6 |
| 轻型打夯机 | 200~250 | 3~4 | =1 |
| 人工打夯 | =200 | 3~4 | =0.05 |
2.1.9土方回填应分层压实并取样检查压实系数,取样数量为每400㎡或环向每30m取1点,且每层不少于3点。当设计文件无要求时,压实系数不应小于0.90。
2.2 基础垫层
2.2.1 混凝土垫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采用预拌混凝土;
b)混凝土振捣密实后抹平,并采取养护措施。
6.2.2 沥青砂或沥青混凝土垫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摊铺后随即刮平进行压实,首层虚铺厚度不少于60mm;
b)采用平板振动器或碾压机和热滚筒压实;
c)开始压实温度为150℃~160℃,压实完毕的温度不低于110℃,当施工环境温度低于5℃时,开始压实温度取最高值;
d)当分层施工时,上、下层的垂直施工缝相互错开的距离不小于500mm,水平的施工缝涂一层热沥青。
2.2.3 垫层施工应控制标高和厚度,标高允许偏差为±8mm;厚度允许偏差为设计厚度的±10%。
2.2.4 垫层混凝土有强度要求时,垫层混凝土应按SH/T 3510的规定留置标养试块。
2.3 钢筋混凝土基础
2.3.1.储罐基础用钢筋应有符合GB1499.2要求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按批次进行复检。
2.3.2 钢筋安装过程应进行临时固定、架立,辅助构件布置间距应在施工技术文件中确定;钢筋临时固定、架立构件随模板安装逐件拆除。
2.3.3 钢筋安装完成后,自检合格并应经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钢筋安装质量标准应符合表规定。
表钢筋安装质量标准 单位为mm
| 项目 | 允许偏差 | 检验方法 | ||
| 主控项目 | 环向或竖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 | 设计文件要求 | 观察 | |
| 钢筋连接接头力学性能 | JGJ107、JGJ18规定 | 检查连接件产品合格证、接头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 ||
| 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 | 设计文件要求 | 观察,钢尺测量 | ||
| 一般项目 | 受力主筋间距 | ±10 | 钢尺测量 | |
| 受力主筋排距 | ±5 | 钢尺测量 | ||
| 箍筋间距 | ±20 | 钢尺测量 | ||
| 受力主筋保护层 | 承台/底板 | ±10 | 钢尺测量 | |
| 环墙 | ±8 | 钢尺测量 | ||
2.3.5 环墙、承台(底板)定位边线、环向轴线、预埋螺栓位置均应标识在混凝土垫层上。
2.3.6混凝土环墙拆模时间不应少于3d,冬期施工模板拆模时间执行JGJ/T 104有关规定。
2.3.7 基础模板加固用对拉螺栓在回填土前应割除或拆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预埋固定的对拉螺栓割除后进行防腐处理;
b)可抽出式对拉螺栓拆除螺栓后,其安装孔用1:2水泥砂浆完全填灌,表面抹平、压光。
2.3.8 模板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储罐基础模板安装允许偏差 单位为mm
| 项目 | 允许偏差 | 检验方法 | ||
| 主控项目 | 中心位置相对基础中心偏移 | 10 | 全站仪或经纬仪、钢尺测量 | |
| 环墙径向断面 | 0~+10 | 钢尺测量 | ||
| 一般项目 | 环墙模板半径 | 0~+5 | 钢尺测量 | |
| 泄漏孔 | 位置 | 10 | 经纬仪、水准仪、钢尺测量 | |
| 坡度 | =5% | 水平尺测量 | ||
2.3.10 螺栓安装宜采用木质、钢质定距模板固定,也可采取其他固定螺栓位置的措施。
2.3.11螺栓安装自检合格后应进行隐蔽验收。
2.3.12 混凝土浇筑时及螺栓定距模板拆除后应对螺栓的外露部分进行保护。
2.3.13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在混凝土终凝前,宜对螺栓位置再次进行校对。
2.3.14螺栓安装质量标准应符合表规定。
表螺栓安装位置允许偏差 单位为mm
| 项目 | 允许偏差 | 检验方法 | |
