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消防安全例会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召集、消防安全管理人配
合组织召开;
二、参加消防安全例会包括以下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
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三、消防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
四、消防安全例会议题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各部门负责人汇报上月消防安全工作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提出整改建议、方案以及需要投入整改隐患的资金情况;
(2)消防安全管理人传达上级会议、文件精神以及领导批示等;
(3)总结近期消防工作取得的成绩及不足,解决近期发生有关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
(4)消防安全责任人部署本月消防安全工作;
(5)适时针对春防、冬防重点防火期以及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安排部署防火工作。
五、会议应形成会议记录(专人记录),并装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六、消防安全例会应单独召开,不能与其他会议合并召开。