| 主控项目 | 螺栓规格、型号、材质 | 设计文件要求 | 检测产品合格证 |
| 中心线位置相对基础中心线偏移 | 10 | 经纬仪、钢尺测量 | |
| 一般项目 | 螺栓顶标高 | 0~+10 |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测量 |
| 外露长度 | 0~+20 | 钢尺测量 | |
| 预埋螺栓的半径 | ±15 | 钢尺测量 | |
| 相邻螺栓的弦长 | ±15 | 钢尺测量 | |
2.3.16环墙与底板(承台)可设施工缝分开浇筑,施工缝留在底板(承台)顶面;二次浇筑前,施工缝处凿毛后清理干净并加以湿润。
2.3.17环墙混凝土一次浇筑成型,上表面混凝土应一次压光,不得二次抹灰;顶部有找平层时应将表面剔毛,采用高于环墙混凝土强度一个等级的无收缩灌浆材料,且厚度不宜小于30mm。施工后其顶面的平整度在表面任意10m弧长上高差不应超过7mm,在整个圆周上,任意两点高差不应超过13mm。
2.3.18拆除模板后储罐基础位置、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现浇混凝土储罐基础外形尺寸偏差 单位为mm
| 项目 | 允许偏差 | 检验方法 | |||
| 主控项目 | 中心位置 | 15 | 经纬仪、钢尺测量 | ||
| 环墙径向断面 | 0~+15 | 钢尺测量 | |||
| 一般项目 | 环墙半径 | 内径 | 0~-10 | 钢尺测量 | |
| 外径 | 0~+10 | 钢尺测量 | |||
| 环形预埋螺栓半径 | -5~+10 | 钢尺测量 | |||
| 相邻螺栓的弦长 | ±3 | 钢尺测量 | |||
| 泄漏孔位置 | 20 | 经纬仪、水准仪、钢尺测量 | |||
| 环墙顶面平整度 | 每10000mm弧长 | 7 | 水准仪、钢尺测量 | ||
| 弧长任意两点 | 13 | 水准仪、钢尺测量 | |||
a)承台或环墙后浇带,待承台或环墙混凝土浇筑完28d后,采用提高一个强度等级的微膨胀混凝土浇筑,并应符合JGJ/T178的规定;
b)承台或环墙后浇带接缝应避开钢筋连接区,并按下图设置。
2.3.20环墙上泄漏孔沿储罐圆周每10m~15m均匀设置,坡度不小于5%,由里向外,收水口采用粒径不小于30mm的卵石或碎石滤水。
2.3.21储罐基础的地下部分拆模后应及时回填,地上部位应采取保护措施。
2.3.22储罐基础混凝土施工符合大体积混凝土时应执行GB50496的规定。
2.3.23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前应进行绝热升温、保温层厚度等计算,并在施工技术文件中做出规定。
2.3.24 大体积混凝土浇筑前应进行专项交底,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确认:
a)材料储备满足一次连续浇筑需求;
b)振捣、浇筑设备及备用设备完好,性能满足要求;
c)养护材料、温度控制材料满足要求;
d)运输道路畅通;
e)水电的正常供应,并设置了备用水、电线路。
2.3.25 大体积混凝土应分层连续浇筑,分层厚度宜为300mm~500mm,并应及时清除表面泌水。
2.3.26 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入模温度宜控制在5℃~30℃。
2.3.27 大体积混凝土浇筑块体的温度监控,宜采用埋入式自动测温仪或预埋管内接触式测温仪测温与记录。
2.4基础外观质量检验
2.4.1 基础施工完毕后,应由监理单位合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按表进行外观质量检验,并确定缺陷的性质。
表基础外观质量缺陷
| 名称 | 现象 | 严重缺陷 | 一般缺陷 |
| 裂缝 | 钢筋混凝土环墙竖向裂缝 | 宽度大于0.3mm,长度大于环墙高度1/2的贯通性裂缝 | 其他裂缝 |
| 露筋 | 结构受力钢筋外露 | 结构受力钢筋外露 | 其他钢筋外露 |
| 连续部位缺陷 | 施工缝、后浇带处混凝土缺陷;预埋件缺陷 | 连续部位有影响结构传力性能的缺陷,预埋螺栓或预埋钢板松动 | 连续部位无影响结构传力性能的缺陷 |
| 表面缺陷 | 麻面、掉皮、起砂、沾污、夹渣、空洞、疏松等 | 影响结构耐久性的麻面、掉皮、起砂、沾污、夹渣、空洞、疏松 | 不影响结构耐久性的麻面、掉皮、起砂、沾污、夹渣、空洞、疏松、施工措施性的材料未清理和处理 |
2.4.3当需要对储罐基础进行结构实体检验时,检验部位、检验数量应由监理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共同选定。
2.4.4 基础结构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
2.4.5承担结构实体检验的检试验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2.5环墙内填料层
2.5.1 填料层与防渗层/砂垫层的材料进场后应按本规范4.1.3条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2.5.2 素土填料不得采用淤泥、耕土、膨胀土、冻土及有机杂质含量大于5%的土料。
2.5.3 砂垫层材料宜采用颗粒级配良好质地坚硬的中、粗砂,含泥量不应超过5%,且不得含有草根、垃圾等杂质。
2.5.4 素土、灰土、砂石等填料的最大干密度、最优含水量及每层的压实遍数应通过击实试验确定,填料使用时的含水量宜为最优含水量。
2.5.5 环墙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75%以上,方可进行环墙内填料层的施工,环墙混凝土强度宜采用同条件试块的抗压强度或回弹仪检测的强度判定。
2.5.6 环墙内填料层施工应做好回填区域的排水,雨期施工应有防雨措施,且雨天不得进行施工。
2.5.7 根据所选用压实设备按本规范6.4.2条~6.4.5条的规定控制每层填料的铺设厚度及压实遍数,填料碾压密实后按本规范5.2.1条的规定取样测定干密度,人工夯实的边角处,每20m不少于1个检查点或每3处不少于1个检查点。
2.5.8 在自然地坪上回填料时,应将自然地坪表面杂物、积水等清理干净,并在填料层施工前,对自然地坪的清理和整平情况进行验收。
2.5.9 填料层施工中应注意对泄漏孔的保护,并应及时施工泄漏孔的反滤层。
2.5.10 填料层施工时,其底面宜铺设在同一标高上,如深度不同时,基槽底面应挖成踏步或斜坡搭接,搭接处应夯实,施工应按先深后浅的顺序进行。分层分段施工时,上、下两层灰土的接缝错开距离不应小于500mm。
2.5.11 素土填料应符合本规范6.4.1.2条的要求,并为最优含水量,且最大粒径不应大于50mm,不应夹有砖和瓦块;当含有碎石时,碎石粒径不应大于50mm,各种素土的最优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见表6.4.2.1。
表6.4.2.1 素土的最优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
| 土的种类 | 最优含水量(质量比)% | 最大干密度 g/cm3 |
| 砂土 | 8~12 | 1.80~1.88 |
| 粉土 | 16~22 | 1.61~1.80 |
| 粉质黏土 | 18~21 | 1.65~1.74 |
| 黏土 | 19~23 | 1.58~1.70 |
2.5.13灰土的配合比当设计文件无要求时,其体积配合比宜采用石灰:土为2:8或3:7;土料宜为粉质黏土,不应含有松软杂质,并应过筛,其颗粒不大于15mm。
2.5.14石灰应选用熟化后的石灰粉,其粒径不应大于5mm,且不应夹有未熟化的生石灰块。
2.5.15 灰土填料施工时,应按土料的性质控制其施工含水量,并控制在最优含水量的±2%。受潮的灰土应重新晾干后使用。
2.5.16灰土应拌合均匀,颜色一致,分层铺平,铺设厚度见表,各层厚度应在基坑侧壁设标桩控制。
表灰土分层铺设厚度
| 夯实机具种类 | 机具重量t | 厚度mm | 备注 |
| 压路机 | 6~10 | 200~300 | 双轮 |
| 轻型夯实机械 | 0.12~0.3 | 200~250 | 蛙式打夯机,柴油打夯机 |
| 石夯、木夯 | 0.04~0.08 | =200 | 人工送夯、落距400mm~500mm,一夯压半夯 |
2.5.18灰土压实和夯实后表面应平整,无松散、起皮和裂缝现象。
2.5.19级配碎石采用质地坚硬密致、未风化的工程石料,并符合下列规定:
a)粒径宜为5mm~40mm;
b)吸水率不大于5%;
c)含泥量不大于5%。
2.5.20级配碎石不宜直接从基坑底部铺起,应先铺设150mm~300mm砂垫层或做一层厚200mm的灰土或黏土防渗层。每层铺设厚度应根据碾压机械性能确定,但不应大于500mm,每层厚度偏差为±50mm。
2.5.21对于非连续级配的碎石,宜采用石屑和两种以上大小的碎石组配,并经实验室筛分后提供最佳配合比。
2.5.22 砂石填料层所用材料宜采用天然级配的砂石。采用人工级配砂石时,宜选用中砂、粗砂、砾砂、碎(卵)石、砾石、石屑或其他质地坚硬、性能稳定和无侵蚀性的工业废渣等,且应拌合均匀。
2.5.23 砂石材料不应含有草根、垃圾等有机杂物,碎石或卵石粒径不宜大于50mm。
2.5.24砂石填料层施工应分层铺设,施工时分层厚度可用标桩控制,每层铺设厚度和最优含水量应符合表的规定。分层压实时宜采用振动碾压法,也可选用振实、夯实等方法。
表砂石地基每层的铺设厚度及最优含水量
| 捣实方法 | 每层铺筑厚度mm | 施工时的最优含水量% |
| 平振法 | 200~250 | 15~20 |
| 夯实法 | 150~200 | 8~12 |
| 碾压法 | 250~350 | 8~12 |
2.5.26 砂垫层施工过程中应洒水浇湿,使砂的含水率保持在20%左右。
2.5.27 砂垫层施工时,从圆心到周边应形成设计文件所要求的坡度,砂垫层完工后应保护表面的平整度。
2.5.28砂垫层施工时,每隔2m宜打入辅助标桩作为标高控制点来控制砂垫层的标高。
2.5.29砂垫层上直接铺设沥青砂绝缘层时,施工前的砂垫层表面应干燥,手抓不粘手、不成团。
2.5.30填料层与砂垫层施工结束后,检验项目与质量标准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环墙内填料层施工质量标准 单位为mm
| 项目 | 允许偏差 | 检验方法 | ||
| 主控项目 | 标高 | 素土、灰土级配砂石 | 0~-50 | 水准仪 |
| 砂、砂石 | -20~+10 | 水准仪 | ||
| 压实系数 | 设计文件要求 | 见5.2.1条 | ||
| 一般项目 | 厚度 | 设计文件要求 | 水准仪 | |
| 表面平整度 | 20 |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测量 | ||
2.6环墙内防渗层
2.6.1 防渗层采用黏土时,其分层压实后的总厚度不应小于500mm,每层压实系数不应小于0.97。
2.6.2 防渗层采用土工膜时,土工膜厚度不应小于1.5mm,土工膜材料应符合GB/T173的规定。
2.6.3 土工布用作土工膜保护材料时,应采用长丝无纺土工布,规格不应小于600g/m2,,土工布的性能指标应符合GB/T17639的规定。
2.6.4 土工膜焊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a)焊接前进行试焊,检验焊机的各种工作状态、参数;
b)焊接前清除接缝处的油污、灰尘、泥沙等杂物;
c)土工膜焊接采用搭接,搭接方式和搭接宽度符合表的规定;
表土工膜的搭接方式和搭接宽度 单位为mm
| 材料 | 搭接方式 | 搭接宽度 | 允许偏差 |
| 土工膜 | 热熔焊接 | 100 | ±20 |
| 挤出焊接 | 75 | ±20 |
e)焊接结束后采取防止土工膜受风力影响而破坏的措施;
f)焊接环境出现下列任一情况时,未采取防护措施不得进行焊接作业:
1)风速大于2m/S; 2)相对湿度大于60%; 3)雨露环境; 4)环境温度低于5℃。
2.6.5 土工布平铺设平整,平整度宜控制在±20mm。土工布的搭接方式和搭接宽度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土工布的搭接方式和搭接宽度 单位为mm
| 材料 | 搭接方式 | 搭接宽度 | 允许偏差 |
| 无纺土工布 | 缝合连接 | 75 | ±15 |
| 热粘连接 | 200 | ±25 |
2.7环墙内沥青砂绝缘层
2.7.1 沥青砂宜采用商品热沥青砂,也可现场拌制。
2.7.2 沥青砂现场热拌时,应将砂加热至100℃~150℃,沥青加热至160℃~200℃,将其在热态下拌合均匀,并符合下列要求:
a)用砂应为干燥的中、粗砂,砂中含泥量不应大于5%;
b)罐内介质温度低于80℃时,宜采用60号甲道路石油沥青,也可用30号建筑石油沥青;
c)罐内介质温度大于80℃时,宜采用30号建筑石油沥青,并在罐底采用隔热保温层;
d)沥青砂配合比可按90%中、粗砂与10%沥青或92%中、粗砂与8%沥青的体积比配置;也可按93%中、粗砂与7%沥青的重量比配置;
e)当没有合适标号的石油沥青时,可参照附录D的要求进行配置。
2.7.3 沥青砂铺设前,砂垫层表面应干燥,混凝土的表面应均匀涂刷冷底子油。沥青砂应分层铺设,首层铺设厚度不宜小于60mm,同层可按图6.5.3-1的扇形分割块铺设,扇形最大弧长不宜大于12m,也可按图6.5.3-2环形带分割块铺设,环形带宽宜为6m。上、下层分割块接缝应错开,错缝距离不应小于500mm。
2.7.4 热沥青砂铺设温度不低于140℃,并摊铺平整,宜采用整机质量不大于50KN的非振动压路机或采用激振力为10KN~30KN的压路机进行碾压;对局部修整时可采用平板振动器振实,也可用火滚滚压,然后用加热的烙铁烙平。
2.7.5 热沥青砂中断施工后继续铺设前,应将已压实层的边缘加热,并涂一层热沥青,接缝处应碾压平整,无接缝痕迹为宜。
2.7.6沥青砂绝缘层用抽样法检查压实系数,设计文件无要求时,压实系数的检验方法见附录C,检查数量为:
a)每200㎡~500㎡抽检1处,但每个罐基础不少于3处;
b)50000m3及以上的单体储罐基础,当本单位有同类基础施工工法或施工技术总结时,每台罐基础可抽检6处;
c)罐区容量大于1000000m3、储罐数量大于5台以上,施工工艺相同且第1台按本条a)项规定检验合格,其余每台罐基础可抽检1处。
6.5.7 沥青砂绝缘层压实后的实际厚度不应小于设计厚度的95%,设计文件无要求时,厚度的检验方法见C.2,检查数量每台储罐不少于1处。
2.7.8 沥青砂绝缘层表面应平整密实,无裂纹,沥青砂表面平整度按下列规定检查:
a)储罐直径小于25m时,可从基础中心向基础周边拉线测量,表面平整度不应大于25mm,测量点数为每100㎡范围内部少于10点,小于100㎡的按100㎡计算;
b)储罐直径等于或大于25m时,以基础中心为圆心,以不同半径作同心圆,在各圆周等分点测量标高,最少测量点数应符合表6.5.8的规定,同一圆周上的测点,其测量标高与计算标高之差不应大于20mm。
| 罐直径D | 同心圆直径d | 测量点数 | 检验方法 | ||||||||
| I圈 | II圈 | III圈 | IV圈 | V圈 | I圈 | II圈 | III圈 | IV圈 | V圈 | 水准仪 | |
| D>80 | D/6 | D/3 | D/2 | 2D/3 | 5D/6 | 8 | 16 | 24 | 32 | 40 | |
| 40 | D/5 | 2D/5 | 3D/5 | 4D/5 | - | 8 | 16 | 24 | 32 | - | |
| 25 | D/4 | D/2 | 3D/4 | - | - | 8 | 16 | 24 | - | - | |
2.7.9 沥青砂绝缘层不应在雨天施工。
2.7.10 沥青砂绝缘层施工过程中,应有保护砂垫层的措施,运输车轮不应直接碾压砂垫层。
2.7.11 沥青砂绝缘层施工质量控制标准应符合表规定。
表 沥青砂质量控制标准
| 项目 | 序号 | 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 检验方法 | |||||
| 单位 | 数值 | ||||||||
| 主控项目 | 1 | 材料质量 | 商品沥青砂 | 设计文件要求 | 质量证明文件 | ||||
| 现场拌制沥青砂 | 设计文件要求 | 按规定方法 | |||||||
| 2 | 配合比 | 商品沥青砂 | 设计文件要求 | 质量证明文件 | |||||
| 现场拌制沥青砂 | 设计文件要求 | 现场实测 | |||||||
| 3 | 压实系数 | 设计文件要求 | 见附录C | ||||||
| 一般项目 | 1 | 厚度 | mm | ±5% | 水准仪,直尺 | ||||
| 2 | 表面平整度 | D<25M | mm | 25 | 拉线、钢尺量测量 | ||||
| D=25m | mm | 20 | 水准仪 | ||||||
| 3 | 铺设温度 | ℃ | =140 | 测温仪 | |||||
| 4 | 中心标高 | mm | ±20 | 水准仪 | |||||
2.8.1 当设计要求储罐内介质为恒温或介质温度大于90℃时,罐底应采用隔热保温层。
2.8.2 隔热、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8.3 隔热层或面层施工后平整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a)基础表面任意方向上不应有突出的棱角;
b)从中心向四周边拉线测量表面平整度应不超过25mm;
c)沿圆周方向每3m长度内任意两点的高差不应大于20mm。
2.9附属设施施工
2.9.1 储罐的操作平台及踏步的基础应与储罐基础分开,待储罐基础充水试验结束后再进行施工。
2.9.2 罐底防水封口应在储罐充水试验结束且罐体未保温前进行,封口材料当设计文件无要求时宜采用防水油膏。
2.9.3 罐体保温结束后宜采用柔性防水材料进行二次封口。
2.9.4 混凝土散水与储罐基础之间应留10mm~15mm宽缝隙,散水沿储罐基础周长宜每隔10m设一道10mm宽伸缩缝,缝内填沥青马蹄脂或沥青砂。
2.10罐体试水与沉降观测
2.10.1 储罐基础沉降观测点应沿圆周方向均匀设置,当设计文件无要求时,测点数量按表设置。
表 罐基础沉降观测点设置数量
罐公称容积V
| M3 | 沉降观测点数量 个 | 罐公称容积V M3 | 沉降观测点数量 个 |
| =2000 | 4 | 30000 | 24 |
| 2000 | 8 | 50000 | 24 |
| 5000 | 12 | 100000 | 24 |
| 10000 | 16 | >150000 | 32 |
2.10.3 储罐基础沉降应由具备资质的测量人员观测,每天不少于2次,沉降观测应包括储罐充水前、充水过程中、充满水后、放水过程中、放水过程中、放水后48h内的全过程,且应进行记录。
2.10.4 沉降观测测量器具宜采用水准仪和钢尺,并在有效鉴定期内,测量精度宜为II级水准测量。
2.10.5 储罐充水及基础沉降观测应符合表规定。
表储罐充水及沉降观测标准
| 序号 | 观测阶段 | 充水高度 m | 静置时间 h | 观测要求 | 检验方法 |
| 1 | 充水前 | - | - | 观测点设置数量应符合7.1.1条规定,记录初始数据 | 水准仪 |
| 2 | 充水过程中 | H/2 | 24 | 控制上水速度,不均匀沉降量小于或等于5mm/d,继续充水 | 水准仪 |
| 3H/4 | 24 | 控制上水速度,不均匀沉降量小于或等于5mm/d,继续充水 | 水准仪 | ||
| H | 48 | 继续充水至最高水位静置48h后,沉降量仍小于或等于5mm/d,且总沉降量小于或等于设计文件要求时放水 | 水准仪 | ||
| 3 | 放水过程中 | - | - | 控制放水速度,每天2次观测基础回弹量 | 水准仪 |
| 注1:H为储罐设计的充水高度 注2:充水过程中,上水速度不大于3m/d。 注3:放水过程中,放水速度不大于2m/d。 | |||||
2.10.7 当罐区第1台储罐基础沉降量符合要求,且其他储罐基础构造和施工方法与第1台罐完全相同,对其他储罐的充水试验可取消充水至H/2和3H/4的两次观测。
2.11 沉降观测结果
2.11.1 基础顶面高出地坪不应小于300mm,泄漏孔应在地坪以上。
2.11.2任意直径方向最终的沉降差允许值不应超过表的规定。
表储罐基础最终沉降差允许值 单位为m
| 储罐内径 | 任意直径方向最终沉降差 | |
| 浮顶罐与内浮顶罐 | 固定顶罐 | |
| D=22 | 0.0070D | 0.015D |
| 22 | 0.0060D | 0.010D |
| 30 | 0.0050D | 0.009D |
| 40 | 0.0040D | 0.008D |
| 60 | 0.0035D | - |
| D>80 | 0.0030D | - |
3.1 对混凝土外观质量已经出现表中一般缺陷,施工单位应按SH/T3510的规定进行处理。
3.2 对混凝土外观质量已经出现表中的严重缺陷,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3.3地基承载力试验检查不合格或基础混凝土强度检查不合格时,应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
3.4储罐基础环梁顶面高低差大于13mm时,宜采取剔除高处混凝土面,并打磨平整,表面不应有露筋或松动的混凝土,也可将环梁顶面剔毛后,采用高强无收缩灌浆料找平。
3.5沥青砂绝缘层密实度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时,由监理单位会同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确定处理方案。
3.6储罐基础试水沉降完成后,基础沉降出现不符合本规范7.2条规定,以及钢储罐底板变形严重、钢储罐底板空鼓面积大于5%罐底板面积时,应由施工单位绘制沉降偏差的平面位置图、立面图,并提交设计,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
3.7储罐基础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本规定完成处理后,应按相关规定进行重新验收。
4、工程进度控制
本工程施工进度目标:符合经业主确认的总体控制计划的要求。
4.1审核进度计划安排是否符合工程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中总目标和分目标的要求,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开、竣工日期的安排;要实现整个项目的全方位控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有效的控制影响进度的各项因素。
4.2审查施工进度计划的项目是否发现问题,有问题则及时向承包单位提出书面修改意见,限时要求承包单位进行修改完善。其中重大问题则及时向业主汇报。
4.3审查各承包单位分别编制的各项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之间是否相协调,专业分工与计划衔接是否明确合理。
4.4检查施工单位在劳动力、材料、构配件、机具和设备的供应计划是否能保证进度计划的实现,供应是否均衡、需求高峰是否有足够能力满足进度要求;
4.5由于现场施工采取边设计边施工,按月、周、日检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的安排是否与设计单位的图纸供应进度相一致;审核承包商编制的年度工程计划、季度工程计划和月度工程计划,作为近期实施的指令性计划。
4.6要求承包单位根据业主和监理所提供的主要控制点编制第三级详细进度计划,且内容包括:进度、人力负荷、主要机具和环境保护安排计划。
4.7监理工程师在进度实施过程中,全面地对承包单位在计划进度方面的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
4.8认真做好编制和审核项目计划进度以及工程量的统计工作,并审核计划执行及已完工程统计报表工作。
4.9检查和分析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对影响进度计划的原因提前采取预控或纠正措施,使实际进度不偏离计划控制范围。
5、投资费用控制
在投资控制方面要从每个投资切块入手,从投资的每个分项分部工程开始,一步一步地控制,一个循环一个循环地控制,做到从“小”处着手,放眼整个项目,从多方面着手,实施全面控制。
5.1制定实施阶段投资控制目标,并按WBS和投资分解原则进行分解。
5.2根据承包合同的具体内容,制定项目投资控制实施细则。
5.3随着项目的进展对项目费用进行跟踪、对比、分析、纠偏,并及时对投资控制目标进行修改和调整。
5.4审核拨付工程进度款。
5.5按建设单位授权和承包合同的规定审核工程变更。
5.6处理各类索赔事件。
5.7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投资控制报告。
6、 HSE管理
施工安全管理的目标:人身伤亡事故为零,设备事故为零,火灾触电事故为零,环境污染事故为零,HSE管理工作符合石化HSE管理要求。
6.1HSE监理的具体工作
6.1.1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6.1.2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6.1.3审核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6.1.4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
6.1.5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临时用水用电、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各项工作;
6.1.6加强现场巡视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6.1.7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业主报告;
6.1.8做好HSE管理台帐,定期向业主提交HSE周报、月报及HSE专题报告。
六、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监理方法
1.1关键工序(比如沉桩、动静测)必须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理,一般工序的跟踪实行巡视检查。
1.2旁站:主要工序必须实施旁站监理:检查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在场跟班监督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案以及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检;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1.3巡视:一般工序实行巡视检查:每天都要对所有的现场质量进行巡视,有怀疑时进行随机抽查,做好记录。
1.4材料检测:督促施工单位对进场的材料按规范进行见证取样试验,当对上述材料检查如有怀疑时,监理人员可要求重新取样试验。
1.5指令及通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往来,应提前以书面报告报甲方,监理工程师通过书面指令及通知指出施工中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问题,提请施工单位改正或重视。
1.6专题会议:存在争议的质量认识问题和协调配合问题应在会议上解决。一些质量问题在会上适当暴光,效果显著。
1.7利用验收手段:当中间验收(含隐蔽)、最终验收时,对照以往的跟踪资料,对比验收时的现场情况,如不合格,就利用签字权迫使施工方处理合格后才签字。
2、监理措施
2.1质量跟踪的组织措施:组织专人控制质量,平常由监理员旁站和巡查,有问题时由总监组织专家顾问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讨论解决。督促承包商及其施工分包单位,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完善工序控制和特殊过程控制措施。
2.2技术措施:;利用公司先进的技术资料库(含技术人)指导现场施工和监理;统计技术的利用,用电脑动态跟踪现场的质量,从跟踪材料中分析出不合格工序的成因和影响质量的主要因素,可以直观快速地指导不合格工序整改。
2.3经济及合同措施: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严格质量检查和验收,拒绝签认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拒绝签认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并禁止施工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拒绝签认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在施工单位的当月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中扣除相关内容。
附质量控制点
| 序号 | 工程质量控制点 | 等级 | 工程质量控制内容 |
| 1 | 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 A | 明确设计意图和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解决施工图中存在的问题等 |
| 2 | 施工方案审查 | B | 施工工艺、技术措施、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进度计划、施工机具等 |
| 3 | 材料检验 | B | 验证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合格证及材料检、试验报告,材料规格及外观质量 |
| 4 | 砼试块强度 | B | 审定砼试块实验报告及质量评定记录 |
| 5 | 工程定位复测 | B | 坐标、水准点测量结果、定位轴线 |
| 6 | 地基验槽(坑) | A | 基槽(坑)尺寸、基底标高、土质符合设计要求 |
| 7 | 钢筋工程 | B | 钢筋规格、制作、绑扎或焊接 |
| 8 | 模板验收 | B | 钢筋保护层厚度,模板尺寸、支撑、刚度、稳定性、平整度,预埋件、预埋管、预留洞、预埋地脚螺栓 |
| 9 | 砼浇筑 | B | 砼拌和物、浇筑工艺及顺序、振捣成型等 |
| 10 | 砼养护、拆模 | B | 养护方法、温度控制、砼强度确认、拆模时间控制 |
| 11 | 砌体工程 | B | 每层轴线、标高尺寸、灰缝、孔洞位置、管及尺寸、砌筑质量、拉结筋设置、留槎情况 |
| 12 | 防潮层的检查 | B | 材料位置、防潮层厚度 |
| 13 | 防水工程 | A | 基层处理、坡度、防水层质量、细部构造处理保护层设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